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股權業務交易合同(通用3篇)
產權股權業務交易合同 篇1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產權交易管理規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務的意向受讓方委托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為示范性條款,構成委托合同文本要件,供委托雙方選擇采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為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托業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的規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收費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六、標的企業: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等。
七、交易傭金:指受托人完成委托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產權股權業務交易合同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方法定代表(負責)人: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
主營業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開戶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受委托方法定代表(負責)人: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機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開戶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聯通河北分公司與河北省郵政局合作協議書》的精神,甲乙雙方在該協議各項條款的基礎上,結合本地業務發展實際情況,本著互惠互利、優勢互補、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
甲方授權委托乙方代理以下聯通電信業務,并保證委托乙方代理的聯通電信業務與聯通公司營業范圍、資質、職權相吻合,無超范圍委托。
1.委托乙方代理聯通電信業務方面
A.卡類業務:聯通IP卡、193長途電話卡、165上網卡、GSM業務中的預付費卡;
B.開戶受理類業務:尋呼業務的購機開戶、GSM業務的開戶登記業務。
2.業務合作方面
A.乙方同意作為集團用戶使用聯通電信業務,并享受甲方最優惠價格;
B.甲方同意使用乙方的特快專遞、商業信函、郵遞廣告、戶外廣告、廣告明信片、寄遞賬單等郵政業務,并享受乙方按國家郵政局規定的優惠集團大客戶的最優惠價格;
C.雙方不斷完善和新增有利于共同發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
二、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A.按合同規定享有乙方提供最優惠價格的權利;
B.享有取得電信業務收入的權利,有權追索因乙方人員操作失誤所造成的損失;
C.乙方負責代理合同規定的甲方業務,乙方因代辦甲方業務,所涉及業務本身引起的話費爭議等問題及相關的法律問題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D.甲方應優先向乙方提供IP卡、193長途電話卡、165上網卡、130GSM卡、尋呼機等相關的卡、號;
E.在辦理尋呼業務時,乙方可從取BP機之日起 ---個月內調換其它機型,但調換的尋呼機必須備件齊全、沒有磨損等其它情況。如遇價格變動,甲方退還乙方未售出的尋呼機差價款;
F.甲方負責向乙方提出業務需求及提供各種業務單式,承擔業務的主要宣傳(含與乙方合作方面)、咨詢及解釋工作,免費承擔代辦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工作;
G.甲方負責為乙方各代理網點統一制作聯通經營業務規范標志牌;
H.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A.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標準取得代辦費的權利,但需提供相應的取得代辦費的發票;
B.有代理甲方電信業務受理、收費及其它合作項目的優先權;
C.作為集團用戶享有使用聯通電信業務優惠條件的權利;
D.在代理甲方業務時,乙方需提供優質服務,并保證服務水平,遇有無法解答的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客戶服務中心聯系,甲方客戶服務中心應及時進行答復,在代辦和代銷過程中乙方僅負責因乙方服務問題引起的糾紛;
E.乙方應按照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價格、資費標準辦理相關業務,配合甲方進行業務宣傳、咨詢、查詢等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業務指導和業務檢查;
F.認真做好各種卡的請領、登記、保管工作。按甲方要求定期將各類業務單冊、收據存根、各類報表、用戶資料按規定的期限分別送交甲方指定的部門,辦理相關移交手續,雙方在相關移交手續上簽字區分責任段落,不簽字視同甲方認可。及時足額劃轉代收的話費和服務費用,且按月向甲方填報代辦業務情況報告表;
G.甲方允許乙方發展自己的分銷商,但乙方給分銷商的酬金必須與甲方同期標準保持一致,不得競相壓價和低價傾銷,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代理該項業務;
H.甲方無故不支付乙方代理業務手續費時,乙方有權止付甲方的費用。
三、代理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乙方代理費標準
卡類業務: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全省同期最優惠酬金政策。
A.IP卡業務:乙方所有營業網點全年銷售,按卡面值---%提取酬金。
B.193長話卡:乙方所有營業網點全年銷售,按卡面值---%提取酬金。
C.165上網卡:乙方所有營業網點全年銷售,按卡面值---%提取酬金。
D.GSM業務中的預付費卡:乙方所有營業網點全年銷售,按卡面值---%提取酬金。
開戶受理類業務:
A.130業務:乙方享受甲方當地最優惠分銷商政策,并在甲方號源充足的條件下,優先向乙方提供整段號源:乙方按甲方規定的價格進行銷售,不得隨意升高或降低價格,甲方按照乙方所發展130移動用戶的實收話費總額(話費總額包括月租費、通話費、基本增值業務費)給乙方提取分成(隔月記提),每年按---%提,直至第---年,乙方對每年所發展的130用戶的話費實收提滿---年后將不再計提。
B.尋呼業務:銷售尋呼機代理費按照漢字機----元/部,數字機---元/部提取。__
2.在甲方促銷期間以上各項業務的代理費標準如有變化時,由雙方另行協商。
3.結算方式
A.甲方開立收入專項賬戶,乙方按甲方規定時限將各項業務收入劃入甲方指定帳戶。
B.乙方收取的各項營業款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限及時劃撥,甲方也應及時向乙方劃轉代理費用,相互結算的費用每月結算一次,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和拒付。
四業務監督與協商
1.甲、乙雙方成立業務聯絡小組,負責業務監督與協商事宜,并對雙方合作過程中的相關事宜進行聯絡和協調處理;
2.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或未盡事宜需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雙方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及合作中的有關情況,進行隨時磋商,對協商新增的合作項目等事宜,可補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爭議的解決
當事人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_____種方式,作為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A.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邯鄲仲裁委員會仲裁;
B.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
民法
院起訴。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合同到期后,如雙方沒有異議,自動延期兩年。如一方提出終止或變更內容,需在合同到期前60日通知對方。
2.如果本合同條款在執行中變成不合法或不可強制執行時,該條款無效,其他條款不受其影響。
3.任何一方事先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均不得出讓或轉讓其在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并對本合同賦有保密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
產權股權業務交易合同 篇3
協議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代收 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辦理 業務并按繳款人的委托進行代收代繳款項的交割,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委托乙方辦理 業務的基礎上與乙方全面開展業務合作,包括結算業務和公司業務等。
二、對于雙方商洽的代收 業務事宜,由甲方通知各繳款人到乙方營業地簽訂《委托代繳申請表》,并提供相應的身份證及復印件,辦理書面委托乙方從繳款人的個人結算賬戶代繳 款項的事宜。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且經繳款人書面委托后,乙方負責提供相應的代收代繳服務。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在乙方開立單位結算賬戶(賬號: ;戶名: ;開戶銀行: ) ,作為代收 款項歸集的賬戶,并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清單或憑證。
2.每月_日前,甲方根據代扣筆數,按 元/筆向乙方通過轉賬方式支付手續費。如甲方逾期支付的,每日按逾期付款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甲方負責將繳款人戶名、身份證號、賬號、繳費金額等相關信息按乙方要求的數據格式生成數據磁盤或制作成代收業務清單,提交乙方辦理代收業務,并對磁盤數據或清單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4.負責在乙方辦理代繳 款項業務后將收款單據送交或通知繳款人。
5.如繳款人的數量、名稱、賬戶等發生變動時,由甲方負責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發生變動人員的戶名、身份證號、賬號、金額等相關信息,并要求繳款人重新辦理委托申請。
6.如繳款人對繳費金額提出異議或因代繳事項引起糾紛的,由甲方與其核查并協商解決。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和繳款人委托按照數據磁盤的信息或業務清單進行 款項代收代繳,最遲于代理業務處理的次日將代收失敗的明細清單及時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查找原因。
2.保證甲方提交的數據安全,不得修改磁盤數據。
3.為繳款人開立個人結算賬戶用于代繳相關費用。
4.乙方根據甲方和繳款人委托要求辦理代繳業務,如繳款人與甲方因代繳費事項發生糾紛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如繳款人指定賬戶的余額出現不足時,乙方不墊款,因此產生的糾紛由繳款人負責。
五、本協議委托期限為 年,協議到期后如任何一方未提出要求變更或終止本協議的,可自動延期 年。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簽訂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