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線路租賃的承包合同范本
第十三條 如遇國家,地方政府政策性的變化和新的規定,甲方應根據新的政策、規定,對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調整。
第十四條 乙方必須按規定交納安全基金_________元,到期如數退還。
第十五條 乙方必須按“先交后行”的原則,在每月的28日前向甲方繳清下月的各項規費后方可營運。乙方如有營收款在甲方,甲方可代為抵扣,如果仍不足以交清,乙方應及時補交,甲方下達達催款單期限不交者,甲方將采取收繳車輛牌照、證件、扣車、停止車輛運行,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并對此拖欠的承包金按0.5%收取滯納金。
第十六條 乙方每月必須向甲方繳交的租賃承包金,代征、代交、代收的各項費用按十二個月計收。乙方在租賃承包期車輛所需費用和車輛在經營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乙方需雇用司機必須經甲方有關部門進行登記、考試、考核合格并按照市勞務規定,辦理有關用工手續后方可雇用開車,乙方雇用人員均要參加社會勞動保險。
第十八條 在乙方按月繳清承包金及各項規費的前提下,甲方有責任代辦、代繳各種費用,并及時辦理,確保票證按時發放到位;協助乙方搞好車輛的年檢、季檢,年審工作及有關事項,協助乙方處理交通事故、商務事故、保險索賠及調解有關糾紛。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協調對方站售票、停車、洗車等事項。簽訂運輸協議,協辦營運收入結算、劃撥、核算、兌現。
第二十條 乙方有權對甲方職能部門和人員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提起申訴和索賠,并對甲方的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和要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參照政府和甲方企業相關的規定執行。或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然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