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請求后勤服務人員勞動合同(通用3篇)
需要請求后勤服務人員勞動合同 篇1
甲方(學校): 乙方:
一、 甲方因后勤工作的需要,需聘請服務人員從事學校后勤服務工作。
二、 乙方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甲方方可聘用:
1、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2、思想素質好,現實表現好。
3、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和服務態度。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決定聘用乙方為我校后勤服務人員,聘用時間為一個學期(從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資待遇為 。
四、在聘用期間,乙方必須做到以下幾點,否則甲方可以辭退乙方。
1、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如有違法違紀現象,一概由乙方本人負責)。
3、關心愛護學生,熱情服務師生。
4、認真履行相關方案上的職責要求。
5、造成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上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
6、食品及環境衛生達到學校要求。
五、在聘用期間,甲方必須按時付給乙方工資,必須按要求進行管理。
六、聘用期滿,即自動解 除聘用合同,如需繼續聘用,甲、乙雙方再行協商。
七、甲、乙雙方需要補充的相關事宜:
1、廚房服務人員每學期設立每期滿勤獎每月100元,未滿一學期不享受。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要請求后勤服務人員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一、乙方在被聘用期間必須服從甲方的領導,并遵守各項工作制度,完成自身工作,以及甲方交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二、甲方必須保證乙方配備有齊全的醫療辦公設施及良好的工作環境。
三、乙方享有醫院規定的各種假的權利,確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甲方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四、乙方在受聘后不能勝任工作的或不服從領導安排調配的,甲方可視情節停發工資、津貼及各種福利待遇。直至解聘終止合同。
五、乙方除公休假外有事必須情假,經甲方同意方可離開,否則按曠工處理,曠工超過一周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甲方可直接解聘、停發工資、津貼及各種福利待遇。
六、乙方在工作期間嚴重損壞甲方經濟利益,不遵守工作紀律、出現打架斗毆,恐嚇甲方領導,造成不良影響。甲方可根據情節給以經濟處罰,停發工資、福利待遇、直至解聘。
七、乙方在工作期間,嚴禁個人或科室私自收費,違規者處罰3倍罰款,造成惡劣影響著,醫院有權利解聘。
八、外聘人員工資核算辦法為:內科醫師及護士原則上執行上年的核算辦法,手術科室醫師執行新辦法。聘任的護士人員,使用期三個月,不能勝任的,隨時解聘。
九、乙方在工作期間被勞教或判刑的,甲方可直接解聘并停發工資、津貼及各種福利待遇。
一十、醫技科室在工作期間,所發生的醫療技術事故等經濟糾紛,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甲方只作調解。
一十一、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報衛生局存檔一份。此合同有效期一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需要請求后勤服務人員勞動合同 篇3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入行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國農業銀行儲蓄合同工勞動合同制管理辦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到甲方從事儲蓄工作,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年。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儲蓄崗位工作。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對其工作進行相應調整。
二、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制度和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制。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婚喪等假期待遇。
第四條 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保用品,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并負責對乙方進行有關培訓。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和質量確定勞動報酬。
二、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在乙方按時、足額完成甲方規定工作任務的情況下,甲方保證支付數額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保險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并及時足額繳納保險費。
二、乙方享受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及婚喪假。
三、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其有關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及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在合同期內遵守以下紀律:
一、主動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
二、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
三、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四、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積極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服從甲方對工作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五、保守甲方的秘密。
六、乙方如有違紀、違章行為,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規定,給予處分、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終止、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乙方參加甲方出資的學習、培訓或享受乙方提供的特殊待遇的;
(四)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變更的其他情況。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但雙方當事人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乙方達到法定退休、退職條件的;
(三)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主體資格消失的;
(四)勞動合同中另有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四、勞動合同期滿,乙方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延長至該情形結束:
(一)女儲蓄合同工在國家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
(二)停工醫療期間醫療期未滿的。
五、經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泄露甲方秘密或為競爭對手服務的;
(四)違反勞動合同,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有,侵占、挪用公款,盜竊,賭博,吸毒,等違法行為的;
(六)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優化勞動組合未上崗的;
(二)持證上崗考試、綜合考試不合格,經補考仍不合格,或兩次綜合考核不合格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或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儲蓄工作的;
(四)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依法撤并機構,確需裁減人員的,甲方可依照法律程序裁員。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八條7、8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因工負傷并經當地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儲蓄合同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該情形結束之后,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一)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二)經司法、行政機關決定和批準正在接受審查或為尚未結案的案件當事人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和違約賠償
一、勞動合同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由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進行賠償。
甲乙雙方對賠償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勞動法》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保密事項的;
(三)未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前,到新的用人單位工作或為其他用人單位服務的;
(四)法律、法規及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違反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一)甲方為其支付的學習、培訓費用;
(二)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條 經濟補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滿 年,發給相當于解除合同前本人 2個月平均收入的 個月收入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 2個月,由甲方一次性發給: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儲蓄工作,或綜合考核不合格,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滿 年,發給相當于解除合同前本人 2個月平均收入的 個月收入的經濟補償金,由甲方一次性發給:
(一)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工作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由甲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的。
三、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儲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 年發給相當于 個月收入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當發給不低于6個月收入的醫療補助費。對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儲蓄合同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儲蓄合同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 00%。
四、乙方月收入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自發生爭議之日起30日內,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小組)申請調解,調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自發生爭議之日起60日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 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
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生效前后,甲方依法制訂并執行的各項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應遵照執行。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若本合同與今后國家及總行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行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