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通信物聯卡資費電動車業務協議(精選3篇)
移動通信物聯卡資費電動車業務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對乙方開展的 業務和營銷活動內容了解充分,經過考慮,自愿簽署以下協議。
甲方的基本情況及所辦理業務的內容
為更好地為甲方服務,保障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應真實準確地填寫以下表格,并請在簽字確認前認真審閱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如甲方所填寫的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乙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向甲方提供所有通信服務,若甲方的聯系方式有所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
甲客戶姓名 證件類型□身份證 □港澳通行證 □中國臺灣通行證 □護照
方證件號碼
填證件地址 聯系電話
寫申請業務功能
乙終端/副卡號碼 終端串號
方終端型號
填
寫主付費號碼
1、和車寶(行車衛士)是基于乙方移動通信網絡,利用在乘用車/電動車內安裝定位追蹤防盜終端,為甲方提供乘用車/電動車車輛振動報警、定位監控、自主防盜等功能的業務。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是使用上述終端設備所需的網絡服務,乙方不對甲方車輛被盜負責。
2、本協議約定的終端/副卡號碼僅限甲方應用于和車寶(行車衛士)業務。
3、本協議約定的終端/副卡號碼須訂購行車衛士(電動車版)XX元物聯網流量月套餐XX個月。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更改資費和訂購其他資費,不得訂購和車寶(行車衛士)合約外的其它營銷活動。協議到期后,甲方不得更改原訂購資費品牌,僅可對原訂購資費品牌下的資費套餐進行更改。
4、甲方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且生效后乙方贈送話費XX元,活動生效次月起分XX個月返還,第一個月返還XX元,第二個月起每月返還XX元(贈送話費不能用于消費手機支付、代付、彩鈴月租、國際及港澳臺業務、夢網等結算類業務費用);若甲方在使用期間機卡分離使用(上述表格中約定的終端與終端/副卡號碼、付費號碼分開使用),乙方停止贈送話費,并免除機卡分離期間乙方贈送話費的義務。甲方在承諾的最低消費期內恢復機卡合一的(上述表格中約定的終端與終端號碼、付費號碼捆綁使用),甲方可申請從恢復機卡合一次月起恢復贈送話費;贈送話費使用有效期截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在有效期內甲方未使用完,所贈送話費作廢清零。
5、甲方承諾上述表格中約定的主付費號碼每月通信費用最低消費XX元(最低消費不含手機支付、代付、彩鈴月租、國際及港澳臺業務、夢網等結算類業務費用);承諾最低消費時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每月消費不足承諾最低消費的,按最低消費計算甲方當月消費。甲方停機保號的,除應繳納停機保號費用外,仍需按月支付每月最低消費。
第二條 特別約定
乙方對由于甲方因終端故障、電池耗盡、使用不當、誤操作、未及時更新用戶資料等非乙方原因導致漏報、錯報、誤報等安防功能失效從而造成甲方損失或甲方個人位置隱私泄露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上述表格內的終端號碼出現欠費,乙方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的規定,對該號碼予以暫時停機處理,同時有權要求甲方補交費用,甲方應從欠費之日起,每日按欠費金額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如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因欠費導致停機銷號的,則視為甲方已離網。如果甲方在本協議承諾期間離網,甲方須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為:從欠費月起至承諾期限屆滿之日止,甲方所承諾的每月最低消費金額之和。
3、如遇不可抗力事由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均不負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事由發生后7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不可抗力事由消失后,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與責任
1、甲方對和車寶(行車衛士)終端負有信息安全管理責任,不得用于違法犯罪、不得用于損害社會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為,甲方對其自用的和車寶(行車衛士)終端引發的信息安全事件及后果負責。
2、甲方承諾和保證不利用網絡進行任何違反法律以及危害國家利益的行為,保證不對乙方公眾業務產生不良影響。否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私自將物聯卡(副卡)用于雙方商定的通信功能、業務范圍、使用場景、產品形態、服務內容之外的其他用途。
4、甲方不得私自將乙方物聯卡(副卡)轉售給第三方、不得將乙方物聯卡(副卡)用于違法犯罪和發送不良信息、不得用于損害社會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為。
5、甲方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登記號碼實名制信息,并確保遞交乙方進行登記的信息真實、準確。
6、甲方需承諾不得將物聯卡(副卡)用于超出和車寶(行車衛士)服務范圍、可能帶來任何不利影響的行為、或者是國家禁止的行為。
7、信息安全責任。甲方需遵守本協議內的信息安全條款,并承諾不得利用我公司物聯卡(副卡)作為信息傳輸通道,復制、發布、傳播含有下列信息的內容:
(1)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2) 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定的;
(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6) 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7)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8) 損害國家榮譽、利益和國家機關信譽的。
甲方一旦出現違反信息安全責任條款的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對涉及的物聯卡(副卡)進行停機處理,同時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或在執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六條 協議的生效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在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簽署的文件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 乙方:
簽訂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移動通信物聯卡資費電動車業務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聯系電話:
租賃時間:起租 月 日 還 月 日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向乙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并對承租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進行合理審查。
2、車輛租賃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有乙方自行負責。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行駛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安全及車輛外部零件損壞任何責任。
4、甲方提供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費用。
5、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經濟責任。
6、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安全使用租賃車輛,自覺承擔租賃后車輛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關費用支出(例如:車輛外觀損壞、車架﹑輪圈碰撞變型等)
2、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及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 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乙方違反交通規則自行承擔交通處罰。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另:因新車沒有上牌,甲方提供電車發票已證明電車的正規來源,租借結束時退還。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動通信物聯卡資費電動車業務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租用甲方電瓶,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時間。
1、起租時間: 年 月 日;
2、退租時間: 年 月 日,乙方也可以提前退租。
二、乙方向甲方租用電瓶時,應當把原有的舊電瓶抵押在甲方處。甲方對乙方的舊電瓶有處置權,租用結束時,甲方租給乙方的電瓶歸乙方所有,而乙方抵押在甲方處的電瓶歸甲方所有。沒有舊電瓶抵押的,甲方收取乙方押金 元。 乙方提前退租時,按以下方式收取租金(1天租金10元人民幣、3天租金20元人民幣、7天租金30元人民幣、半個月租金40元人民幣、1個月租金60元人民幣、半年租金100元人民幣、六至八個月120元,九至十個月租金130元,十一至十二個月算一年,租用時間不足整數月的,按整月計算.)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收取乙方租金和押金; 的電瓶每天 元,一年 元。
2、在約定退租時間收回甲方為乙方電動車裝的在線修復主機。乙方付給押金的,收回乙方所租電瓶,退還押金。
3、甲方在租賃期間內,應保證電瓶的正常使用。竭誠為乙方更換電瓶,每次甲方收取服務費5元。
4、乙方電瓶因充電不小心而漲鼓的把電瓶報廢的,甲方可以為乙方更換好的電瓶,每次收取56元。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租賃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年租賃費 元。同時提供一組舊電瓶給甲方作為抵押或交押金 元。
2、租賃期滿后,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及時將在線修復主機退還給甲方。
4、沒舊電瓶抵押的,退租時,所租賃的電瓶,在線修復主機無丟失、無人為損壞情形,有權要求甲方退還租電瓶的全部押金;
五、特別約定
1、先交租金后用電瓶。租賃期滿后,如果乙方24小時內沒有向甲方續交租金,則視為合同終止,押金全部歸甲方所有,電瓶歸乙方所有。從此甲乙雙方再無任何瓜葛。合同終止后甲方對該電瓶沒有任何維護及修理的義務,該電瓶如果需要維護及修理,乙方必須支付給甲方相應的維護及修理的費用。
2、在租賃期間內,如果所租賃的電瓶被乙方丟失,則視為合同終止,押金及租金全部歸甲方所
3、甲方發現電瓶被乙方人為損壞時,可以拒絕繼續為乙方提供服務,中止本合同,“人為損壞”的定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內容:
1)電瓶外殼及正負極耳遭受螺絲刀等尖銳器具故意刮傷、劃傷、刺傷,甚至于故意把正負極耳剪斷撬壞。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撕毀保修封條往電瓶內部灌裝自來水等任何液體及沙石泥巴木頭鐵釘等任何固體。
3)使用不合格的充電器、有故障的充電器甚至于使用大功率充電器對所租賃電瓶進行長時間強行充電,導致所租賃的電瓶鼓包毀壞。
4)所租賃的電瓶里的電用完后,超過24小時不給電瓶充電導致電瓶因內部嚴重硫化而毀壞。
6、甲方將調試正常的電瓶租賃給乙方使用后,在租賃期內只對所租賃的電瓶提供正常合理的維護、修理、更換等服務。甲方對下列事件不負任何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的經濟責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的借口阻止甲方收回所租賃的電瓶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的經濟補償.
1)乙方利用所租賃的電瓶從事包括但不僅限于偷盜等任何的違法犯罪活動導致電動車被公安機關或他人扣押或沒收。
2)乙方的電動車及充電器有故障或不配套導致所租賃的電瓶無法正常使用。
3) 電動車若發生包括但不僅限于交通事故等任何的意外的事故,此事與甲方沒有任何關系,甲方概不負責,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本人或他人對電動車進行維護、修理甚至毀壞所產生的任何費用 及損失。此事與甲方沒有任何關系,甲方概不負責,所產生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雙方簽字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