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合同(精選32篇)
監理合同 篇1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與監理方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監理方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1.信息系統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信息系統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信息系統工程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于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標準條件(第二部分);
2.本合同專用條件(第三部分);
3.本合同附加合同條款(第四部分);
4.實施監理方案和內容(第五部分);
5.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方向委托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的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方向監理方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方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______份,監理方_____份。
委托方單位名稱(公章)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聯系人(簽章)
住所(通信地址)
電話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郵政編碼
監理方單位名稱(公章)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聯系人(簽章)
住所(通信地址)
電話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郵政編碼
付款方單位名稱(公章)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聯系人(簽章)
住所(通信地址)
電話電掛
開戶銀行
帳號郵政編碼
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應甲方要求,在原甲方與乙方__年__月__日簽訂合同的基礎上,做相應增項。
根據原施工合同,經雙方協商,做如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范圍
__年__月__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做出相應的增項工程制做與安裝。
二、工期要求
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三、新增工程量
詳見附表。
四、質量要求
按原合同承諾履行與參考甲方設計師提供施工標準。
五、付款方式
按原合同執行。
六、其它
1、本協議其它內容仍按原合同執行。
2、本協議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與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明確責任,保障雙方的利益,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雙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補充合同條款的基礎上,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監理服務補充合同。
自本補充合同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及文件如有與本補充合同不符的,概以本補充合同為準。
一、 監理項目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概況: ,建筑面積 。
二、 監理任務
(一) 監理服務階段: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入伙準備階段,保修階段。
(二) 監理服務內容: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安全和文明施工控制、信息資料管理、施工各方關系協調及協助甲方進行投資控制,合同管理等。
(三) 監理范圍:
監理范圍概述:工程施工準備階段和工程施工階段(開工起至小業主入伙)建設用地紅線內所含全部工程內容(以招標時的平面規劃圖為準)的建設監理,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 建筑工程:土方工程、基坑支護工程、地基基礎工程、主體及圍護工程、樓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門窗工程、室內及室外全部裝修工程,鐵藝欄桿工程等;
2. 建筑安裝工程:電氣、給排水、暖通、空調、消防、弱電等系統,電梯及自動扶梯等設備安裝,室內煤氣、室內電氣(含通訊及智能化系統等弱電項目)安裝、通風工程等;
3. 園區配套工程:小區給排水工程、小區燃氣工程、小區電氣(含通訊及智能化系統等弱電項目)工程、小區道路工程、小區綠化及園建工程、小區圍墻(包括組團圍墻)工程及小區附近租用土地的大配套環境工程,變配電、場區道路、雨污水、室外照明等。
4. 項目用地范圍內甲方委托的其他工程。
三、 監理服務期限
監理期限:工程開工 年 月 日至保修期滿,其中開工日至入伙后3個月為監理正常服務期(入伙日期為 年 月 日),入伙后滿3個月至入伙后滿兩年為保修期。(以上監理開始進場工作的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為準);
四、 監理費用計算和支付
(一) 按約定的監理服務范圍,本監理服務合同的監理服務費用為 元/m2,服務費總額暫定人民幣 (RMB ,定義為固定監理酬金,不因政府規定及物價等任何原因而調整。)但監理酬金總金額中應有 萬元( 總酬金的10%)用于本工程監理部現金獎勵,由監理公司按甲方項目部考核及發放名單直接發放給本工程現場監理人員,并且甲方有權以任何方式監督此部分金額是否實現獎勵約定,若期間違反約定,則甲方有權扣除獎勵金額。
(二) 建筑面積為暫定量,結算面積以監理服務范圍主體工程建筑面積計算,具體計算方法參見《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
(三) 監理酬金為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監理服務范圍及責任對甲方提供服務的價格,其中已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要求的全部監理服務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全部稅項、辦公費、電訊費、郵遞費、交通費、提供要求份數報告的復印費及裝訂費在內。
(四) 總監理服務費用須在甲方收到乙方正式簽署的付款申請并分期提供完稅發票(發票金額應包括各項獎金及獎勵款)后,按以下付款辦法支付予乙方:
1. 每月由監理方申報該月監理費用并提供相關資料等(包含甲方每月在PDC平臺上對監理項目部的過程評估,過程評估為合格及以上的可正常付款,評估為不合格的需待監理項目部完成績效改進計劃后支付),經甲方審核后十五日內支付(甲方付款日為每月12日、23日,遇節假日適當調整)。甲方按月支付監理費,每月監理費用為 元(總酬金的90%/總工期),同時計算獎罰。
2. 本合同工程入伙滿三個月后雙方辦理結算,結算前甲方會在PDC平臺上對監理公司的整個履約過程進行后評估,結算后30個工作日內付至結算價的95%,留5%做保修金,保修期滿后雙方進行保修結算,保修結算完成后28日內,支付剩余監理費用。
3. 監理方服從甲方對各月監理人員數量和工種的安排,申報的監理人員數量和工種應符合甲方的要求。
(五) 如非監理原因導致監理服務期限延長,延長時間在3個月以內(含3個月),甲方不予增加任何監理費用,超過3個月則按具體延長時間、經甲方現場確認的監理人員數量及工程量清單中人員工資情況給以補償。
(六) 因監理人責任造成工期延誤,工期延長期間不支付上述任何報酬。
五、 甲方工作
1. 甲方提供資料:
1) 乙方進場時甲方提供地質勘探報告一份
2) 開工前一周甲方提供基礎施工圖一套
3) 開工前一周提供主體施工圖紙一套
2. 甲方派駐工地總代表: 先生,全權代表甲方負責該項目的現場各項管理工作并履行相應權利及義務。
六、 監理人員
1. 監理期間,基本監理人員數量要求如下:曲江監理組織人員一覽表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作質量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并可通過抽查等方式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確定并按甲方對乙方提交的經濟技術文件進行復審及確認。
對乙方與施工承包人、供貨承包人之間的分歧進行協調和裁定。 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辦公室和值班宿舍。網絡點一個(網費自理)。 其他未盡事宜按附件中的《監理合作綱要》約定執行驗證。規定的程序辦理。辦公電費甲方承擔、工作餐費用由乙方自理。
2. 3.現場總監及其他監理人員須通過甲方面試方可進場,總監為 先生。 監理人員必須專職,在本合同約定監理期間,不得再兼任我司及貴司其他監理項目部及其他公司監理項目部的任何職務;
4. 監理公司項目?咳嗽北潿,須提?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我方項目經理部申報,待我方批準后方可實施,且應代之以同等技能的人員,該人員在其前任離崗前一周內同時到崗。
5. 若監理人員履行合同不力,我方有權要求更換監理公司相關人員,監理公司在接到我方書面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換同等技能的人員, 該人員在其前任離崗同時到崗,否則甲方有權對月度支付的監理費用進行調整。
6. 監理公司項目部在未得到甲方項目經理部書面批準之前,不得擅自撤離甲方項目現場。
7. 對于監理公司的人員配置、進場時間要求,若有變動,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監理資料審批時效要求不超過2個工作日,特殊情況需要充分的延遲理由。
七、 監理儀器設備
1. 乙方必須在進場后一個月內現場備齊以下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見技術標書)
2. 以上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必須按約定的時間到場,未按要求進場的,甲方將自行購買或租用并配備給現場監理人員,并從監理費用中扣除實際發生費用(購買或租用設備的成本)+購買(或租用)成本2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在結算費用中扣除乙方報價單中所含的此部分費用。
八、 乙方工作
1. 乙方工作見合同附件1《監理工作內容》。
2. 有關質量必須符合同附件2《萬科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規定》和合同附件4《萬科房屋接收標準》的要求。
九、 獎懲辦法
獎懲辦法參見合同附件3《監理合作綱要》。
十、 糾紛解決方式
1.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調解、和解或調解、和解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 在調解和訴訟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3. 如乙方在無合法理由的情況下,拒絕執行本合同約定的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和承擔相應的職責,或者以實際行動實質性違反合同規定,在甲方發出通知后仍不予整改的,甲方有權提出要求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甚至解除合同的決定。
十一、 其他
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無論甲方或乙方均不得轉讓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當一方認為有充分理由(包括由于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監理合同、或者甲方現場管理人員一致認為乙方不能勝任甲方項目的監理任務)必須對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進行部分或全部轉讓時,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知會對方。
2. 監理人應在監理服務期內,自費辦理派駐到項目所在地的人員人身和自備財產的保險,保險時間應隨服務時間的延長而順延,并在出險后自行辦理索賠。如果監理人不辦理上述保險,則應對有關風險及后果負全部責任。
3. 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戰爭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合同。
4. 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均屬合同的補充文件。
5.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中沒有提到的內容或提到但不全面的內容以本補充合同為準,若《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中具體條款內容與本補充合同不一致,以本補充合同為準。
6. 如有其他事宜本合同中未體現,可再簽訂補充合同,另簽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貳份,副本陸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監理合同 篇4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乙方工作崗位及職責:
1、自合同約定之日起,乙方負責甲方郭店供電所宿辦樓建設工程質量監理。
2、熟悉工程條件、技術規范和設計圖紙,控制施工進度、保證質量要求。
3、嚴格執行現場監督旁站規定,按規范檢查和簽認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對不符合規定的部分要及時提出,要求承包人糾正,發現重大質量問題應及時報告甲方。
4、監督承包人的各項試驗工作,包括取樣、試件制備、各種標準試驗和檢驗試驗。對任何有懷疑的試驗結果,應進行證實試驗,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項試驗記錄、報告并分類歸檔。
5、按期現場核實和檢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計算表。
6、做好監理記錄和監理日記,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報告工作。
7、必須嚴格履行監理職責,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
8、合同期間,對自己人身、財產安全負全部責任。
第三條、工作報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調遣。
第五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3、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簽訂須知:
未簽合同先知法
勞動合同是約束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行為以及處理今后糾紛的重要法律依據,勞動合同的每個環節,都需要勞動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識,所以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據蔡介紹,我國有關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很多,其中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最為全面,是規定勞動關系的主要法律。此外,有關勞動合同的法規主要有《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等。
監理合同 篇5
本合同書由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鑒于甲方已委托監理單位為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并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合同:
一、本合同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XX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合同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附件B――甲方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甲方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五、本合同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書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監理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套房裝飾裝修工程,經雙方友好協商,現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項目及內容:
鋪貼地板、油墻、做柜、線路新裝等工程,詳細內容見乙方提供的,經甲方認可的施工說明及工程預算書。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價(¥——元)
為人民幣——
四、工程款項結算方法:
乙方進場5天內,甲方應先預付給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幣——元),工程完工驗收后,一個月之內付清余款(即人民幣——元整)。
五、乙方必須按質按量按時和遵守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如屬乙方因材料質量或不按圖紙施工,而造成施工項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費、人工費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在施工期間,甲方提出更改正在進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項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費、人工費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如在施工期間提出增加施工項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須經甲方負責人或技術員簽字認可。
七、交付使用日期:總施工期為天,即由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總造價的千分之五賠款給甲方。如甲方因某種原因令乙方不能進行正常施工的所誤日期順延。
八、其它約定事項:
九、本合同連同乙方提供給甲方認可的施工說明和工程預算書,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各執為據。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裝飾公司
代表:
監理合同 篇7
_________________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協議書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協議書協議書由__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鑒于業主已委托監理單位為______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并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附件
a——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附件
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附件
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其它附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于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協議書副本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合同 篇8
委托人_________與
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诒竞贤瑯藴蕳l件;
、郾竞贤瑢S脳l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年___月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
、谟捎谖腥嘶虺邪嗽,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蚪K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翁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
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適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棋逢對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
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
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委托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_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
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
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
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
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
如果由此嚴懲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
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
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道德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
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
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構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監理人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
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
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
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
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鬲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主,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
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招待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
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
當恢復招待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___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___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貪污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這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__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__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__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__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
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招待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
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__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__日內要出終止委托監理委托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
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
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__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
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條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專用條件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委托人應在_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償金額=
第十六條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__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交免費提供___名服務人員。
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_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
報酬=附加工作日數_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
第四十一條雙方同意用___支付報酬,按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獎勵辦法: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_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監理人
時間:時間:
監理合同 篇9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促進工程建設監理事業健康發展,發包方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單行法律、法規有關監理規定,委托有監理資質監理機構依據國家批準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對_________工程建設實施監督管理。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涵義:
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托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工程建設項目。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委托監理業務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監理工作和額外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并經發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前一天時段。
10、“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本監理合同。
11、“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并生效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合同。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行為。
13、“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法規和規章。
15、“第三方”是指除發包方、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當事人。
第二條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1、適用于本合同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規章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和規章。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
2、監理工作依據是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這里技術標準是工程建設標準一種。工程技術標準是指在工程建設中各類工程勘查、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等需要協調統一事項所需要制定標準。工程建設標準可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前者時必須執行標準,后者是自愿采用標準,經過雙方簽訂合同予以確認,經合同確認推薦性標準也必須嚴格執行。設計文件是施工依據,同時也是監理依據。施工單位應該按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監理單位應該按照設計文件對施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條 監理合同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四條 工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_________,靜態:_________,動態: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從簽訂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約定,都是以約定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二)工程監理
1、監理范圍:本合同監理屬于下列第_________項:
。1)大、中型工程項目;
。2)市政、公用工程項目;
(3)政府投資興建和開發建設辦公樓、社會發展事業項目和住宅工程項目;
。4)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款建設工程項目。
2、監理內容:控制工程建設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工作關系。
3、建設監理: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雙方商定監理收費以工程預算額_________計算,估算總收費_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待工程結束后進行結算。
。1)本合同生效時,發包方向監理方預付估算監理費總額20%作為合同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2)工程進度過半時,發包方向監理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50%(不含定金)。
。3)工程驗收合格后,發包方向監理方按監理概算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
。4)如果發包方在規定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監理方補償應支付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貸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4、工程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建設監理合同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2、監理合同書
3、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補充文件
4、合同條款
5、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6、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所有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一切文件。
第六條 監理方權利義務
。ㄒ唬┍O理方義務
1、向發包方報送委派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中約定監理工程范圍內監理業務。項目監理機構不得從事所監理工程施工和建筑材料、構配件以及建筑機械、設備經營活動。
2、監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技能,為發包方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發包方實現合同預定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3、監理方使用發包方提供設施和物品屬于發包方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發包方,并按合同約定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保密資料。
5、監理方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6、監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經營建筑材料、構配件和建筑機械、設備。
7、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因過錯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應承擔一定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監理方不得與所監理工程建設單位、建筑業企業或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其他利害關系。
9、監理方與承包方串通,為承包方謀取非法利益,給發包方造成損失,應當與承包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0、工程監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監理工作職業規范,公正、及時地處理監理事務,不得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監理方權利
1、發包方在委托工程范圍內,授予監理方以下監理權利:
。1)選擇工程總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建議權。
。2)選擇發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確認權與否定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發包方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同意。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同意。
。6)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組織協調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
(7)報經發包方同意后,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質量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材料設備,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監理方復工令后才能復工。發布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發包方作出書面報告。
(9)工程施工進度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期限簽訂權。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約定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審核和簽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復核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監理方簽字確認,發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監理方在發包方授權下,可對任何第三方合同規定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發包方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發包方批準時,監理方所作變更也應盡快通知發包方。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承建商工作不力,監理方可提出調換有關人員建議。
3、在委托工程范圍內,發包方或第三方對對方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方提出,由監理方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發包方和第三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方應根據自己職能,以獨立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爭議由政府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或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事實材料。
第七條 發包方權利義務
1、實施監理前,項目法人應當將委托監理單位、監理內容、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所賦予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單位。
2、發包方應該負責工程建設所有外部關系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3、發包方應當在雙方約定時間內免費向監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為監理方所需要工程資料。
4、發包方應當在約定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6、發包方應當將授權監理單位監理權限,監理機構主要成員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第三方,并在與第三方簽訂合同中予以明確。
7、發包方應當為監理方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寫作單位、配合單位名錄。
8、發包方有選定工程總設計單位和總承包單位,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簽訂權。
9、發包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需求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審批權。
10、監理方調換總監理工程師必須經發包方同意。
11、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專項報告。
12、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不稱職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第八條 監理方責任
1、在監理方責任期即監理合同有效期內,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期限,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期。
2、監理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監理合同中約定義務。如果因監理方過失而造成經濟損失應當向發包方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數(除去稅金)。
3、監理方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
4、監理方向發包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方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發包方各種費用支出。
5、監理方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應當承擔責任,賠償損失計算方法: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九條 發包方責任
1、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義務,如果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方造成經濟損失。
2、發包方如果向監理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監理方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發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監理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影響及時通知發包方。由此增加工作量視為附加工作,完成監理業務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酬金。
3、在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方應當立即通知發包方。該監理業務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超過42天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數量支付監理酬金。
4、發包方如果要求監理方部分或全部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或終止監理合同,則應當在56天內通知監理方,監理方應立即安排停止執行監理業務。當發包方認為監理方無證當理由而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方發出致命其未履行義務通知。若發包方發出通知后21天內每收到滿意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合同通知,監理合同即行終止。
5、監理方在應當獲得監理酬金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單據,而發包方又未對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或根據第3、4點已暫停執行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監理方可向發包方發出終止合同通知。如果終止監理合同通知發出后14天內未得到發包方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后42天內仍未得到發包方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蚶^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
6、監理方由于非自己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時間和酬金。
7、合同協議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權利和應當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由發包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發包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監理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2、由監理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監理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3、發包方或監理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4、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二條 合理化建議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議,使發包方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發包方應按監理合同條件約定,給予監理方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三條 獎懲
1、監理方違反合同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處罰,并可處以罰款。
。1)未經批準而擅自開業;
。2)超出批準業務范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
。3)轉讓監理業務;
(4)故意損害項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
2、監理工程師違反合同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非法所得、收繳《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并可處以罰款。
。1)假借監理工程師名義從事監理工作;
。2)出賣、出借、轉讓、涂改《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3)在影響公正執行監理業務單位兼職。
3、發包方可視監理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_____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內。
4、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理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監理方使用時受發包方監督并且立賬備查。
5、由于監理方合理話建議而使發包方獲得實際經濟利益,其獎勵辦法可參照國家頒布合理化建議獎勵辦法。
第十四條 特殊條款
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發包方委托監理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任務,發包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發包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監理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影響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監理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4、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5、發包方向監理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發包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副本2份。監理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發包方。
6、發包方接受監理方提交需發包方決策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
7、監理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責任。
8、違約金
(1)由于發包方原因終止合同,發包方支付監理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監理方原因終止合同,監理方支付發包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3)因發包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發包方負經濟責任。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ㄒ唬┌l包方: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簽署人是發包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ǘ┍O理方:
1、監理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監理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監理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簽署人是監理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損失。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全部通知以及雙方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方可采取公告送達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原則、合同目、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監理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合同 篇10
委 托 人:
監 理 人:
合同編號: TSJ-
合同名稱: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 唐山水緣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 工程 施工 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等別(級):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
5、工期: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
3、監理項目投資:
4、監理階段: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 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 元,由委托人按
五、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監理大綱;
7、雙方確認需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書正本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
委托人: (蓋章) 監理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法定代表人: (簽名)
或授權代表人: (簽名) 或授權代表人: (簽名)
年月日:
監理合同 篇11
本協議書 甲方 (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為另一方共同訂立。鑒于業主已委托監理單位為 工程提供監理服務并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書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簽訂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于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年月日生效,至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 2 份雙方各執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 4 份,雙方各執 2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合同 篇12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
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ǘ┍O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ㄈ┍O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ㄋ模┕こ探ㄔO監理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ㄎ澹┙ㄔO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五)通用合同條款。
。┍O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ㄆ撸┍O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各執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公章)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監理合同 篇13
1.信息管理手冊的主要內容,不包括。
A.繪制信息處理流程圖 B.確定信息管理的任務
C.信息處理平臺的建立與運行維護 D.確定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2.某高層辦公樓工程項目,由甲公前進行施工總承包,主體結構工程施工由甲公司自行承擔,樁基工程、暖通工程、裝飾裝修工程等經業主同意由甲公司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小張是甲公司總承包項目部唯一的專職檔案管理員,小張的主要工作職責應該是。
A.收集、整理、管理本項目范圍內的所有信息
B.只要將主體結構工程施工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移交建設單位
C.收集、匯總本單位和各分包單位形成的工程檔案,立卷后及時間向建設單位移交
D.收集、整理本項目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及時向地方城建檔案部門移交
3.某施工承包工程,承包人于20xx年5月10日送交驗收報告,發包人組織驗收后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于20xx年7月10日再次送工程交驗收報告,發包人于20xx年7月20日組織驗收, 20xx年7月30日給予認可。則該工程實際竣工日期為。
A.20xx年5月10日 B.20xx年7月10日
C.20xx年7月20日 D.20xx年7月30日
4.勞務分包合同中,勞務分包人應。
A.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
B.協調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的工作關系
C.自行準備有關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D.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所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5.某業主擬建一棟磚混結構的宿舍樓,建設工期8個月,施工圖等資料齊全,采用計價方式合適
A.固定單價合同 B.變動單價合同
C.總價合同 D.成本加酬金合同
6.單價合同對于承包商而言不存在風險。
A.工程量 B.價格
C.設計錯誤 D.環境變化
7.根據《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條款,沒有的變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進行工程變更。
A.發包人 B.設計人
C.監理人 D.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8.根據《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的通用條款,承包人按合同約定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中,只限于提出的索賠。
A.在合同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前 B.在合同工作接收證書頒發后
C.在竣工付款證書接收前 D.在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頒發后
9.施工中當前一專業工程對后續專業工程施工質量產生影響時,應該填寫。
A.施工試驗記錄 B.交接檢查記錄
C.質量評估記錄 D.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10.下列關于歸檔施工文件的說法,不符合歸檔文件質量要求的是。
A.工程文件的內容及其深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B.歸檔文件可以為復印件,但必須加蓋單位印章
C.竣工圖可以利用施工圖改繪
D.工程文件使用碳素墨水書寫
答案: 1C 2C 3B 4D 5C 6A7C 8B 9B 10B
監理合同 篇14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各執___份。
發包人: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監理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監理項目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________________施工監理,監理范圍:_____________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
第二條 期限費用
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總費用為: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條款定義
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征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系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3.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范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范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4.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5.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四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督促和檢查。
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確定并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系。
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六條 乙方權力與責任
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并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并發生費用,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
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并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該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7.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于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八條 調解與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著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至少提前______個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至少提前______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______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甲乙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條 甲方可視乙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鑒于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監理服務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5.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6.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9.違約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按一般條款第九條的期限辦理。由于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______元。因甲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甲方負經濟責任。
違反合同____條,__________方支付__________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元。
10.獎罰:甲方可視乙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資金在_____________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_________元限度之內。
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乙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使用時受甲方監督。且立賬備查。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合同 篇16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位及職責:
1、自合同約定之日起,乙方負責甲方郭店供電所宿辦樓建設工程質量監理。
2、熟悉工程條件、技術規范和設計圖紙,控制施工進度、保證質量要求。
3、嚴格執行現場監督旁站規定,按規范檢查和簽認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對不符合規定的部分要及時提出,要求承包人糾正,發現重大質量問題應及時報告甲方。
4、監督承包人的各項試驗工作,包括取樣、試件制備、各種標準試驗和檢驗試驗。對任何有懷疑的試驗結果,應進行證實試驗,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項試驗記錄、報告并分類歸檔。
5、按期現場核實和檢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計算表。
6、做好監理記錄和監理日記,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報告工作。
7、必須嚴格履行監理職責,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
8、合同期間,對自己人身、財產安全負全部責任。
第三條、工作報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調遣。
第五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3、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監理合同 篇17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協議書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協議書
本協議書由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以下簡稱“監
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鑒于業主已委托監理單位為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并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
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
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于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
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
。撸撸咴拢撸撸呷战K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
份.雙方各執___份。
業主:_____(蓋章)______監理單位: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 。ê炞郑 》ǘù砣耍骸 。ê炞郑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監理合同 篇18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范本
發包人: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簽定地點: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各執___份。
發包人:_______(蓋章)?監理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傳真: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_?賬號:_______
監理合同 篇19
1鐵路監理的合同管理的特點
合同管理是鐵路監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注失路合同管理具有自身的特點:
(l)合同涉及金額較大。一般說來膚路建設工程是一項龐大的工程項目它涉及到鐵路路基、橋涵、軌道、隧道建設等等各種問題,鐵路標段招標額一般高于25億元,如北京動車段工程總投資為74億元?梢娤鄬τ谄渌贤阅w路建設合同的標的金額較大。
(2)合同設計內容較多。相對于其他合同而言膚路建設合同比較復雜涉及到的內容比較多而且比較詳細。以20xx年山西中南部鐵路通道湯陰東至日照南段的鐵路建設合同為例工程總承包單位(甲方)是海南中交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澇務分包單位(乙方)是華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雙方簽訂的合同叫做《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合同中涉及到工程概況、合同文件適用標準和法律、施工圖紙、施工前期工作、甲方駐工地代表、乙方駐工地代表、甲方責任、乙方責任、工程總金額、付款方式、工程期限、工程質量、質量檢查與驗收、安全施工、現場管理、違約、爭議、附加條款等等注羊細的規定了工程建設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
(3)合同履行時間較長。鐵路的工程量決定了鐵路工程合同的工期比較長很多鐵路工程管理合同的工期都在三年以上,比如北京動車段工程合同工期就是三年,這里的工期一般是包含節假日及不可抗力的膽對于雨雪天氣等不可抗力應當在合同中約定該不可抗力如果影響工期正常進行應當順延工期。
2如何加強鐵路監理的合同管理?
2.1事前控制—做好合同簽叮前的準備工作
合同簽訂前要做好一切準備工作根據鐵路工程施工路段的具體J清況沛」定合理的施工方案選擇最適合的發包方式以及結算和驗收方式。如被譽為“天路”的青藏鐵路是世界海拔最高、線路最長的高原鐵路啟東起青海西寧市南至西藏拉薩市,全長1956公里,青藏鐵路的很多線路施工地點是高海拔地區和無人區,需要克服多年的凍土、缺氧、生態、天氣等難題,僅靠一兩個施工單位的力量是難以完成的,為此清藏鐵路的參建單位有中鐵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二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三局集團有限公司等十幾個單位他們共同商討青藏鐵路建設中遇到的各種難題。
2.2事中控制—簽叮書面合同
做好合同管理與檢查工作鐵路監理的合同管理應從兌現合同承諾,自覺履行業主簽訂的《監理委托合同》監督施工承包人全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項目在合同的約束下實現進度、投資、質量、安全目標的要求。為了確保鐵路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施工企業在對外開展經營活動時要盡量采用書面合同。從施工企業管理的角度而言要采用書面形式的合同,以明確權利義務、防止糾紛。合同一經簽訂,就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雙方都要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捉使合同管理正規化和規范化撇好合同風險工作分析盡可能的避免合同糾紛。為了保證合同的正常執行,一定要確保鐵路施工單位人員的穩定尤其是技術性人才。關鍵崗位確保由專業性正是人員擔任,監理單位定期報告人員流動情況,嚴格按照簽訂的合同執行,同時,還要成立專門的獨立于合同雙方的第三方監督小組負責監督合同的履行狀況要看履行過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數量、工期、設計等方面的變更情況,如有變更應履行變更簽證手續,以合同形式明確變更情況等。
2.3事后控制—做好合同總結
處理好合同糾紛合同履行完畢,一定要及時總結和評估。對合同制定執行中的好的管理經驗要總結推廣對合同制定執行中的不好的管理問題要加以修正避免以后出現類似問題。合同管理的評估與總結工作是合同管理的最后階段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河以為下一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和造價控制提供實戰經驗。一旦發生合同糾紛要盡量采取和解的方式解決糾紛加果不能和解就要申請仲裁甚至提起訴訟。要申請仲裁解決糾紛必須在合同中有合法有效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后就仲裁解決糾紛達成了一致否則便不能進行仲裁。如果提起訴訟就要盡可能的搜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3結束語
總之在現代企業管理中,鐵路監理部門應十分重視合同管理工作,nt實提高鐵路監理的合同管理水平提升我國鐵路工程監理合同管理質量。
監理合同 篇20
本協議書由 (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 (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鑒于業主已委托監理單位為 工程提供監理服務并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XX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___--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本協議書由 (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 (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鑒于業主已委托監理單位為 工程提供監理服務并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XX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___--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于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生效,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 份。雙方各執 份。
業主: (蓋章) 監理單位: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監理合同 篇21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份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__
監理范圍: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疟O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票竞贤瑯藴蕳l件;
、潜竞贤瑢S脳l件;
、仍趯嵤┻^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壹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見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
第二部份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⑴“工程”是指經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啤拔腥恕笔侵赋袚苯油顿Y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恰氨O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取氨O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伞翱偙O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⑹“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⑺“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⑻“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⑼“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監理人自已的原因而暫;蚪K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巍叭铡笔侵溉魏我惶炝銜r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⑾“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的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的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監理義務包括施工過程中質量和安全的控制。監理人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工程建設過程中,監理人在工程質量控制和安全控制方面履行的義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準備階段
(1)組織施工圖紙會審;
(2)審查承包單位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質量保證體系、施工安全保證體系;
(3)審查總承包、專業分包單位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4)審查承包單位施工管理人員架構設置情況;
(二)施工階段
(5)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包括對商品混凝土的交貨檢驗、鋼筋等原材料合格檢測報告進行報審簽認;
(6)參與工程質量的核驗,其中包括鋼筋、模板和混凝土工程的驗收;對階段性資料的核查;
(7)對土方回填、基礎后澆帶、卷材防水層細部構造處理、梁柱節點鋼筋隱蔽過程、混凝土澆筑、預應力張拉、基礎鋼結構安裝及主體各種型式的結構安裝等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旁站監理,全過程現場跟班監督;
(8)對需要進行功能試驗的項目,督促承包單位及時試驗,對重要項目現場監督檢查,審查試驗報告單;
(9)參加各階段安全評價工作;
(10)督促承包單位對違規施工和存在安全施工隱患的工程進行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應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和質監機構;
(11)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督促責任單位落實處理措施;
(12)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三)驗收階段
(13)對竣工資料及專業工程的質量進行全面檢查,督促承包單位整改,并提交質量評估報告;
(14)協助建設單位成立工程竣工驗收小組,制定驗收方案,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十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的賠償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一條及 第三十二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蚶^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它
第四十三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份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⑴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工程建設及建設監理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技術規范及標準;
⑵政府批準的建設計劃、規劃要點、設計要點及有關工程建設報批文件;
⑶監理合同及業主認可的其它監理工作文件;
、日降脑O計文件、圖紙及說明;
⑸依法成立的與本工程有關的合同或協議。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
⑴監理業務范圍內有關分部、分項工程的設計圖紙、資料和說明。
⑵工程地質資料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⑶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在 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 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
、努F場辦公用房和辦公臺凳。
、铺峁╇娫捁┍O理人現場人員使用。
⑶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
、臺_________________
⑵__________________
⑶__________________
補償金額=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 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并免費提供 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十七條 上述標準條件未提及的監理人的其他權利及責任,按該工程施工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___支付報酬,按___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__________________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監理合同 篇22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筒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規模:總投資: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俦O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诒竞贤瑯藴蕳l件;③本合同專用條件;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份。
委托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賬號: 賬號:郵編: 郵編:電話: 電話: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八條規定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十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監理合同 篇23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與監理方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監理方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1. 信息系統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信息系統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信息系統工程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于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 本合同標準條件(第二部分);
2. 本合同專用條件(第三部分);
3. 本合同附加合同條款(第四部分);
4. 實施監理方案和內容(第五部分);
5. 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方向委托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的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方向監理方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方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______份,監理方_____份。
委托方 單位名稱 (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托代理人 (簽章)
聯系人 (簽章)
住所(通信地址)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監理方 單位名稱 (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托代理人 (簽章)
聯系人 (簽章)
住所(通信地址)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付款方 單位名稱 (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托代理人 (簽章)
聯系人 (簽章)
住所(通信地址)
電 話 電 掛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信息系統工程標準條件
。藴蕳l件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 “工程”是指委托方委托實施監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委托方”是指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本項目委托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在本頂目中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監理機構”是指監理方為本工程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一般由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監理工程師及監理單位其他人員組成。
(5) “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方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6) “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方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范圍和內容;②由于委托方、第三方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監理合同 篇2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監理項目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監理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
第二條 期限費用
服務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總費用為: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條款定義
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規范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征地、協調與當地關系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3.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范圍與內容以設計施工圖紙、施工合同及施工規范。
4.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分兩次支付乙方,即主體工程完工,經各責任主體單位驗收合格后支付50%,工程竣工經各責任主體單位驗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0%工程監理費。
5.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
第四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督促和檢查。
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確定并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
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系。
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第六條 乙方權力與責任。
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并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3.乙方必須按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并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4.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該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
5.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6.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于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第八條 調解與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著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雙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第十條 甲方可視乙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鑒于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監理服務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5.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6.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合同 篇25
委 托 人:
監 理 人:
合同名稱: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桓仁滿族自治縣華來鎮川里村民委員會(以簡稱委托人),委托本溪鴻源工程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川里防護堤工程 (監理項目名稱) 監理服務,經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等別(級):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
5、工期: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
3、監理項目投資:
4、監理階段: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
自月日至 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
由委托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五、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順序
1、監理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監理大綱;
7雙方確認需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書正本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委托人執一份,監理人執 一 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監理合同 篇26
1.建設單位在( )合同中承擔了項目的全部風險。
A.單價
B.總價可調
C.總價不可調
D.成本加酬金合同
2.某設備安裝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為2月1日。由于土建承包人延誤竣工,導致安裝承包人實際于2月10日開工。安裝承包人在5月1日安裝完畢并向工程師提交了竣工驗收報告,5月10日開始進行5天啟動連續試車,結果表明施工安裝有缺陷。安裝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的指示進行了調試工作,并于5月25日再次提交請求驗收報告。5月26日再次試車后表明安裝工作滿足合同規定的要求,參與試車有關各方于6月1日簽署了同意移交工程的文件。應以( )的時間與合同工期比較,判定承包人是提前竣工還是延誤竣工。
A.2月1日至5月10日
B.2月1日至5月25日
C.2月10日至5月26日
D.2月10日至6月1日
3.承包商的施工雖已達到基本竣工的條件。但由于受非承包商原因的外部客觀條件影響而不能進行竣工檢驗,對該部分工程工程師應認為( )。
A.已經竣工不需再進行竣工檢驗
B.已經竣工但還需在缺陷通知期內進行補充檢驗
C.需經檢驗后才能判定是否竣工
D.尚未竣工
4.業主對分包合同的管理主要體現在( )。
A.對分包合同權利義務如何約定
B.對分包工程的批準
C.對分包合同當事人的選擇
D.對分包工程發布開工令
5.FIDIC分包合同條件規定,如果屬于工程師不認可分包商報表中的某些款項,( )在應付款日之前及時將扣發或緩發分包款的理由通知分包商,承包商則不承擔逾期付款的責任。
A.工程師
B.業主
C.承包商代表
D.工程師代表
6.FDIC施工合同條件規定的保留金屬于( )。
A.合同價內的暫列金
B.業主應交付的預付款
C.承包商應交付的定金
D.承包商應得的工程款
7.依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工程師頒發的工程接收證書表明( )。
A.工程照管責任移交
B.承包合同的全部義務已完成
C.缺陷通知期開始
D.可以辦理竣工結算
8.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關于爭端裁決委員會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爭端裁決委員會由仲裁委員會指定
B.爭端裁決委員會成員的報酬應由業主承擔
C.爭端裁決委員會的裁決是合同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
D.爭端裁決委員會的裁決屬于非強制性但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
9.依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有關指定分包商的特點表述正確的是( )。
A.合同關系主體為業主和指定分包商
B.指定分包商工作內容為承包商必須完成范圍外的特定部分
C.承包商對指定分包商違約的行為承擔責任
D.由工程師負責協調管理
10.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的暫列金,是( )的一項款額。
A.不計入合同價格之內
B.用于不可預見項目使用
C.由工程師或承包商代表控制使用
D.專門用于承包商施工范圍內工程使用
答案: 1.D 2.C 3.B 4.B 5.C 6.D 7.A 8.D 9.B 10.B
監理合同 篇27
甲方:
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監理概況
1. 業主委托監理人的家裝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① 、工程名稱: ; ② 、監理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按下述第種方式對本工程進行監理:
A.施工前期服務:裝修公司資格審核、裝修合同審核、設計方案審核、材料審核、預算審核;
B.施工過程階段監理:
原房質量勘測(含房屋拆舊驗收)、水電隱蔽工程驗收、泥木工程驗收(含隱蔽)、油漆工程驗收、安裝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
C.施工過程全程監理:
材料的購買及進場驗收、水電路改造、防水工程、吊頂工程、細木工程、門窗工程、地墻面鋪設工程、涂料油漆工程、水電設備安裝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增減工程、工期延期審核、工程進度控制、協助簽定工程施工保修責任書;
2.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改文件。
二、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監理費用總額 元,金額大寫 ;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時甲方向乙方預付雙方商定監理費總額的30%作為合同定金,定金收費 元,金額大寫 ; 監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3.工程進度過半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金額 元,金額大寫 ;
4.工程驗收合格后,
甲方向乙方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乙方向甲方開具收據作為結算憑證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發票則由甲方承擔8%的稅管費。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A、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乙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監理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監理費;
3、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如需乙方監理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系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的部分,在乙方的配合下,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處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5、當甲方發現監理人員未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甲方或工程造成損失
B、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完成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甲方報告監理工作;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甲方提供與其水平相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3、對裝飾工程有關事項包括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有權向甲方提出建議;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5、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等有權通知甲方,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得到乙方復工令后才能繼續施工;
7、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8.乙方在甲方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約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了工程費用、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甲方事先批準。
四、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監理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監理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
2、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并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監理費。乙方不履行
3.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一個月時,應適當加收監理費。
五、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方為有效。
2、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監理合同時,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監理文件,
六、免責條款
1、甲方因合理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或停工,應提前告知乙方,不需支付停
2.乙方對施工方違反合同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七、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附加: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八、合同文本
1.合同的監理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止。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監理合同 篇28
目錄
一、合同協議書
二、合同XX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3條 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三、合同專用條款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范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XX條款;
(5)施工監理委托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范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_________個月(天),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并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雙方各執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附件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XX條款)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如下含義。
1.監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施工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投資實施監督與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進行監理的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
3.甲方: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任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甲方代表:指經甲方授權,代表甲方負責履行本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擔本合同監理任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乙方應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所批準的相應的監理資質。
6.監理機構:指乙方派駐本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組織。
7.總監理工程師:指經乙方授權,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被甲方認可的監理機構負責人。本合同中簡稱總監!
8.監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監理期限、監理范圍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雙方外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10.天:是指日歷天,即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1
1.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達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例和行政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據的法規發生變化而引起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發生變更時,應按新的法規進行調整并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明確約定。
3.監理合同的書寫或解釋,以漢語為主導語言。若需使用其它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4.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第3條 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1.甲乙雙方是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監理的范圍內,獨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職權,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2.監理依據
。1)國家有關的政策、法律和法規;
(2)交通部及有關部門的規章;
。3)國家、交通部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工程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4)依法簽訂的監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設計文件。第4條 監理范圍 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具體列出乙方實施監理的工程規模、監理范圍、工程界限、工程投資、總工期和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等。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任命其代表,負責在合同履行期間與乙方進行聯系,并負責工程施工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在與第三方所簽的工程合同中,應明確第三方必須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監督與管理。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當將乙方的工作范圍、監理工程師的職權、聯系辦法、監理機構組成與總監姓名以書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應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機構提供施工監理所需的工程技術資料。包括本工程招標文件、施工合同、設計文件、勘察資料及有關的批準文件等!
4.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現場設施,對乙方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5.如果雙方約定,由甲方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增加相應的條款!
6.在履約過程中,對于乙方按約定的監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術報告、工程變更、進度報表、總結報告及其它請示報告,甲方則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批,若因未及時批復而給工程帶來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監理酬金。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將監理機構組成、總監簡歷及主要監理人員名單提交甲方。總監應在工程開工前,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規劃和監理工作實施細則!
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提出審查意見;檢查施工人員、船機、材料的進場情況,移交測量控制點并核驗測量基線的準確性;審查施工單位的開工申請報告,簽發開工通知書!
3.嚴格控制施工質量,檢查與檢驗建筑材料和構件是否合格,監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對于不符合質量標準和不安全的作業應責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對隱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時限要求及時組織驗收,參與質量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檢查處理結果!
4.檢查施工進度與施工計劃的執行情況,當施工進度滯后于計劃時,應要求第三方或提請甲方及時采取措施,確保計劃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變更,報請甲方同意后,簽發工程變更通知。
6.控制工程費用,核實第三方提交的工程進度報表和工程量清單,簽發付款憑證!
7.參與施工合同管理,審核索賠報告,協調各方關系,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在履約過程中,對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關工程的通知和各種報告,需要乙方審核、核對或確認后轉交的,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查和轉交,若因超過時限給工程帶來損失,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應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以及甲方對監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按合同專用條款所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10.審核施工單位提出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協助甲方組織工程驗收。 1
1.審核保修期內工程保修與缺陷處理方案,檢查實施情況! 1
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術與經濟資料,不得與第三方發生直接或間接的經濟關系。 1
3.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監理任務后,應將甲方提供的設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第7條 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派出的監理機構與監理人員進行審查,并對其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施工工藝進行認定,對工程變更進行審批。
3.審批由第三方提交、經乙方審核同意的工程進度報表、工程量清單與工程價款!
4.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和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第8條 乙方權利 甲方在委托的監理范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對履約能力差的分包單位,乙方有權要求其整改,整改無效時有權建議甲方清退;對工作不力的現場施工人員,有權要求施工單位予以調換!
2.有權查閱本工程的全部設計文件、技術經濟資料與批文,主持或參加本工程的有關業務會議。
3.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和現場條件,在報經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發出開工通知、停工通知與復工通知!
4.根據實際需要,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可對設計內容作局部修改,具體條款,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第9條 監理合同期
1.監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標階段、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工程保修階段。本監理合同期起止日期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導致監理合同期延長,甲乙雙方應按約定簽定補充協議。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若實際監理范圍或監理工作量或監理合同期因故發生變化,雙方均可提出合同變更請求并應簽訂補充協議!
2.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應在14天內予以答復。若同意變更要求,雙方應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不同意變更要求,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一方在接到對方變更要求后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變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則視為違約。
3.若一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義務,另一方有權通知違約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終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責任外,應由違約方賠償。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應在接到通知后14天內作出答復;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協商統一前,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發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簽訂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1.甲方應按國家的監理收費規定,確認乙方的監理酬金,并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予以支付。
2.監理酬金的支付按監理合同期進行,不受工程施工實際進度的影響。(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外)。監理合同協議書簽訂后7天內,甲方應按總監理酬金20%~30%的數額,向乙方預付監理酬金;工程保修階段的監理酬金一般可為監理酬金總額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規模、監理范圍或監理期限發生的變化超過雙方的約定時,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調整監理費。合同執行期間,若因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和費率調整等原因使工程費用增加,乙方的監理酬金也應相應調整,具體調整辦法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5.乙方人員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若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
最后____日的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時間計算。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1.若乙方確需更換總監和主要監理人員時,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監理人員的調換也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員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調換人員,若情況屬實,乙方應當予以調換!
3.若甲方需更換其代表,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1.獎勵:
(1)乙方及其派出人員,在監理工作中表現突出,貢獻較大時,甲方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乙方人員在監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省工程投資使甲方得到了經濟效益,甲方應將節約部分的10%~30%獎勵給乙方,具體標準和辦法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賠償:若因乙方人員工作過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經濟損失,應向甲方進行賠償。賠償額計算方法為:該單項直接損失監理費率(扣除稅金)。累計賠償總金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1.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除受監的主體工程外,乙方可將合同部分任務分包給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分包部分不能超過總監理任務的50%),但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將分包單位的名稱、分包范圍與分包內容報告甲方,甲方對此分包有確認和否決權!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在經濟上甲方只與乙方發生關系,但甲方對乙方分包單位的工作有權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均視為乙方的違約!
4.乙方對外單位人員的聘任不視為分包。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1.任何一方不執行本合同的規定,不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在執行合同過程中,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或者提請雙方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若協商或調解無效,可選擇以下方式之一進行處理:
(1)向雙方認可的或約定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幾h發生后,除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款)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XX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XX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如果合同XX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適用的法規:_________
2.雙方的權利、義務若因適用的法規變更而引起變化時,則雙方的權利、義務需再約定的內容為:_________
3.輔助語言:_________第4條 監理范圍 監理工程范圍包括: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_________
4.工程界限:_________
5.工程投資:_________
6.施工期:_________
7.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_________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任命其代表,并向乙方提供所約定的外部條件包括: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監理工作范圍、職權和人員的具體辦法和日期: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甲方應提供的技術資料及提供的時間:_________
4.甲方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現場設施:_________;乙方自備的,甲方給予經濟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
5.在監理期間,甲方向監理機構提供名職員,由總監安排其工作,并提供名服務人員!
6.監理工作程序的約定:甲方應在_________天內審批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各類報告、報表的辦法、期限和責任:_________
7.甲方未按約定支付監理費用的違約責任的約定:_________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監理機構的組成、監理人員名單、監理工作規劃及監理工作實施細則;
8.乙方應在_________天內審查(或核實)各類報告、報表的程序、責任:_________
9.乙方應在_________天內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內容及有關專項報告的約定:_________ 1
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內容約定:_________ 1
3.監理工程師現場設施返還甲方的辦法:_________第8條 乙方權利
4.對設計內容進行局部修改的具體標準和條件的約定:_________第9條 監理合同期
1.本監理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月(或天)
2.本監理合同期延長條件的約定:_________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乙方的監理酬金(含預付款,進度款等):_________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對乙方的監理酬金進行調整:_________;監理酬金調整的條件約定:_________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延期監理酬金:_________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1.獎勵條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1.違約處理方式的約定:_________
2.爭議的具體解決辦法的約定:_________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主要適用于全國水運工程(含合資或外資在國內建設的水運工程)的施工監理,包括港口、航道、船廠、防波堤、修造船建筑物、船閘、渠化及其配套工程!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包括《合同協議書》,《合同XX條款》和《合同專用條款》三部分。
。1)合同協議書是整個監理合同概括性的總匯,它以簡練、概括性語言,將合同的要點寫入協議書中,雙方一旦達成協議,只要書寫很少的文字即可簽署合同。
(2)合同XX條款主要是依據交通部水運工程施工監理規定(試行)的精神,參照菲(fdc)條款并結合我國水運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而提出的施工監理合同標準條件,合同雙方原則上應當遵守,簽約和履約過程中,一般不作改動。
。3)合同專用條款是甲乙雙方根據不同工程項目的特點和所處的自然和社會環境,對合同條款的一種完善與補充,如:工程中的具體內容,如工程規模,監理項目、工程造價、監理合同期、監理費用、特殊檢測項目及費用、獎勵條件等都應在專用條款中寫明,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雙方若認為需要,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以及附加條款。合同專用條款應當對應合同XX條款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第2條,要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填寫所適用的部門和地方的法規與規章。第4條,寫明監理范圍時,一般要具體寫出工程項目和它包括的總概算,單位工程概算所涵蓋的工程范圍應與總承包合同相一致。在寫明監理內容時,
首先要具體寫明是哪個階段或哪幾個階段的監理任務;
其次要寫明委托階段內每項具體監理工作,以免遺漏。如果甲方還要求乙方承擔一些咨詢業務和事務性工作,也應當在本條款中詳細列出。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編制概預算,編制標底,提供臨時設施的設計等。第5條,在填寫甲方向乙方提供或乙方自備的設施時,一般是指下列設備:
。1)檢測設備,
(2)測量設備,
。3)通信設備,
。4)交通設備,
(5)照相錄像設備,
。6)電算設備,
。7)打字復印設備,
(8)辦公用房及設備,
。9)生活用房及設備。若甲方對乙方自備的設備進行補償時,一般應寫明補償金額,其計算方法是:補償金額設備使用期占折舊期的比率設備原值管理費。在監理期間,若有特殊的檢測項目,雙方應增加有關此方面的約定,并寫明檢測費用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和金額。補償金額設備使用期占折舊期的比率設備原值管理費。在監理期間,若有特殊的檢測項目,雙方應增加有關此方面的約定,并寫明檢測費用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和金額。
返
監理合同 篇29
委托人:
監理人:
合同編號:
合同名稱:___(簡稱委托人),委托(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工程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
2.工程地點:___
3.工程等別(級):____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
3、監理項目投資:
三、監理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
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___元,由委托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五、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2、專用合同條款;
3、通用合同條款;
4、監理大綱;
5、雙方確認需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委托人執壹份,監理人執壹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名)
單位地址:
編碼:_______
電話:_
電子信箱:
傳真: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單位地址:_____
編碼:
電話:
電子信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監理合同 篇30
_____(以下簡稱“業主”)與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業主委托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詞與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俦O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诠こ探ㄔO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酃こ探ㄔO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 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份,各執____份。
業主:(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年_____月_____日 年_____月_____日
簽于 簽于
五、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8)“月”是指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四條 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 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八條 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 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 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一條 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單位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 業主應當將授予監理單位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并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 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四條 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單位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 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增加與此相應的條款。
第十六條 業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授予監理單位以下監理權利:
(1)選擇工程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定權;
(3)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業主的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并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并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并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并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6)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
(7)報經業主同意后,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和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設備,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發布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復核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業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條 監理機構在業主授權下,可對任何第三方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業主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業主批準時,監理機構所作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業主。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承建商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提出調換有關人員的建議。
第十八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業主或第三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業主和第三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仲裁機關進
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第十九條 業主有選定工程總設計單位和總承包單位,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簽定權;
第二十條 業主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一條 監理單位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業主同意;
第二十二條 業主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三條 業主有權要求監理單位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監理單位的責任即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條 監理單位在責任時間內,應當履行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單位過失而造成了經濟損失,應當向業主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總數(除去稅金)。
第二十六條 監理單位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監理合同 篇3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監理項目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____施工監理,監理范圍:_______________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
第二條 期限費用
服務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傎M用為: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條款定義
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征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系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3.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范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范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4.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5.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四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督促和檢查。
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確定并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甲方:乙方:日期:
監理合同 篇32
委托人: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監理人: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3、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4、建設部工程建設監理規定;
5、山西省建設監理管理辦法;
6、國頒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規范、經濟定額和計價方法;
7、本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8、本項目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第二條 監理內容:本項目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建設資金使用情況等項內容。
第三條 監理范圍:本項目施工各階段全部工程內容。
第四條 監理標準和要求:
國頒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規范、經濟定額和計價方法及本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相關條款。
第五條 監理權限:見《建設工程監理委托合同》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其中第十八條監理人享有的權利,需事先獲得委托人的書面授權。
第六條 監理程序:
1、編制工程建設監理規劃;
2、按工程建設進度、分專業編制工程建設監理細則;
3、按照建設監理細則進行建設監理;
4、參與工程竣工預驗收,簽署建設監理意見;
5、建設監理業務完成后,向項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設監理檔案資料。
上述資料應由委托人認可。其中監理規劃及細則應在本合同簽訂 日內,報委托人確認。
第七條 監理方法: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要求,實行駐地監理,跟班作業,采取巡視、旁站、平行檢驗等形式,或者遵循本行業慣例,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第八條 監理工程師任職條件:監理人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以及其他監理工程師,不少于五人,并均應獲得建設部門頒發的監理工程師資格證,且專業對口,并附有詳細個人履歷。自本合同簽訂 日內,提供委托人簽字確定,一經確認,非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不得擅自變更。
第九條 監理人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第十條 監理人的報酬:總計貳拾萬元,包含稅金。
第十一條 監理機構的日常辦公費、交通費、通訊費、食宿費,全部自理。
第十二條 將《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第四十八條更改為“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不擁有著作權,該項權利歸屬委托人”。
第十三條 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必須在工作之前,雙方事先以書面明確之。
第十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始于 年 月 日,終于《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第三十三條前半段規定的條件,并合理延伸至本建設項目保修責任終止期。如果出現《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第二十五條的情況,雙方應以書面形式約定之。并區分工程建設進度推遲或延誤的原因,分清責任。由于監理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職責,造成工程停滯不前或延誤,給委托人帶來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其中第十八條監理人享有的權利,需事先獲得委托人的書面授權
源自于建筑資料
; 第十五條 排除《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第四十條的適用。
排除《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六條的適用。監理工作中止期間,監理人不享有報酬。
第十六條 保修期間的責任,由監理人繼續監理,該監理不屬于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是履行本合同的附隨義務,該報酬包含在監理人提供的正常工作之內。
第十七條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第四十三條規定的監理人享有的權利,應事先獲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將爭議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員會。
第十九條 本補充協議為《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有效之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該補充協議的任何內容與《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沖突的地方,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委托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于: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