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通用15篇)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1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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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年月日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2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3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4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5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6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7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8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9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字合同的履行,甲方將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權作質押,雙方并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現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將____________股權進行股權出質注銷,其協議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在本協議訂立后15日內就股權出質注銷協議事宜到工商管理局辦理相關手續,乙方不得以其它理由延期或拒絕辦理。
第二條本股權出質注銷協議項下的相關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協議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協議,使其與該協議規定相一致。
第三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協議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所承擔的責任,以及不影響或侵犯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下的權益。
第四條若乙方不按本協議規定履行義務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本協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個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10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 公司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一、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主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為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質押合同標的:為甲方持有的公司的股權,金額為(大寫):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
三、因甲方公司為獨立股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即視同具備法定效力。且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如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后甲方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乙方具有優先足額受償權。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11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仟萬(大寫______)元整的貸款。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借款利率為______。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應隨時接受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_________年三月十六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元整。
(4)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_公司股東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五條?擔保的債權范圍及清償順序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股權質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______仟萬元整)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訴訟費、_____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如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借款本息,利息及費用,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第六條?逾期違約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應每日按本金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2)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復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12
甲方(出質人):
住 址:
身份證號:
手 機 號:
乙方(質權人):
住址:身份證號:
手機號: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已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自己與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2、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其意思表示完全真實。
3、已反復閱讀并充分理解《借款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對《借款合同》條款不存在不理解或誤解事項。
4、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立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5、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自己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權,及其與質押標的股權相對應的資產抵押、變賣、饋贈,或轉讓給除乙方外的第三人。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擔保方式及數額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擔保方式為:以所持企業股權的 出質,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為:借款人依據主合同向乙方借入的人民幣(大寫) (小寫) 本金及其從屬債券。
第三條 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1、《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發生期間為:自年日起至月 日止。
2、質押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償清之日止。
第四條 質押擔保范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居間服務費、項目考察費、理財顧問費等費用、和資產評估、抵(質)押登記、合同公證、見證、標的拍賣、保管、保險、運輸、律師服務、仲裁、訴訟、執行等發生的費用,以及放款人、居間人因此而發生的勞務費等費用。
第五條 出質權利
1、本合同項下用于出質的權利如下:
甲方出質人持有的 100%
2、甲方出質標的權利的價值不作為乙方處分該質押權時的估價依據,并不因此而對乙方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六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1、本合同項下出質標的權利的權利證明和其他相關資料應于年月 日(借款日)前由甲方交付乙方管理。
2、借款人履行主債后,乙方應當及時將所保管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交甲方復位。
第七條 質押登記
1、依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股權出質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到國家工商行政機關辦理權利出質登記手續。
2、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須進行變更登記的,甲乙雙方應簽訂登記事項變更協議。變更協議簽訂后的15日內,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八條 質押的實現
1、《借款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依據《借款合同》有關約定提前收回借款而未受到清償,乙方有權憑借本合同,無需經過出質人同意,按照《借款合同》有關約定行使質押權,以實現債權的有限受償。
2、乙方按照《借款合同》有關約定追收、實現債權,甲方、各擔保人及其參股的法人必須無條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乙方處置甲方出質的股權,在實施股權處置以前,該股權項下凡與乙方無關的債務由出質人按股份比列承擔債務清償。乙方或股份受讓人或股份承接人不承擔股權處置日前,其權益所在企業發生的與乙方無關的債務。股權出質人可以監督股權處置的合法性,但不得干預乙方按約定程序合法出質股權。
4、乙方通過拍賣質押標的股權或該股權相關的資產實現的收入,首先用于《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的優先足額受償,余額歸甲方。
5、質押標的拍賣成交后,甲方應無條件配合標的權益受讓人辦理權益交付手續。受讓人對所承接質押權享有完整的資產權益,乙方不足受償的部分,依法向甲方和其他擔保人追索。
6、《借款合同》項下的質押或擔保如發生了不利于乙方債權的變化,經乙方通知,甲方應按要求另行提供足額的擔保。
7、從借款人違約事實實際發生的第15日起,乙方有權利對質押標的享有無障礙的經營權、收益權和處置權。
8、乙方依本合同及其《借款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無條件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 提前清償或提存
1、本合同項下有價證券、倉單、提單等權利憑證兌現或者提貨日期先于《借款合同》到期日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合同》到期日前兌現或者提貨,并與甲方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或提取的貨物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雙方約定的第三方提存,提存費用由甲方承擔。
2、在《借款合同》和在本合同存續期內,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轉讓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標的,但轉讓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乙方約定的第三方提存,提存費用由甲方承擔。
3、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以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但所得轉讓費、許可費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乙方約定的第三方提存,提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擔《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居間服務費、項目考察費、理財顧問費等費用、以及資產評估、抵(質)押登記、合同公證、見證、標的拍賣、保管、保險、運輸、律師服務、仲裁、訴訟、執行等發生的費用,和放款人、居間人因此而發生的勞務費等費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費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3、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并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1)實現承保、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2)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3)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4)出質權利發生權屬爭議;
(5)破產、歇業、解散、被停頓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6)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
5、甲方有本條第4項第(1)和第(2)款情形的,應至少提前30日通知乙方;有第4項其他情形的,應在事后5日內通知乙方。
6、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日至終止日內的下列情形必須事前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1)以質押標的對外提供擔保;
(2)以甲方 名義對第三人舉債;
(3)處置與股權相對應的實物資產及債權;
(4)實施行為可能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
7、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愿質押擔保范圍內,向乙方債權的受讓人承擔擔保責任。
8、乙方與借款人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除展期和增加借款金額外,無需經甲方同意,甲方仍在本合同確定的質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9、從本合同簽訂的生效之日起至所保證的債務全部清償止,甲方提交的上述財務報表所載權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進行任何處置。甲方應按月向乙方提供真實的財務月報表。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處分股權質押財產,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依據《借款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借款合同》;
(2)依據《借款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借款,其《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
2、有權要求甲方協助,避免質權受到來自第三方的侵害。
3、有權收取質權所生的孳息。
4、乙方負有妥善保全權利憑證的義務。
5、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后所剩愉快,歸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的全部損失。
3、如因甲方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在股權質押擔保范圍內,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4、甲方所提供的財務報告虛假,或在設置股權質押,或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而處置股權對應資產,或以所投資的企業名義對外舉債,或以股權質押標的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擔保債務,應對乙方擁有本合同第四條所指債權、費用承擔無限賠償責任,并按所欠《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金額給付30%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后,自股權出質權的憑證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依法律、法規須辦理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第四條所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需變更或解除,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在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當事人主體共同確認:在本合同有關權利、義務及違約處罰的既有約定方面不存在的爭議。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約定以外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順序確定的方式解決:
(1)提交國家合同管理機關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地點為:
(2)向質押勸人或居間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如因本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爭議而發生訴訟或仲裁,均不影響本合同既有約定的履行。
第十五條 特別約定事項
1、股權出質擔保人同意:自愿賦予質權人依法強制執行質押權的權益。借款人若不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完整履行對放款人的債務,質權人即可直接憑借款合同及其《借款合同》,強制向股權出質擔保人形式股權質押擔保權,以實現債權。質權人可以依法扣劃標的股權所在企業任何賬戶的存款,可以依法出處置標的股權相應資產,以實現債權的優先足額受償。
2、出質擔保人承諾:如果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項下的約定義務,出質人自愿放棄對自己在本合同項下所約定的所有應盡義務的抗辯權,且愿意接受質權人依本合同約定,依法行使強制執行權。
第十六條 特別提示
本合同居間人提請甲、乙雙方注意:本合同文本是由居間人依據本合同之《借款合同》債務人和甲乙雙方的意見所起草制作,并于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前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法律后果做了全面、準確的說嘛。放款人代表和擔保人均應當認真理解本合同約定條款的含義和法律后果,若對本合同相應的條款或表達存有誤解和異議,可以不予簽署本合同;若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并辦理相關促使《借款合同》生效的手續,就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附則
1、本合同是《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五份,乙方二份,甲方、居間人、質押權登記機關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包括:
(1)甲方身份證復印件;
(2) 公司的《公司章程》
甲方(出質人): 乙方:
月日 日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13
甲方(出質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質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鑒于乙方為借款人 向貸款方 借款人民幣 萬元,出具了編號為 《 合同》承擔了擔保責任,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甲方自愿以其有處分權的租金收益權出質,用作向乙方為其貸款擔保的反保證,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租金收益權質押作為反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一、《借款合同》指乙方所擔保的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擬已簽訂編號為 的《 借款合同》。
二、《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本合同。
三、債務系指根據本合同所擔保的《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及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及其他一切款項。
四、本合同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合同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五、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過修改、補充、變更的《擔保合同》或《借款合同》。
六、本合同所稱嚴重違約行為是指:借款人轉移抵押物、偽造、變造財產憑證,資信材料、隱瞞涉及重大或有債務、未決訴訟、企業破產、抵押物、質權存在權利瑕疵等事實的行為。
第二條 《借款合同》設立的借款種類、金額及期限
一、 借款種類:
二、 借款金額:為 幣 萬元。
三、 借款期限:《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為期 天。
第三條 甲方以其擁有的預期租金收益權設定質押。甲方質押的租金收益權具體內容包括:
第四條
第五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的租金收入權為依法享有。 本合同項下質押權利共計(大寫) 元整,
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金額(大寫) 元整。
第六條 本合同擔保的擔保期間,自《借款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間開始之
____日起至屆滿之日延續兩年止。
第七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乙方為履行原《擔保合同》所履行的債務責任及應
支付的費用,乙方提供擔保應向借款人所收取的所有費用,乙方實現反擔保抵押權的費用,以及本合同項下的各種費用、違約金等。
第八條 甲方須將本合同
第三條所列的租金收入在本合同生效后的每月____日內,按以下指定的專戶存放:賬戶名稱: ;帳號 ;開戶銀行 。對此賬戶甲乙雙方共同監管,甲方不得隨意動用,待乙方對原《擔保合同》的擔保義務確定后,依本合同優先受償,實現質權。甲方、乙方和承租人必須另行簽訂《補充租賃合同》對原租賃合同的租金支付方式進行明確或修改,作為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第九條 原借款合同期滿前____日,若甲方存入專戶的存款不足償還債務,甲方須調用其他賬戶的資金到該專戶。否則,按甲方違約處理。
第十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贈予、免除、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質押的租金收益權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14
甲方:(債權人、質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債務人、質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提供記名股票設定質押權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借予乙方人民幣____元,借期____年,年利率____%,到期本利一并還清。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歸自己所有的____股份有限公司記名股票____張(編號____至____,每張面值____元,面值總額____元)作為質押標的,設定質押權。
三、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將借款人民幣____元交付于乙方,乙方于同月日在第二項所載股票上作轉讓背書,并將作成轉讓背書的股票交付于甲方。
四、甲方在乙方清償前,代位乙方享有自____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股息的權利,所受股息計人乙方償還額。乙方就股票享有的其他權利,甲方不得代位行使。
五、債權屆期,乙方不能清償債務時,甲方有權拍賣第二項所載股票,并從拍賣價金中優先受償。
六、乙方屆期或提前清償時,甲方應在清償日將質押股票全部交還乙方,質押權自交還日起失效。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15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資公司(下簡稱“d公司”)73%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為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73%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73%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并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后仍有余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托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托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于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布三次拍賣公告,以盡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于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余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并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并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并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并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后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后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記后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并獲得相當于轉讓價款的價款后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后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并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于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b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