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合同條款(四)(精選32篇)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1
1.1.5 合同價格和費用
1.1.5.1 簽約合同價:是指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確定的總金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暫估價及暫列金額等。
1.1.5.2 合同價格:是指發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作的金額,包括合同履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發生的價格變化。
1.1.5.3 費用:是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所有必需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1.5.4 暫估價: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單價、專業工程以及服務工作的金額。
1.1.5.5 暫列金額: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暫定并包括在合同價格中的一筆款項,用于工程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工程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合同價格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1.1.5.6 計日工: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完成發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計日工計價的變更工作時,按合同中約定的單價計價的一種方式。
1.1.5.7 質量保證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質量保證金〕約定承包人用于保證其在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修補義務的擔保。
1.1.5.8 總價項目:是指在現行國家、行業以及地方的計量規則中無工程量計算規則,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以總價或以費率形式計算的項目。
1.1.6 其他
1.1.6.1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電報、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語言文字
合同以中國的漢語簡體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使用兩種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合同的語言。
1.3法律
合同所稱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
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適用的其他規范性文件。
1.4 標準和規范
1.4.1 適用于工程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標準,以及相應的規范、規程等,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4.2 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發包人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并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提供標準規范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4.3 發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功能要求高于或嚴于現行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的,應當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明確。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視為承包人在簽訂合同前已充分預見前述技術標準和功能要求的復雜程度,簽約合同價中已包含由此產生的費用。
1.5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3)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4)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簽署的為準。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并根據其性質確定優先解釋順序。
1.6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6.1 圖紙的提供和交底
發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數量和內容向承包人提供圖紙,并組織承包人、監理人和設計人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發包人至遲不得晚于第7.3.2項〔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圖紙。
因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導致承包人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的,按照第7.5.1項〔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約定辦理。
1.6.2 圖紙的錯誤
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后,發現圖紙存在差錯、遺漏或缺陷的,應及時通知監理人。監理人接到該通知后,應附具相關意見并立即報送發包人,發包人應在收到監理人報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合理時間是指發包人在收到監理人的報送通知后,盡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圖紙修改補充所需的時間。
1.6.3 圖紙的修改和補充
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的,應經圖紙原設計人及審批部門同意,并由監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應部位施工前將修改后的圖紙或補充圖紙提交給承包人,承包人應按修改或補充后的圖紙施工。
1.6.4 承包人文件
承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提供應當由其編制的與工程施工有關的文件,并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數量和形式提交監理人,并由監理人報送發包人。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監理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內審查完畢,監理人對承包人文件有異議的,承包人應予以修改,并重新報送監理人。監理人的審查并不減輕或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責任。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2
1.7聯絡
1.7.1 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
1.7.2 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各自的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達地點發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3 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及時簽收另一方送達至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拒不簽收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拒絕接收一方承擔。
1.8嚴禁賄賂
合同當事人不得以賄賂或變相賄賂的方式,謀取非法利益或損害對方權益。因一方合同當事人的賄賂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包人不得與監理人或發包人聘請的第三方串通損害發包人利益。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監理人提供合同約定以外的通訊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1.9化石、文物
在施工現場發掘的所有文物、古跡以及具有地質研究或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跡、化石、錢幣或物品屬于國家所有。一旦發現上述文物,承包人應采取合理有效的保護措施,防止任何人員移動或損壞上述物品,并立即報告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同時通知監理人。
發包人、監理人和承包人應按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要求采取妥善的保護措施,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發包人承擔。
承包人發現文物后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致使文物丟失或損壞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0交通運輸
1.10.1 出入現場的權利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根據施工需要,負責取得出入施工現場所需的批準手續和全部權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橋梁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的權利,并承擔相關手續費用和建設費用。承包人應協助發包人辦理修建場內外道路、橋梁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的手續。
承包人應在訂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現場,并根據工程規模及技術參數合理預見工程施工所需的進出施工現場的方式、手段、路徑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預見所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1.10.2 場外交通
發包人應提供場外交通設施的技術參數和具體條件,承包人應遵守有關交通法規,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梁的限制荷載行駛,執行有關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載的規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場外交通設施無法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發包人負責完善并承擔相關費用。
1.10.3場內交通
發包人應提供場內交通設施的技術參數和具體條件,并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滿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設施損壞的,承包人負責修復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除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人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發包人和監理人可以為實現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
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由承包人負責運輸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應由承包人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發包人給予協助。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但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除外。
1.10.5 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責任
因承包人運輸造成施工場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梁損壞的,由承包人承擔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賠償。
1.10.6 水路和航空運輸
本款前述各項的內容適用于水路運輸和航空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包括河道、航線、船閘、機場、碼頭、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運輸中其他相似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包括船舶和飛機等。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3
1.1.3 工程和設備
1.1.3.1 工程:是指與合同協議書中工程承包范圍對應的永久工程和(或)臨時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約定建造并移交給發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1.3.3 臨時工程: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類臨時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1.1.3.4 單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協議書中指明的,具備獨立施工條件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設備:是指構成永久工程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及其他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1.1.3.6 施工設備: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現場: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作為施工場所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永久占地和臨時占地。
1.1.3.8臨時設施: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服務的臨時性生產和生活設施。
1.1.3.9 永久占地:是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臨時占地:是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工程需要臨時占用的土地。
1.1.4 日期和期限
1.1.4.1 開工日期:包括計劃開工日期和實際開工日期。計劃開工日期是指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實際開工日期是指監理人按照第7.3.2項〔開工通知〕約定發出的符合法律規定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
1.1.4.2 竣工日期:包括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計劃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實際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項〔竣工日期〕的約定確定。
1.1.4.3 工期:是指在合同協議書約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約定所作的期限變更。
1.1.4.4 缺陷責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缺陷修復義務,且發包人預留質量保證金(已繳納履約保證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實際竣工日期起計算。
1.1.4.5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承擔保修責任的期限,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1.1.4.6 基準日期:招標發包的工程以投標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為基準日期,直接發包的工程以合同簽訂日前28天的日期為基準日期。
1.1.4.7 天:除特別指明外,均指日歷天。合同中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天24:00時。
1.1.5 合同價格和費用
1.1.5.1 簽約合同價:是指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確定的總金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暫估價及暫列金額等。
1.1.5.2 合同價格:是指發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作的金額,包括合同履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發生的價格變化。
1.1.5.3 費用:是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所有必需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1.5.4 暫估價: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單價、專業工程以及服務工作的金額。
1.1.5.5 暫列金額: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暫定并包括在合同價格中的一筆款項,用于工程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工程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合同價格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1.1.5.6 計日工: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完成發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計日工計價的變更工作時,按合同中約定的單價計價的一種方式。
1.1.5.7 質量保證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質量保證金〕約定承包人用于保證其在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修補義務的擔保。
1.1.5.8 總價項目:是指在現行國家、行業以及地方的計量規則中無工程量計算規則,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以總價或以費率形式計算的項目。
1.1.6 其他
1.1.6.1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電報、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語言文字
合同以中國的漢語簡體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使用兩種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合同的語言。
1.3法律
合同所稱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
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適用的其他規范性文件。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4
1.11知識產權
1.11.1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范以及反映發包人要求的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屬于發包人,承包人可以為實現合同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1.11.2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文件,除署名權以外的著作權屬于發包人,承包人可因實施工程的運行、調試、維修、改造等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1.11.3 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或采用施工工藝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承包人承擔;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或施工工藝導致侵權的,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1.11.4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已包含在簽約合同價中。
1.12保密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圖紙、文件以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承包人提供的技術秘密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應被認為是準確的和完整的。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發包人應予以修正,并相應調整合同價格:
。1)工程量清單存在缺項、漏項的;
。2)工程量清單偏差超出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圍的;
。3)未按照國家現行計量規范強制性規定計量的。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1. 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與解釋
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中的下列詞語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當事人約定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構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如果有)、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協議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簽署的稱為“合同協議書”的書面文件。
1.1.1.3 中標通知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標的書面文件。
1.1.1.4 投標函: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寫并簽署的用于投標的稱為“投標函”的文件。
1.1.1.5 投標函附錄:是指構成合同的附在投標函后的稱為“投標函附錄”的文件。
1.1.1.6 技術標準和要求:是指構成合同的施工應當遵守的或指導施工的國家、行業或地方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1.1.1.7 圖紙:是指構成合同的圖紙,包括由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或經發包人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圖、鳥瞰圖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圖紙文件。圖紙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審查合格。
1.1.1.8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規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寫并標明價格的工程量清單,包括說明和表格。
1.1.1.9 預算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發包人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編制的工程預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經合同當事人約定的與工程施工有關的具有合同約束力的文件或書面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進行約定。
1.1.2 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1.1.2.1 合同當事人:是指發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發包人:是指與承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2.3 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具有相應工程施工承包資質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2.4 監理人:是指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的,受發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監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2.5 設計人:是指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的,受發包人委托負責工程設計并具備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5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基坑土方外運(甲方負責裝車,乙方負責用車外運至工地外)。
三、合同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基坑開挖驗收規范達到全面優良。
五、合同單價及價款及工程量計算方式:
項目單價總價備注說明
土方外運元/平方米按實際方數乘以單價1土方單價以實方計算;
2本單價含施工時的有關機械臺班費用,外運裝車等費用;
3本單價含外運泥尾場地清理費用;
4本單價含一切乙方機械進退場費用。
六、付款方式:
1、按月結算,每月按實際完成量的80%,結算時扣除相關罰款及相關費用后支付給乙方;
2、當主體基坑到底完成后三個月內付清完成工程量的95%;
3、所有土方工程及手尾工作完成后六個月內支付5%。
七、甲方責任:
1、辦理施工許可證,余泥排放證等費用;
2、組織圖紙會審,組織監督落實班組工人進場安全教育;
3、組織分部分項工程驗收,負責工程控制軸線的放線、測量標高工作;
4、向乙方提供基坑支護施工圖紙一份。
八、乙方責任:
1、指派管理人員駐現場,負責管理土方隊伍,辦理準運證及相關費用;
2、運輸車輛必須是散體物料運輸正規車輛,禁止雇請非法營運“野雞車”;
3、余泥堆放場必須是手續證件齊全(提供合格證件給甲方備案)否則承擔相關責任;
4、必須服從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業主、監理公司、總包單位管理人員的管理;對進場新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平安卡考試;
5、負責工人的安全教育,對工人進行安全、質量技術交底、管理工人的生活問題;
6、乙方必須帶領全體工人生產、文明施工,如發生事故(無論任何原因)乙方負者20%事故引起的相關費用,甲方負者80%的相關費。
7、各班組在簽訂本協議時先交一定數額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保證金。
8、在施工過程中所有的安全防護及安全標志,沒有甲方許可不得隨意拆除。
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如違章作業、違章蠻干,不聽從管理人員指揮,一律按項目部管理人員的通知進行罰款;
9、分包單位必須按廣東省、廣州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及總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負責土方內外運輸工作的貨及機械、車輛的安全責任,負責土方施工進程中違規導致的政府部門的罰款;
10、乙方外運的過程必須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保持場地內外道路文明衛生清潔(衛生由乙方負責);車輛禁止超速、超載等道路交通違規行為,如有發生乙方負責相應為規處罰費用及相應責任;
11、乙方必須服從項目部的工序、工作面及工期安排;
12、乙方負責周邊外圍關系(如___、___、街道、村委等)。
十、違約責任:
1、甲方因圖紙變更未能及時通知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所造成工期延后責任有甲方負責;
3、乙方施工時因工藝及施工方法而造成質量返正,其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工期不得順延;
4、乙方如不能滿足合同規定的工期要求乙方須采取有效措施如增加機械車輛等,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5、本合同結算方式為乙方完成整個基坑開挖標準如果中途乙方自行退場,則甲方只結算乙方所完成總工程量的85%;
十、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請仲裁委員會調解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副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正副本一份。(附安全責任書、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發包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車隊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
乙方負責運輸:運輸地:
要求乙方車輛:部(解放、東風王平頭、斯太爾);車箱長5.3米、車箱寬2.3米、車箱高1.4米
運距:公里運費:元/
結算方式:按車次結算,24小時結算(以現金方式結算)
此協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暢
甲方負責聯系住宿地方,乙方車隊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項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費:工程總費用的__%
違約罰金: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后甲方如無工程安排,違約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每車500元/天。乙方車隊沒按約定到達工地并施工,違約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500元/天。
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6
合同號: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賣方:
地址:
公司所在國:
電報:
傳真:
買方:
地址:
公司所在國:
電報:
傳真: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以[ ]FOB或[ ]CFR或[ ]CIF或[ ]FCA或[ ]CPT或[ ]CIP術語簽訂本合同,并就如下條款達成一致:
1、商品名稱:
2、品質/規格:
[ ]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詳細記錄(如果具體合同要求)
3、單位:
4、數量:
[允許在金額及數塾上有 %的損溢,由[ ]賣方或[ ]買方選擇。
5、FOB/CFR/CIF/FCA/CPT/CIP單位價格 。
6、總額:
實交數量按照第4款規定,比原定數量損溢 %,則應對價格作出相應的調整。[ ]
7、原產國及生產國:
8、運輸標志:
9、裝運
9.1 裝運時間: 。
9.2 裝運港: 。
9.3 卸貨港: 。
9.4 [ ]允許,或[ ]不允許"甲板上"裝運。
9.5 [ ]允許,或[ ]不允許轉運。
9.6 [ ]允許,或[ ]不允許分批裝運。
9.7 [ ]集裝箱運輸。
9.8 最終目的地:__。
9.9 卸貨港轉貨商/貨運代理人___
10. 支付條款
賣力銀行帳戶:
買方銀行帳戶:
10.1 支付方式
(1)信用證
[ ] 10.1.1(這一段將作[ ]保留或[ ]刪除)
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 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 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價款,即 。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
[ ]裝運回后 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裝運后 天。
[ ]最后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
[ ]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月。
根據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 ]10.1.2即期付款
買方應于
[ ]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 日, [ ]合同簽訂后 日內,通過 銀行,以[ ]電傳,[ ]SWIFT,[ ]信函,[ ]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 的[ ]即期付款信用證[ ]議討信用證。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 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
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 ]10.1.3延期付款
買方應于[ ]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的第一天(裝運日)前 日,[ ]合同簽訂后 日內,通過 銀行,以[ ]電傳,[ ]SWIFT,[ ]信函,[ ]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 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 ]即期[ ]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交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 ]提示單據,進行承兌
[ ]延期付款[ ]議付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 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
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內容"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O0號出版物》為準。"
(2)托收
[ ] 10.1.4憑單付款(D/P)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并附上隊需單據。買方應于(委托銀行)提交匯票及所需單據時立即付款。
[ ] 10.1.5承兌變單(D/A)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 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以便承兌。買方應于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時立即承兌,并于匯票到期日付款。
(3)匯付
[ ]10.1.6
買方應于
[ ]收到所需單據后[ ]天內,
[ ]提單日后 天內,以
[ ]電匯, [ ]信匯,[ ]票匯
方式將貨物發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帳戶。
10.2有關單據
賣方應準備并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
1.匯票
向[ ]--(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 ]買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選擇如下之一)
[ ]1)標明通知收貨人或--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
[ ]空白抬頭,[ ]空白背書,并注明[ ]運費已付或[ ]運費待付。
[ ]2)簽發給-一不可轉讓的海洋運單,標明運費
[ ]預付 已付或
[ ]待付,
通知
[ ]多式聯運單據
[ ]航空運輸單據(空運單據/空運貨單)
[ ]鐵路運輸單據
[ ]6)信使及郵遞收據
3.其它單據
1)商業發票
2)[ ]保險單
[ ]保險憑證
3)由--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4)原產地證明
[ ] FORM A(普惠制原產地證)
5)裝箱單
6)重量單
7)[ ]發貨通知書
[ ]裝船浦知
l到7項單據需要原本 份和副本 份。
4.其它單據(如要需要)
10.3 銀行費用
依照根據上述 10.1款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生在
[ ]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
[ ]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
[ ]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
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11.交貨條款
11.1包裝
所有貨物均須包裝,以防止因受潮、生銹、水份、腐蝕及震動致損,且包裝應適合[ ]海運,甲板上/非甲板上運輸,[ ]多式聯運,[ ]集裝箱運輸。
賣方應承擔貨物因不充分或不適當包裝造成的貨物損害或滅失的責任。
如果持運的貨物中包含有易燃成危險品,賣方應在每一包裝表面注明運輸及搬運中注意的事項以及識別號碼或國際慣例及/國際規則中對此類物品要求的其它標記。
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11.2裝運條款
11.2.1如果是在CFR或CIF條件下裝運,賣方應在裝運前不遲于 日,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買方裝運船名、船籍、船齡和其它有關該船的詳細情況,以及每次裝運貨物的合同號。經買方對船只公司確認接受后,賣方才可裝運。但買方不能無理延遲上述確認,買方應在接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最遲5個工作日內做出確認,否則即視為已被確認。
11.2.2如果是在FOB條件下發運貨物,買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期訂艙。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前至少 天,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量、總體積以及貨物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買方應于裝運船只預計抵達裝運港的日期至少 日前,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 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適合裝運的日期、買方應至少在船只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前 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抵港日期及合同號,以便賣方辦理裝運。如果需對運輸船只或到達日期做出變動,買方或其貨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但不能遲于預計抵達目前 日,以便賣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后 日內未抵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自 日后評始計算的一切實際費用,包括倉儲費及利息.但這不影響賣方根據合同及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的規定所要求的索賠。
如果運輸船只按賣方通知到達裝運港而賣方未能按規定及時貨物備妥待運,那么賣方應對空艙費及滯期費負責。
11.2.3如果是在FOB/CFR/FCA條件下發運貨物,賣方應于貨物裝運完畢后立即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收出發貨通知書。該通知書應包括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毛重.尺寸、發票金額、提單號、啟航日及預計抵達卸貨港的日期。
如果在FOB或CFR條件下裝運貨物時,賣方未及時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發出發貨通知以致買方不能及時投保,那么賣方應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的損害和/或損失負責。
11.2.4此條款應作保留或刪除貨物裝運后,賣方應[ ]隨船將下列單據的副本一式兩份發送給買方:
(1) 海運提單(或根據10.2條第2款要求的其它運輸單據)
(2) 商業發票(分批裝運時須注明裝腔作勢船批號)
(3) 裝箱單
(4) 重量/數量
(5) 原產地證書
(6) 由 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7) 所需的其它單據:
11.2.5賣方應在實際裝船日后 工作日內向買方或其指定的收貨人航寄上款所列單據副本各一份。
11.2.6裝運期以第10條規定的食用證的及時簽發為準。
發貨日報指提單日,航空運單日期,鐵路發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日期。
12.保險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 ]平安險,或[ ]水漬險,或[ ]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
13.擔保(分別選擇13.1或13.2)
[ ]13.1賣方應保證所交付的所有貨物的品質、規格和包裝符合合同規定。擔保期應持續到
[ ]若為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后 月;
[ ]在卸貨港完成卸貨日后 月,但最遲不能超過交貨日后 月;
[ ]貨物到達目的的港日后 月,但無論如何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月。
[ ]雙方接受簽署的驗收證書之日后 月,但不能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月。
[ ]13.2賣方應在保證其根據合同交付貨物的品質、規格及包裝符合合同規定、賣方不擔保貨物適合特定目的或環境,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或在簽訂合同時已告知賣方。擔保期一直持續到
[ ]交貨日后,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后 月。
[ ]在卸貨港完成卸貨之日后 月,但最遲到交付日后 月
[ ]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后 月,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月。
[ ]雙方簽署驗收證書之日后 月,但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月。
13.3如果買方發現貨物違反上述擔保,并根據第17.1條在擔保期內通過賣方,而且違反擔保的原因在于賣方,那么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應根據第17條來解決買方擔保權利和賣方擔保義務。
在工廠的書面說明有誤,或者對產品非正確使用。或者根據產品的正常損耗性質而對產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損耗的情況下,應排除賣方的擔保義務。
14.檢驗
14.1交貨前檢驗(從14.1.4或是14.2.2中選擇一款)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境、重員、包裝、安全、衛生及健康要求根據
[ ]本合同中的規定,或 [ ] 標準,進行檢驗。
上述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書構成賣方要求付款時必須出具的單據之一。
檢驗機構;
在中:a)中華人民共和國 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b)
(如果中國的法律、法規允許其它的檢驗機構則加入)
在德國:
(如果強制要求檢驗則加入)
[ ]14.1.2工廠檢驗
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買方出具工廠根據
[ ]合同的規定,或
[ ] 標準
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安全、衛生或健康要求簽發的檢驗報告。
上述檢驗報告應構成賣方要求付款時出具的單據之一。
14.2到貨檢驗
為了實現擔保存權或其它請求權,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
[ ]最終目的地
[ ]卸貨港后
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
檢驗機關;
在中國。a)中華人民共和國 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b)
在德國:
(根據買方的選擇或德國法則加入)
買方應地檢驗前向賣方發出檢驗通知,以便賣方有充足時間參加檢驗,賣方可以自行決定并承擔費用參加檢驗。如果買方及時通知而賣方不參加。則檢驗可在賣方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買方應根據本合同第)和或b)的規定進行檢驗。
15.不可抗力
合同當有人因洪水、火災、地震、雪災、旱災、冰雹、風或其他該方當事人無法控制,并在簽訂本合同時不能合理預見、不可避免或無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該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免責。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響其履約的合同一方應盡快通知另一方條件的發生,并應在事件發生后不遲于 天向另一方發送由有關機構或某一中立且獨立的第三方出具的關于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 天,合同雙方可協商合同的履行或終止。如果不可抗力出件發生后 月內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終止,則任一方應自行承擔各自的費用,且不能對解除合同有關的損失要求賠償。
16.延遲陪償
16.l如果買方在到期時未支付價款,則其有義務向賣方支付未付價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接從到期日至實際支付日以息 %計算,該逾期利息應按賣方要求支付。
16.2未及時開具信用證
如果買方因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開具信用證,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朝,則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開信用證每 日收取信用證金額 %的比率計算,但罰金不能超過買方應開而未開信用證總金額的 %。在計算罰金時,少于 日應視為 日。
16.3未及時交貨
如果賣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交付所有或部分貨物(包括達成一致的文件),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期,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交貨物每 天收取遲交貨物總金額的 %計算,但是,罰金不能超過遲交貨物總金額的 %、在計算罰金時,少于 日應視為 日。
16.4在不影響合同雙方根據第181條享有的權力下,第16.1條且/或16.2條且/或16.3規定的賠償應是對于由于此種延遲而造成的損失的唯一賠償。
17.如果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顯、包裝及對安全、衛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定則買方應在賣方發出索賠通知,并有權以本合同第 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向賣方索賠,并在
[ ]a)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后 日內只要該日不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日,
[ ]b) 在保證期內發現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現故障后 周內,列出索賠理由、如果貨物與合同不符并且賣方應對此負責,則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 周內,自己承擔費用
[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買方不得對所受損失索賠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賣方顯然未能修理或替換。
[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并且如果買方因賣方而遭受損失的話 ,則根據第17.4條向買方賠償。
[ ]根據貨物瑕疵程度,如果買方遭受損害、損失,則根據其受損害的程度和損失的數量,通過雙方協議對貨物降價。
如果在雙方協商的時間期限內,修理、替換或降價顯然沒有達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種不符達到了根本性違反合同,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7.2如果買方未在第17.1(a)和 (b)規定的時間內要求索賠,則買方應放棄對數量不足或明顯的質量缺陷要求索賠的權利。
17.3賣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后不遲于 日對買方的索賠要來作出答復。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復,剛買方的索賠要求剛被視為接受。
17.4[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應限于直接損失和直接損害。這一限制不適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或因違約而構成的賣方的責任應限于總額 。這一限制不適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況,上述選擇之一不適用:
違約一方應對因其違約而由未違約方造成的損失負責,如果違約方在簽訂合同時根據其已知的事實和情況預見到或理應預見到其違約可能導致未違約方造成損失。
18.終止合同
18.1除非另有規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況下終止:
(1)通過雙方共同書面協議;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責任在合同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履行其義務,程度嚴重,并且在收到未違約方的書面協議后 日內未能消除違約影響或采取補救措施,在此種情況下,非違約方應給另一方書面通知來終止合同。
18.2合同終止不影響終止合同方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據17.4條要求對應合同終止而遭受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19.稅收
與本臺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生效的稅收
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 ]買方[ ]賣方,即本合同的中方來支付。與本合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 ]買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稅收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為準。
2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合同的條款應依照國際商會提供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9)國際商會第460號出版物》予以解釋。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臺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包括有關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終止的問題應最終通過仲裁來裁決,排除有通常的法院對爭議作出判決。
為了以仲裁來裁決爭議,案件應提交給
[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進行。
[ ]德國仲裁機構。仲裁程序應在德國 進行。
[ ] (合同雙方同意的其它國際仲裁機構例如巴黎國際商會的仲裁機構、蘇黎世商會的仲裁機構或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仲裁過程應以英語根據雙方選擇的上述各仲裁機構的程序規則進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并應有專人送交,傳真、電傳發送或航空快件寄送,當在合同抬頭指定的地點由合同方派專人送交時。或若合同方以傳真或電報的方式發送,則發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則另一方收到信函時,通知應被視為送達。
23.其他
23.1附件應構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本合同用英文書就,文件用--(語言)
23.3生效日期
本合同應生效于(生效日期)
[ ]從雙方授權的代表正式簽訂日起。
[ ]經 簽署共批準后,如果法律要求批準。批準應在買方簽署并通知賣方后30天內取得。
[ ]其它條件:
上述條款由買方和賣方協商同意,買方、賣方簽字如下。
買方: 日期:
賣方: 日期: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7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 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 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蛞云渌绞匠袚s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
1、甲方與乙方約定的位于甲方外立面南門及西南位置的廣告位的租金,由甲方和乙方的相關廣告業務合作中所產生的費用中進行抵扣,不足部分乙方補齊,超額部分乙方可以作為下一年度的租金進行抵扣。
2、乙方因廣告位的申請事宜在相關政府部門所繳費用,甲方外立面南面及西南面廣告位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西面及西北面廣告位由甲方承擔。
二、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9
一、團體的定義
本酒店對團體的定義為______人或______人以上同時進店及離店的旅游團體。
二、旅行團房數確認
所有訂房請直接與酒店營業部聯系,能否接受臨時增減之訂房,由酒店視客房出租情況決定接納與否。貴社之正式訂房通知單及行程資料須在客人抵達酒店前三天郵寄或送達本酒店營業部。
三、取消預定規定
所有取消之訂房必須提前三天通知,旅行團之訂房如在人住前兩天內取消,貴社需負責交付所訂房數50%的費用,如酒店在貴社團體預定到達前24小時內才接到取消訂房的通知或在最后時刻團體沒有人住,則需收取一晚房租補償酒店客房空置的損失。
由于自然環境因素(如臺風、班機取消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影響,而令旅行團不能如期到達,由此造成的損失,酒店可免收損失費。
四、住宿延期及超額訂房
如旅行團超過預訂日期仍不能如期離店時,本酒店可根據客房的出租情況協助安排。
凡經本酒店確認的團體,因酒店客房全滿而安排不下,本酒店負責將團體安排至同等級或高于本酒店等級的酒店人住,不再多收房費。
五、兒童收費
本酒店對十二周歲以下與父母同住一房的兒童提供一張免費加床。餐費則按成人標準的50%收取。
六、訂餐規定
旅行團及散客訂餐必須預先通知酒店,本酒店根據貴社計調部預訂計劃訂餐,任何陪同均不能更改取消。
七、陪同餐安排
旅行團如在酒店用餐,本酒店負責安排全陪及本地司機免費就餐。
八、付款方式
本酒店全部賬單均為月結,貴社必須在接獲本酒店賬單后十四天內付清。
本酒店開戶銀行:中國銀行,FEC賬號:____________
US8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系貴社與本酒店業務往來之惟一合法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條款細則更改,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另備附件。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一、托運
1.托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承運人提供托運貨物及裝卸條件。托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托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并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托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貨物保險由托運人向保險公司投;蛭谐羞\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托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托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并隨貨同行。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注明文件名稱和份數。
二、包裝
1.托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托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托運人支付。
2.由于托運人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或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由承運人按約定對貨物再加外包裝的,發生上述問題,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并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或按托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托運人,并按最后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托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留置權。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托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托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托其他公司運輸的,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民法典》的規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地點后,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托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生后,承、托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托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托運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協助托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于履行通知義務和協助義務,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于《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條規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于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仲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運輸管理局 制定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11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產品/服務時議定甲方付款條件如下:
一、雙方同意付款方式為□月結;□交貨。
二、雙方同意當月_____________日為結算日,結算自此日前_____________個月,乙方交貨予甲方指定交貨地點或提供甲方另需求性服務所產生費用之全部應付帳款。
三、雙方同意付款型態為□現金;□支票;□匯款。
(1)采現金付款者,甲方同意于貨到收現。
(2)采支票付款者,甲方同意于貨到付票期_____________日之票據予乙方。
(3)采匯款付款者,甲方同意于貨到_____________日內,匯入乙方指定之賬戶。
(4)采月結付款者,甲方同意于當月_____________日支付票期_____________日之票據予乙方。
四、甲方給付乙方款項之方式為□乙方派員收取;□回郵寄回;□匯入賬戶。
由乙方派員收取時,需攜帶證件□無;□收款章;□發票章;□大小章。
五、是否需要乙方按月郵寄對帳單□yes;□no。
六、其它約定事項:
(1)甲方同意于付款時同時交付乙方付款明細。
(2)若甲方支付客票(非甲方本人所開立之支票),需由甲方于支票背面背書。
七、特別付款方式說明: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12
大學生平安保險合同條款
大學生平安保險合同條款
第一章 保險合同構成
第一條 大學生平安保險合同(以下簡稱保險合同)由保險單及其所載條款、聲明、批單、批注,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被保險人名單、健康告知書及其它約定書共同構成。
第二章 保險對象及投保手續
第二條 凡經全國統一高考錄取的本市各類高等院校的在冊研究生、本科生、?粕驅W制一年以上的脫產委培生、進修生以及民辦院校的在冊學生,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
第三條 投保人通過就讀學校統一向新華人*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投保手續。
第三章 保險責任
第四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傷害在一百八十天內身故,本公司按保險單上載明的身故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第五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遭受意外傷害在一百八十天內造成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分身體機能,本公司根據殘疾程序,按《新華人*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表》給付部分或全部保險金。如果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經過一百八十天治療仍未結束,則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情況鑒定殘疾程序,按《新華人*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表》,給付部分或全部保險金。
第六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不論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分身體機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條的規定給付保險金,但每年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金額全數時,該年度的保險責任終止。
第四章 除外責任
第七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的死亡或殘疾,本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ㄒ唬┍槐kU人犯罪、吸毒、毆斗、醉酒、自殺以及故意自傷身體;
。ǘ┍槐kU人無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酒后駕駛機動車;
。ㄈ┍槐kU人身患疾病所支出的費用;
(四)投保人或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五)戰爭、軍事行為及動亂;
。┖溯椛、核污染;
。ㄆ撸┱、麻醉、服用藥物、注射;
。ò耍┩侗H恕⒈槐kU人、受益人的詐騙行為;
。ň牛┢渌粚儆诒kU責任范圍內的意外傷害。
第五章 保險金額
第八條 保險金額為每人每年人民幣一 萬元。
第六章 保險期限
第九條 保險期限按學生在校學習的學制(包括在校學習、生活、參加社會實踐及寒暑假期間)確定,不足一年時按一年計算。保險期限自投保人繳納保險費,并本公司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起至被保險人辦妥畢(肄、結)業高校手續之日的二十四時止。
第七章 保險費
第十條 保險費為每人每年三十元(費率為3‰)。無論被保險人學制長短,保險費均應在投保時一次繳清。
第八章 保險金的申領和給付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在保險事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遇節假日順延)通知本公司,否則由于通知遲緩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調查等項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承擔,本公司可在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除。
第十二條 向本公司申請領取保險金時,須提交下列證件
(一)保險單、被保險人名單及被保險人身份證;
(二)投保人所在學校及有關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
。ㄈ┍槐kU人死亡,須提供公安部門或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ㄋ模┍槐kU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份身體機能,應在治療結束后,治療沒有結束的可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治療情況,由本公司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殘疾程度鑒定書,一次性結案;
。ㄎ澹┍竟菊J為必要的其它文件或證明。
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死亡時,保險金由受益人領取。被保險人殘疾時,保險金由被保險人領取或委托他人代領。
第十四條 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內不行使即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 受益人應通過被保險人的就讀學校領取保險金。
第十六條 在保險有效期內變更受益人時,投保人應書面通知本公司。
第九章 告知
第十七條 訂立保險合同時,本公司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并就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第十八條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第十九條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公司對于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但可以不退還保險費。
第二十條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公司對于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可以退還保險費。
第十章 爭議處理
第二十一條 因保險合同發生爭議且經協商無效時,可通過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在本市范圍內轉學,本公司仍承擔保險責任,直到保險期滿轉學時,投保人須書面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轉學去外地就學或退學的,經投保人向本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可辦理退保手續,本公司將下一學年以后的保險費退還給投保人。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條款所述“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非意料中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第二十五條 本保險條款所述“保險事故”是指本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
大學生平安保險合同條款
大學生平安保險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13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對于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出借方征詢,出借方應進行解釋。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大寫) 即(小寫) %。
借款方每個還息日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 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方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借款方提前還款應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及相應的服務費,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條 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 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后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抵押條款
第九條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 ? 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筑面積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經評估公司評估,并經本合同雙方確認,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后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四條 出借方應在借款方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出借方應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1)出借方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權證或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出借方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系,不能如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第十六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并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14
甲方(托運方)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托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單次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甲方義務
1、應于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七、結算方式:發貨后付款(現付)□_______貨到后付款(提付)□
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_______天結算一次)
4、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5、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后,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單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后,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后,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并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___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外幣賬號: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人民幣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15
甲方(房 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家庭裝飾工程交易規則及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主要內容:
1、甲方將自己位于 區(縣) 小區(街道) 樓 門 號 室 廳住宅的室內裝飾工程以 形式交給乙方承做。
2、工程總造價(大寫):其中設計費(大寫):
3、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5、工程保修期: 一年
6、甲方代表:
7、乙方代表:
8、工程內容詳見施工圖紙及報價單,并以報價單為準(附表一)。
9、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設備情況詳見材料設備表(附表二)。
10、工藝做法詳見工藝質量說明(附表三)。
11、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造價10%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
二、合同細節說明:
1、甲方工作
(1)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1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或部分騰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并與乙方簽定協議。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甲方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甲方其他家庭成員對工程及乙方的意見均需通過甲方代表與乙方接觸。
(3)負責協調鄰里關系,保證乙方施工時間。
2、乙方工作:
(1)組織施工圖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必要時與甲方審定并簽字認可。
(2)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護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3、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趕工費并簽訂工期變更協議。
(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對乙方造成誤工的,應付誤工費。
(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4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因此造成乙方的誤工損失費用雙方協商解決。
4、工程質量及驗收
(1)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的內容為依據,以《河南省家庭居家裝飾裝修施工工藝及驗收標準(YJG32-97)》為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以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同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變更
如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代表聯系,在簽定變更單后方能進行該項目施工。凡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
6、結算
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3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并在3天內,結清尾數。
7、材料供應
(1)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必須有材料設備表,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2)凡由乙方采購的主要材料、設備必須在材料設備表中注明品牌、規格或質量標準并經甲方簽字認可,如與材料設備表不符,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8、安全生產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2)乙方在施工期內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范》。
(3)由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9、獎勵和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停工、誤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誤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價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總價款的1‰支付滯納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額1‰的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費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價款的1‰,作為獎勵。
(3)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5)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6)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0、爭議或糾紛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1、其它約定
12、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簽字(章)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16
拖拉機保險合同條款
拖拉機保險合同條款
總則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拖拉機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行駛的輪式拖拉機。
本保險合同也適用于輪式收割機。
第三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人以外的,因保險拖拉機發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保險拖拉機下的受害者。
第四條 本保險合同為不定值保險合同。保險人按照承保險別承擔保險責任,附加險不能單獨承保。
不定值保險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不預先確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而是按照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
保險責任
第五條 拖拉機損失保險:
。ㄒ唬┍槐kU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拖拉機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拖拉機的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1.碰撞、傾覆、墜落;
2.火災、爆炸;
3.外界物體墜落、倒塌;
4.暴風、龍卷風;
5.雷擊、雹災、暴雨、洪水、海嘯;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載運保險拖拉機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ǘ┌l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拖拉機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第六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
。ㄒ唬┍槐kU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拖拉機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ǘ┙洷kU人事先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本條(一)所列原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賠償的數額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責任免除
第七條 保險拖拉機的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自然磨損、朽蝕、故障、輪胎單獨損壞;
。ǘ┎A为毱扑、無明顯碰撞痕跡的機身劃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造成的損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災造成的損失;
自燃是指因保險拖拉機的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或所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
。ㄎ澹┰馐鼙kU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未經必要修理繼續使用,致使損失擴大的部分;
(六)在淹及排氣筒或進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未經必要處理而啟動拖拉機,致使發動機損壞;
。ㄆ撸┍kU拖拉機所載貨物掉落、泄漏、撞擊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保險拖拉機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ǘ┍kU拖拉機駕駛人員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ㄈ┍kU拖拉機上其他人員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四)第三者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中斷的損失以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ㄎ澹┚駬p害賠償;
。┍kU拖拉機拖帶車輛或被其他車輛拖帶時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第九條 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保險拖拉機損失、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地震、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政府征用;
。ǘy試,在營業性維修場所修理、養護期間;
(三)利用保險拖拉機從事違法活動;
。ㄋ模{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后使用保險拖拉機;
。ㄎ澹┍kU拖拉機肇事逃逸;
。┮蛭廴荆ê派湫晕廴荆┰斐傻膿p失;
(七)被盜竊、搶劫、搶奪,以及因被盜竊、搶劫、搶奪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或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八)保險拖拉機或第三者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損失
(九)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員使用保險拖拉機;
。ㄊ┍槐kU人或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第十條 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金額責任限額
第十一條 拖拉機損失保險的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保險拖拉機的實際價值以內協商確定。
十二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每次事故的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2萬元至20萬元之間協商確定。
保險期限
第十三條 除另有約定外,輪式拖拉機保險期限為一年,收割機保險期限為一個月,均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保險人義務
第十四條 保險人在承保時,應向投保人說明投保險種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險期限、保險費及支付辦法、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等內容。
第十五條 保險人應及時受理被保險人的事故報案,并盡快進行查勘。
保險人接到報案后48小時內未進行查勘且未給予受理意見,造成財產損失無法確定的,以被保險人提供的財產損毀照片、損失清單、事故證明和修理發票作為賠付理算依據。
第十六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索賠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
(一)保險人應根據事故性質、損失情況,及時向被保險人提供索賠須知;審核索賠材料后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保險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在被保險人提供了各種必要單證后,保險人應當迅速審查核定,并將核定結果及時通知被保險人。
。ㄈ⿲儆诒kU責任的,保險人應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議后10日內支付賠款。
第十七條 保險人對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業務和財產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八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第十九條 除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應當在保險合同成立時一次交付保險費。保險費交付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17
房屋買賣合同條款【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鎮建設用地批準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____層! 〗ㄖ娣e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
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
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余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五條 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于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后,買賣雙方應在____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 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 出賣人關于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征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并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
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位于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范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通水;
2、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通電;
3、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通氣;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 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____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筑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墻面,保修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第十七條 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后,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
1、出賣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I受人:
1、買受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 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
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鲑u人(蓋章)_________ 買受人(蓋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條款【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____市____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元 405室(建筑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100X5420)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____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____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100X848
5),空調兩臺(型號:015X8549 ),熱水器(型號:109X7455
4),浴霸(型號:102X698
5),飲水機(型號:108X926
4),音響兩臺(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
二、附加條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追(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18
我公司認真閱讀和理解了本工程監理招標文件后,鄭重聲明如下:
1、我方對招標文件的所有條款均完全予以確認,并無條件接受。
2、我公司非常理解和支持并服從招標人在本次招標活動的各項工作安排。
3、我公司積極響應業主針對本次招標活動的具體時間安排,對本次招標活動的時間安排無異議,完全認可。
4、我公司承諾將認真按招標文件的要求,認真履行招標文件中所有的條款,保質保量地完成本工程的監理任務。
5、如果我方有幸中標,我方將尊重貴方的全面管理,認真履行合同,實現我方在投標書及合同中的全部承諾,為貴方提供優質服務。
6、我公司嚴格按招標文件要求,規范地編制投標文件,委派有實力的人員進駐現場工作,并按貴方要求提交擬派監理人員的有效證件。
7、我單位中標后保證不隨意調整或變更主要監理人員。
8、以上承諾和聲明請招標人、專家和評委、領導給予審查和指正。
投標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19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單位:
甲方因開發《湘潭國際企業中心》在建設本項目期間,需向乙方采購鋼材,經甲乙雙方協商鋼材全部由乙方提供并達成如下條款,并簽訂本合同,已約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承建 《湘潭國際企業中心》項目需向乙方購鋼材5000噸,允許偏差在5%內,并自開工之日起至20__年2月1日前,甲方在乙方購鋼材須達到合同約定量,如未滿,甲方須按乙方已供貨款的6%作為賠償補給乙方(以彌補乙方墊資過大的損失),本項目甲方所購鋼材品牌暫不指定,由乙方完全自主供貨。但需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在簽定本合同時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以下資料:營業執照、代碼證、開戶許可證、房產證、身份證、該項目的施工合同、施工許可證的復印件,同時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送進本項目的全部鋼材,螺紋鋼價格均以當日天貿鋼鐵網報價每噸上浮230元結算,線材、盤螺每噸上浮300元,另加運費50元/噸、吊裝費20元/噸,星期六按星期五計價,星期日不供貨,此價格為雙方協議價,不包含稅費,甲方必須另向乙方支付與稅票相等金額的稅費。鋼材由乙方送至甲方工地,卸車及費用由甲方負責,螺紋鋼按理論計重(點支),線材、盤螺按過磅計重,并按乙方提供的廠家磅單為準計量,甲方復磅時,重量偏在千分之八以內的為合理磅差,由甲方承擔,超出千分之八的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購鋼材時,需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組織貨源供應,并由乙方送貨到工地,甲方應及時安排卸貨,并負責卸貨的費用和安全。在貨車進入工地后,或在卸貨的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擔。甲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無正當理由退貨、不受貨,拖延付款、或不付款,或是單方終止合同,或是甲方未付清乙方貨款前又與其它鋼材供應商發生購銷和賒購關系的,視甲方違約。
四、甲方授權本項目工作人員 或 為工地收貨員,負責收貨并代表甲方簽署送貨單,上述任意壹收貨人一經在送貨單據上簽名,則視為甲方對送貨
單據上內容的全部認可,包括鋼材的品牌、數量、單價、金額、裝運費等。送貨單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并具有法律效力,雙方不得另有異議,送貨單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原件留乙方作為結算依據,復印件留甲方備查。
五、乙方供給甲方的鋼材需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并隨貨提供廠家材質證明書復印件,并加蓋材質書公章,鋼材到工地后,甲方須先檢驗合格后再使用。甲方如未檢先用或是在送檢不合格后仍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鋼材到達工地三天后,以乙方送貨單日期為準,甲方未送檢又未提出異議的,乙方視本批鋼材為合格產品,如有損失由甲方承擔。如經檢產品不合格,由乙方無條件退回,并承擔退貨的運輸費用,乙方不另承擔其它責任。
六、(1)本項目由乙方向甲方先期墊供鋼材折人民幣伍佰萬元,在滿額時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兩佰萬元,乙方在收到該筆款后,再向甲方提供鋼材。以后乙方每向甲方供鋼材滿人民幣兩百萬元時,甲方均須在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兩佰萬元,以此方式供鋼材直至甲方本項目主體完工。
七、(1)本項目除軍事、地震、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無論任何原因停工、停建,或是甲方在乙方處停購鋼材滿30天的(以乙方最后一次送貨單的日期為準)。甲方需按欠乙方的實際欠款,按月兩分支付利息。支付日滿兩個月時,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視甲方所欠債務全部到期,甲方需一次性付清欠乙方全部鋼材款及其利息和違約金。
(2)甲方欠乙方的所有鋼材款、利息、違約金必須在20__年2月20日前付到只欠乙方叁佰萬元整,余欠款付清時間最遲不得超過20__年6月30日,并從20__年3月20日起,按月兩分計息。
八、甲方如未按本合同上的約定,如期足額付清或是違反本合同其中之任意一條,視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欠付金額為基數,從逾期付款日起,按每日千分之1.5計處。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如期足額支付鋼材款,視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甲方自愿以在建廠房棟,作抵扣給乙方,抵扣鋼材款的廠房價格以當期同類銷售價格(雙方認可的權威評估機構評估后的價格)下調800元/平方結抵。
九、甲方確認本合同委托代理人,為項目負責人,并行使甲方與乙方簽訂合同,履行合同相關的全部權利,包括結算、結息、結付違約金,指定收貨人,結算人變更合同等。乙方確認本合同委托代理人:徐義兵、廖坤山為合同執行人,
并負責與甲方結算結息結付違約金,辦理結付款手續補充變更合同等。
十、凡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到乙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人民法院)任何一方為實現債權、債務所支付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鑒定費、差旅費均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合同生效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甲方委托簽收人:
年月日
擔保單位蓋章簽字:
甲方欠乙方的鋼材款、利息及違約金
由本單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乙方簽字蓋章: 乙方送貨委托人: 年月日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乙方樓宇內的電梯廂內安裝裝飾鏡框,用于環境裝飾及刊登商業廣告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小區基本情況: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
樓宇性質: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梯數量:______部
一、使用范圍及安裝數量
1、乙方可以安裝裝飾鏡框用于刊登商業廣告的范圍為:______小區樓宇內的______部電梯的電梯廂。
2、安裝數量:每部電梯廂內安裝______塊,共計______塊。
二、鏡框規格及材質要求
1、鏡框規格:長______、寬______、厚度______;
2、鏡框材質要求:____________。
三、費用及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裝飾鏡框的維護保潔費為:每部電梯廂______元年,共______部電梯,每部電梯共安裝______塊裝飾鏡框,全部電梯廂合計每年支付______元年。
2、支付方式:
具體交納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如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數量安裝,則維護保潔費按實際可以安裝的數量計付。
4、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數量安裝,則維護保潔費按本協議的約定計付。
四、合作期限
1、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含安裝期一個月,該安裝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協議期滿后,甲、乙雙方如想繼續合作,則需另行簽訂協議。
3、無論裝飾鏡框內刊登的商業廣告是否到期,本協議到期后,甲、乙雙方的合作終止,甲方不得繼續使用電梯廂,并應將裝飾鏡框及鏡框中的內容進行清除。
五、履約保證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正式簽訂日,向乙方支付保證金______元,用于保證甲方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本協議期限期滿時,甲方如無違反本協議之行為,且在合同期滿后____日內完成將裝飾鏡框及鏡框中的內容進行清除等工作,則該保證金予以返還,但不計利息。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負責裝飾鏡框的制作,并按雙方認定的安裝方式及位置進行安裝,裝飾鏡框的產權歸甲方所有。
2、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對電梯廂有獨家裝飾鏡框廣告發布權。對裝飾鏡框內發布信息的客戶數量、畫面布置形式、內容享有決定權。
3、為保證裝飾鏡框裝飾效果,甲方將定期派員工進入電梯廂更換畫面,以及對裝飾鏡框進行維護與保養,乙方應對甲方人員出入小區提供便利。
4、本協議期滿后,乙方如想繼續和他方開展此項合作,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權。
(二)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裝飾鏡框安裝方式具備安全性,不對乘客或電梯廂本身構成不當損壞。
2、甲方保證裝飾材料符合人體健康要求,不對電梯用戶構成不良影響。
3、甲方刊登的廣告內容必須符合有關廣告的法律法規,廣告刊登的界定及承諾。
4、甲方保證裝飾材料及畫面在視覺上具備合理的美觀性。
5、裝飾鏡框內沒有刊登商業廣告時,甲方應在裝飾鏡框內做公益宣傳,以美化環境。
6、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維護保潔費。
7、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小區內的人員、建筑物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如乙方賠償損失后,有權向甲方追償全部賠償額。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
1、甲方安裝裝飾鏡框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保障電梯乘客安全的安裝模式和符合健康要求的裝飾材料。
2、在甲方安裝過程中,乙方有權對甲方安裝進行監督,如發現甲方安裝方式違反本協議的,乙方有權責成甲方修改安裝方案。
3、甲方對裝飾鏡框及畫面材料進行更換或保養,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不符合人體健康要求的,乙方有權責成甲方限期改正。
4、為更好地美化電梯廂內環境,乙方有權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議,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由甲方實施改進方案。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維護保潔費。
(二)乙方義務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承諾不與任何第三方在______小區進行相同或類似的合作,乙方授權甲方獨家享有電梯廂鏡框廣告發布權。
2、乙方如發現裝飾鏡框出現問題,如遺失、掉落、毀損,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維修或重新安裝。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如遇電梯廂改建、翻建不能正常使用時,應提前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方案。
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授權書。
八、違約金
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約定之行為,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__元。
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十
一、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原因).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為:(具體變更條款)
二、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2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
甲方(全稱):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服裝系列產品,具體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價格詳見附后清單。
二、產品質量標準、特殊工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
三、交貨時間及方法:_______________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個工作日內交貨,送達方式另行協商確定,交貨時由甲方確認,并在乙方的送貨單上簽字。
四、驗收標準及期限: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收貨日內按樣衣標準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此間提出,逾期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
六、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
七、交付定金預付款數額及時間:_______________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收貨日內以現金或轉帳的方式付清貨款。
九、服務承諾:_______________
1、產品交付使用一月內,如因乙方原因出現的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修改,費用由乙方負擔。
2、本次批量生產之后,如甲方提出增補制作要求,在布料規格質量及價格與本次產品相同的基礎上,乙方依樣衣標準制作,經雙方協商另簽訂合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加工生產以甲方確認的樣衣為準,中途如因甲方原因提出更換布料及款式、色彩等,由此產生
的責任及費用由甲方承擔并相應延長交貨日期。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乙方可以不予制作并相應延長交貨期限,直至甲方交付預付款后,按合同相應要求開始制作;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貨款,甲方應按欠交貨款的5%/月利率向乙方交納違約金。
2、中途如因乙方原因提出的需要更換布料及款式、色彩等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則由此產生的的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需延長交貨日期,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由于不可抗力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可以免除違約責任。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交易完畢(含付清貨款)本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23
甲 方:
地 址:
乙方: 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發布廣告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發布媒體:框架電梯平面媒體
二、發布內容: (品牌/產品)
三、發布時間、地點、媒體發布費用
發布時間 發布城市 發布地點 發布數量(塊) 發布單價 (元/月/塊) 媒體發布費用
見附件 [ ] 元/月/塊 ¥[ ]元
合計: ¥[ ]元
四、制作費用:甲方向乙方支付廣告畫面制作費用計 ¥[0]元。
五、合同總金額與支付方式:
1. 以上發布費用與畫面制作費用合計:(小寫)¥[ ]元,(大寫)[ ]元。
共分[ 3 ]次付款。
付款時間 合同金額比例 費 用
第一次付款 ¥[ ]元
第二次付費 ¥[ ]元
第三次付費 ¥[ ]元
2. 甲方應按照上款要求按時將款項匯入以下帳號:
開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3. 發票:
(1)對甲方支付的廣告發布費,乙方將開具正式的廣告費發票;對甲方支付的廣告設計費、廣告畫面制作費、印刷費及畫面特殊更換的上畫費等服務費用(如有),乙方將開具正式的服務費發票。
(2)乙方在收到支票后5個工作日之內將正式發票遞出;如發票抬頭與本合同中的甲方名稱不同,甲方需特別注明收票人為 。
六、廣告的制作及刊發:
1.甲方負責發布內容的的畫面設計,甲方應在廣告發布前10天,將所要發布的廣告內容印刷為四色菲林片或制作成mo或相應的電子文件提交給乙方;乙方將在甲方審看畫面打樣并簽字確認后開始印制。
2.如甲方自行印制廣告畫面的,甲方需于每月廣告發布開始前3天,將印制好的廣告畫面送至乙方;此外,甲方還應按發布總量的10%為乙方留存余量,以彌補上畫中的損耗。
3.廣告首次刊發前,甲方如欲變更廣告發布時間和發布內容的,至少應于本合同約定的廣告發布日前的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接到此通知之時已發生了印制等費用的,甲方還應及時向乙方支付該費用。
4.乙方每月1日或每月15日開始發布廣告,上畫周期不超過3天,甲方廣告發布時間超過1個月的,可享受乙方于每月15日提供的免費更換畫面服務一次。免費更換畫面是指更換原廣告畫面或變更原定的廣告發布位置,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如印制費等,甲方另行支付給乙方。
5. 若甲方在前款4約定的時間外要求刊發廣告的,甲方應向乙方額外支付上畫費10元/張/次。
6. 廣告刊發后的10個工作日內,乙方以光盤或紙質報告方式向甲方提供發布監測報告。
七、其他
1. 本合同的標題及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檢索方便而擬定,不應用來解釋合同條款的含義。
2.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一“框架媒介廣告發布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二“廣告發布地點”及本合同有效期內形成的其他附件、補充協議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廣告有限公司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24
甲方:
乙方:
俞雙波和江蘇貝德萊特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是有勞動關系的員工,因為乙方有客戶資源的特殊性,現甲方和其就勞動合同及其中條款的約定如下:
一、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在雙方勞動合同存續期間有效。
二、因為乙方強調自身客戶資源的重要性,和融入到甲方的可操作性,本協議將雙方勞動合同存續期間分為兩個階段:
1、在雙方勞動合同簽訂起,至__年月日。
甲方支付乙方的月工資為部分_元和部分__元,部分為基本工資,和乙方出勤相關,部分為乙方工作考核部分,由甲方對乙方的工作積極性、工作態度、勤勉情況考核,具體參照甲方考核相關規定;
乙方在此期間的工程、工代合同,甲方按照3%支付乙方合同傭金。
2、從__年月日至_年月日。
甲乙雙方在相互協商的情況下,制定__年度工程部銷售任務為__完,確定乙方年薪為15萬,目標考核和業務提成。
三、考慮到乙方前期接觸客戶情況和商定的價格,甲方允許乙方在__年月底前,在甲方工代供貨價格上溢價銷售,溢價部分按收款進度,和乙方五五分成。
四、如果乙方在__年底前,尚有自有客戶未能有效進入合同簽訂,此部分客戶資源,甲方允許乙方提前列表報至甲方,如果在__年能形成有效銷售合同的,甲方和乙方可在正常業務提成外,酌情商定客戶信息傭金。
五、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應以江蘇貝德萊特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的產品銷售和銷售政策為唯一工作依據。
除上述第三條外,乙方再不得改變甲方銷售價格體系,也不得以溢價銷售要求甲方支付特殊分成。
六、乙方若有外部團隊帶入,須乙方面試合格方可錄用,在__年底前所產生的銷售業績,除傭金外乙方另得銷售總額的0.6%。
本協議作為雙方勞動合同的補充,雙方嚴格遵守,若有違反,可作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并可視情況雙方提出追究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25
營業用汽車損失保險合同條款
營業用汽車損失保險合同條款
總則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營業用汽車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行駛的,用于客、貨運輸或租賃,并以直接或間接方式收取運費或租金的汽車。
第三條 本保險合同為不定值保險合同。保險人按照承保險別承擔保險責任,附加險不能單獨承保。
不定值保險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不預先確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而是按照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
保險責任
第四條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一)碰撞、傾極、墜落,
(二)外界物體墜落、倒塌;
。ㄈ┍╋L、龍卷風;
。ㄋ模├讚簟⒈摹⒈┯、洪水、海嘯;
。ㄎ澹┑叵、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d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第五條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責任免除
第六條 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保險車輛損失,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地震、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政府征用;
。ǘ└傎、測試,在營業性維修場所修理、養護期間;
。ㄈ├帽kU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ㄋ模{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后使用保險車輛;
(五)保險車輛肇事逃逸;
。{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無駕駛證或駕駛車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屬于無有效駕駛證的情況下駕車;
3.駕駛營業性客車的駕駛人員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資格證書。
(七)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員使用保險車輛;
。ò耍┍kU車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
第七條 保險車輛的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ㄒ )自然磨損、朽蝕、故障、輪胎單獨損壞;
(二)玻璃單獨破碎、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
。ㄈ┤斯ぶ苯庸┯、高溫烘烤造成的損失;
。ㄋ模┗馂摹⒈、自燃造成的損失;
自燃是指因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或所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
。ㄎ澹┮蛭廴荆ê派湫晕廴荆┰斐傻膿p失;
。┮蚴袌鰞r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損失;
(七)車輛標準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設備的損失;
。ò耍┰谘图芭艢馔不蜻M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未經必要處理而啟動車輛,致使發動機損壞;
。ň牛┍kU車輛所載貨物墜落、倒塌、撞擊、泄漏造成的損失;
(十)被盜竊、搶劫、搶奪,以及因被盜竊、搶劫、搶奪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
(十一)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金額
第九條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從下列三種方式中選擇確定,保險人根據確定保險金額的不同方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ㄒ唬┌赐侗r保險車輛的新車購置價確定。
本保險合同中的新車購置價是指在保險合同簽訂地購置與保險車輛同類型新車(含車輛購置稅)的價格。
。ǘ┌赐侗r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確定。
本保險合同中的實際價值是指同類型車輛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
折舊按年計算,不足一年的,不計折舊。最高折舊金額不超過投保時保險車輛新車購置價的80%。
。ㄈ┰谕侗r保險車輛的新車購置價內協商確定。
。ㄋ模┩侗\囕v標準配置以外的新增設備,應在保險合同中列明設備名稱與價格清單,并按設備的實際價值相應增加保險金額。新增設備隨保險車輛一并折舊。
保險期限
第十條 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限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保險人義務
第十一條 保險人在承保時,應向投保人說明投保險種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險期限、保險費及支付辦法、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等內容。
第十二條 保險人應及時受理被保險人的事故報案,并盡快進行查勘。
保險人接到報案后48小時內未進行查勘且未給予受理意見,造成財產損失無法確定 的,以被保險人提供的財產損毀照片、損失清單、事故證明和修理發票作為賠付理算依據。
第十三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索賠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
。ㄒ唬┍kU人應根據事故性質、損失情況,及時向被保險人提供索賠須知;審核索賠材料后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保險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在被保險人提供了各種必要單證后,保險人應當迅速審查核定,并將核定結果及時通知被保險人。
(三)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議后10日內支付賠款。
第十四條 保險人對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業務和財產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五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在保險期限內,保險車輛改裝、加裝等,導致保險車輛危險程度增加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否則,因保險車輛危險程度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除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應當在保險合同成立時一次交付保險費。保險費交付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并在保險事故發生后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造成損失無法確定或擴大的部分,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保險人進行現場查勘。
被保險人在索賠時應當提供有關征明和資料。
引起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26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 保證金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蚱渌绞匠袚馔怙L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27
甲方(托運方):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過協商,訂立生豬運輸協議書,條款如下:
一、合作期限:從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合作方式:松散型。
三、生豬收購地點由甲方指定,運送的到達地點是連云港市天緣食品有限公司院內,運輸方式為貨車運輸。
四、運輸費用結算方式為:單車結算。每車按距離遠近,分別給予150—600元/車,乙方將生豬運到院內后,經甲方驗收檢查無誤后,甲方應及時支付乙方運輸費用。
五、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生豬,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生豬擁擠等危害生豬健康的行為。運輸過程中如發生生豬應急處置不當、生豬數量缺少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全額賠償。
六、乙方車輛和駕駛員必須有符合國家相關部門要求的各類有效證件和保險。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事故和意外傷害均與甲方無關。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28
交通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條款
交通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條款
保險合同的構成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投保范圍
第二條 年滿3周歲至70周歲、身體健康的自然人,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本人、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須由其父母作為投保人。
保險責任
第三條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持有效客票踏人乘坐的合法營運交通工具人口,在交通工具內因交通事故導致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上所載的相應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二)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內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相應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導致《給付表一》一項以上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2.被保險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殘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殘疾,可領取《給付表一》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疾保險金者,保險人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疾保險金,但應扣除以前已給付的殘疾保險金。
(三)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乘坐同一類別交通工具所負的給付上述各項保險金的責任,以該類別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為限。一次或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該類交通工具的保險金額時,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乘坐該類別交通工具的保險責任終止。
責任免除
第四條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殘疾、身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ㄒ唬┩侗H、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ǘ┮虮槐kU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 被襲擊或被謀殺;
。ㄈ┍槐kU人妊娠、流產、分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險人接受整容手術及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的醫療事故;
(五)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幽芑蚝四苎b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輻射。
第五條 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以致身故、殘疾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ㄒ唬⿷馉帯④娛滦袆印⒈﹦印⒖植阑顒踊蚱渌愃频奈溲b叛亂期間;
。ǘ┍槐kU人因從事非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ㄈ┍槐kU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四)被保險人酒后駕車、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
。ㄎ澹┍槐kU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間。
保險金額
第六條保臉金額是保險人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保險金額按份計算,每份保險的累計保險金額為人民幣110萬元,其中各類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如下:
飛機:人民幣50萬元;
火車(含地鐵、輕軌):人民幣30萬元;
汽車(含電車、有軌電車):人民幣10萬元;
船舶:人民幣20萬元;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但同一被保險人最多只可投保4份本保險。
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保險費
第七條 保險費為每份人民幣88元,投保人應于投保時交清全部保險費
保險期間
第八條 保險期間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投保人義務
第九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于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且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并在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僅按約定退還未滿期凈保險費。
第十條 投保人住 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所載的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的有關通知,均視為已發送給投保人。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
第十一條 發生本保險合同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保險人。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調查等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必要的證據喪失或事故性質、原因無法認定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上述規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的遲延。
第十二條 索賠申請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提交作為索賠依據的證明和材料。被保險人未及時提供有關單證,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記載的內容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ㄒ唬┍槐kU人意外身故,索賠申請人應填寫保險金給付通知書,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保險人:
1.保險金給付通知書;‘
2.保險單;
3.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4.交通事故證明;
5.公安部門或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或驗尸報告。若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6.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7.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8.保險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ǘ┍槐kU人意外殘疾的,索賠申請人應填寫保險金給付通知書,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保險人: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2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租憑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約定有關租地事宜如下:
一、甲方現將位于______附近的______場地,除______畝地外,余下部份約______畝地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經甲、乙雙方簽定協議之日算起,租期為______年,租金按照每畝每年______元計算,不得起價。三年期滿后,在同等租金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租,甲方不得轉讓它人,或收回,除非乙方自行放棄。
三、租金以______方式交清,先交錢后使用。租憑期間乙方必須愛護房屋圍墻。如因乙方在場地施工或生產時,造成圍墻崩破,由乙方負責維修好,如因天災引起破壞,與乙方無關。
四、甲方租給乙方的場地不承擔風險,例如:政府征地拆遷等,同時如不是政府部門或是甲方及它人故意收回場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有權提出,向甲方索要所有建設及設備賠償,甲方無條件支付。
五、乙方進入場地施工,生產后,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三通如下:路通、水通、負責照明電。
六、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場地由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負責幫甲方代買______、所買價格與乙方相同,乙方不得賣高價給甲方。具體價格根據廠家定價。
七、______代買:甲方如需購買______時,需在乙方進貨之前向乙方說明,否則,乙方如已經進貨入乙方場地,或甲方沒有足夠資金之類的事件,乙方有權不給甲方代買,因此,甲方需等乙方下次進貨時,具備以上條件后,乙方再給甲方代買。
八、乙方代甲方購買______時,乙方需在自己有足夠______的情況下,代為甲方購買,如因乙方自己場地已有足夠的______的情況下,故意不為甲方購買,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九、甲方要求乙方代為購買______時,需在購肥的當天付完______款數,否則乙方有權不給代買______。
十、乙方在場地所有建設設備都歸乙方所有,如乙方中途不做或不再續租,乙方有權收回、拆裝設備。設備包括如下:木頭、電機、電線、瓦片、鋼鐵等,乙方租甲方的場地不能轉租給別人。
十一、以上協議未盡事宜,有待雙方自行商議、合法、合情、合理解決。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30
學生、幼兒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條款
學生、幼兒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條款
保險合同的構成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投保范圍
第二條 在依法成立的學校或者幼兒園注冊,身體健康,能正常學習和生活的大、中、小學學生和幼兒,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本人或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須由其父母作為投保人。
保險責任
第三條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險人按保險單上所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被保險人身故前已領有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的保險金的,身故保險金為扣除已給付保險金后的余額。
(二)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保險金額給付殘疾裸位金石如治療仍未結束的,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給付表一》一項以上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2.被保險人本次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殘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的殘疾,可領取《給付表一》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疾保險金者,保險人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疾保險金,但應扣除以前已給付的殘疾保險金。
。ㄈ┍槐kU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二》)所列燒傷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對應的燒傷程度及卞列約定給付意外傷害燒傷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燒傷或殘疾的,無論是否發生在身體同一部位,保險人僅按給付金額較高的一項給付保險金。
2.被 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生在身體的同一部位時,險人給付其中較高一項的燒傷保險金,即:后次燒傷保險金的金額較高的,應扣除前次已給付的保險金;前次燒傷保險金的金額較高的,保險人不再給付后次的燒傷保險金。
3.被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生在身體的不同部位時,保險人給付各項保險金之和,但給付金額總數以保險金額為限。
責任免除
第四條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ㄒ唬┩侗H、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ǘ┮虮槐kU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三)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ㄋ模┍槐kU人接受整容手術及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的醫療事故;
(五)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槐kU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ㄆ撸┰幽芑蚝四苎b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輻射。
第五條 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以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暴動、恐怖活動或其他類似的武裝叛亂期間;
。ǘ┍槐kU人從事非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ㄈ┍槐kU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ㄋ模┍槐kU人酒后駕車、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
(五)被保險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間;
。┍槐kU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幾,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的活動期間。
保險金額
第六條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保險人雙方約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本保險合同最低保險金額為3000元,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保險金額是保險人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保險期間
第七條 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間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保險費
第八條 保險費按年度計算。投保人應在訂立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投保人義務
第九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 的詢間,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于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且足以影響保障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并在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僅按約定退還未滿期凈保險費。
第十條 投保人應在訂立合同時或按雙方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費交付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保險金給付責任。
第十一條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一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所載的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的有關通知,均視為已發送給投保人。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
第十二條 發生本保險合同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保險人。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調查等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必要的證據喪失或事故性質、原因無法認定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上述約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的遲延。
第十三條 索賠申請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于合理期限內提交作為索賠依據的證明和材料。被保險人未及時提供有關單證,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記載的內容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3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________(簡稱甲方)向________交通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托運____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裝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港運至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貨物于____天內集中于__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5天內派船裝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四) 篇32
一、對于協議中規定的違反法律規定、逃避法律責任的條款是無效條款。
二、合同條款中甲方的訴訟應提交的材料:
1、民事起訴書。(1個被告2份,2個被告3份,類推,都須原告簽字或蓋章)
2、主要證據材料目錄及復印件。(1個被告2份,2個被告3份,類推)
3、原告身份證復印件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法定(指定)代理人代為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與原告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托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托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6、被告為單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訴個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補充被告身份信息)
注:以上材料都得用A4的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