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板材產品購銷合同(精選3篇)
金屬板材產品購銷合同 篇1
供方(甲方):合同編號:需方(乙方):
茲為乙方向甲方購買過濾產品,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二、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國家和行業標準執行。
甲方保證產品質量,若發生質量問題負責維修或換貨事宜。(人為因素與自然因素除外)
三、交貨方式及日期:汽運物流或鐵路運輸;簽定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送至乙方。
四、本產品訂貨合同書購貨清單要求: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填寫字跡要工整,涂改或其它格式均為無效訂單,否則甲乙雙方不予履行。
五、貨款結算及期限:貨到付款10萬元,余款6個月內付清
六、貨物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乙方應在收到貨物時,及時對貨物進行驗收,乙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與本合同規定條件不符,應在當天內提出書面異議和處理意見,否則,視交付產品符合本合同規定。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不得違背,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訴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違約責任:如有不可抗力的因素甲方需向乙方講述情況需雙方友好協商再決定
甲方名稱(章)乙方名稱(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日期:日期:
金屬板材產品購銷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簽訂本合同:
一、 品名:刨花板;厚度規格:8mm、9mm、10mm、12mm。長寬尺寸:2440*1220mm。
二、 價格、數量、交(提)貨日期等內容:在雙方協商并確認后在每批次的訂購單中另行注明;
三、 價格條款:含稅含運費。
四、 結算方式:乙方按訂單形式給甲方下單,每月15、30號分2次結清貨款。
五、產品性質:干燥狀態下使用的普通型刨花板
六、質量要求:符合GB/T4897-20__和GB18580國家標準,甲醛釋放量mg/100g(穿孔萃取法)為: E1級。密度要求:0.65g/cm3(含)以上,由于甲方生產設備為多層壓機,甲方只對以下板材存在的問題承擔責任:
a.板材出現分層、鼓泡;
b.板內有利器或金屬硬物導致貼面用板損失或開料工具(如鋸片)損壞。
c.板表面有因機械設備損壞引起的凹凸痕和明顯砂光痕而導致不能壓貼的。
d.板材8mm厚度超出(7.90~8.10mm)標準, 9mm厚度超出(8.90~9.10mm),10mm厚度超出(9.90~10.10mm)標準, 12mm厚度超出(11.90~12.10mm)標準要求或對角線超出允許值。
e.對存在的質量板材,甲方負責板材的退換;損壞的工具確認后承擔賠償損失。
f.因板材問題造成乙方貼面的損失,甲方只承擔30張以下的責任。
g.因乙方壓貼工藝及其它因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h.發貨后20天內有質量問題的及時反饋,超期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乙方貨到后按第四點質量標準要求驗收,在乙方對產品進行加工生產過程中發現因質量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反饋,甲方收到乙方的反饋后應在7天內到現場查核,經雙方確認后作退貨處理或另作協商處理。
八、其它約定事項:甲方在發貨后的20天內提供真實、有效仿偽的全額增值稅發票給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蓋章立即生效;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未達成一致,可在起訴方的人民法院判決)。
供方: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委托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金屬板材產品購銷合同 篇3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合同簽訂地: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第一條: 貨物需求
貨物名稱規 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合計
第二條:質量標準:產品按國家標準生產,附出廠檢驗報告和合格證。
第三條: 付款方式:甲乙雙方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須交30%即人民幣: 元作為預付定金,提貨時付完剩余貨款即人民幣: 元,貨款結清供方即安排發貨。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符合運輸標準,鐵木盤包裝,供方回收,需方須付押金500元/只。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定金到位后七個工作日交貨完畢,供方負責將貨物運送至需方指定工地(供方確保貨物到達需方處完好無損)。
第六條: 驗收標準:按照合同第一、第二條條款驗收,如貨物外觀破損、數量有誤,或在不超負荷正常使用過程中貨物本身出現質量問題,供方須給予解決或退換貨物.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未經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賠償另一方;
2、供方不能按時交貨,導致需方工地拖延,違約方應按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需方向供方下訂單后,中途要求退貨的,應向供方支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30%的違約金;
4、需方下訂單后不按時提貨超過三十個工作日的,供方有權處理該部分貨物,需方應向供方支付該部分貨款總值30%的違約金;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定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供方執壹份,需方執壹份。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提貨(或收貨)時,需方指定 為收貨人,聯系電話:
供方單位(章):
單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戶名:
賬號:
郵政編碼:需方單位(章):
單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戶名:
賬號:
郵政編碼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