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員崗位職責(通用4篇)
車輛管理員崗位職責 篇1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二)負責轉運站車輛的調度管理,確保完成運輸任務。
(三)負責督促駕駛員執行車輛安全操作規程。
(四)負責車輛維修管理工作,確保車輛正常運行。
(五)負責車輛安全隱患的排查及其督促整改工作,確保行車安全。
(六)負責組織車輛安全、衛生檢查。
(七)負責建立車輛運行臺帳和GPS監控工作。
(八)協助車輛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九)負責駕駛員的日常安全學習、教育及培訓工作。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車輛管理員崗位職責 篇2
一、主要管理職責:
1、負責公司車輛正常調度、管理,規范公司車輛的使用。
2、負責公司車輛安全規范操作考核與執行。
3、負責公司專、兼職駕駛員安全考核與學習,提高全市駕駛員駕駛技術和業務服務技術水平。
4、負責車輛管理制度擬訂。
5、負責全市安全車輛檢查。經常性對全市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符合安全要求。
一、主要管理職責:
1、在車輛管理員的安排下對全班進行全面管理統一指揮。
2、以身作則帶領全班完成公司領導和分公司各部門正常工作用車,調動全班駕駛員積極性,牢固樹立安全思想,抓好全班日常工作。
3、抓好全班思想政治工作,教育駕駛員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降低事故率,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4、堅持車輛定期檢修和保養制度,搞好本班車輛維護保養工作。提高設備完好率,車輛出勤率。
5、管理好班上的考勤,安排好生產車輛行車日常工作(眉山市范圍)。
6、愛護車輛,帶領全班不斷駕駛技術和業務技術水平。
7、完成綜合部交辦其他工作。
車輛管理員崗位職責 篇3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車輛維修管理法律法規及國家、省頒汽車維修技術標準;
(2)參與起草汽車維修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
(3)對汽車維修企業的設立、合并、分立、遷移或者變更經營范圍、歇業等提出審核意見;
(4)辦理本地區車輛維修企業技術等級的行政認定手續;
(5)對檢驗汽車維修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和檢驗,并進行綜合考評:
(6)對汽車維修質量事故進行鑒定,對汽車維修質量糾紛進行調解;
(7)對車輛維修市場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反車輛維修行業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行為,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可當場作出處理決定;對適用一般程序的案件,負責立案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
(8)負責車輛維修行業的價格、票據管理工作;
(9)負責匯總本市本輛維修行業有關數據統計和上報工作;
(10)參與聽證、行政復議及應訴;
(11)其他職責。
車輛管理員崗位職責 篇4
一、負責公司車輛正常調度、管理工作。
二、負責建立公司所有車輛檔案,做好檔案管理工作。
三、負責做好車輛牌證、保險等手續的辦理工作。
四、負責組織車輛年審、維護及相關規費繳納工作。
五、負責對公司專、兼職駕駛員進行安全培訓,并做好考核工作。
六、負責對公司車輛維修費用、油耗、里程進行嚴格控制,并按月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統計、考核,出具《車輛月報表》。
七、負責定期對公司車輛進行安全檢查,使各車符合安全要求。
八、負責做好日常派車及出車登記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