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駕駛員工作協議書(通用3篇)
私人駕駛員工作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法典》、本地區勞動法規及公司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為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崗位要求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崗位。甲方要求乙方需具有機動車駕駛證,駕齡最少需達到3年以上。
第三條 薪金待遇
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________日,實行先工作后付薪。試用期期間薪資待遇不低于本地區最低薪資標準。
第四條 崗位職責及權利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維護公司聲譽以及正當利益;
3、享有規定的福利待遇;
4、承擔職權內的工作責任;
5、未經允許私自出車造成交通事故,車輛受損及人員傷亡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如下行為之一的,甲方則即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且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的;
2、乙方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公負傷,在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合同。
乙方若因個人原因需辭職,需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正式申請。
第六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相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一年七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七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七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家及本地區相關法規、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八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寶雞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私人駕駛員工作協議書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駕駛證號
身 份 證
住 址
電 話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不再另行辦理正式錄用手續。
二、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從事駕駛員工作,同時亦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活動或其它工作需要另行安排乙方完成其它臨時性工作任務。
三、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加補貼的工資制度,即月基本工資為 元,按車輛行程每公里補貼 元,午餐補貼每月 元。
前款所述工資制度具體執行標準甲方有權適當調整,但調整后總額不得低于前款約定數額。
四、甲方根據有關職工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證乙方在安全、衛生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五、雙方都必須遵守國家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制定的交通運輸安全管理法規,不超限、不疲勞駕駛等,確保交通運輸安全。
六、勞保福利待遇:
按駕駛員崗位要求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乙方安全行車,不出現機械或道路交通肇事事故,甲方每月發安全獎 元。
甲方按駕駛員崗位要求和國家相關政策法規規定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等保險。
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三年以上,甲方為乙方辦理基本養老保險。
乙方工傷,甲方按國家規定標準給予工傷待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駕駛員崗位工作的可以請病假,病假期間停發工資,改按日計算,每日補助生活費 元,如病假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正常從事駕駛員工作,甲方可安排乙方從事其它力所能及的工作。并相應調整乙方工資報酬。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費自理,甲方可酌情予以補助。
七、乙方工作紀律:
自覺遵守國家交通運輸及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調度,積極勞動,爭創一流工作業績。
按甲方規定維護保養車輛,非因特殊情況并經甲方認可不得讓車輛帶病運行。
未經甲方事先認可,不得有償或無償為家庭、親友或他人(包括機關、企事業單位)帶客帶貨。
不得為增加里程而繞道行使。
不得在甲方公司以外任何單位組織兼職。
不得泄露甲方客戶名單和其它商業秘密。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不構成違約:
乙方經試用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
乙方因失職或違反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甲方壹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含道路交通責任事故)。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病假超過三個月同時又不能勝任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崗位工作的。
公司經營虧損或因其它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確需裁減人員的。
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或給予勞動教養行政處罰的。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不構成違約:
乙方在試用期內的。
甲方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或違規作業的。
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乙方可以正常從事駕駛工作,但甲方不提供車輛或拒不安排乙方從事駕駛工作的(臨時性安排做其它工作除外)。
九、除前面第八條所列情形外,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任何一方都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即為違約,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沒有造成損失或損失難以計算的,應償付對方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
十、除前述第九條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都是違約行為,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500元至20__元,具體數額由守約方根據對方違約的情節,后果等實際情況酌定。
十一、乙方在履行甲方公司職務或執行公司任務過程中,所產生的民事權利由甲方享有,民事責任也由甲方承擔,但依照有關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乙方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甲方在對外承擔責任后,有權在公司內部依照有關規定向乙方追償。
乙方在履行公司職務和執行公司任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行政等法律責任,均由其本人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十二、甲方經民主程序制定并出示的規章制度均系本合同附件,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十三、擔保:為確保本合同全面履行,乙方自愿提供 元為貨物保證金,保證金保證的范圍是本合同項下乙方全部債務(違約賠償、經濟處罰、第三者責任等等)以及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而實際發生的必要費用。
乙方保證人承諾同意前次所述保證事項且保證責任形式為連帶保證。
十四、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權利義務終止,如經協商雙方同意延續本合同的,可以延續本合同,但應經雙方簽字明確延續期限。
十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經協商也可以增、減、變更本合同內容,但均應立文字根據。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和乙方保證人簽字生效,共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保證人:
年 月 日
續簽
記錄
本合同延續至 年 月 日止。甲方: 乙方: 保證人:
本合同延續至 年 月 日止。甲方: 乙方: 保證人:
本合同延續至 年 月 日止。甲方: 乙方: 保證人:
私人駕駛員工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為公司車輛駕駛員,根據公司的《車輛管理規定》,為加強車輛管理,明確責任,控制相關費用,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協議,并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車輛的權屬及責任
本協議中車輛為甲方所有,甲方負責對車輛進行管理及保管,并有權隨時對車輛進行監督。乙方(駕駛員)為車輛在使用時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車輛的駕駛及日常維護管理。
二、車輛的使用保管
1、車輛使用責任人負責車輛具體的駕駛、安全及日常維護。
2、車輛使用責任人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公司相關規定。
3、車輛使用責任人對車輛的備品備件要愛惜使用,妥善保存。根據綜合管理部的提醒,有義務對公司車輛進行維修保養,或發現車輛有異常或里程數夠保養里程須建議綜合管理部進行車輛維修保養,確保車輛狀況完好。保養項目及維修費用必須在維修前電話告知綜合管理部進行審批。
4、每次在出車前,都要認真檢查車的各個部位及部件是否完好,消除安全隱患。
5、在公車使用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或刮花、碰撞后,無論責任在誰,責任人都必須在第一時間寫出書面說明。
6、發生我方責任事故后,我方應主動協助對方、配合交管部門及保險公司解決問題,因私發生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所確定的免賠差額,由使用人承擔,因公事由公司和使用責任人共同承擔。
7、提倡勵行節約的原則,使用人在保證車輛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必須樹立節約的思想,提高車輛的使用率。
8、乙方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遵守交通法規,堅決杜絕出現交通違章,如果因個人問題出現違章,由使用責任人自行承擔。若因乘坐人原因出現違章由乘坐人自行解決。
9、嚴禁亂停亂放、酒后駕駛、嚴禁違章駕駛、超速駕駛,若出現責任事故的,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由使用責任人負全部責任。
10、未經公司批準,公司車輛不允許私自外借或借給無證人員使用,若違反規定出現各種問題均由使用責任人承擔。
11、責任人不得將公司車輛進行改裝,一旦發現,取消其駕車使用資格,公司收回車輛。并追究其造成的一切損失。
12、在車輛調配或移交時,原車輛使用人必須把隨車的資料及行駛證、油卡等證件全部上交到綜合管理部,經驗收無誤后方可辦理手續,如有遺失,原車輛使用人負責全部賠償,新用車人員應當到綜合管理部辦理用車手續。接車人必須全面檢查車輛外貌是否無損,駕駛是否正常。
三、駕駛員用車注意事項及獎罰制度
1、出車前必須認真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嚴格按照既定路線行駛,并在隨車的《行駛路段登記表》上記錄清楚行駛地點、時間及公里數。未按要求登記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禁止公車私用,將車輛交予其他人員駕駛或交予無證人員駕駛者,發現一次罰款500元。若有特殊情況需要用車者須經總經理或綜合管理部經理同意后,可將車輛資料及車輛交予指定人員。(備注:指定人員必須有簽署《駕駛員安全用車協議書》)
3、未經綜合管理部同意私自出車者,發現一次罰款駕駛者100元。
4、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衛生,駕駛室內嚴禁亂丟垃圾,亂放物品,必須隨時保持駕駛室內的衛生清潔,凡經檢查發現車容車貌過臟的,發現一次罰款20元。
5、周末或節假日公司車輛必須停放在宿舍內,鑰匙統一交到綜合管理部保管,若因送貨、接人等原因需要用車者,須致電綜合管理部經理,待同意后方可使用車輛,否則按一次100元罰款處理。
6、車輛發生事故、故障或刮花、碰撞后,必須第一時間告知綜合管理部,若隱瞞不報被查出者,每次處以罰款100元。
7、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警部門認定事實上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全部責任賠償事宜損失額的20%;主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同等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定的8%;次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