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預告登記合同(通用3篇)
購房預告登記合同 篇1
預購人
名稱
證件號碼
代理人
聯系方式
受讓人
名稱
證件號碼
共有人
證件號碼
代理人
聯系方式
房屋座落
預售合同號
預告登記
證明號碼
轉讓范圍及
面積
成交金額
轉讓時間
預購人:
受讓人:
建設單位:
詢
問
注:就登記機關詢問的下列問題,可用“是/否”據實回答,必要時應進一步明確。
1、申請登記的事項是否為申請人真實意思表示
2、申請內容與提交的資料是否真實
3、房產是否有共有人
4、是否有其他需要向登記機關說明的情況
被詢問人:
詢問人:
詢問時間:
業務宗號
預告登記證明號
領證人:
領證時間:
備注
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轉移申請書
預購人
名稱
證件號碼
代理人
聯系方式
受讓人
名稱
證件號碼
共有人
證件號碼
代理人
聯系方式
房屋座落
預售合同號
預告登記
證明號碼
轉讓范圍及
面積
成交金額
轉讓時間
預購人:
受讓人:
建設單位:
詢
問
注:就登記機關詢問的下列問題,可用“是/否”據實回答,必要時應進一步明確。
1、申請登記的事項是否為申請人真實意思表示
2、申請內容與提交的資料是否真實
3、房產是否有共有人
4、是否有其他需要向登記機關說明的情況
被詢問人:
詢問人:
詢問時間:
業務宗號
預告登記證明號
領證人:
領證時間:
備注
1、這個是長沙的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轉移申請書,不一定和其他的地方完全一致,僅供參考。
購房預告登記合同 篇2
賣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買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購買該房屋,現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乙方購買甲方座落于建筑面積㎡房產一套,詳見土地房產證號。
2、經雙方協商同意,房產總額為拾萬仟元。
3、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出讓。
4、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半月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付給乙方使用。
5、經雙方協商,甲方自愿將水、電、燃氣、有線一并付給乙方。甲方不得另行作價。
6、此房產交易前如有產權或經濟糾紛,一律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第二條: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房產證土地證交易稅費都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付款方式
1、經雙方協商土地證、房產證過戶簽字后當天乙方一次付給甲方萬元。
此協議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后即日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
購房預告登記合同 篇3
甲方:(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買受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為了保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認購甲方開發建設的商品房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乙方預定甲方開發建設的位于 市 區縣 路 號 樓盤: 號樓 單元 號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單價 元(美元)/平方米, 總房款為(小寫) 元(美元),(大寫) 元(美元)。戶型為 。
二、認購期間:甲方承諾為乙方所預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協議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小寫) 元(美元),(大寫) 元(美元)。乙方須在上述房號保留期限內,攜本協議到甲方售樓處,與甲方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有關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由甲方退還乙方或抵作該房屋的購房價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選擇下列 種付款方式,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購房價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簽約當日付 %,剩余房款在 日內分 次付清;
3、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于簽約當日付清房屋總價 %的首付款。
五、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出示下列證件及其附屬材料,甲方保證以下資格認證文件真實無瑕疵。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證號:
2、政府立項證明 證號:
3、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證號: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證號: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圖) 證號:
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證號:
7、施工許可證 證號:
8、房屋銷售許可證 證號:
六、甲方承諾:
1、具備商品房銷售(預售)條件,如果甲方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導致此協議無效,甲方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除退還乙方定金外,還應賠償乙方利息等資金損失及其他有關財產損失。
2、在本協議簽訂后,須為乙方保留該房屋至保留期屆滿之日止,且不得與第三方簽訂該房屋之《商品房認購協議書》或《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并承諾在乙方攜本協議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甲方將完全履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如甲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同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七、乙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后,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的地點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并承諾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乙方將完全遵循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書確定的義務,視為乙方自行放棄該房屋的房號保留權,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并將該房屋另行出售,同時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還。
八、其他:甲方出現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應向乙方全額返還定金。
1、甲方依本協議第五條向乙方提供的證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實或有瑕疵,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3、甲、乙雙方經協商未能就補充協議達成統一意見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受到諸如: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其他雙方認可的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響,或無法按照原協議條款執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以傳真通知對方,并且在此以后5天內將發生事故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事故證明寄給對方。
2、因政府產業政策發生變化而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免責。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