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工作崗位職責(精選3篇)
實驗室工作崗位職責 篇1
1:嚴禁實驗室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生活用品。負責傳送與更新法學院信息與公告。
2:負責法學院網站的維護及實驗室的'日常工作,并組織好教職員工申報各種實驗項目。
3:負責保管及維護好計算機房的計算機等儀器設備。按時向全院師生員工開放實驗室。
4:負責多媒體設備的管理及簡易維修工作。
5: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對大型精密儀器實行專人管理使用,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7:實驗室的貴重物品和危險品,由專人專柜嚴格管理,嚴格限量領用并履行審批登記手續。
8:正確使用滅火器,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處理,發生火災主動撲救,及時報警(電話119})。
9:每天下班期檢查各室滅火器門窗電器通風設備,發現破損或故障及時維修或報告。
10:發現被盜或破壞,應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主管人員和校保衛處。
11:節假日前全室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后封門,假日值班人員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處理和報告。
實驗室工作崗位職責 篇2
崗位職責:
1、負責icp、icp-ms產品的故障處理,能夠指導客戶和現場工程人員排除儀器故障或者明確儀器故障位點。能夠在現場實施儀器維修工作,能夠協調處理儀器返廠維修工作;
2、負責已經售出儀器客戶的維護工作,定期對客戶使用進行回訪,記錄客戶需求,記錄儀器工作狀況,收集相關信息反饋給產品線,組織資源滿足客戶合理需求;
3、收集儀器故障信息,維護儀器產品信息數據,跟蹤故障解決進度;
4、對已過保儀器提供有償維修服務;
5、具有應用方法開發能力,對客戶反饋的應用需求能夠設計實驗方案,組織資源,實施應用試驗,撰寫實驗報告,輸出應用方法資料包;
6、對客戶進行系統性培訓,編寫培訓資料,輸出培訓資料包;
任職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學歷,化學、環境、電子相關專業;
2、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優秀畢業生亦可;
3、能熟練操作通用型icp、icp-ms;
4、可接受出差。
實驗室工作崗位職責 篇3
一、根據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規定,負責制定實驗教學計劃,并按計劃進行準備和開出實驗課。
二、負責編寫實驗講義或實驗指導書,并于課前交給學生或實驗者,實驗課必須按實驗講義或實驗指導書要求進行。
三、認真做好各實驗,進一步掌握實驗設備的屬性,以確保測試手段的可靠性和穩定性,提高實驗教學質量。
四、課前將所需儀器、器材等開具清單交實驗員領取、清洗、配制、調制等,并進行檢查。
五、上課時要向學生及有關人員講明本實驗的目的、要求、儀器設備的正確使用和注意事項。
六、在實驗過程中,對損壞儀器設備者進行教育,并在損壞單上加具賠償金額或者賠償比例。
七、更新實驗內容,改革實驗方法,把新技術和科學研究成果用于實驗教學,努力提高實驗課的教學質量。
八、認真評改實驗報告,尤其應注意評定學生運用已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處理問題的應變能力。
九、在完成本學科教學實驗、科研任務的前提下承接院下達的對外科技服務項目,并對所承接項目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經濟效益進行審核和驗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