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課老師期限協議書(精選3篇)
代課老師期限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教師資格證編號:
家庭住址
為解決學校師資不足的困難,經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聘任兼課教師達成如下一致意見,自愿簽訂本協議書并共同遵守。
一、協議書的期限
第一條 本協議書期限為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有效。
二、工作崗位、工作量與工作形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學校分配的教學工作。
第三條 為不影響學校的教學工作,甲乙雙方都必須遵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關于教師校工作量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理要求,按時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確保教學質量。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七條 甲方不負責提供往返學校的交通工具,也不負責乙方的交通費用及伙食費。
四、代課報酬
第八條 甲方應遵循多勞多得、按勞分配原則,對合同約定的工資按每月 元支付給乙方,每月初支付上月工資,合同期共計 年。
五、福利待遇
第九條 乙方在校工作期間享受學校為教師提供的同等的福利待遇。
六、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職責,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一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無故遲到、早退、缺課,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批評教育,扣除誤課的績效工資;多次違紀者,解除聘用關系。 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給予批評教育;仍不改正者,解除聘用關系。
第十二條 乙方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對學生造成傷害者,解除聘用關系,并承擔法律責任。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本協議 年 月 日起自動終止。
第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嚴重違反甲方(學校)規章制度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3)代課期間違法亂紀;
(4)乙方不能勝任教學工作,學生滿意率達不到60%的。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規定支付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課老師期限協議書 篇2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
(二)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
(三)以完成_________等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為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也可變換工種、崗位。
三、甲方的責任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依法為乙方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費,屬乙方個人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甲方接受乙方對繳納情況的查詢。
(三)依法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按照省有關規定付給乙方食品保健費。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按國家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
(四)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所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
四、乙方的責任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崗位的職能范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代課老師期限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年__月__日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生效,本合同于工作完成時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執行。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