常見保密協議書(通用3篇)
常見保密協議書 篇1
樣本一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現正在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一、本協議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專有技術、經營信息和甲方公司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文件。乙方對此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數據、文字、圖片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型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系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系存續期間,乙方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秘密、制造再現商業秘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秘密有關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公司商業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3)服務關系結束后,公司乙方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設備、試驗材料、客戶名單等交還公司。
4)乙方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自營或為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從事),并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秘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至少相當于其工作報酬或一年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如將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于由于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因乙方惡意泄露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司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若雙方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樣本二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現正在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和江蘇省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秘密
1,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包括:技術信息、專有技術、經營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辦法》中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文件。乙方對此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公司的商業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術信息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技術數據、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說明書、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信息。
3,專有技術指甲方擁有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信息、技術資料、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為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
4,經營信息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銷售和經營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其他相對人的商業秘密)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保密義務人
乙方為本協議所稱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是指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而知悉甲方商業秘密,并且在甲方領取報酬或工資的人員。
甲方向保密義務人支付的報酬或工資中已包含保密費,此處不再重復支付。
保密義務人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履行職務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公司商業秘密的行為。
第三條:保密義務人的保密義務
1,保密義務人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系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義務人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系存續期間,保密義務人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秘密、制造再現商業秘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秘密有關的物件;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于“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公司商業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3,如果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4,服務關系結束后,公司保密義務人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設備、試驗材料、客戶名單等交還公司。
5,鑒于保密義務人在職期間,獲得或制作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對公司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合同關系存續期間和終止之后,保密義務人均承認公司因投資、支付勞動報酬而對這些商業秘密的所有權,因此保密義務人同意甲方按下列第種方式執行:
(1)保密義務人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自營或為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從事),并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秘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甲方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2)或,乙方應提前六個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在此期間,甲方有權調動乙方的勞動崗位。
乙方如違反本項規定的,應承擔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保密義務的終止
1,公司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秘密。
2,有關的信息、技術等已進入公共領域。
3,乙方是否在職、勞動合同是否履行完畢,均不影響其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保密義務人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至少相當于其工作報酬或一年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如將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于由于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違約及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或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或侵權行為直接相關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④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4,因乙方惡意泄露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司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爭議將提交---仲裁委員會,按該委員會的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七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常見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在乙方任職,并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乙方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_________年內。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 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甲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
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_________倍的違約金;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 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常見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
負責人:
聯系電話: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臨時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號。
鑒于甲方系合法存續的企業,乙方系符合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乙方在甲方和或甲方關聯公司任職,并獲得相應勞動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秘密信息及知識產權
1.1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 “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和財務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專利、制作工藝、制作方法、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絡、采購情況、銷售渠道、銷售狀況、定價政策、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后服務情況、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設備、產品等獲得這些秘密信息。
1.2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信息。
1.3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職務工作過程中創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發明創造、技術改進、工具模型、專有技術、專有設計、專利、管理模式、商業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規定給予乙方適當的獎勵或報酬。雙方一致同意工作成果屬 “秘密信息”范疇。
第二條 對秘密信息的保密
2.1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項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2.2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盤、通信網絡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條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3.1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并為甲方利益而使用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或授權,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條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4.1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種秘密信息尚未依法進入公眾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秘密信息。
4.2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立即按甲方要求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復制件歸還甲方或雙方銷毀,包含該商業秘密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復印件或摘要。如果該技術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或載體中,則應刪除。乙方承諾在勞動關系解除前向甲方出具書面《承諾函》,承諾終身保守本協議所稱秘密不被非本協議以外的第三人知悉。
第五條保密期限
5.1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簽署書面解密協議之日止。
5.2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5.3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而無論乙方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5.4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乙方書面提出辭職或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甲方書面解聘或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甲方解聘。
第六條 競業限制
6.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商務活動,包括并不限于乙方在與甲方所處行業相同或相近的行業兼職,乙方從事與其在甲方崗位、工作內容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等。
6.2乙方離職之后仍應遵循競業限制的約定,經雙方協商確定。甲方在乙方競業禁止期間暫按月支付乙方補償金,標準為乙方任職期間工資報酬的20%,期限為從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2年。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支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相當于乙方任職期間取得的勞動報酬總額的25%。如果甲方的損失超過前述約定違約金數額,以甲方的實際損失額為準進行賠償。
7.2由于乙方違約而使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損失、可得利益等間接損失及調查費、律師費、訴訟費用。并且乙方還應采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響,盡可能使秘密信息繼續處于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7.3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乙方對此沒有任何異議。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及法律適用
8.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于本協議的簽訂、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
8.2發生爭議后,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訴訟。
第九條其他
9.1通知,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通知須用中文書寫,并應由專人交付或郵遞、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發出,地址以本協議為準。如聯系方式發生變更,變更方應于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地址視為有效地址。
9.2效力,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署后生效。若本協議中某條款與現有或將來相關法律有抵觸而導致某條款無效,各方保證此條款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履行,本協議其它條款對各方仍舊具有約束力。本協議的所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協議所稱立即,如無其他特殊約定,應理解為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內。
9.4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并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
9.5任何一方不得單方或私自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
9.6本協議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所有條款是雙方在充分協商、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礎上達成的一致合意,不存在任何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在任何情況下,本協議均不得理解為單方提供的格式協議,甲乙雙方對此無異議。
9.7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以書面進行,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協議附件系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協議本文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以中文書寫。本協議一式二份,效力等同,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