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精選21篇)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貴州省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 思南縣思唐鎮城北街碧;▓@
四 至:東至城北烏江花園,西至城北二期廉租房,南至大同路,北至烏江糧油農貿市場;
住宅面積:20470.93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收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庫、抽風排煙道、共用照明、可視門、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供水系統等)。
第六條、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庫及地面停車位等。
第七條、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文化體育娛樂場所等等
第八條、公共區域綠地、花木、建筑小品、水系的養護、維修和管理。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
第十條、小區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值勤登記等。對碧;▓@小區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碧海花園小區規劃紅線內范圍進行全天候監控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小區保安工作。
第十二條、建立、保存、管理好與物業有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
第十三條、為小區業主提供社區文化娛樂服務。
第十四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收費標準應公布。
第十五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停車費用等;并負責按照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代收代繳有關水電費用。
第十六條、在甲方的授權和配合下,對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采取規勸、批評、制止,直至訴訟等措施。
第十七條、做好政府法規和行業政策所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委托管理期限為一年。自20_年 1月 20日起至20_年 1月 20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核準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根據具體情勢另行協商。
7、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移交,乙方須書面簽收并妥善保存;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甲方負責協助催交;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乙方權利義務
1、積極履行物業管理服務職責;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符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特性的物業管理制度;
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 的全部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同時報送有關經費預算,經雙方議定并甲方書面核準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7、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8、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對小區共用部位的經營性活動應當經過甲方的書面許可;
11、物業管理用房水電及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1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甲方應當書面簽收;
13、按照國家規定和相關程序收取或代收代繳有關費用,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監督,公攤費用應在收費前公布,并接受甲方審核。同時業主有權查閱公攤水電費用數據的相關憑證。小區公共收入應每季度公布,并接受甲方審核。
14、乙方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接受甲方及業主檢查與監督。
(1)乙方每月工作計劃,應當公布,并報甲方備案;
(2)業主的投訴記錄及解決辦法,乙方應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
(3)合同期間第一年內,乙方應當每季度向業主委員會工作述職一次,以后每半年述職一次;每年向業主大會述職一次;
(4)乙方應當每半年出具并公示致全體業主的半年工作總結報告,報告內容應當客觀真實;
15、乙方的行為除受本合同約束外,還應符合國家及本地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與目標管理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按照《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一)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須按照下列約定及本合同附件二確定的要求,實行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外觀完好、整潔;
2、設備運行:正常,規范操作,完善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建立完善的維修、養護制度,規范操作,做好相關記錄,保證投訴回訪處理率達100%;
4、公共環境:全天候全方位保持整潔衛生,嚴格管理,無亂設攤點和廣告牌,無亂貼亂畫現象;
5、綠化:公共綠化無破壞,專人負責,修剪及時,整齊美觀;
6、交通秩序:安全有序;
7、保安:實行24小時安保巡查制,重點部位定人定崗,監控中心24小時值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急修:急修及時率達98%以上;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95%以上。
第二十三條、對非住宅類物業的管理服務,按照本合同第21條、第22條規定同等水準執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管理
第二十四條、碧;▓@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如下標準收。
電梯房及辦公物業按產權面積每平方米1.10元/月。
空置物業的收費標準按照《貴州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年直接向業主收取;乙方應在收費前10日向繳費業主公布上一次物業服務收費明細帳單并接受業主查詢,乙方必須按政府規定、程序收費,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
第二十六條、業主應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得拖欠。逾期欠費業主應按照有關國家及地方政府規定繳納滯納金。乙方有權對無故欠費經溝通無效后的業主進行公示通報并可提起訟訴進行追討。
第二十七條、甲方應協助乙方催繳物業管理服務費,反對無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及應繳納的其它費用,侵害其他繳費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按政府、行業法規,如實列支物業管理服務成本費用,不得隱瞞物管收入,虛報多報支出費用。
第二十條九、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由乙方每半年向業主公布一次(張貼時間不少于1個月),賬目公布前送交業主委員會審核備存。賬目公布時間為每年7月中旬和次年元月中旬,特殊情況延遲公布賬目需書面告知業主委員會并得到業主委員會許可。乙方不公布賬目,業主有權暫停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
第三十條、甲方有權自行或者聘請獨立會計審計機構每年對上述帳目進行查驗審核一次,有關費用在甲方的活動經費中支出。
第三十一條、維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住宅小區維修基金按政府規定的維修基金使用范圍?顚S谩
2.住宅小區專項維修基金的使用,按乙方先立項報價,業主委員會審核簽字后才實施的程序進行運作。
3.住宅小區維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賬目,每半年由業主委員會向業主公布一次(張貼時間不少于1個月),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賬目公布前由業主委員會送交乙方核查備存。賬目公布時間為每年元月中旬和7月中旬。
4.維修基金由甲方負責向開發商追討并完善相關手續。在小區須動用該專用基金時,且原開發商拒絕配合辦理該專用基金使用手續的情況下,由甲方負責。
第三十二條、其他費用及其處理:
1、停車費用,仍維持現有標準。
2、水電公攤范圍及公攤方式,仍維持現狀。
3、小區公共收入的分配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4、為均衡業主之間、以及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利益,需要調整現有標準時,將由業主委員會經業主大會同意后,在政府有關規定及指導價范圍內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七章、合同的終止、續約與交接
第三十三條、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到期后,雙方合同關系即終止。乙方應提前10天按政府、行業法規,填報固定資產、辦公、設備資料等交接清單,送業主委員會審核。物業收費財務帳目,應于合同終止后的10日之內,送交業主委員會審核,由業主委員會聘請專業財務公司進行審計。
第三十五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各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連續3個月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繳率低于70%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因乙方管理失責,導致出現重大治安、消防責任事故;
(2)乙方未按照或達不到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服務標準、服務質量承諾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整改到期仍達不到約定標準的;
(3)亂收費、做假帳、財務弄虛作假的;
(4)乙方向甲方業主委員會委員有請客送禮、不收減收物業費用等行賄行為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一方愿意續簽合同,應在合同到期前6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由業主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合同到期前30天召開)進行表決確認。管理服務期間無重大失職過失,無賬務弄虛作假,表決結果業主滿意率達到法定三分之二的,由業主委員會直接同乙方續簽合同。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及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甲方、乙方以及業主因本合同及物業服務發生爭議的,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訴訟。
第三十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服務未達到服務標準,給物業共同利益造成損害的,應向甲方賠償損失;給業主個人造成損害的,應向業主個人賠償損失。
2、一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的,另一方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3、乙方未給予甲方交接過渡期而擅自停止物業管理服務的,應向甲方賠償損失,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全體業主一個月物業管理服務費總額計算。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與國家政策法規發生沖突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條、合同期內因物價指數上漲或國家貨幣政策重大調整,造成乙方物業服務虧損運行時,在服務質量保證并且財務公開可信的前提下,經過業主大會表決通過后,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管理服務單價進行調整。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乙方可制訂約束其內部工作人員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在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以外制訂涉及業主權利義務的物業管理辦法的,以及向業主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的,應獲得甲方批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政府主管部門備案,貳份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2
本合約當事人
甲方:
乙方: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建筑面積:12856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合約: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房屋共用的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合約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叁個月向乙方公布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在乙方入住辦理裝修手續時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合約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合約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雨潤、御墅天筑區域以外的道路、酒店、商業休閑服務設施、基礎配套設施為甲方單獨投資建設,權屬為甲方所有。
6.別墅內配置的地源熱泵中央空調設備、風管、風機不得在室內裝飾時隨意改動管線走向和位置,因隨意改動所造成的設備損壞或報廢其責任和維修費用由用戶自理。
7.別墅內配置的智能化系統,不得在室內裝飾時隨意改動系統管線走向和位置,因隨意改動所造成的設備損壞或報廢其責任和維修費用由用戶自理。
8.如地方政府要求甲方更改部分公共設施方案,并由地方政府統一建設部分公共設施,則乙方不得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9.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不準擅自改變房屋建筑及其設施設備的結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和規格;封閉露臺,天井和陽臺,并加裝防盜窗;在天井、陽臺、外天窗上裝設封閉籠罩;安裝遮陽蓬、曬衣架;在屋面裝設太陽能熱水器)、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10.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11.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合約;
12.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13.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4.乙方自備車輛如需長期進入并停放小區內,必須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登記,辦理出入證明,嚴格遵守物業管理的車輛行駛及停放規定,如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進入并需臨時停放的車輛,須按物業公司的規定停放在指定位置并交納相關停車費用;非甲方或物業公司指定的地點(如道路、廣場)一律不得停放,否則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拒絕乙方車輛進入小區內。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三、環境衛生
四、保安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七、管家服務
八、委托經營服務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自接收房屋通知之日起,首付三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以后按季繳納,在每季的前一周交清下季費用;在20_年購房者可免交當年的物業管理費,因乙方原因不裝修、不入住的空置房按半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計算單位:按月計算);
二、住宅建筑面積:別墅:每月每平方米3.6元;
三、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四、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市物價局批復調整;
第三條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第四條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以《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為參照,按出臺的《本市物業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執行。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合約,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合約,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合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合約,不按本合約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齊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在本合約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約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七條本合約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約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八條本合約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黃山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除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條款外,任何口頭承諾無效。
第十條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約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3
甲方:
業主大會:
執行機構:
業主委員會負責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為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積: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行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 ;
(二) ;
(三) 。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執行以下第項質量標準:
(一)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按《 》 級執行。
(服務等級標準見市價 號《 》) 。
(二)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標準,具體為: 。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一)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法定稅費;
9、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二)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乙方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 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
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乙方按(年/季/月)向業主收取,或者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由業主向乙方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
(二) 。
第九條 乙方應將物業服務(包括專業部門的委托服務、對業主物業的專有部分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收費價格和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聽取物業管理情況報告;
(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決定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續籌方案,并監督實施;
(四)(適用于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五)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六)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1、 ;
2、 。
(七) 其他: 。
第十一條 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一)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簽定本合同。
(二)檢查、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三)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四)督促業主和交費義務人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二)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三)向業主和交費義務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四)乙方可采取規勸、 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為;
(五)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托給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七)(適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 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復;
(八)根據甲方的決定,申請和使用專項維修基金;
(九)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管理區域,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十)其他: 。
第五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十三條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按照市價[20__]70號《關于規范我市住宅區車輛停放服務費標準的通知》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會所由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一) ;
(二) 。
第十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托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一) ;
(二) 。
第六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七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一) ;
(二) ;
(三) 。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一) ;
(二) ;
(三) 。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一) ;
(二) ;
(三) 。
第十九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第二十條 甲方應于(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位于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業主委員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四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確需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五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八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未滿,因乙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嚴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經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未滿,因甲方、業主或使用人嚴重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責任人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托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三十條 本合同終止后,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可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業主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相應服務,造成甲方單個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業主經濟賠償。
第三十四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五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六條 在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乙方不移交物業資料、物業管理用房,占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七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轄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石家莊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
乙方:(簽章)
執行機構: (簽章)
法定代表人:
負 責 人:
年 月 日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并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托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托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后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后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于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并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并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_____(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范(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_____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條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布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_____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_____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
。2)[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季][半年]______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____________。
第九條業主應當按[季度][半年]______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乙方應當按前款規定向開發建設單位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后7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_____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于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益歸業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使用:
1.補充專項維修資金,分攤到戶;
2.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戶;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部分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并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有權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在乙方辦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約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_____。
7.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10.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督促其交納。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可以選聘專業_____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托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并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7.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協商解決。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部分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后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服務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復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當在服務期限屆滿前______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服務期限屆滿前3個月,甲方未將續聘或解聘意見通知乙方的,視為甲方同意續聘,服務期限自動延續1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后,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前,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應當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3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剩余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八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十部分爭議解決
第三十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_____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或____________申請_____。
第十一部分附則
第三十一條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二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的內容相抵觸。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并簽章后生效,效力同時及于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
第三十五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
一、規劃平面圖
二、物業構成明細
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四、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五、物業服務標準
六、移交資料清單
七、違約責任約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監制_________年四月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5
甲方:
乙方(業主)委托代理人姓名:
根據《_大廈住宅用房物業管理和費用收取辦法》,甲乙雙方就乙方使用的房屋物業管理服務及費用等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地址:
二、 管理建筑面積: M2
三、 管理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 在管理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項目有:公共場所和公共設施的清潔、水池清潔、水電設施的維護、化糞池清理、代收水電費;
五、物業管理費標準為 元/M2月,月總額為 元。乙方每月x日前按現金付款方式繳付物業管理費給甲方。乙方簽定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后,應向甲方預繳兩個月物業管理費作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預繳水電周轉金元,合同期滿后無息退還。
六、乙方須遵守如下規定:
1、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室內裝修或增加設備,乙方須以書面文件(附施工圖)向物業公司申報,根據乙方的申報材料,甲方負責向業主申報審批。我司接到業主審批通知后,通知乙方施工。
2、非住宅用房的原有公共設施及其設備的維修,由甲方負責,乙方須無條件服從維修工程的需要。如因乙方過錯延誤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須負全部責任。乙方使用房屋不當或人為造成房屋或公共設施損毀的,須負責修復或賠償。
3、乙方在承租屋內需增設、使用超過原核定標準規定的水、電設備,須經業主和物業公司同意并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4、注意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不得在房屋內非法存放除生活所需以外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5、乙方須遵照政府有關法律、遵守大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定,合法合理使用房屋,不制造環境污染、噪聲污染、空氣污染、不發生影響大廈正常生活秩序的行為。
6、乙方須按時如數交納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交的費用,無正當理由拒交、延交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甲方責任、義務
1、認真貫徹、嚴格執行政府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和省、市物業管理規定。
2、為乙方提供報批裝修所需的圖紙及技術資料。
3、對承諾的服務項目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租戶滿意度的調查及征詢,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4、努力為乙方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八、法律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違反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批評、教育、勸阻,或接受業聯會委托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2、乙方未能按照協議之約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甲方有權按日加收應交費用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于簽定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6
甲方: 乙方: 為推動__數據業務的全面發展,甲乙雙方就本次優惠促銷活動相關事宜達成以下服務協議:
一、本協議是雙方進行數據專用卡和無線網卡優惠促銷活動的依據。雙方確認乙方以(填寫數據卡號碼)參加本次活動。
二、參加活動的方式
1.乙方可在下列促銷方案中選擇其中一種,并在相應□中以√標明選擇的促銷方案: 乙方為捆綁交費客戶 乙方為非捆綁交費客戶 □交納預存
1.乙方交納X元g業務預存,甲方扣除乙方積分!
2.乙方可獲得無線網卡(型號為_____)、隨數據專用卡各一張。
3.乙方可使用X個月的g商務套餐(含參加促銷當月)!
4.甲方在乙方預存費用中逐月(自參加促銷當月開始計費)扣減X元沖抵乙方g商務套餐費用!
1.乙方交納X元g業務預存話費和X元隨XX月租費。
2.乙方可獲得無線網卡(型號為__)、隨數據專用卡各一張!
3.乙方可使用_____個月的g商務套餐。
4.甲方在乙方預存費用中逐月(自參加促銷當月開始計費)扣減_____元的g商務套餐費用和_____元的隨XX月租費。 □
1.乙方交納X元押金,甲方扣除乙方積分。
2.乙方可獲得無線網卡(型號為_____)、隨數據專用卡各一張!
3.乙方每月(自參加促銷當月開始計費)交納X元g商務套餐月租費!
4.押金于協議生效之日起_年后可退還!
1.乙方交納_____元押金!
2.乙方可獲得無線網卡(型號為__)、隨數據專用卡各一張!
3.乙方按月(自參加促銷當月開始計費)交納各項費用(含_____元的g商務套餐費用和20元的隨XX月租費。)
4.押金于協議生效之日起_年后可退還。 注:促銷活動產生的通信費不再享受積分優惠:乙方的交費方式(捆綁或非捆綁)以現有交費方式為準;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年后,乙方憑交納押金的發票退還押金(乙方為個人客戶應持本人有效證件,乙方為單位客戶應持單位介紹信、經辦人有效證件),押金以乙方交納押金的形式退還。
2.本協議有效期內,若乙方銷號,按第三條第
(二)款第5款執行!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如下: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次活動之專用無線網卡和__數據專用卡;
2.甲方向乙方提供g業務相關服務;
3.甲方負責在優惠期(自參加促銷當月(含)開始的十二個日歷月)結束后,將本次活動專用__數據專用卡的g套餐類型自動轉為乙方參加本次促銷活動前所選g套餐類型。
4.甲方有權根據協議內容對乙方帳戶內的全球通客戶積分進行扣減;
5.對因停電、交易系統故障、傳輸線路故障、通信故障及通信線路不良造成誤碼等原因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ǘ┮曳綑嗬、義務
1.協議生效后乙方可獲得相應型號的活動專用無線網卡和__數據專用卡壹套;
2.在優惠期內,乙方不得變更所選促銷方案和g套餐類型,不得變更__數據專用卡付費方式;
3.乙方應妥善保管無線網卡和數據專用卡,如乙方將無線網卡和數據專用卡丟失,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4.乙方應愛惜使用無線網卡,對無線網卡維修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在保修期內的維修由無線網卡廠商負責);
5.乙方如需提前終止本協議,須提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終止本協議。如乙方選擇的方案為交納押金,甲方按乙方實際使用g商務套餐的金額退還押金,如乙方選擇的方案為交納預存,甲方不退還乙方的預存話費余額。無論乙方選擇何種方案,乙方不退還甲方活動專用無線網卡和__數據專用卡。乙方已被扣減的客戶積分不再恢復.
四、本協議所指g商務套餐僅包含g業務,如乙方因使用甲方提供的短信等其他服務而發生費用,應照常交納,否則甲方有權終止為乙方提供任何服務。
五、對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暴
亂等)及政府行為而使本協議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因第三方責任給乙方帶來的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壹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參照甲方現行的《入網協議》中的有關內容執行。
八、本協議在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 畢后自動終止!
九、本協議的解釋權歸甲方! 〖追剑ê炚拢篲_乙方(簽章):__ _年____月____日_年____月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 稱(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為位于舜華路20_號的舜泰廣場8#樓(以下稱本物業)提供物業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舜泰廣場8 號樓
物業類型: 辦公寫字樓
坐落位置:濟南市高新開發區舜華路20_號
甲方擁有本物業 層 房間,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章 物業委托服務事宜
第三條本物業范圍內所有的公共地上、地下建筑物,附屬配套設施,其中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玻璃幕墻、樓梯間、電梯井、設備管道井、走廊通道、門廳等該物業共用部分的清潔、維護、保養和管理。
第四條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供配電系統、供暖系統、給排水系統、中央空調系統、公共照明、安全秩序管理系統、消防系統、樓內消防設備、電梯、地下層的排風系統等。
第五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地漏、化糞池、各類地下管線及管井、泵房、地上下停車場等。
第六條安全秩序與消防管理,其中包括:維持該物業區域內公共秩序(巡邏、門崗執勤、裝修管理、訪客登記),項目區域內的警衛以及對各種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理;火災的預防和發生火災的救護和處理;保安監控和消防監控;并協助公安機關處理刑事案件。
第七條 道路交通與停車場管理,其中包括:負責物業道路交通管理,停車及車輛疏導服務等。
第八條日常保潔與定期清潔,其中包括:該物業公共區域內的清潔衛生;每日辦公垃圾的收集、分揀和清運,化糞池定期清掏服務等;物業室外通道的地面道路清潔。
第九條 本物業綠化,其中包括為本物業的花木及綠地提供日常養護服務。
第十條 管理本物業及本物業相關的工程竣工圖紙、物業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檔案與竣工驗收數據。
第十一條 代收代繳服務,負責向物業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代收代繳水電費等。 第十二條建立、健全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賬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第十三條對于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施的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服務要求,在甲方提出委托時,乙方在其能力及服務范圍內,接受委托并另行收取合理報酬。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 乙方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
第三章 服務期限
第十五條 本物業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終止之日起15日內,乙方須按照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向本物業服務區域的三分之二以業主確定的代表或者其新聘選的物業管理公司交還有關物業管理檔案資料、物業服務用房及代管的專項維修基金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質量標準
第十六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應達到《山東省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規范》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五章 物業服務等費用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
1、物業服務費由甲方在本物業擁有的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將其房產用于餐飲、超市、銀行等商業用途,物業服物收費標準為按照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3.80 元。
2、車庫或車位費用:執行《濟南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中濟南市物業管理轄區內交通工具看管收費標準的相關規定。
3、物業服務費、看管費每半年交納一次,在每半年首月5日前交納,甲方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車輛看管費的,每逾期一日,按欠交物業服務費、車輛看管費的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車位租賃費每半年初月5日前交納一次,逾期不繳納的,乙方不再提供車位。
4、水費按照5.4元/立方,電費按照0.9元/度收取,如遇政策性調整水、電價,則執行調整后的價格。對于乙方代收代繳的水、電等費用,甲方應當于次月5日前繳納,逾期按照拖欠應繳納費用的日千分之三標準支付滯納金,該滯納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需要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將物業出租給他人使用,并于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及設施設備運行費用的,從其約定,甲方負連帶交納責任。
6、業主應于開發商通知交房之日起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注:不論業主是否實際入住相關物業,均需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標準承擔全額物業服務費】
第十八條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 約服務的費用,乙方另行收取合理報酬。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遵守本物業的《管理規約》或者《臨時管理規約》等物業管理制度,監督乙方的物業服務行為;
2、甲方應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甲方將位于本物業的房產出租、出借的,應當書面告知乙方,甲方對基于其房產所應繳納的物業服務費、水電費、采暖費等全部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4、甲方有權利和本物業的其他業主共同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物業管理方案、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財務預算及決算,但上述制度、方案、計劃、預決算應根據《臨時管理規約》的程序確定,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管理服務方案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甲方于本合同簽訂后辦理產權登記時,按購房價款的3%繳納專項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由乙方代為保管。
6、甲方不得利用本物業外墻及本物業的其他任何公用區域為載體發布廣告等任何圖文信息。
第二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擬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依據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臨時管理規約、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交納相關費用或者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可采取公示、停止服務等正當的、合法的催繳、催改措施,但不能影響正常交費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5、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經本物業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6、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 中修方案,按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程序通過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9、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10、乙方享有本物業的樓頂廣告設置權,樓頂廣告位的出租收益的歸屬乙方;乙方在物業服務期間,考慮提升本物業整體形象、營造商務氛圍的需要,可以在本物業的通道、樓梯、電梯、大堂等公用區域設置廣告,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但所設置廣告不得影響業主對上述區域的合理使用,不得影響上述區域的美觀。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區域物業公用部位由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收益歸屬乙方,以彌補乙方可能發生的管理虧損。
第二十二條 如果政府部門需要對本小區建筑實施亮燈工程,如政府部門不承擔的,所發生的費用由業主共同承擔,按照業主的建筑面積進行分攤。
第二十三條 甲方與本物業建設單位基于委托建設合同所產生的任何遺留問題,除本 合同另有約定外,由甲方與建設單位協調解決,與乙方無關。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裝飾裝修房屋前,同意與乙方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施工人員的管理、裝修管理服務費用、國家裝飾裝修規定等事項進行約定,乙方應事先告知甲方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預定的服務質量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順延支付相應物業服務費時間,直至乙方完成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除上述條款外,其他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
第九章 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本物業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業主表決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時,本合同解除。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有關材料設備供應商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8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吉林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吉林 市 船營 區 (街道)號
占地面積: 3000 平方米
物業類型: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1 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 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線、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 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 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衛生清潔、垃圾的收集、清運。
5. 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 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 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服務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 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繳納;業主入戶后不論是否入住,都要足額繳納物業費;
5. 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 有權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等措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1.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4.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違約金。逾期不交物業費的,視為甲方放棄物業公司對其服務。
5.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響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6.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1.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及各執一份。
7.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9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積:
總建筑面積:
總棟數:
總戶數:
物業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1,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2)
第二條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負責物業服務用房的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的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樓][幢][座] 單元 層 號;地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幢][座] 單元 層 號。其中: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樓][幢][座] 單元 層 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 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人員配置及有關約定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包括: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3);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4);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九) 。
第四條 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見附件5)。
第五條 乙方應確定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變更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并向項目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備(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6)。
第六條 本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 墅]: 元/平方米·月;
[辦 公 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 所]: 元/月·平方米;
[其 它]: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物業服務費調整方式。自 年 月起,每 年按照 (遞增或減少) 的標準調整。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經營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一)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 。
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單方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包干制服務費不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二)酬金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物業服務費為交納費用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物業服務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
物業服務費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
2.乙方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 [每季] [每半年] [每年],按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2)[每月][每季] [每半年] [每年],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按 %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費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4.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半年] [年]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費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三)其他經營方式
第八條 業主按[月] [季度] [半年] [年]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 。
業主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物業服務費,逾期不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支付。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支付責任。
業主轉讓物業時未結清轉讓之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與受讓方書面約定交費責任。
第九條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條 乙方對業主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第十一條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按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車輛停放收費包含車位(庫)租金和泊車服務費,按以下方式和標準收。
(一)車位租金標準
1.汽車
露天車位: 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 元/個·月;
2.摩托車: 元/個·月;
3.電動車: 元/個·月;
4.自行車: 元/個·月。
車位使用人應按 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臨時停放車位租金。
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乙方按車位租金 %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用于車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稅費等支出。管理服務費用在返還甲方前從收取的車位租金中扣除。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聘請乙方負責甲方碧水花城銷售中心、樣板房秩序維護、客戶車輛停放引導、消防安全防范、清潔衛生、崗位形象的展示等服務,為甲方創造良好、有序的工作環境,提供熱情、周到購房服務,感受乙方物業服務質量,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物業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物業服務內容
1、物業服務內容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具體如下:
、、公共秩序維護,包括安全巡視、形象崗執勤、戶車輛停放引導,保證通道暢通,制止亂停亂放。
⑵、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⑶、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負責對室內外消防設施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突發事件的具體內容。
、、提供銷售中心室內、室外清潔服務、樣板房室內及通道保潔,保證整潔無異味。
、、對銷售中心室內室外綠化植物進行澆水、修剪、施肥等日常養護。
、恕︿N售中心、樣板房水電設備的日常維護、維修(材料費用用甲方負責)。
第二條 服務期限
1、物業服務期限暫定壹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續簽,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第三條 物業服務費用
1、在合同期內按照甲方要求的人員配置進行服務,人員工資及其他服務費用合計: 元,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當月費用。
2、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包括人工費、物業公司管理費、保潔費用。
3、根據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約定人員配置和服務項目之外新增服務項目或人員,由甲方按另行支付費用。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有權對乙方派駐的保安、保潔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并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提出建議和督促。
⑵、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員工。
、、甲方如需增加合同以外的各項或臨時的保安或保潔服務,應及時與乙方聯系,乙方負責增加人員(經甲方確認)完成甲方要求的服務,費用由甲方按每人每天60元支付乙方。
、取凑蘸贤s定按時繳納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負責為乙方的物業服務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有關法律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2、乙方的權利義務:
、、根據合同約定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接受甲方對物業服務工作提出的意見和監督。
⑶、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人員。
⑷、乙方派駐的人員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缺崗的,乙方需及時補齊人員。
⑸、乙方可根據考勤制度安排工作人員調休,但應考慮不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安排。
、省⒁曳脚神v人員必須經過崗前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同時定期對派駐人員進行培訓、學習,不斷提升人員素質。
、、對水電設備出現的故障,如需更換材料的,須及時告知甲方購買。
、、保持與甲方及時溝通,處理服務質量的投訴,并做好回訪工作;投訴事件的回訪應在3天內進行。
、汀⒂嘘P法律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條 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1\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 一個月 書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書送達乙方,乙方繼續服務的,視為合同自動延續,直至雙方簽訂新的合同或任一方提前一個月出終止合同時止。甲方也應繼續交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3、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4、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非印刷體經協商約定的內容與印刷體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自約定載明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沈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大西農貿市場)物業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沈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天壇市場) 區 號的攤床出租給乙方經營,攤床面積為 平方米。經營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每年物業費收取為上打租一次性交齊,具體收費時間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繳納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滯納金,超出兩個月后,甲方有權收回床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經營性(公共部位)照明、衛生等設施,并負責對市場衛生、安全和經營秩序的管理,并按有關規定收取適當的費用,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
四、甲方必須實行嚴格管理,樹立為業戶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辦事公正、廉潔自律、嚴禁向業戶吃、拿、卡、要,乙方有權對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遵守《消防法》、《稅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守法經營。
2、乙方須按照農貿大廳的管理規定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經營必須的相關證件,如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為,責任自負。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月繳納自用水、電費,按行業標準收費,按表計算。
4、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服從市場物業管理,嚴格按市場區域劃分經營商品。遵守甲方為確保市場安全和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6、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經營,不準攤點越外、攤外設攤,否則甲方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7、乙方不能隨意改動或破壞檔口及市場內的公共設施,如有改動應征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除市場。在承租期內,除承租的檔口外,其它檔口未經甲方允許不準擅自占用、出租、轉讓。
8、乙方不準經營易燃易爆及市場內禁止經營的商品,不得在場內進行娛樂活動(如打撲克、麻將、下棋、玩球等)及打架、斗毆、妨礙市場經營行為。
9、乙方要加強消防意識,經營期間乙方不慎失火或經營管理不當,造成人身財產及其它損失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大廳內經營期間,甲方要求乙方自行辦理人身財產保險,否則后果自負。
10、為了保持市場的整體形象協調一致,乙方不許私自在市場內掛彩燈、彩旗、條幅、宣傳畫、張貼不干膠各種字體。按時繳納工商、地稅等部門的相關費用,公平交易、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11、乙方在經營中必須搞好攤位衛生,必須將所經營的食品,按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墊高距離地面20厘米以上。乙方每天應把攤位經營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攤床內,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內,嚴禁攤外隨手丟棄或將菜葉、肉渣、貝殼、污水等廢棄物品倒入水池和廁所內。食品加工的業主需在甲方同意后,自行安裝排煙設施,對未達到排煙標準的業戶,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停業整改,直至達到排放標準為止。
12、嚴禁大廳內使用明火或電爐子取暖,嚴禁使用電飯鍋、電磁爐、煤氣罐等。
13、禁止一切車輛(自行車、電動車、倒騎驢等)進入大廳。嚴禁在大廳內給電瓶充電。
14、大廳內嚴禁私拉亂扯各種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可燃材料燈罩、燈具,保險絲必須與額定標準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燈,切掉各種電源。
15、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經營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經營的,必須事先與甲方溝通,協商處理辦法。如乙方私自不經營滿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在公安部門監督下將貨物移送它處,視為乙方廢棄物品處理并收回攤位使用權,不退還乙方任何費用。根據市
場的經營情況,甲方有權對市場內的空床位更換經營品種,乙方無權干涉。
17、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一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對乙方進行批評,并以書面形式將此事在大廳公示欄中公式一個月。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二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責成乙方寫書面檢查,乙方向甲方交納適當的保證金,一年內不在違反,保證金退還。乙方在一年內三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并取消乙方在大廳內的經營資格,清除大廳,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當市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斷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如遇國家政策需要,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服從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遷,按拆遷相關政策辦理。如甲方人為原因或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失,誰造成的,誰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XX市建設委員會和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并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托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托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后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后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于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并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并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
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范(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條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布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季] [半年] ______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____________。
第九條業主應當按[季度] [半年]______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乙方應當按前款規定向開發建設單位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
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后7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于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益歸業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使用:
1.補充專項維修資金,分攤到戶;
2.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戶;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部分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并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有權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在乙方辦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約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_____。
7.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10.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督促其交納。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托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并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7.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協商解決。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部分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后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服務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復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當在服務期限屆滿前______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服務期限屆滿前3個月,甲方未將續聘或解聘意見通知乙方的,視為甲方同意續聘,服務期限自動延續1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后,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前,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應當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3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
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 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剩余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八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十部分爭議解決
第三十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或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第十一部分附 則
第三十一條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二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的內容相抵觸。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并簽章后生效,效力同時及于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
第三十五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 業務大樓項目物業服務采購招標結果及相關招投標文件,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物業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實施本次采購。為明確各自的權益和責任,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下稱“大樓”)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業務大樓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共 層,有 部電梯,大樓分主樓和副樓,大樓周邊區域的綠化、消防設施、號大門設門崗,大樓內設消防系統、監控系統、供配電系統、電梯機房等設備。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管理規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并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管理區域內設備、設施維修、養護、運行管理。包括:供水、供電、照明、消防、電梯及其他設備設施。
第四條 共用設施的日常養護、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化糞池、溝渠。
第五條 承擔業務大樓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消殺等日常工作。
第六條 承擔業務大樓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對業務大樓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對業務大樓規劃紅線內范圍進行全天候監控安全巡視、門崗執勤。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業務大樓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七條 配合、協助甲方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
第八條 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管理規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按《業主管理規約》有關規定處理等措施。
第三部分:物業服務期限
第九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采取固定費用,物業服務期間每月為: (附件一:《物業服務成本預算》)。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第十二條 各項代收代繳費用,凡國家和南寧市有關規定的,按國家相關規定的價格由_____方進行代收代繳。沒有規定的,按以下約定承擔:
1、城市垃圾清運處理費、自用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2、建筑裝修垃圾的清運費由甲方承擔;
3、專項、共用設備設施運行的產生的能耗(電損、變損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4、共用供水的水量損耗的甲方與一起共用的其他單位按比例分攤
5、物業管理服務單位即乙方自用水電費自付。
6、水電一戶一表不需要代收代繳的,可以由受益人自行繳付。
第十三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依以下約定承擔:
1、公共區域的公共照明設施,共用配備的配電設施設備(包括地下室、配電室等)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年檢、監控系統、消防系統(消防水帶、滅火器、消防疏散系統等)給排水系統等及其配套附屬設施的維護、保養,除按國家規定特種設備應具有相關資質證書的單位來維護外,其他的均由物業服務企業維護與保養,而設施、設備(包括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與保養發生的一切費用、化糞池清掏等,均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支付。
2、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由甲方籌集與列支。
第十四條 甲方有權每年對上述賬目進行查驗審核一次,審計費用由乙方物業管理服務費支出。
第十五條 業務大樓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由乙方每半年送交甲方審核備存。
第五部分: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系;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管理規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負責收集、整理并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所需的圖紙、檔案、資料。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及建設工程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合同期滿,甲方重新選聘新的物業服務公司后,應在新舊物業服務公司擬定交接前十天內主持新舊物業服務公司商洽并使之達成三方協議,以妥善解決因物業服務公司更替而涉及的相關經濟問題;
11、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
12.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據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13、不承擔乙方所屬勞動者的安全生產責任、社會保險、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等。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管理規約的規定,有權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處理;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提請有關部門處理等措施;
3、根據需要制定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方案及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向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
5、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服務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并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6.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并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報告工作;
7、對物業的設施、設備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8、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服務全部檔案資料;
10、遵守各項物業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約定要求,并根據甲方授權對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各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物業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和甲方檢查監督;
11、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2、自行承擔所屬勞動者的安全生產責任、社會保險、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等。
13、按附件二所示的質量要求,實行目標管理,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第六部分:其他約定
第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也可委托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九條 甲方的各類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甲方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特殊情況以及特定區域如:室內辦公室內及其他場所需要清潔、保潔服務、維護秩序及水電維修等服務工作的,應給予甲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二十三條 甲方如根據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對業務大樓物業服務管理項目進行政府招標采購的,要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并做好相關協調工作,乙方可按相關條件參與競標。否則視為本合同自然順延,順延期每次為三個月,以此類推。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違法取得管理權的除外。
第七部分: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按照實際造成的損失給予乙方經濟賠償,因此產生的維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因此產生的維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費及其他費用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因此產生的維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并應向對方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因一方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條 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的,合同于雙方達成合意之日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部分:爭議解決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部分:附則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名稱:
賬 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制定本管理規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做出約定。
第二條 本管理規約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有約束力。
第三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協議中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應與本管理規約一致。
第二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四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商品房購銷合同,業主享有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
1、由單幢建筑物的全體業主擁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該幢建筑物的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公共門廳、公共走廊、公共樓梯間、戶外墻面、屋面等;
2、由單幢建筑物的全體業主擁有的共用設施設備,包括該幢建筑物內的給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照明設施、消防設施、避雷設施等;
3、由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擁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圍墻、池井、照明設施、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三章 物業的使用
第五條 業主對物業的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不得妨礙其他業主正常使用物業。
第六條 業主應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有利于物業使用、安全、整潔以及公平合理、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在供電、供水、供氣、排水、通行、通風、采光、裝飾裝修、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妥善處理與相鄰業主的關系。
第七條 業主應按設計用途使用物業。因特殊情況需要改變物業設計用途的,業主應在征得相鄰業主書面同意后,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告知物業服務公司。
第八條 業主需要裝修房屋時,應提前告知物業服務公司,并與其簽訂《威信天瑞祥合園小區裝修管理協議》。業主應遵照裝修管理的規定從事裝修行為。遵守裝修的注意事項,不應違反所簽訂的《裝修管理協議》。
第九條 業主應在指定地點放置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業共用部位和公共場所。本物業管理區域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定為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3:30—18:OO。其他時間(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得施工。
第十條 因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鄰業主合法權益的,業主應及時恢復原狀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業主應按有關規定合理使用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二條 業主在安裝空調系統時.應按設計預留的位置安裝空調,未預留設計位置的.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安裝,并按要求做好 噪音及冷凝水的處理。
第十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和停放車輛,應遵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車輛行駛和停車規則。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
2、占用或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旋設備及相關場地,擅自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設備;
3、違章搭建、私設攤點;
4、在非指定位置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
5、違反有關規定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發出超標噪音;
6、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張貼、涂改、刻畫;
7、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8、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六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飼養動物不得違反政府有關規定.并應遵守天瑞祥合園《寵物伺養管理規定》,并書面告知物業管理公司。
第四章 物業的維修養護
第十七條 業主對物業專有部分的維修養護行為不得妨礙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因維修養護物業確需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時,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應事先告知相關業主,相關業主應給予必要的配合。
相關業主阻礙維修養護造成物業損壞及其它損失的,應負責修復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發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緊急情況.必須及時進入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但無法通知相關業主的,物業管理 公司可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會或派出所或相鄰業主)的監督下,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事后應及時通知相關業主并 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條 因維修養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物業管理公司的同意,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一條 專有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二十三條 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按房屋總款的2%交納.專項維修基金交納、使用和續籌辦法根據 政府主管部門的文件執行。
第五章 業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四條 為維護業主的共同利益.全體業主同意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授予物業管理公司以下權利:
1、根據本管理規約配合建設單位制定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2、以批評、規勸、公示、法律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管理規約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3、為滿足七彩俊園1棟·七彩之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生活和辦公環境,維護樓道公共部分外觀統一和美觀,公共部分禁止隨意亂貼、安裝 相關公司銘牌,若有要安裝公司銘牌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必須遵守物業公司相關管理規定,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到物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物業服務中心統一材料、規格型號、擺放位置.安裝費用和材料費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二十五條 物業公司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設置公告欄.用于張貼物業管理規章制度.以及應告知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通知、公告。 第二十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服務收費采取包干制方式。業主應按照《威信“天瑞祥合園”小區物業服務協議》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管理規約關于物業的使用、維護和管理的約定。妨礙物業正常使用造成物業損壞及其它損失的.其他 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依據本管理規約要求違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進行賠償。
第二十八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管理規約關于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導致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受損的。違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賠償 其他業主或物業公司所受到的損失。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管理規約所稱物業的專有部分,是指由單個業主獨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本管理規約所稱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單個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屬于多個或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 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第三十條 業主轉讓或出租物業時,應提前書面通知物業管理公司,并要求物業繼受人簽署本管理規約或承租人在租賃合同中承諾遵守本管 理規約。
第三十一條 本管理規約一式兩份。由業主和物業服務公司各執一份。
第三十二條 本管理規約自首位物業買受人承諾之日起生效,至業主大會制定的《業主公約》生效之日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1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托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托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后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后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于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并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并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
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范(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條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布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季] [半年] ______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____________。
第九條業主應當按[季度] [半年]______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乙方應當按前款規定向開發建設單位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
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后7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于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益歸業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使用:
1.補充專項維修資金,分攤到戶;
2.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戶;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部分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并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有權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在乙方辦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約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_____。
7.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10.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督促其交納。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托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并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7.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協商解決。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部分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后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服務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復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當在服務期限屆滿前______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服務期限屆滿前3個月,甲方未將續聘或解聘意見通知乙方的,視為甲方同意續聘,服務期限自動延續1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后,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前,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應當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3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
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 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剩余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八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十部分爭議解決
第三十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或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第十一部分附 則
第三十一條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二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的內容相抵觸。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并簽章后生效,效力同時及于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
第三十五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
一、規劃平面圖
二、物業構成明細
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四、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五、物業服務標準
六、移交資料清單
七、違約責任約定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16
甲方(業主大會):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業主大會)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項目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預算和計劃。
11.裝修管理。
12.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接受業主委托,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1.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和重慶市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確定的原則,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按約定的標準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額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甲方(業主大會):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17
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于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范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范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________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 《_________住宅區物業情況一覽表》(略)
2.《_________住宅區物業年收支測算表》(略)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確保消防報警系統正常運行,經協商就甲方有關消防設施的維護、
保養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委托乙方維護保養,維保期自 20__ 年 5 月 1日至 20__ 年 4 月 30 日止。
二、甲方應提供消防系統的檔案資料(工程竣工圖、驗收報告、檢測報告、編碼表等),并保證移交乙方維保的消防報警系統運轉正常,以便乙方開展日后的維保服務。
三、維保期間乙方應確保甲方的消防報警系統能正常運行,全部設備均能達到消防使用范圍的要求。
四、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甲方應在乙方服務過程中提供盡可能的幫助;乙方應主動了解、熟悉該消防報警系統的運行情況。
五、乙方的服務承諾:
1、接到甲方故障報修通知的24小時內派人修復(如遇特殊情況,說明原因后可適當調整);
2、每月一次上門服務,包括巡檢、回訪、維護及操作講解,使消防設施管理責任人熟悉本系統的基本操作規范和一般自檢技術;
3、免費進行煙感測試;
4、免費更換打印紙、色帶;
5、免費進行點位移位(僅限10個點位以下,增加材料另計);
六、乙方的優惠服務:
1、探頭清洗收費標準為50元/只;
2、涉及設備、材料更換的按成本價收取,免收人工費。
七、根據甲方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現狀,雙方約定維護保養費用為人民幣(大寫) 貳萬 元/年,付款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簽訂協議后一次付清 。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方不能擅自拆、裝、移該系統的每一個部位,如要變動則應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處理。
2、維護保養期內乙方不承擔因人為破壞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維修費用及更換材料設備的費用。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協商解決,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維保電話:
年 月 日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19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住房裝修,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裝飾施工地點:
2、住房結構:房型房廳套,施工面積平方米。
3、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詳見本合同裝修工程報價單。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對預算設計認可簽訂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訂金,第二次付款時扣除
(2)第二次合同簽定后開工前支付工程總造價50%合計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過程中工期進度過半支付工程總造價40%合計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驗收當天支付工程總造價10%合計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兩年。工程款全部結清后,甲、乙雙方簽訂《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三、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合同裝修工程報價單。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對甲方采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為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四、其它事項
1、甲方應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做好施工中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鄰里關系等的協調工作。
2、乙方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六、糾紛處理方式
雙方如對合同執行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電話:
乙方(簽章):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20
委托方(甲方) :
受委托方(乙方):
合同編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1.1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商鋪編號:
1.2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1.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同意乙方為 號樓 層 號鋪位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2.1物業名稱:筠連匯鑫廣場
2.2物業類型:商業(住宅配套);
2.3座落位置: 號樓 層 號鋪位
2.4甲方商鋪建筑面積: 平方米
其中:甲方商鋪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甲方商鋪公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章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
第一條 委托管理事項
1.1 該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2 該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1.3 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4 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1.6 維持物業區域內停車場車輛行駛、停放秩序。
1.7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1.8 消防設備設施維護管理 。
1.9 自動扶梯、電梯、供水、供電等設備設施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1.10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11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一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參照原宜賓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的《宜賓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一條 物業服務及中央空調使用等費用的收取
1.1甲方支付本合同任何費用以人民幣支付,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按季度繳納,物業服務費為含稅費用。
甲方應在每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建筑面積包括商鋪內建筑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甲方應交費面積為 平方米;水、電、燃氣等費用由使用人直接向收費單位繳納。物業服務費及垃圾清運費用金額如下:
1.3物業服務費用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 1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其他費用等;
(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 3 )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 4 )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 5 )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 6 )辦公費用;
( 7 )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 8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 9 )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 10 )法定稅費;
( 11 )經甲方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二條 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施的維修養護,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1按時按標準繳付合同與合同補充協議中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1.2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1.3不得在物業內存放易燃易爆、腐蝕等危險品或違禁物品。
1.4裝修及改造
甲方可對所使用的物業進行裝修或改造,但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乙方申請,并提交書面裝修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在經乙方同意,辦理相關手續并交納相關費用后,方可進行。在施工過程中,甲方需遵守物業的有關管理規定,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裝修、改造等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甲方應對裝修、改造過程中可能給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損害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5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使用物業內的各類圖紙,含裝修改造圖,電路圖,上下水改造圖,廣告審批圖,消防改造審批手續等,以上各類圖紙以甲方使用此物業7日內交給乙方。
1.6及時與乙方溝通本合同執行期間所發生的其他問題。
1.7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火災、爆炸、商街內各種管道及設施以及其它任何地方的漏水、漏電等事故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8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9裝修施工中其他管理事項按照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裝修手冊》管理規定的條款執行。
第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2.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第二章物業管理服務;
2.2有權要求甲方及甲方所屬員工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2.3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
2.4對甲方及其所屬員工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制止、報警等措施;
2.5乙方的工作人員因維修、檢查、安裝等需要,進入甲方租賃物業時,應預先通知甲方。
如發生火災或迅速蔓延危害第三方的緊急情況時,乙方來不及預先通知甲方時,也可直接進入甲方物業處理緊急情況,但事后應向甲方說明理由。上述情況發生時,甲方應大力協助乙方采取應急措施。
2.6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托給第三方;
2.7由于不可抗力的情況而影響商街內任何設施的正常運轉時,乙方不承擔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8維護停車場的車輛行駛停放秩序,提示車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以及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及道路安全行駛規定。
2.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未滿,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由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合同期限已滿,但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本合同順延。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有權決定不再接受委托,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甲方。 第二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情況而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賠償。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一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采取法律手段解決。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四條 甲方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向甲方發出繳費通知單,乙方可以從欠費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1‰加收滯納金。超過30天不繳費的,乙方有權通過法律程序追繳。
第五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按提前的天數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每建筑平米 元);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六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或發生突發事件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賠償。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但乙方需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①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非因甲方過錯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或拆遷的。
第九章 商鋪移交及核驗
第一條 租用用戶在辦理租賃手續時,甲乙雙方應對現有房屋、裝修、門窗及各項自用和共用設備設施的狀態進行查驗并確認后,方可到開發商或開發商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條 租用用戶在解除租賃合同,并不再續簽時,應先到乙方客服中心辦理本合同解除手續,并辦理商鋪物品移交及核驗手續后方可到開發商或開發商指定地點辦理其他相關事宜。
第三條 租賃合同解除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進行移交和核驗工作,移交和核驗手續應包括下列內容:
3.1商鋪鑰匙。
3.2商鋪內共用及自用設備設施現狀與交房時的狀態進行核驗,如與交房時有改動,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到交房時的標準狀態。
3.3其他應予以移交和核驗的項目。
第十章 附則
第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依法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但甲方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署并蓋章后生效;乙方為自然人,以自然人或授權人簽字后生效。
第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委托方(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受委托方(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鄭州物業服務合同簡單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金灣·龍城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金灣·龍城;
物業類型:綜合型物業;座落位置:合肥市屯溪路;
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章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按《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____級執行(等級標準見附件)。
第四條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特約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乙方在甲方的建設過程中,經常與甲方保持聯系,利用自身所長積極為甲方提一些合理化建議,配合好施工,以使該物業交付后能順利開展工作。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方式: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寫字樓: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若整層辦公樓的產權屬于一個業主,且該層公共區域內不需要乙方派專人提供保潔服務,該業主與我公司在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協議時,可按物管費的90%收取,即: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鋪: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在整幢商鋪銷售后或出租后,可根據實際服務內容和標準做相應調整。
第七條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法定稅費;
(9)物業管理企業利潤;
(10)其他符合物業管理支出的費用;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八條業主應于:__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按_______支付。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交納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首次物管費繳納時間應在住房業主交房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甲方同時支付)。
第四章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停車場收費采取以下方式:
地上停車位
1、業主車輛無室內停車泊位,需按月向物業公司繳納停車費后領取停車證并按指定地點停放。
2、未辦理停車證的車輛嚴禁進入本小區。
3、費用按市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地下停車位
1、已出售的地下停車位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管理,車位使用人應按_____元/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費。
2、未出售地下停車位由甲方委托乙方按指定價位進行租賃管理,乙方收取每車位____元的管理費,乙方扣除稅金、管理費用和其他相關維護費用后所得租金全部按季度_返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托乙方管理,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所有權歸________,所得經營收入全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一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三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金灣·龍城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其他物業管理需要的資料。
第十四條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五條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第十六條對于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乙方有責任采取一切必要的合法措施進行制止,情況嚴重的應及時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
第十七條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十八條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十九條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甲方應于交房前二個月,向乙方提供(占總建筑面積千分之三)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約______平方米作為辦公用房。前期服務管理費用每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為乙方接甲方通知進駐之日開始到小區業主辦理交房入住之日止。開辦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在交樓前二個月支付給乙方。乙方利用開辦費置辦的辦公用品、維修、保潔、安全、消防用品等應制表登記。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用途
第七章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二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門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門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門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門的規定。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業主、物業使用人和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甲方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法人代表: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