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黨支部工作職責、制度
十二、黨員教育管理制度
黨員教育管理以提高素質、增強黨性為目標,區別情況、分類進行。
一、對流動黨員的管理。組織關系在本社區的外出務工經商的黨員,時間超過6個月的,且有固定點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轉移正式組織關系;短期外出(6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應辦理《流動黨員活動證》。
二、外出流動黨員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參加當地所在的黨組織的組織生活會,外來流動黨員持證參加本社區的黨組織的組織生活會。
三、當外出需回歸原黨組織時,應有在外出期間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說明和繳納黨費的記載。
四、確因交通閉塞或因人員少不能過組織生活的情況下,外出黨員應當每季度向原黨組織匯報情況,著重是思想政治方面的情況匯報。黨費應每季度向原黨組織交清(郵寄)。
五、房屋拆遷中出現的動遷居民黨員的教育管理,應建立登記制度,掌握黨員去向。對于不再返還的居民黨員應及時把黨組織關系轉到新的居住地據街道黨組織。
六、對年老病重、確實不能正常參加黨的集中組織生活的黨員,經本人申請,支部審核,街道黨工委批準,可以不再參加集中組織活動,由社區黨支部指派專人定期聯系和入戶走訪。
七、社區黨支部要認真抓好黨員電教播放工作,逐步實現“一支一點”(一個支部有一個黨員電教播放點),抓好黨員電教規范化工作。
八、對黨員實行分類管理,充分發揮各類黨員的特色作用。
九、增強社區共建聯建意識,積極探索發揮本社區在職黨員作用的有效途徑,因地制宜組織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黨員適當參與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
十三、黨支部聯系黨員制度
一、社區黨支部應將所管轄的黨員的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個人情況登記造冊,形成統一管理。
二、黨支部要及時了解全體黨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三、黨支部要關心黨員的思想、學習和生活,經常走訪,對思想有問題、生活有困難的黨員,要加強聯系,及時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十四、社區黨支部委員聯系黨員制度
一、為進一步暢通信息渠道,及時反饋社情民意,社區黨支部委員要根據工作需要聯系黨員3至5名。
二、聯系對象:在職職工黨員,下崗、離崗、待崗職工黨員,離退休職工黨員,外出(來)務工黨員或流動黨員,個體工商戶黨員,其他黨員。
三、聯系內容:
1、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幫助黨員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
2、定期到被聯系黨員家中走訪,了解關心被聯系黨員的工作、生活和思想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主動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每年為被聯系黨員辦1至2件實事。
3、向被聯系黨員通報社區重大事件,并就社區重大事務、支部建設等經常征求被聯系黨員的意見。
4、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聽取被聯系黨員對社情民意的掌握情況,及時溝通信息,傳遞群眾聲音。
四、具體承擔聯系任務的黨員,應定期向黨支部匯報聯系情況,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措施。
十五、黨員考勤制度
一、全體黨員必須按時參加黨內生活,無特殊情況不能請假,黨支部應有專人負責考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