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精選29篇)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1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托修_____基本信息: 號牌號碼
品牌型號
發動機號碼
VIN代碼/車架號
注冊登記日期
里程表公里數
2.維修項目:預定維修項目以雙方確認的《進廠檢驗記錄單》為準;實際維修項目以《維修結算清單》為準。
3.維修材料:
品名
零件號
制造商
規格
型號
價格
數量
類別
提供方式
注:1、具體內容見《維修結算清單》。2、“類別”為“原廠件”、“副廠件”或“修復件”。3、“提供方式”為“甲方自備”或“乙方提供”。
4.竣工交車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驗收及提車:甲方應當在乙方交車后當場驗收;驗收合格的,甲方應當在《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上簽字確認,并按照《維修結算清單》結清維修費用后,方可提車。
6.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合同變更:托修_____竣工交付前,雙方可以( 書面□ 電話□ )通知的方式,就維修項目、維修工時和材料、竣工交車日期等內容進行變更。
8.違約責任:(1)遲延履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______________元/日;(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請在簽字前充分了解有關事宜,認真填寫表格內容,仔細閱讀并認可背書合同條款,特別是黑體字部分。
托修方(簽章):
經辦人(簽字):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承修方(簽章):
經辦人(簽字):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承、托修雙方權利義務
一、適用范圍
本合同主要適用于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的汽車總成修理、整車修理或道路運輸營運_____的二級維護。其他維修項目也可參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向乙方交付托修_____時,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貴重物品及相關證件。
(二)要改變托修_____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車架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向乙方出示相關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自備維修材料的,應當承擔因材料質量問題產生的相應責任。
(四)應當根據乙方維修工作的需要積極履行協助義務。
(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驗收、結清維修費用并提車。
(六)對乙方擅自將維修工作轉托他人,或維修質量達不到國家、行業標準或北京市地方標準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七)對乙方未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未按照規定出具結算發票和《維修結算清單》的,有權拒絕支付維修費用。
三、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應當對托修_____進行維修前進廠診斷檢驗,并填寫《進廠檢驗記錄單》。
(三)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及雙方約定的維修材料,否則應當無條件更換,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維修過程中換下的配件、總成,竣工交車時應當交由甲方自行處理;但對環境有影響的廢棄物品,應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統一處理。
(五)托修_____竣工質量檢驗的各項技術指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行業標準或北京市地方標準的要求,并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并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托修_____時,應當出具符合規定的結算發票,并附《維修結算清單》,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
(七)對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維修費用的,可行使留置權。
(八)質量保證期以《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載明的期限或里程為準,但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返修_____質量保證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計算。
(九)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導致托修_____無_____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托修_____無_____常使用的相關證據的,乙方應當及時無償返修,做好_____返修記錄,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托修_____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聯系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汽車維修企業對_____進行維修,并承擔相應維修費用。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其他條款
(一)《進廠檢驗記錄單》、《維修結算清單》、《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應當經甲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結算價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車維修項目工時費和材料費價目表執行。
(三)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轄區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申請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依據另行達成的_____條款或_____協議申請_____。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2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托修車輛基本信息: 號牌號碼
品牌型號
發動機號碼
VIN代碼/車架號
注冊登記日期
里程表公里數
2.維修項目:預定維修項目以雙方確認的《進廠檢驗記錄單》為準;實際維修項目以《維修結算清單》為準。
3.維修材料:
品名
零件號
制造商
規格
型號
價格
數量
類別
提供方式
注:1、具體內容見《維修結算清單》。2、“類別”為“原廠件”、“副廠件”或“修復件”。3、“提供方式”為“甲方自備”或“乙方提供”。
4.竣工交車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驗收及提車:甲方應當在乙方交車后當場驗收;驗收合格的,甲方應當在《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上簽字確認,并按照《維修結算清單》結清維修費用后,方可提車。
6.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合同變更:托修車輛竣工交付前,雙方可以( 書面□ 電話□ )通知的方式,就維修項目、維修工時和材料、竣工交車日期等內容進行變更。
8.違約責任:(1)遲延履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______________元/日;(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請在簽字前充分了解有關事宜,認真填寫表格內容,仔細閱讀并認可背書合同條款,特別是黑體字部分。
托修方(簽章):
經辦人(簽字):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承修方(簽章):
經辦人(簽字):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承、托修雙方權利義務
一、適用范圍
本合同主要適用于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的汽車總成修理、整車修理或道路運輸營運車輛的二級維護。其他維修項目也可參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向乙方交付托修車輛時,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貴重物品及相關證件。
(二)要改變托修車輛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車架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向乙方出示相關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自備維修材料的,應當承擔因材料質量問題產生的相應責任。
(四)應當根據乙方維修工作的需要積極履行協助義務。
(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驗收、結清維修費用并提車。
(六)對乙方擅自將維修工作轉托他人,或維修質量達不到國家、行業標準或北京市地方標準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七)對乙方未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未按照規定出具結算發票和《維修結算清單》的,有權拒絕支付維修費用。
三、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應當對托修車輛進行維修前進廠診斷檢驗,并填寫《進廠檢驗記錄單》。
(二)應當妥善保管托修車輛及固定或遺落在托修車輛上的附件、設備及有關物品。除因維修或檢驗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托修車輛。違反上述約定造成托修車輛損壞的,應當無償修理并賠償損失。
(三)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及雙方約定的維修材料,否則應當無條件更換,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維修過程中換下的配件、總成,竣工交車時應當交由甲方自行處理;但對環境有影響的廢棄物品,應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統一處理。
(五)托修車輛竣工質量檢驗的各項技術指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行業標準或北京市地方標準的要求,并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并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托修車輛時,應當出具符合規定的結算發票,并附《維修結算清單》,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
(七)對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維修費用的,可行使留置權。
(八)質量保證期以《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載明的期限或里程為準,但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返修車輛質量保證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計算。
(九)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導致托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托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的相關證據的,乙方應當及時無償返修,做好車輛返修記錄,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托修車輛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聯系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汽車維修企業對車輛進行維修,并承擔相應維修費用。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其他條款
(一)《進廠檢驗記錄單》、《維修結算清單》、《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應當經甲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結算價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車維修項目工時費和材料費價目表執行。
(三)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轄區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申請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依據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3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托修車輛基本信息:
號牌號碼
品牌型號
發動機號碼
VIN代碼/車架號
注冊登記日期
里程表公里數
2.維修項目:預定維修項目以雙方確認的《進廠檢驗記錄單》為準;實際維修項目以《維修結算清單》為準。
3.維修材料:
品名
零件號
制造商
規格
型號
價格
數量
類別
提供方式
注:1、具體內容見《維修結算清單》。2、“類別”為“原廠件”、“副廠件”或“修復件”。3、“提供方式”為“甲方自備”或“乙方提供”。
4.竣工交車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驗收及提車:甲方應當在乙方交車后當場驗收;驗收合格的,甲方應當在《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上簽字確認,并按照《維修結算清單》結清維修費用后,方可提車。
6.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合同變更:托修車輛竣工交付前,雙方可以( 書面□ 電話□ )通知的方式,就維修項目、維修工時和材料、竣工交車日期等內容進行變更。
8.違約責任:(1)遲延履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______________元/日;(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請在簽字前充分了解有關事宜,認真填寫表格內容,仔細閱讀并認可背書合同條款,特別是黑體字部分。
托修方(簽章):
經辦人(簽字):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年月日
承修方(簽章):
經辦人(簽字):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年月日
承、托修雙方權利義務
一、適用范圍
本合同主要適用于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的汽車總成修理、整車修理或道路運輸營運車輛的二級維護。其他維修項目也可參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向乙方交付托修車輛時,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貴重物品及相關證件。
(二)要改變托修車輛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車架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向乙方出示相關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自備維修材料的,應當承擔因材料質量問題產生的相應責任。
(四)應當根據乙方維修工作的需要積極履行協助義務。
(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驗收、結清維修費用并提車。
(六)對乙方擅自將維修工作轉托他人,或維修質量達不到國家、行業標準或北京市地方標準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七)對乙方未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未按照規定出具結算發票和《維修結算清單》的,有權拒絕支付維修費用。
三、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應當對托修車輛進行維修前進廠診斷檢驗,并填寫《進廠檢驗記錄單》。
(二)應當妥善保管托修車輛及固定或遺落在托修車輛上的附件、設備及有關物品。除因維修或檢驗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托修車輛。違反上述約定造成托修車輛損壞的,應當無償修理并賠償損失。
(三)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及雙方約定的維修材料,否則應當無條件更換,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維修過程中換下的配件、總成,竣工交車時應當交由甲方自行處理;但對環境有影響的廢棄物品,應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統一處理。
(五)托修車輛竣工質量檢驗的各項技術指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行業標準或北京市地方標準的要求,并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并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托修車輛時,應當出具符合規定的結算發票,并附《維修結算清單》,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
(七)對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維修費用的,可行使留置權。
(八)質量保證期以《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載明的期限或里程為準,但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返修車輛質量保證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計算。
(九)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導致托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托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的相關證據的,乙方應當及時無償返修,做好車輛返修記錄,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托修車輛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聯系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汽車維修企業對車輛進行維修,并承擔相應維修費用。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其他條款
(一)《進廠檢驗記錄單》、《維修結算清單》、《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應當經甲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結算價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車維修項目工時費和材料費價目表執行。
(三)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轄區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申請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依據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誠實、守信的基礎上,本著友好、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乙方為甲方完成行車改造及維修任務,總價格為元(元整),含改造費、維修費、備件費、材料費、運輸費、拆裝費、高空作業費、清障費、各種稅費等,乙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維修內容見附表)
一、施工要求:
1. 乙方根據維修內容,科學合理制定施工方案,施工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行車安裝施工的技術規范、要求進行施工。
2. 乙方施工期間嚴格遵守安全法有關操作規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若出現安全問題乙方自行負責。
3. 乙方施工人員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所提供的備件、材料應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
4. 甲方應負責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現場協調和必要的安裝支持,乙方服從于甲方現場安排,合理安排作業時間。
二、施工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完成施工。
三、質保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一年。在質保期出現施工內容之內的設備故障,乙方應在接到通知24小時內趕到現場免費維修。
四、合同付款:按合同內容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后付款90%,剩余10%在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五、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著相互信任及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約束力,雙方應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5
甲方:湖南鹽業股份有限公司懷化分公司乙方:懷化市鶴城區廣聯汽修廠
為加強車輛定點維修管理,保證甲方車輛的正常安全運行,甲、乙雙方本著遵紀守法,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的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大修,乙方處維修,車輛發動機要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保養,底盤做到每個季度一次二級保養。甲方車輛有湘NC7916、湘D3221、湘N08421、湘NE3949、湘NOFF72、湘ND3248、湘ND3230、湘N9099A、湘ND7050、湘NA1060、湘N82019、湘NA2372。
2、甲方要做到按時結算。
3、甲方發現乙方對車輛維修偷工減料,材料以次沖好等情況,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接受乙方的紅包、禮金、有價證券、禮品及其它饋贈。
5、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在乙方報銷發票、開支費用和領取報酬。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甲方車輛維修及時,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如甲方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出現故障,經甲方公司領導批準或電話通知,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搶修。
3、乙方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要求。
4、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常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他使用壽命為(三個月)。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向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送紅包、禮金、禮品和有價證券。
6、乙方不得為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報銷發票,開支費用和發放報酬。
二、修理程序和管理
(一)乙方不得隨意接納甲方駕駛員檢修,必須由甲方駕駛員憑車輛報修單經公司領導批準,方可進行修理,否則發生的修理費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二)乙方在修理期間,甲方駕駛員維修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乙方應按要求及時進行修復,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級維護當天完成,整車大修不超過一個星期,若整車做漆可延遲到10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甲方車輛成乙方維修期間如發生違、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四)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若如發現影響安全的部件損壞則立即更換,更換零部件單價價格在人民幣壹佰元以上的在征得甲方
主管車輛負責人同意后方可更換,否則,由此產生的安全問題全部由甲方負責。
(五)修理完畢后,乙方及時出具維修單,經甲方駕駛員確認,同時甲方對維修內容和質量嚴格驗收,如驗收不合格,立即無償返修。更換的零部件經甲方駕駛員帶回公司,以便確認。
三、更換材料有:
波箱大修包、1/4齒包、電磁閥、鋼片包、波泵、油控、三元催化等,乙方保證所更換材料為正廠產品。
四、結算方式
所在車輛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提供有效發票到甲方財務部門統一結算,每季度結算一次。本次費用共計人民幣肆萬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月45985。00元)
五、合同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六、其它
1、合同中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委托人:法定代表:
日期:日期: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特達成以下車輛維修保養服務協議:
一、甲方將其送貨車輛的日常維修、保養及年審交由乙方負責,乙方須及時、恰當地提供相應的服務。
二、乙方在提供服務時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使用假冒偽劣產品,不得更換沒有必要拆卸的既有裝置及設備。
三、所有服務項目、更換設備/零部件及其價格均需征得甲方車輛管理負責人及司機的同意,并當面拆卸,以書面的形式共同簽名確認;服務完成后,須經甲方負責人、司機驗收合格并簽名確認后方可結算費用。
四、提供服務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規專用發票方可結算。單次金額在200.00元以下的每月結算一次,單次金額在200.00元以上的經驗收合格后立即結算。
五、車輛年審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憑相關單據實報實銷。
六、乙方提供的發票及單據必須真實有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七、甲方有權隨時對比乙方同行的相關收費標準,若發現乙方的收費價格超出通常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更正。
八、所更換的零部件及設備均需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在發票上注明免費維護及保修期限。
九、反商業賄賂約定:
乙方不得以各種方式拉攏賄賂本公司相關人員,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不予結算過往已發生的服務費用,并每次對乙方處以一千元罰款,甲方同時保留其他追索權利。
十、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簽訂本協議后,雙方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結束后,若雙方均沒有異議,本協議自動轉入正式合作期;試用期結束后,若一方有異議,可另行協商或隨即終止協議,試用期終止協議后,雙方隨即結算相關費用;
十一、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采取協商的辦法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 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后屆時可補充制定。
(2)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補充協議與本合約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7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可向乙方書面闡述對工程及具體問題的意見;
2、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繕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圖紙及其他有關的書面資料;
3、甲方為乙方的工作開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4、甲方須按約及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第三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與委托內容有關的各類技術經濟資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對有關問題做出解釋和補充有關資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進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及合法的原則,認真、細致、周到地進行服務工作;
第四條合同費用
甲乙雙方商定:
按國家審計標準為定額,所做項目以另行清單為主。
付款方法:由甲方驗收完工后一次性結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8
甲方(托修方):
乙方(承修方):
地址:鄭州市二七區鄭平路賈寨車管所北500米路西
聯系方式:
為了確保甲方的車輛能夠正常、安全運行,并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過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維修技術標準
根據維修汽車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交通部《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同時結合河南省汽車維修行業的管理辦法和汽車生產廠家提供的維修手冊與使用手冊等資料為準則。
第二條:服務范圍、內容及方式
1、當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對于固定在車上的附件和設備等,乙方在竣工交車前負有保管責任。
2、乙方接收待修車輛至修理好交付甲方前,除維修過程檢驗和維修質量檢驗外,不得擅自動用該車。乙方承擔賠償油料、養路費等直接損耗;造成車輛損壞或報廢的,負責修理并賠償損失;
3、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維修單”(以下均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項目,經甲方送修人員簽字后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項目的接修;乙方對進廠車輛進行維修檢查。
4、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上述派工單約定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繼續修理;
5、我們作為甲方,提供的配件以原廠配件為主。我們秉持著“優質、節約”的理念,選用優質的零配件,并盡可能地減少維修費用。我們會盡最大努力來修復車輛,并盡量避免更換不必要的零部件。如果確實無法修復或修復不經濟,我們會在得到甲方同意后進行更換。而乙方在維修中更換的配件和總成等應當歸還給甲方自行處理,涉及環保的危險廢棄物則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統一處理。
6、乙方對甲方車輛提供優先快修,24小時服務,市區5公里內免費拖車救援,市區外(含郊縣)只收過路、過橋費和燃油費用;
7、合同履行期間,提供免費車輛技術檢測、保養免收工時費;
8、甲方為乙方建立車輛維修檔案,實行售后跟蹤服務;
9、車輛維修經乙方質量檢測和甲方送修人員驗收簽字后方可出廠。
第三條:質量保證
1、乙方在進行維修時,必須使用全新的原廠配件(指由汽車生產廠或其指定配套廠生產并銷售的配件),但在特殊情況下,如無法采購到原廠配件,可以采用符合質量標準要求的副廠配件(指由不同廠家生產,但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配件)。但在選擇副廠配件時,必須經過甲方的同意,并且不能影響車輛的安全性能。此外,車輛的關鍵部件,包括轉向系統、剎車系統、傳動系統、燈光系統等,不得使用副廠配件。
2、乙方承諾維修車輛后的質量保證期為三個月或行駛1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在此期限內,若車輛出現由乙方服務不當導致的問題,乙方將免費進行再次維修。同時,在車輛正常使用情況下,如出現其他質量問題,乙方愿意協助甲方解決,并提供技術支持。
(1)大修:總成大修的半年或行駛8000公里;
(2)三級保養的:60天或行駛5000公里;
(3)二級保養的:30天或3000公里;
(4)一級保養的、專項修理、小修的所更換部件實行有限保修。
3、車輛交付后,質量保證期將從甲方驗車當日開始計算。對于行駛里程和日期這兩個指標,以先達到的為準。如果出現維修質量問題需要返修,那么重新起算時間應該是在返修后甲方再次驗車的當日。
4、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因同一故障或經乙方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權聯系其它修理企業維修,所產生的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維修后的驗收
1、交付時間: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級維護一般不超過10小時,整車大修一般不超過10個工作日,整車做漆15個工作日內完成;
2、交付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車輛時,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在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合格證上簽字或簽章。乙方未簽發機動車維修合格證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3、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車輛的維修必須經過本公司二類維修店的檢驗員驗收。
第五條:維修價格
1、材料價格不高于同城同車型特約維修站及同級別維修單位;
2、管理費、材料費不能高于市場價,發現高出部分,甲方有權拒付。
第六條:結算與付款方式
1、車輛由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每3個月的末月25日前向甲方交付甲方在乙方處所產生的三個月的維修明細帳目;
2、甲方確認維修憑據后,乙方即可為甲方提供正規收據和增值稅專用發票 ;
3、甲方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經各部門簽字確認后,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在次月25日前支付全部費用;
4、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銀行賬戶信息,如因乙方提供的賬戶信息錯誤導致甲方付款延遲或付款錯誤,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雙方責任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除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要求;
2、乙方應及時開具并交付甲方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全部維修結算清單,如延期開具或交付發票,甲方可推遲支付費用;
3、對于派工單上無甲方送修人員簽名確認的維修業務,甲方可拒付相關費用;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全部或部分維修工作委托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500元違約金。乙方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的1日內,應當將車輛退回給甲方;若因乙方轉托行為造成甲方車輛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確需增加維修項目或延長維修期限、增加維修費用的,應當用傳真或電話形式及時通知甲方,說明理由并征得甲方相關負責人的同意,否則甲方將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2天內應當給予答復。如果未答復,乙方不可進行修理,待甲方確認后再進行維修;
6、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須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開戶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必要的企業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7、在保修期內,屬于配件質量原因導致損壞或造成交通事故其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8、甲方應遵守乙方修理廠區的有關規章 制度 ,積極配合乙方的維修;
9、乙方未在合同約定時間維修完畢或維修后仍存在質量問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有權要求乙方支付500元的違約金,同時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本次維修已支付的費用。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及通知
1、若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果,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乙方地址為送達地址,適用于合同履行及產生爭議后進入訴訟的各個階段。甲方向乙方郵寄滿三日即視為已履行送達義務。如乙方地址發生變更,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原地址仍為有效的送達地址。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的有效期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在本合同履行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應進行協商并簽訂新合同;若未能達成一致,本合同自動終止。
2、雙方應友好合作,履行協議條款,若需變更或終止須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4、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月 日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為加強車輛定點維修管理,保證甲方車輛的正常安全運行,甲、乙雙方本著遵紀守法,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的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大修,乙方處維修,車輛發動機要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保養,底盤做到每個季度一次二級保養。甲方車輛有湘NC7916、湘D3221、湘N08421、湘NE3949、湘NOFF72、湘ND3248、湘ND3230、湘N9099A、湘ND7050、湘NA1060、湘N82019、湘NA2372。
2、甲方要做到按時結算。
3、甲方發現乙方對車輛維修偷工減料,材料以次沖好等情況,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接受乙方的紅包、禮金、有價證券、禮品及其它饋贈。
5、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在乙方報銷發票、開支費用和領取報酬。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甲方車輛維修及時,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如甲方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出現故障,經甲方公司領導批準或電話通知,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搶修。
3、乙方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要求。
4、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常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他使用壽命為(三個月)。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向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送紅包、禮金、禮品和有價證券。
6、乙方不得為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報銷發票,開支費用和發放報酬。
二、修理程序和管理
(一)乙方不得隨意接納甲方駕駛員檢修,必須由甲方駕駛員憑車輛報修單經公司領導批準,方可進行修理,否則發生的修理費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二)乙方在修理期間,甲方駕駛員維修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乙方應按要求及時進行修復,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級維護當天完成,整車大修不超過一個星期,若整車做漆可延遲到10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甲方車輛成乙方維修期間如發生違、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四)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若如發現影響安全的部件損壞則立即更換,更換零部件單價價格在人民幣壹佰元以上的在征得甲方主管車輛負責人同意后方可更換,否則,由此產生的安全問題全部由甲方負責。
(五)修理完畢后,乙方及時出具維修單,經甲方駕駛員確認,同時甲方對維修內容和質量嚴格驗收,如驗收不合格,立即無償返修。更換的零部件經甲方駕駛員帶回公司,以便確認。
三、更換材料有:
波箱大修包、1/4齒包、電磁閥、鋼片包、波泵、油控、三元催化等,乙方保證所更換材料為正廠產品。
四、結算方式
所在車輛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提供有效發票到甲方財務部門統一結算,每季度結算一次。本次費用共計人民幣肆萬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月45985.00元)
五、合同有效期限
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日止。
六、其它
1、合同中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針對乙方車輛定點在甲方維修保養的相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車輛進行汽車的各種維修與保養,嚴格按照乙方要求確保維修質量,做到實事求事、價格合理、提供優質服務,堅持誠信原則。
二、甲方應本著對乙方車輛使用費用節約、保證車輛安全行駛的原則,為乙方車輛的零配件更新把好關。
三、乙方所有車輛維修必須堅持呈報審批制,需維修時由駕駛員呈報維修項目,填寫維修呈報表,甲方須按乙方維修呈報表填寫的維修項目及時估算維修費用,再按乙方呈報的審批意見進行維修,在維修過程中如需擴大維修項目需告知乙方司機,待乙方呈報批準后,才能擴大維修項目。
四、甲方在對乙方車輛維修保養過程中,對確實需要更換的配件應當更換,所更換的配件應交乙方駕駛員帶回。對保質期內的配件造成的返工返修,材料費和工時費均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駕駛員操作不當或其它意外造成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五、維修費用的'結算:車輛維修保養合格后,由乙方駕駛員在甲方辦理相關手續。每月甲方一次性提供乙方的維修相關票據交給乙方,乙方收到結帳通
知經核實無誤后,每月三十號前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向甲方付清上月材料更換及修理等費用。
六、如乙方車輛在以章貢區為中心的15公里范圍內發生故障,若不能自行開到修理廠內,需甲方施救時,甲方應免收施救費(材料費和工時費另計)超過15公里范圍按每公里3元收費(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如需請外部拖車公司時,應按拖車公司的費用計算,并由乙方承擔。
七、如乙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乙方在向保險公司報案的同時告知甲方,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保險定損索賠事宜,并由甲方負責修復。
八、本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補充條款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共同協商、甲方確定__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做為甲方的定點維修單位,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 承諾甲方的車輛隨到隨修,保證質量,并提供24小時救援 服務。
二、 乙方保證為甲方車輛維修更換的零部件為原廠部件,如發現假、劣品,按2倍賠款。
三、 乙方對甲方維修車輛合理收費,并免費提供檢測服務。
四、 乙方對甲方維修車輛在規定的時間內,返修率控制在5%以下。
五、 委托維修方式:
1、 甲乙雙方履行委托維修單制度,甲方委托維修單一式兩份,由甲方負責人_________對維修項目簽字確定,并留存一份,甲方托修人持委托維修單到乙方進行車輛維修(另一份委托維修單乙方留存)。
2、 乙方嚴格按甲方委托維修單所列維修項目進行維修,維修項目變更需經甲方負責人認可同意(電話或其它方式)并在委托維修單上注明(《委托維修單》見附件)。
3、 乙方將甲方車輛維修完畢,經甲方托修人驗收合格,且確認結算單無誤后,簽字確認。
4、 乙方將甲方托修人簽字確認的結算單(其中一聯)及委托 維修單復印件交給甲方托修人,交由甲方留存。
5、 乙方憑甲方托修人確認的結算單及甲方負責人確認的委托維修單與甲方結算。
結算方式:每月或維修費用達到5000元以上結算一次。
六、 如甲乙雙方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訴諸法律。
七、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手 機:
手 機: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12
甲方: (托修方)
乙方: (承修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以下簡稱甲方)考慮到
(以下簡稱乙方)所擁有的維修實力和服務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點維修單位所有車輛。乙方考慮到甲方為固定客戶,愿為甲方提供優惠服務。
為規范雙方行業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關系,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在自愿、公平、公正、平等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于 年 月日訂立本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一、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優惠服務。
二、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由甲方填制車輛送廠維修通知單,需甲方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甲方通知單上須注明送修項目和司機姓名。乙方按照車輛送廠修理通知單上指定的維修保養項目進行維修,若通知單上托修項目與車輛實際故障問題不相符,由乙方及時向甲方通報,
經確認后乙方才能維修。
三、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有其他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或需要延后交車日期,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增報維修項目由乙方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確認后,乙方才能維修。
四、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維修項目費用清單(包括材料費和工時費),對于維修車輛的原材料使用問題,乙方向甲方提供解釋說明,原則上必須使用原廠配件。
五、乙方按照北京市汽車維修行業技術標準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維修質量,乙方驗收車輛合格后,司機在銷售單上簽字認可,車輛方可出廠,
六、乙方對甲方車輛在進廠前,要對車輛外觀及隨車附件進行檢查登記,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通報,由于乙方的原因導致車輛的碰損,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乙方對其車輛維修部位在北京市維修行業規定的質保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予以免費維修,但若是因為司機本人使用不當造成的維修部位損壞,乙方不予以承擔任何責任。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城區24小時免費救援服務,提示服務,檢查檢測服務和及時搶修服務。
九、乙方在與甲方結算維修費用時,由乙方想甲方提供維修項目工時費用和材料明細表作為核算依據,雙方核對無誤后定期結算,結清支付乙方。
十、車輛維修保養地點:
十一、關于車輛和牌證的管理:乙方應對甲方送修的車輛和車牌證加強管理,不得私自使用和借給他人使用。如果因乙方造成影響和損失,應承擔相應責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上交北京市西城區財政局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有生效。
十四、合同日期: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止,合同期為一年。
十五、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一、車輛型號
車種牌照號發動機型號
車型底盤號編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車
日期方式日期方式
地點地點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_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_____天或行駛_____________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___________轉帳銀行匯款________________期限_______________ 。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14
托修方(下稱甲方):
承修方(下稱乙方):
甲方確定乙方為汽車維修定點單位,為保證維修工作順利進行,甲、乙方雙方依據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有關規定,現就車輛定點維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選定乙方作為其所選車輛的定點維修單位。
2、甲方車輛需在乙方維修時,憑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記備案的授權人簽字或蓋章的“維修單”(授權人如有變化,請立即通知乙方進行更改并備案)。準確向乙方申報維修項目,積極配合乙方對送修車輛進行檢測。
3、按照國家交通部制訂的汽車維修保養周期,定期來乙方進行檢測。
4、定點車輛駕駛員應正常操作規范駕駛,行駛中發現異常,如水溫高和油警告燈亮等,應立即停車,通知乙方處理。
5、接受乙方定期質量跟蹤回訪。
二、乙方責任及義務
1、為甲方車輛建立詳細的車輛檔案及維修檔案。
2、為甲方的維修車輛提供原廠配件,保證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國標準。在不影響行駛安全的情況下,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廠之外其它專業廠家生產的配件或拆車件。
3、對送修車輛應保證質量,按時完工,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而延長維修期限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業。
4、守法經營,按章辦事,遵循誠實守信原則,認真做好車輛維修任務,杜絕不良行為、維護甲方的權益。
5、甲方車輛在市區內拋錨,乙方必須及時派人作急診流動服務。
6、乙方提供上門接送報修車服務。
三、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情況進行監督。
2、對竣工車輛,甲方如發現有不合格,有權要求乙方無償及時返工。
四、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除維修服務及乙方承諾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維修費而造成的維修項目不按時完工,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五、收費標準
附工時收費標準,零配件則按具體維修時再行報價。
六、材料提供方式
維修的材料由乙方統一采購。
七、質量保證期限
根據我國標準執行,小修10日或20--公里;二級維護30日或5000公里;整車修理、總成修理100日或20--0公里(以先到為準)。
八、驗收標準
經乙方按自檢、互檢、總檢三道工序合格后再由甲方試車驗收。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1、實行定時結算,即每月15日結算上月維修費用。
2、甲方可用現金或轉帳方式支付維修費用。
十、協議的修改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經甲、乙雙方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本協議條款做適當變更。
十一、爭議解決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直接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決。
十二、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壹年,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滿視執行情況再續期。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維修車輛
車牌號發動機號顏色車型vin代碼/車架號行駛公里數
第二條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見附件1、2、3)。甲方確認后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并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制造企業提供 □市交通局制定□。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于或低于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公里或者10日。(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于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后,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后,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并附上海市運輸管理處監制的《上海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轉賬□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維修車輛
第二條 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見附件1、2、3)。甲方確認后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 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明碼標價,并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 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制造企業提供 □ 市交通局制
定 □。
3.維修預算費用:____元,大寫:____。
其中:工時費元,大寫:___;材料費元,大寫:____。
4.維修費用高于或低于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 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 □ 地方標準 □ 制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___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于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公里或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后,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后,由甲方
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年___月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 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后,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并附上《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 □ 轉賬 □ 其他 □。
3.付款期限:。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并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并可按每
逾期一天 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說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后___天內應當給予答復。
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川匯區機動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17
某某汽車修理廠是市二類汽車修理廠家。本廠堅持“客戶第一、質量第一、信譽第一”和“讓客戶更滿意”的服務宗旨,做到“熱情、周到、方便、及時”,愿與廣大車主、企事業單位簽約定點維修,本著平等、互利、互助的原則,為定點單位提供優質的服務、公平的價格、可靠的質量。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相互支持、互利互助的原則,經協商特制定如下車輛定點修理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優先安排修理乙方車輛,并提供節假日、夜間加班搶修服務。
2、必要時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市區內上門搶修、免費拖車服務,市區外拖車協商計費。
3、定期免費為乙方提供車輛安全檢查(每季或根據乙方需要),在修車輛免費洗車、吸塵服務。
4、經乙方委托,代辦車輛行駛證年審:營運證年審、季審、技術評定等業務:代繳政府規定的稅收和費用:辦理車輛保險的購買及肇事車輛索賠。
5、在修車如需更換500元以上的貴重零件,甲方要事先征得乙方主辦人員同意方可更換。
6、為乙方設立車輛修理和技術檔案,提供技術咨詢,為乙方安排保養計劃,使乙方車輛按時保養,以免失保,影響車輛的素質和完好率。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將所屬車輛共另附上所屬車輛登記表。
2、為甲方提供完備的辦理車輛年審、季審、二保等證明證件手續。
3、為處理旺、淡季關系,便于甲方安排生產,乙方如無特殊情況,按甲方計劃將車輛送甲方保養和維修。
三、驗收標準。
按國家和市交委車輛修竣驗收標準,特殊情況雙方另外協商。乙方需派一名專職人員負責車輛交接和驗收把關工作。
四、收費標準。
以市交委及市物價局核準的規定標準收費,或雙方協商價格收費。
五、結算方式。
憑乙方指定司機或者負責人簽字認可的維修憑證,以現金或銀行轉帳形式每結算一次。
六、質量處理。
竣工出廠的車輛乙方在合理使用的情況下在保修期內(發動機大修10000公里或三個月:中修3000公里或一個月,二保為20xx公里或10天:小修為500公里或5天)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給予返修。屬乙方使用操作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并由雙方在平等互諒的情況下進行友好協商。
甲方廠長質量投訴電話:
七、其它約定條款: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日起至_____年____月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甲方開戶行:
乙方開戶行:
甲方帳號:
乙方帳戶: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為規范支出,節約經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甲方通過公開招標公開招標后續簽合同確定乙方為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1日青島市國家稅務局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所在區域國稅局(以下稱用戶)的機動車輛維修,也可以承接青島市國家稅務局所屬的其它單位的機動車輛維修。用戶車輛在乙方維修時,乙方應與用戶簽訂汽車維修合同,乙方與用戶簽訂合同中所做出的承諾對青島市國家稅務局所屬的其它單位同樣有效。
第二條用戶在乙方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向用戶收取的維修工時費和維修材料費不超過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
第三條當零配件供應廠商調整零配件價格時,乙方應將價格調整依據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但不得調整維管理費率(維修材料加價率)。
第四條用戶在乙方維修車輛時,乙方應保證所采用的零配件為正廠件。為保證維修車輛的質量,乙方零配件的采購應通過生產廠或成建制的零配件供應商等主渠道進行采購。對用量較大的通用零備件和耗材,甲方如認為有必要可以采取政府采購的形式確定供應商,乙方必須到指定供應商處采購。
當乙方改變零配件進貨渠道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五條輔助材料采購和工藝要求:
乙方維修用戶車輛時所用的輔助材料和工藝,應保證是正廠輔助材料和正廠工藝。
第六條用戶車輛送修時需持《青島市國家稅務局系統車輛定點維修送修單》,未持有《送修單》的車輛,乙方不得維修(特殊情況可事后補單,但必須得到用戶車輛管理部門的確認),否則,甲方不支付維修費用。
第七條費用結算:用戶車輛維修后,經用戶驗收合格并簽字,乙方據此定期直接與用戶結算。需保險公司支付的維修費用由用戶負責與保險公司協調,由保險公司支付。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2,有權對車輛維修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對發現的以及用戶投訴的問題進行調查和處理。
3,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戶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為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青島市國家稅務局所屬各單位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并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戶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系,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為進行投訴,并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務,有權拒絕承修。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車輛維修質量保證符合國家機動車維修標準。車輛小修,保養當天完成,總成大修不超過5天完成。若用戶有完工時間要求的,乙方應盡量滿足。乙方在完工時間內不能交付車輛,應通知用戶并協商交付時間,若無故拖延,乙方應承擔延誤責任。
4,乙方根據用戶的報修要求填寫《送修單》,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送修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戶并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用戶回復同意重新補報《送修單》后,乙方按正常的維修方案進行維修。若乙方發現用戶車輛存在《報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戶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車輛維修結束后,要將維修車輛換下的配件交用戶接收司機檢驗由用戶進行處理,未經用戶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處理。
5,乙方應為用戶開具汽車維修業專用發票,同時附有《送修單》回執聯,將工時費,材料費分列清楚。在《送修單》上不能將材料費列全的需單列材料清單,材料清單必須與報修項目,作業項目,換件項目相符,有詳細的規格型號,單價,數量,如材料清單與報修項目,作業項目,換件項目不相符時,乙方應承擔所造成的損失。
6,用戶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戶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的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7,乙方應具有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管理系統,及時登記車輛維修情況,定期向車輛所屬單位提報維修,維護建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與用戶簽訂的`車輛維修合同規定的維修項目和期限完成維修。逾期未完成的,乙方應按與用戶簽訂的合同規定,給予用戶經濟賠償。
二,因維修質量,服務承諾及其它乙方原因給甲方或用戶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對乙方因管理不善,導致車輛丟失,損壞等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乙方接受用戶車輛維修委托后,未征得甲方同意后不得轉廠維修。否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四款予以處罰。
第十一條監督管理
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點資格: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接用戶維修業務兩次以上的;
2,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
3,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行業主管部門取消車輛維修經營資格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擅自變更,轉讓,租借維修廠定點資格的
第十二條合同的修正和終止
1,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則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0。5萬元。
2,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十日內將情況通知對方,并采取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的影響。合同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影響的程度,協調確定是否終止或繼續履行合同。
4,乙方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1)乙方破產,解散,清算,停業以及其他原因無法為甲方提供車輛維修服務的;
(2)乙方設施,設備發生重大變化,無法滿足車輛維修需要的;
(3)乙方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中各種行為的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如乙方與用戶發生爭議,乙方要及時向甲方通報情況,說明爭議發生的原因,提出擬解決的辦法,由甲方協助調解。調解不成,乙方與用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為年7月1日至年7月1日止。
第十五條本次招標活動中的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有關澄清文件和中標通知書,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需修改或補充本合同內容,雙方經協商后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將作為本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地址: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地址: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
甲方:(托修方)
乙方:(承修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以下簡稱甲方)考慮到____(以下簡稱乙方)所擁有的維修實力和服務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點維修單位所有車輛。乙方考慮到甲方為固定客戶,愿為甲方提供優惠服務。
為規范雙方行業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關系,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在自愿、公平、公正、平等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本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一、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優惠服務。
二、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由甲方填制車輛送廠維修通知單,需甲方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甲方通知單上須注明送修項目和司機姓名。乙方按照車輛送廠修理通知單上指定的維修保養項目進行維修,若通知單上托修項目與車輛實際故障問題不相符,由乙方及時向甲方通報,
經確認后乙方才能維修。
三、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有其他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或需要延后交車日期,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增報維修項目由乙方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確認后,乙方才能維修。
四、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維修項目費用清單(包括材料費和工時費),對于維修車輛的原材料使用問題,乙方向甲方提供解釋說明,原則上必須使用原廠配件。
五、乙方按照北京市汽車維修行業技術標準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維修質量,乙方驗收車輛合格后,司機在銷售單上簽字認可,車輛方可出廠,
六、乙方對甲方車輛在進廠前,要對車輛外觀及隨車附件進行檢查登記,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通報,由于乙方的原因導致車輛的碰損,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乙方對其車輛維修部位在北京市維修行業規定的質保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予以免費維修,但若是因為司機本人使用不當造成的維修部位損壞,乙方不予以承擔任何責任。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城區24小時免費救援服務,提示服務,檢查檢測服務和及時搶修服務。
九、乙方在與甲方結算維修費用時,由乙方想甲方提供維修項目工時費用和材料明細表作為核算依據,雙方核對無誤后定期結算,結清支付乙方。
十、車輛維修保養地點:
十一、關于車輛和牌證的管理:乙方應對甲方送修的車輛和車牌證加強管理,不得私自使用和借給他人使用。如果因乙方造成影響和損失,應承擔相應責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上交北京市西城區財政局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有生效。
十四、合同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合同期為一年。
十五、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乙方:(蓋章)(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懷化分公司乙方:____________汽修廠
為加強車輛定點維修管理,保證甲方車輛的正常安全運行,甲、乙雙方本著遵紀守法,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的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大修,乙方處維修,車輛發動機要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保養,底盤做到每個季度一次二級保養。甲方車輛有湘NC7916、湘D3221、湘N08421、湘NE3949、湘NOFF72、湘ND3248、湘ND3230、湘N9099A、湘ND7050、湘NA1060、湘N82019、湘NA2372。
2、甲方要做到按時結算。
3、甲方發現乙方對車輛維修偷工減料,材料以次沖好等情況,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接受乙方的紅包、禮金、有價證券、禮品及其它饋贈。
5、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在乙方報銷發票、開支費用和領取報酬。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甲方車輛維修及時,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如甲方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出現故障,經甲方公司領導批準或電話通知,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搶修。
3、乙方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要求。
4、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常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他使用壽命為(三個月)。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向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送紅包、禮金、禮品和有價證券。
6、乙方不得為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報銷發票,開支費用和發放報酬。
二、修理程序和管理
(一)乙方不得隨意接納甲方駕駛員檢修,必須由甲方駕駛員憑車輛報修單經公司領導批準,方可進行修理,否則發生的修理費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二)乙方在修理期間,甲方駕駛員維修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乙方應按要求及時進行修復,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級維護當天完成,整車大修不超過一個星期,若整車做漆可延遲到10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甲方車輛成乙方維修期間如發生違、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四)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若如發現影響安全的部件損壞則立即更換,更換零部件單價價格在人民幣壹佰元以上的在征得甲方
主管車輛負責人同意后方可更換,否則,由此產生的安全問題全部由甲方負責。
(五)修理完畢后,乙方及時出具維修單,經甲方駕駛員確認,同時甲方對維修內容和質量嚴格驗收,如驗收不合格,立即無償返修。更換的零部件經甲方駕駛員帶回公司,以便確認。
三、更換材料有:
波箱大修包、1/4齒包、電磁閥、鋼片包、波泵、油控、三元催化等,乙方保證所更換材料為正廠產品。
四、結算方式
所在車輛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提供有效發票到甲方財務部門統一結算,每季度結算一次。本次費用共計人民幣肆萬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月45985.00元)
五、合同有效期限
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六、其它
1、合同中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委托人:法定代表:
日期:日期: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為乙方提供長期車輛維修、保養。主要維修項目有:大修、二保、小修、年檢。
2、乙方將本單位車輛(包括數量、車型、車號需附清單)委托甲方維修、保養。乙方車輛維修項目由乙方車管部門出具書面任務單由駕駛員交甲方調度派工維修。
3、乙方到甲方修車應由甲方統一派工,也可由乙方推薦甲方某班組修理。
4、甲方在維修過程中應對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務態度,保質保量,及時完成修車任務。在材料采購正常情況下,小修車輛當天完成,大修、二保或總成修理項目按規定時間盡快完成。
5、乙方車輛在甲方報修后,甲方為乙方提供免費返程送回服務。
6、乙方車輛在市內發生故障,甲方隨時免費提供拯救回甲方廠的服務。
7、乙方車輛進廠要登記油料、里程數。在維修期間,甲方除試車和辦理有關年檢業務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車開出廠外,如發現甲方違反一次,甲方應賠付乙方叁佰元,同時甲方還要向乙方作出檢討,并對違紀當事人作出處罰,通報乙方。
8、在甲方對乙方長期維修的車輛,在結算時可給予人工費優惠。
9、對乙方的車輛,甲方提供節假日、夜間加班特別修車服務。
10、乙方車輛在甲方維修期間發生費用甲方允許掛帳,每次維修清單需由乙方駕駛員簽字認可。
11、乙方應于每二十五日前到甲方將其維修費用進行結算,或由甲方直接通過
銀行收款(委托銀行收款)。如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時付款,乙方不能享受九五折優惠。
12、甲、乙雙方每年進行一次意見征求座談會,甲方將根據乙方要求,不斷改進服務態度及質量,保證乙方滿意。
1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章后生效,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22
項目編號:
合同編號:
甲方:
負責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乙方)為中標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采購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用戶提供汽車維修,包括汽車大修、總成修理、保養、小修和專項維修(保險維修業務、新購車輛免費維護保養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維修采購的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歷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制品等資料。
1.7“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
2.適用范圍
2.1本合同條款僅適用于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c-fg060050)。
3.合同的組成
3.1下列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本合同條款
3.1.2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中標通知書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上述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定點承諾
4.1維修范圍
4.1.1甲方確定乙方為~xx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稱用戶)車輛維修。
4.2維修價格
4.2.1用戶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應按投標承諾的價格優惠率和質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執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將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http://)公示乙方的中標價格。如整車生產廠下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乙方應按投標報價承諾的優惠相應下調價格,調整結果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如整車生產廠上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則中標報價維持不變。
4.3費用結算
4.3.1車輛維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填寫《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驗收單》(附件二、以下稱《驗收單》),打印并經用戶簽字確認,乙方據此直接與用戶結算,并為用戶開具合法的汽車維修業專用發票。
4.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4.1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為10分,甲方根據乙方履約情況進行通報表彰或處罰扣分,乙方的考評結果,將作為其下一年度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審查時的審查依據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減1分,將被甲方處以沒收履約保證金10%的處罰;當得分為零時,取消乙方的定點維修資格,并在兩年內不得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活動。
2.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戶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為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并按第九條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3.對用戶拖欠乙方車輛維修費不承擔任何責任。
4.4.2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確認用戶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并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戶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系,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
4.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5.1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為進行投訴,并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務,有權拒絕承修。
4.5
.2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中央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服務承諾書》(附件三)中規定的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乙方根據用戶的報修要求填寫維修單,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維修單維修項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戶并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若乙方發現用戶車輛存在維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戶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4.用戶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戶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的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如不具備履行承諾的條件時,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會資源解決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薦的社會專業機構代理,相關責任義務由乙方與代理機構自行協商承擔。
5.違約責任
5.1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1.在定點采購期間,如乙方被降低資質,將取消其定點維修企業資格。
2.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1)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的義務”條款的,每項扣1分;
(2)乙方被投訴,經調查屬實的,一次扣1分;
(3)維修竣工的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返工兩次或以上的,扣1分。(4)乙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甲方通知其糾正的限期內未能糾正,扣1分。
(5)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檢查或提供虛假資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時報送維修統計報表的,扣1分。
5.1.1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乙方超過合同規定的價格收取費用,
(2)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服務,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標準的;
(3)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明顯高于市場同類維修價格的;
(4)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3次(含)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招標項目的資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5.3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5.4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甲方有權在中央政府采購網或其他媒體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詳細情況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履約保證金
7.1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人民幣(¥100,000)。
7.2乙方中標后投標保證金將全部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規定全部服務義務時止。
7.3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予以補足。
7.4甲方將在本合同期滿后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8.保密條款
8.1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2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秘密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9.合同的解釋
9.1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
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并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歷日。
9.3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2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
10.3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1.合同的終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終止。
11.2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1.2.2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后,合同終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1.3.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
11.3.2乙方向用戶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用戶對乙方有效投訴達3次的。
12.法律適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為有效條款,并盡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盡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通知
15.1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后視為送達;如果采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后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為送達。
15.2甲乙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均應發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賬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賬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通訊地址和賬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乙方: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23
托修方:________________維修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
一、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托修方與維修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托修方和維修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維修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后托修方應支付給維修方的價格。
(3)“維修”系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一、二級維護正常維護、維修等保養服務。
(4)“配件材料”系指維修方可提供維修服務時向托修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價格”系指維修方提供的車輛配件價格(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二、服務范圍
維修方負責托修方50臺“的士”車輛的各級維護、維修(或根據托修方的要求提供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三、托修方車輛在維修方定點維修期間,維修方向托修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托修方有權享有配件優先自行選擇使用權。
四、車輛送修
1、新車營運年/10萬公里內,上海大眾公司規定托修方的維護保養期間,托修方有權選擇維護保養廠家的權利。
2、托修方車輛到維修方維修時,維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托修方,在取得托修方負責人同意后方可繼續維修。
3、對托修方車輛維修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征得托修方同意后方可更換。
五、為共同遵守做好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的相關事項,雙方在簽訂協議后,維修方需編制車輛每月維修和維護保養或年檢計劃(托修方提供車輛號牌數據)。
六、維修方在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過程,必須按照國家對汽車維修質量所制定的修理技術標準及技術要求進行維修,并嚴格執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三檢制度(進廠、過程、出廠)優先安排托修方的車輛進行維護(確保即到、即修),并保證維修質量。
七、維修方在車輛維修或維護屬保質期內出現維修質量或配件質量等的問題的,由維修方負責免費維修和更換存在有質量問題的配件,因維修方維修質量導致托修方利益受損,維修方應作合理補償。屬于司機操作不當或其它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由當事人負責。
八、維修方以“規范經營、優質服務”為指導思想,竭誠為用戶服務。對車輛的各類維護和事故車修復作如下管理規定:
1、甲、乙雙方負責督促駕駛員按時維護保養工作(包括一、二級維護保養),維修方必須按時完成。
車輛維修用時如下:
序號維修項目維修時間備注
1一、二級維護保養1小時內
2小修2小時內
3中修4小時內
4大修8小時內
2、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維修方按需求提供拖車服務。維修方應根據《事故車輛修復管理規定》做好車輛修復工作,并做好向保險公司索賠工作。
3、事故車輛修復時間規定(天數),按保險公司事故定損總金額修復出廠時間(以雙方或保險公司確認定損日為準)。
(1)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時內完成。
(2)金額在0元以下的,36小時內完成。
(3)金額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時內完成。
(4)金額超過3萬元以上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修復時間,最長時不得超過天。并提供24小時(含節假日)維修服務。
4、維修方設有專人負責,協助托修方處理已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的事后工作。如接到報案后,第一時間與肇事司機做好溝通工作,盡快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事故車輛的相關手續事項和理賠手續。
九、維修項目(內容)
1、維修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維修方應及時通知托修方,托修方派人查驗認可后,由維修方維修。
2、在維修過程中,托修方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托修方認可。
3、維修方維修復車輛后,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后一聯交于托修方。
4、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托修方司機未經公司同意私自維修的,托修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十、維修費用
維修方應按照不超過《江西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維修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十一、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1、維修方維修車輛結束后,托修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托修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 件材料,托修方向維修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維修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復,托修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2、如托修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維修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托修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十二、維修方服務
1、維修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并接受托修方的監督。
2、乙
方應對托修方車輛進廠優先維修維護,正常的一、二級維修維護務必在一小時內完成(事故車輛參照第八條規定)。
3、維修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托修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十三、質量保證
1、維修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江西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維修方負責。
3、維修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4、維修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托修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維修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托修方后,在質量保證期內,維修方應對由于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維修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維修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托修方將以書面形式向維修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5、如果維修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托修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維修方承擔。
十四、索賠
1、托修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維修方提出索賠。
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維修方對托修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維修方應按照托修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維修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及車輛停場,按照雙方約定每小時為20元的補償為計算單位。
(2)維修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維修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托修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采取措施,維修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和后續賠償(或如有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方可索賠)。
3、如果在托修方發出索賠通知后5天內,維修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維修方接受。
十五、結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2、車輛的各類小修及一、二級維護保養的工時費(不含配件費),以每臺車每月人民幣:結算。
3、維修方憑下列單據與托修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托修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4、付款方式
(1)維護保養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2)每月31日為當月截止日期,維修方執配件、費用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應于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并打印總報表)交由托修方經辦人核對確認后簽名,托修方財務部門收到維修方交來汽車維修專用發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如:超期一個月以上的,托修方支付滯納金0、03%為計算單位)。
(3)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維修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維修方自行負擔。
十六、爭議解決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托修方、維修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托修方事先書面同意外,維修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十七、合同終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合同附保養內容及費用清單,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托修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維修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針對乙方車輛定點在甲方維修保養的相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車輛進行汽車的各種維修與保養,嚴格按照乙方要求確保維修質量,做到實事求事、價格合理、提供優質服務,堅持誠信原則。
二、甲方應本著對乙方車輛使用費用節約、保證車輛安全行駛的原則,為乙方車輛的零配件更新把好關。
三、乙方所有車輛維修必須堅持呈報審批制,需維修時由駕駛員呈報維修項目,填寫維修呈報表,甲方須按乙方維修呈報表填寫的維修項目及時估算維修費用,再按乙方呈報的審批意見進行維修,在維修過程中如需擴大維修項目需告知乙方司機,待乙方呈報批準后,才能擴大維修項目。
四、甲方在對乙方車輛維修保養過程中,對確實需要更換的配件應當更換,所更換的配件應交乙方駕駛員帶回。對保質期內的配件造成的返工返修,材料費和工時費均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駕駛員操作不當或其它意外造成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五、維修費用的結算:車輛維修保養合格后,由乙方駕駛員在甲方辦理相關手續。每月甲方一次性提供乙方的維修相關票據交給乙方,乙方收到結帳通
知經核實無誤后,每月三十號前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向甲方付清上月材料更換及修理等費用。
六、如乙方車輛在以章貢區為中心的15公里范圍內發生故障,若不能自行開到修理廠內,需甲方施救時,甲方應免收施救費(材料費和工時費另計)超過15公里范圍按每公里3元收費(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如需請外部拖車公司時,應按拖車公司的費用計算,并由乙方承擔。
七、如乙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乙方在向保險公司報案的同時告知甲方,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保險定損索賠事宜,并由甲方負責修復。
八、本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補充條款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
乙方: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25
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電話:
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電話:
鑒于:
甲方現有汽車銷售、汽車精品裝潢及汽車維修服務等三大類業務;乙方擁有品牌售后服務的豐富客戶資源積累以及維修服務經驗。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共同合作開辦維修售后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標的:維修售后服務。
二、合作時間及地址: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地址:(詳見附圖),其中車間(平方米),鈑金、噴漆(平方米),接待室(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雙方投入:甲方以原有設備、場地改造實物折價人民幣________萬元及現金人民幣萬共________萬元作為投資;乙方以設備折價萬及現金萬共出資________萬元作為投資。雙方約定:
①雙方實物投入和現金投入均由雙方書面確認后作為合作項目的共有財產。
②設備添置及場地再改造均由雙方共同確認后購置,作為雙方共有的固定資產以及今后設備折舊、攤銷的依據。
四、合作的經營管理模式:雙方約定共同管理和經營汽車的汽車維修售后服務項目。原則上甲方委派財務部經理和維修服務部副經理,乙方委派財務部副經理和維修服務部經理。雙方在本協議生效個月內擬訂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共同確認后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虧及分配方式:公司合作項目的資金往來設置雙方共同確認的資金帳戶(含轉帳帳戶及現金帳戶),合作項目經營收入扣除成本(場租分攤項目、工資、稅金及日常經營管理費用)后盈虧按甲方%、乙方%共同享有和承擔。
六、合作項目經營場地費用分攤:鑒于甲方目前每年場地費為萬元,合作項目專用帳戶須分攤甲方場地費每年萬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規房屋租賃發票于每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入帳。從年度開始,合作項目按每年萬元分攤場地費,于每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入帳。
七、設備折舊及攤銷:從合作之日起,從合作項目中提取設備折舊。具體折舊率以雙方確認為準。
八、雙方責任:
(一)甲方:
①繼續開發和擴大現有維修業務,并在合作期內承擔維修行業管理及保險、定損、交警支隊的公共關系處理。
②將所銷售汽車客戶引入雙方共同擁有的'維修業務中。
(二)乙方:
①將原有的奔馳、寶馬客戶納入雙方合作項目中。
②為奔馳、寶馬車輛維修做好技術保障及技術特訓工作。
③開發客戶并介紹給甲方。
九、特別約定:
①原__汽車場地系為爭取“4s”品牌而設置,故一旦甲方爭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優先參與權。
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在市區(除外)內與第三方就本項目進行合作。
③自合作協議生效后,因維修投訴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
④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⑤根據經營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市區內就合作項目增開新店,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十、違約責任:
①任何一方有違反上述義務或有其它損害合作對方利益的行為的。守約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并有權解除本協議。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為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②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項目事宜未經合作對方同意而與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獲之收益均歸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③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約。否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為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于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
一、車輛型號:
車種
牌照號
車型
底盤號
發動機型號編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車日期: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園(大寫)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天或行駛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轉帳銀行匯款期限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共有小車臺,經甲乙雙方協議,甲方同意將本單位______臺小車委托給乙方修理,為規范甲乙雙方行為,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為____________車輛定點維修單位。
第二條乙方服務范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
第三條維修車輛送修和移交手續
乙方憑甲方車管領導安排,承接車輛維修業務,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后,須提供打印《定點維修結算清單》交送修單位審核。
第四條維修時間:
汽車小修,一,二級保養做到24小時出廠,發動機三級保養48小時出廠;發動機大修4天出廠;汽車全車大修車輛按約定時間出廠,每推遲一天交車,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300元。
第五條維修服務:
乙方實行24小時服務(含節假日),車輛隨到隨修,乙方上路搶修施救車輛,市內免收施救費用。
第六條質量保證:
本廠對車輛維修質量實行三包(包退,包換,包賠),質量標準嚴格按照《______省汽車維修行業質量標準》執行。汽車大修車輛保修5萬公里或壹年,發動機三級保養保修壹萬公里,因維修質量和配件問題所引發的`車輛損失,交通事故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鑒于甲乙雙方所建立的長期合作關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優先維修甲方修的車輛。
2、對已完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3、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時結清車輛維修費用;乙方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乙方應當按照“送修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乙方應當保證送修車輛安全;乙方應當保證維修質量;乙方保證所有配件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全新原廠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隨意更換汽車配件;
第九條結算方式:
每季度結算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當期每次維修的結算單。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一條爭議及解決方式
如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蓋章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28
甲方: 乙方:
為加強車輛定點維修管理,保證甲方車輛的正常安全運行,甲、乙雙方本著遵紀守法,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的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大修,乙方處維修,車輛發動機要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保養,底盤做到每個季度一次二級保養。甲方車輛有湘NC7916、湘D3221、湘N08421、湘NE3949、湘NOFF72、湘ND3248、湘ND3230、湘N9099A、湘ND7050、湘NA1060、湘N82019、湘NA2372。
2、甲方要做到按時結算。
3、甲方發現乙方對車輛維修偷工減料,材料以次沖好等情況,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接受乙方的紅包、禮金、有價證券、禮品及其它饋贈。
5、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在乙方報銷發票、開支費用和領取報酬。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甲方車輛維修及時,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如甲方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出現故障,經甲方公司領導批準或電話通知,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搶修。
3、乙方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要求。
4、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常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他使用壽命為(三個月)。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向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送紅包、禮金、禮品和有價證券。
6、乙方不得為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報銷發票,開支費用和發放報酬。
二、修理程序和管理
(一)乙方不得隨意接納甲方駕駛員檢修,必須由甲方駕駛員憑車輛報修單經公司領導批準,方可進行修理,否則發生的修理費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二)乙方在修理期間,甲方駕駛員維修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乙方應按要求及時進行修復,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級維護當天完成,整車大修不超過一個星期,若整車做漆可延遲到10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甲方車輛成乙方維修期間如發生違、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四)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若如發現影響安全的部件損壞則立即更換,更換零部件單價價格在人民幣壹佰元以上的在征得甲方
主管車輛負責人同意后方可更換,否則,由此產生的安全問題全部由甲方負責。
(五)修理完畢后,乙方及時出具維修單,經甲方駕駛員確認,同時甲方對維修內容和質量嚴格驗收,如驗收不合格,立即無償返修。更換的零部件經甲方駕駛員帶回公司,以便確認。
三、更換材料有:
波箱大修包、1/4齒包、電磁閥、鋼片包、波泵、油控、三元催化等,乙方保證所更換材料為正廠產品。
四、結算方式
所在車輛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提供有效發票到甲方財務部門統一結算,每季度結算一次。本次費用共計人民幣肆萬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月45985.00元)
五、合同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其它
1、合同中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北京市汽車維修合同 篇29
甲方:
乙方:
為加強車輛定點維修管理,保證甲方車輛的正常安全運行,甲、乙雙方本著遵紀守法,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的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大修,乙方處維修,車輛發動機要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保養,底盤做到每個季度一次二級保養。甲方車輛有。
2、甲方要做到按時結算。
3、甲方發現乙方對車輛維修偷工減料,材料以次沖好等情況,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接受乙方的紅包、禮金、有價證券、禮品及其它饋贈。
5、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在乙方報銷發票、開支費用和領取報酬。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甲方車輛維修及時,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如甲方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出現故障,經甲方公司領導批準或電話通知,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搶修。
3、乙方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要求。
4、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常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他使用壽命為(三個月)。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向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送紅包、禮金、禮品和有價證券。
6、乙方不得為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報銷發票,開支費用和發放報酬。
二、修理程序和管理
(一)乙方不得隨意接納甲方駕駛員檢修,必須由甲方駕駛員憑車輛報修單經公司領導批準,方可進行修理,否則發生的修理費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二)乙方在修理期間,甲方駕駛員維修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乙方應按要求及時進行修復,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級維護當天完成,整車大修不超過一個星期,若整車做漆可延遲到10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甲方車輛成乙方維修期間如發生違、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四)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若如發現影響安全的部件損壞則立即更換,更換零部件單價價格在人民幣壹佰元以上的在征得甲方
主管車輛負責人同意后方可更換,否則,由此產生的安全問題全部由甲方負責。
(五)修理完畢后,乙方及時出具維修單,經甲方駕駛員確認,同時甲方對維修內容和質量嚴格驗收,如驗收不合格,立即無償返修。更換的零部件經甲方駕駛員帶回公司,以便確認。
三、更換材料有:
波箱大修包、1/4齒包、電磁閥、鋼片包、波泵、油控、三元催化等,乙方保證所更換材料為正廠產品。
四、結算方式
所在車輛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提供有效發票到甲方財務部門統一結算,每季度結算一次。本次費用共計人民幣。
五、合同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其它
1、合同中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