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協議書范本3(通用3篇)
簽訂協議書范本3 篇1
我國《民法典》第十二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即雙方當事人名稱不能錯。如果是以公司名義簽,則要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如果是以非公司制企業名義簽的,則提供營業執照、投資人身份證;如果以個人名義簽的,要提供個人身份證。并注意上述證件名稱是否一致。
(二)標的;即買賣貨物的名稱、型號、或類別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單價昨總價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雙方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一條:買賣合同的內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以外,還可以包括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第一百三十四條: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
第一百三十五條: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并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第一百三十六條: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
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
第一百三十七條:出賣具有知識產權的計算機軟件等標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規定或
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該標的物的知識產權不屬于買受人。 第一百三十八條: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標的物。約定交付期間的,出賣人可以在該交付期間內的任何時間交付。
第一百三十九條:當事人沒有約定標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
《民法典》以上規定只是作為只是作為參考,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增減有關條款。但在實踐中,以下這些條款是必須的:
1、合同當事人的姓名,如果是法人,則需法人的名稱。必要時還可查看當事人的身份證或執照;
2、合同標的:如果是買賣合同的話,需要說明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購買數量等;如果是提供勞務,則要說明勞務的類型、勞務的標準;
3、價格:要注意貨幣單位;
4、履行期限:超過履行期限會導致違約,甚至守約方可以解除合同;
5、違約責任:一般約定違約金比例或損失賠償辦法;
6、糾紛解決方式:約定是采用仲裁還是訴訟的方式。如果約定仲裁,最好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條款;
7、法律適用問題:這牽涉到訴訟發生時將向哪里的法院起訴的問題;在國際買賣合同中尤為重要。
嚴格來說,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還應包括合同締約過失責任和履行協助義務的內容。在這里我們不涉及這個方面的內容。
合同有多種形式,我們強調合同應以書面的形式簽訂。簽訂書面合同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方面:
首先,它是雙方存在合同關系的重要證據,有利于保護雙方的權益;
其次,避免雙方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再次,預防合作方對業務員的職務行為不予認可。
一、合同的簽訂過程中的風險防范
(一)簽訂前對合作對象的審查(調查)
了解合作對象的基本情況,有助于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在供貨及付款條件上采取相應的對策,避免風險的發生。
1、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況,保留其營業執照復印件,如果合作方是個人,應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了解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時,當處理糾紛的時候,有利于我方的訴訟和法院的執行。
2、審查合作方有無簽約資格。我國法律對某些行業的從業資格做了限制性規定,沒有從業資格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特定的業務,如果我方與沒有資格的主體簽訂此類合同將給我方帶來經濟損失。(無效合同的處理方法:民法典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調查合作方的商業信譽和履約能力。盡可能對合作方進行實地考察,或者委托專業調查機構對其資信情況進行調查。
(二)合同各主要條款的審查
我們主張,一切合同都應當采取書面的形式訂立。訂立合同時,要力爭做到用詞準確,表達清楚,約定明確,避免產生歧義。對于重要的合同條款,要仔細斟酌。大家也許要說了:我不是學法律的,也不是整天和文字打交道,要求我把合同訂得如此完美,這個標準是不是太高了。我們認為,只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充分結合自身的經營特點,不斷地總結經驗,加上認真負責的態度,在座的每一個人都可以把合同訂好。
對合同條款的審查,不僅要審查文字的表述,還要審查條款的實質內容。對文字表述的審查能力也許不是一時半會就能提高的,但是對條款實質內容的審查卻是每個人都可以做得到的。
1、規格條款:對于多規格產品尤其要注意。我們在與客戶協商的時候,要對各型號產品的具體規格做出說明,同時詳細了解客戶的需要。避免供需之間出現差錯。
2、質量標準條款:根據我方的產品質量情況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并約定質量異議提出的期限。同時應認真審查合同中約定的標準和客戶的需求是否一致。
案例
一、XX公司生產型鋼,型鋼可以用A、B兩種標準制造。客戶明確指出型鋼的指標必須符合B標準,并將B標準做為合同的附件。可是業務員在合同的產品質量標準一欄,填上了A標準。車間也按照A標準生產了該批貨物。客戶收貨后進行化驗,發現各項指標不符,要求XX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請問:XX公司主張A標準是經過雙方的協商才寫入合同的,應按A標準供貨。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本案例屬對合同條款有爭議。《民法典》第125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條款有爭議的,應當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詞句,合同的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由此可見,雙方當時的真實意思就是依附件中約定的標準生產,XX公司的主張不能成立。)
3、包裝條款。對于購貨方提出的特殊包裝方法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
4、交付方式條款(送貨條款):如果貨物送往本地,當明確約定送貨地點,這關系到糾紛處理時法院的管轄;如果貨物送往外地,則盡量不要寫明,而應爭取約定由本地法院管轄。此外,合同中應收貨方的經辦人的姓名。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經辦人離開后,對方不承認收貨的事實,給訴訟中的舉證帶來困難。施工企業人員的變動較為頻繁,當對方更換新的經辦人時,應當要求對方提供授權委托書。 案例
二、深圳一公司在北京承包工程,當事人向該公司在北京的工地送貨,但是合同中沒有約定送貨地點,當事人的送貨單和對方的收料
簽訂協議書范本3 篇2
最新的簽訂征地補償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建設________________需要占用土地,在________鎮人民政府監督協調下,根據《民法典》和《土地法》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用地范圍為建設________商業中心所需土地。
二、協議達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擾阻擋甲方在土地范圍內施工、經營等合法行為。
三、甲方根據用地的數量對乙方進行土地占用補償,補償方法如下:
1、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整)
(此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退耕還林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土壩補償、等所有和土地相關的全部費用)
甲方補償只對乙方村委會,不直接對村民,具體分配由乙方村委會負責。
2、如村民阻攔施工由村委會出面協調并解決,并不得影響甲方正常施工。
四、違約責任
協議生效后,雙方嚴格遵守共同履約,如果有一方違約,違約的一方應當向未違約方支付補償金額20%的違約金。
五、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在正常的履行過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甲方施工及正常經營活動,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但在協商或調解期間不得影響甲方正常施工及經營活動。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當在雙方簽訂協議后三日內,將補償款打入乙方村委會指定賬戶,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協議由某某鎮人民政府監督執行。
3、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協議。
4、本協議于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沙圪堵鎮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協議書范本3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湖南省勞動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天。
二、工作崗位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工作,擔任工種或職務,具體工作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根據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任務;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其金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
2、全額計件工資:甲方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____。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條中明確。
(三)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日,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甲乙雙方均按統籌地區規定的費率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恤費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天,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
3、綜合計算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勞動合同變更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勞動規章制度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秘密,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經考核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國家、省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五)、(六)項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甲方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30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