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引資合同(通用3篇)
項目引資合同 篇1
根據市委、市政府明委[]21號文件要求,為明確引資項目歸屬,經協商,雙方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1、甲方作為乙方在開發、生產、銷售項目的引資單位。
2、甲方應為乙方在該項目設立過程中提供全方位引薦協調和優質服務,督促乙方按規定期限到資、驗資,并負責向市協作辦報備確認。
3、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再與其他單位簽訂同一項目協議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其他未盡事宜另行約定,并作附件同時報確認單位。
5、本協議一式4份,甲、乙方和確認單位、市直考評工作小組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項目引資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共同發展,并為以后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皆承認對方為自己的戰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聯網站的顯著位置標識合作方的旗幟徽標鏈接或文字鏈接。
2.甲乙雙方授權合作方在其互聯網站上轉載對方網站上的相關信息,該信息將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體合作項目另簽協議)。
3.甲乙雙方在彼此互聯網站中轉載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時須注明"該信息由____________(合作方網站)提供"字樣,并建立鏈接。
4.甲乙雙方必須尊重合作方網站信息的版權及所有權,未經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編其站點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網站以外媒體發布來自合作對方站點的信息,否則構成侵權。被侵害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并視情節選擇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方式。
(二)相互宣傳【個人授權委托書范本】
1.甲乙雙方應在彼此站點追蹤報道合作方的市場推廣計劃及相關營銷活動。
2.甲乙雙方都認可的適當時間內,雙方在彼此站點上開設專欄,撰寫并宣傳與合作對方商業行為有關的話題(具體合作項目另簽協議)
3.甲乙雙方在有關專題的研討會和金融、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雙方還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進行進一步探討。
(三)其他【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常識】
1.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合作。
2.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為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為合作框架協議,合作項目中具體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確。框架協議與正式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甲乙雙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7.雙方的合作關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內容與服務提供均為免費。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蓋章:
蓋章:
項目引資合同 篇3
貪污項目資金無罪辯護詞范本
(一)標題。可寫"關于(人)案的辯護詞"。
(二)前言
交代辯護人的合法地位。同時簡要說明辯護人事前進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閱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會見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師)。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說明辯護人對此案件的基本觀點。如認為公訴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實不能成立,或定罪不當,等等。
(三)辯護理由
這是"辯護詞"的主體部分,從事實上、從法律上、從被告的認罪態度上提出辯護理由。具體可從分析公訴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實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辯護理由;或者運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見,針對起訴書中提出的罪名發表意見;認罪態度主要是根據黨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提出可以從輕的理由。
(四)結尾。歸結辯護理由,提出有關判處被告的建議。
(五)寫明辯護人姓名,并注明具體日期。
二、辯護詞格式范本如下:
關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辯護詞
審判長、審判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32條第1款的規定,我接受______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 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的委托,擔任他的辯護人,為他進行辯護。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人民檢察院對本案的起訴書,查閱了卷宗材料,會見了犯罪嫌疑人,走訪了有關證人,并且對現場進行了勘察,獲得充分的事實材料和證據。
我認為起訴書在認定事實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實不清、定性不當等)。
理由如下:
綜上所述,我認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____條第____款之規定,請求檢察機關對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不予起訴(或請求法庭對被告人宣告無罪或免除處罰或從輕、減輕處罰)。
辯護人:_________
xx年x月x日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辯護人為當事人進行辯護的情況,應當在法律適用的范圍內進行處理,如果對貪污項目資金無罪的情況進行認定的,可以向司法機關就無罪的相關情況進行辯護,并提供諸如不在場證明或者沒有作案動機的相關證據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