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通用29篇)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1
1、編制監理項目部安全相關監理實施細則;
2、根據規范、法律、業主要求、公司文件對現場安全生產、安全文明進行日常巡查,進行必要的旁站監督工作,并將日常檢查及旁站工作形成安全管理文件;
3、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及不安全因素進行檢查;
4、檢查施工單位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照;
5、檢查施工過程中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搭建、設備、施工機具等分項;發現施工作業中的問題,進行安全教育、處罰,并及時責令整改;必要時需及時指出并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6、及時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文件的管理工作并對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
7、其他總監總代交辦的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8、配合現場完成各項安全驗收工作;
9、熟悉掌握開發商的安全生產、安全文明管理辦法并用于實施。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2
1、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開展監理工作;
2、檢查承包單位投入工程項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設備及其使用、運行狀況,并做好檢查記錄;
3、進行旁站監理工作,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
4、做好監理日記,文件記錄做到重點詳細、及時完整。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3
1、參與編制監理規劃,負責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報審文件,并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3、參與審核分包單位資格;
4、指導、檢查監理員工作,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
5、檢查進場的工程材料、設備、構配件的質量;
6、驗收檢驗批、隱蔽工程、分項工程;
7、處置發現的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隱患;
8、進行工程計量;
9、參與工程變更的審查和處理;
10、填寫監理日志,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11、收集、匯總、參與整理監理文件資料;
12、參與工程竣工預驗收和竣工驗收。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4
1、實施本專業工作:對關鍵節點、重點工序進行巡視檢查;對施工單位投入工程項目的人力、物力、材料設備及其使用、運行狀況進行檢查和記錄;
2、獲取工程計量的有關數據并簽署原始憑證;
3、對施工工藝及施工工序、施工質量等進行檢查并記錄;
4、對現場材料取樣和各種試塊進行現場見證并做好記錄;
5、做好監理日志、監理月報等資料填寫的有關工作。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5
1、 負責工程項目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2、 編制監理細則、監理月報、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等文檔,并提交總監理工程師;
4、 在總監的指導下,進行監理項目的業主、施工單位及各相關單位之間的現場協調工作;
5、 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質量情況;
6、 負責相關專業的按圖施工,辦理工程變更及洽商,按國家施工及驗收規范對工程進行驗收。
7、 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提出建議。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6
1.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局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定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4.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人品應調換其工作.
5.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6.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吉.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7.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8.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9.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10.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11.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12.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7
1、參與編制監理規劃,負責編制相關方案,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相關報審文件。
2、能獨立處理或協調監理項目的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的一般問題和技術指導。
3、主持工程會議,完成資料整理、收集、匯總和歸檔。
4、完成直接上級領導和公司安排的其他事項。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8
1、協助部門負責監理業務拓展;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4、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5、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6、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7、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8、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9、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10、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11、公司安排的其他事宜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9
1、在總監理工程師指導下,巡視檢查施工現場;
2、負責編制相應專業的監理實施細則;
3、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工作;
4、審查施工單位提交涉及本專業的施工組織計劃、方案和申請,并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審查報告;
5、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及隱蔽工程的檢查和驗收;
6、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監理工作實施情況;
7、做好監理日記;
8、負責相應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9、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平行檢驗;
10、負責本專業的工程計量工作,審核工程計量的數據和原始憑證;
11、對關鍵部位或者關鍵工序安排旁站監理,檢查督促旁站監理工作;
12、當發現施工質量和安全問題時,必須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并及時報告總監理工程師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10
1、擅于分配監理機構各崗位人員分工安排。
2、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3、組織審核分包單位資質,并提出相關意見。
4、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
5、檢查和監管監理人員工作,根據項目進展情況,進行監理人員的合理調配。
6、負責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7、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等。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11
1、確定項目工程監理機構人員分工和崗位職責;
2、支持編寫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審查分包單位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4、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監理人員調配;
5、主持項目工程監理工作會議,簽發工程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6、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7、組織編寫并簽發工程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
8、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9、管理項目人員及各事物工作。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12
1、執行項目監理部管理工作目標;在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完成監理項目的相關工作,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監理服務成果文件。
2、參與項目策劃、項目實施計劃、參與編制監理規劃,負責編制相關專業監理實施細則和旁站方案,并組織實施。完成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要求的專業監理工程師職責。
3、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建議。
4、審查承包單位提出的涉及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變更,并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5、負責本專業的檢驗批、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6、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和請示。
7、實施本專業監理工作并做好監理日記。
8、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9、檢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簽認。
10、負責本專業的計量工作,審核工程計量的數據和原始憑證。
11、協助總監加強與業主及其他相關社會主體的聯絡,協調工作關系。
12、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13
1、 能獨立開展監理工作;
2、 擔任現場監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總監報告;
3、 對承建單位實施計劃和進度進行檢查并記錄;
4、 承建單位實施過程中的軟件和設備安裝、調試、測試進行監督并記錄。
5、 按設計圖及相關標準,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過程和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14
1、全面負責項目的協調和管理;
2、審查施工單位的資質,施工組織設計并提出審查意見;
3、主持監理工作會議,解決現場施工中的實際問題;
4、協調業主、施工方的爭議,簽署、核實現場的工作量;
5、對項目的進度、質量、安全、投資等進行全面控制。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15
1、參與編制監理規劃,負責編制本專業監理實施細則;
2、指導、檢查監理員工作,定期向總經理匯報本部門監理工作實施情況;
3、負責公司監理抽簽工作;
4、處置發現的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隱患;
5、協助行政人力資源部完成監理部考核工作。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16
1、建設工程施工與保修階段工程監理的技術與綜合管理工作;
2、總監理工程師全面負責工程監理的技術與綜合管理工作;
3、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工程監理的專業技術管理工作,協助總監理工程師進行綜合管理;
4、負責或參與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項目的具體工作,包含不限于項目咨詢、招標代理、造價咨詢、規劃與設計咨詢、工程監理等;
5、公司要求的其他工作。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17
1、在項目總監的帶領下,負責電氣、給排水、消防、空調、智能化等專業的現場監理工作;
2、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建議;
3、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變更,并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4、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5、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和請示;
6、根據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
7、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8、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有關事宜。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18
1、參與編制監理規劃,負責編制本專業的監理實施細則;
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報審文件,并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3、參與審核分包單位資格;
4、指導、檢查監理員工作,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
5、檢查進場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的質量;
6、驗收檢驗批、隱蔽工程、分項工程,參與驗收分部工程;
7、處置發現的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隱患;
8、負責本專業的工程計量工作;
9、參與工程變更的審查和處理;
10、組織編寫監理日記,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11、收集、匯總、參與整理監理文件資料;
12、參與工程竣工預驗收和竣工驗收。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19
1、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及其崗位責任;
2、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
3、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
4、組織驗收分部工程,組織審查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
5、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工程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6、完成現行監理規范要求的其它工作內容。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20
1、在項目總監或機電總監的帶領下,負責電氣、給排水、消防、空調、智能化等專業的現場監理工作;
2、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建議;
3、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變更,并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4、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5、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和請示;
6、根據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
7、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8、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有關事宜。
專業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6
(1)組織制定本專業或各子項目的監理實施計劃或監理細則,經總監工程師批準后組織實施;
(2)審核有關的承包方提交的計劃、方案、申請、證明、單據、變更、資料、報告等;
(3)檢查有關的工程情況,掌握工程現狀,及時發現和預測工程問題,并采取措施妥善處理;
(4)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部門監理員的工作;
(5)參與有關的分部(分項)工程、單位工程、單項工程等分期交工工程的檢查和驗收工作;
(6)參加或組織有關工程會議并做好會前準備;
(7)定期做好本專業監理工作總結;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21
任職條件:
(一)專業要求:
工程管理、道路橋梁、園林綠化、工民建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教育背景;
(二)經驗要求:
3年以上鋼結構施工或監理工作經驗;。
(三)其它能力及職業素養要求:
1、熱愛本職工作、對企業忠誠;
2、善于學習、坦誠上進、易于溝通;
3、熟悉常用電腦軟件使用。
其它:
公司提供食宿!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22
1、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及其崗位職責;
2、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3、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安排監理人員進場,檢查監理人員工作,調換不稱職監理人員;
4、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5、組織審核分包單位資格;
6、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應急救援預案;
7、審查開復工報審表,簽發開工令、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
8、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
9、組織審核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審核竣工結算;
10、組織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11、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費用與工期索賠;
12、組織驗收分部工程,組織審查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
13、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14、參與或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5、組織編寫監理月報、監理工作總結,組織整理監理文件資料。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23
1.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其工作;
4.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5.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6.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
理工作總結;
7.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8.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9.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公司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文件規定,保障安全生產,控制環境污染。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24
1、確定工程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寫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4、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監理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應調換其工作;
5、主持工程監理工作會議,簽發工程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6、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7、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8、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9、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10、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11、組織編寫并簽發工程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
12、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工程監理資料。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25
1、全面負責公司工程項目的指導及管理工作;
2、負責落實各階段、各類別施工圖紙的設計與改進,審核施工圖紙設計深度和質量,優化結構方案;
3、負責主持項目技術問題研討會,負責解決項目設計、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4、協助對現場質量進行監控和指導,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質量問題;
5、負責公司工程項目的技術、質量標準的制定,制定具體項目的技術與質量管理標準;
6、對項目的進度、安全、成本等為公司提出具體的控制建議。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26
1.參與編制監理規劃,負責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報審文件,并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3.參與審核分包單位資格。
4.指導、檢查監理員工作,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
5.檢查進場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的質量。
6.驗收檢驗批、隱蔽工程、分項工程,參與驗收分部工程。
7.處置發現的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隱患。
8.進行工程計量。
9.參與工程變更的審查和處理。
10.組織編寫監理日志,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11.收集、匯總、參與整理監理文件資料。
12.參與工程竣工預驗收和竣工驗收。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27
1、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及其崗位職責;
2、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3、根據工程進展及監理工作情況調配監理人員,檢查監理人員工作;
4、組織召開監理例會;組織審核分包單位資格;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
5、審查工程開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和復工令;
6、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
7、組織審核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審核竣工結算,組織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8、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組織驗收分部工程,組織審查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
9、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28
1.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2.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3.組織審核分包單位資格;
4.審查開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和復工令;
5.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
6.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
7.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等。
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 篇29
1、熟悉所監理項目的合同條款、規范、設計圖紙,在專業監理工程師領導下,有效開展現場監理工作,及時報告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檢查承包單位投入工程項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設備及其使用、運行狀況,并做好檢查記錄;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措施的投入。
3、認真學習和貫徹有關建設監理的政策、法規以及國家和省、市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和規范,在工作中做到以理服人。
4、認真學習設計圖紙及設計文件,正確理解設計意圖,嚴格按照監理程序、監理依據,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授權下進行檢查、驗收;掌握工程全面進展的信息,及時報告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
5、復核或從施工現場直接獲取工程計量的有關數據并簽署原始憑證;
6、擔任旁站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
7、記錄工程進度、質量檢測、施工安全、合同糾紛、施工干擾、監管部門和業主意見、問題處理結果等情況,做好有關的監理記錄;協助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并交內業人員統一歸檔。
8、現場發現問題就地解決,同時向監理工程師匯報。
9、完成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交辦的其它任務。
10、按設計圖及有關標準,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過程或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對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質量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