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乙肝康復計劃醫患服務協議書(精選3篇)
慢性乙肝康復計劃醫患服務協議書 篇1
慢性乙肝康復計劃醫患服務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醫院)
乙方:_________(患者)
為了使慢性乙肝患者得到質優價廉的醫療服務,我院開始實施慢性乙肝康復計劃,為使康復計劃順利實施,醫院與患者簽署協議如下: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種治療用藥及檢查在國家_____標準的基礎上均按國家現行_____標準優惠30%,優惠時間為康復計劃期內。
2.此康復計劃實施期指從治療開始到一個療程治療結束,時間是6個月。
3.乙方有權選擇大夫及適應自己的治療方案。
4.甲方不承諾一定能夠治愈。因為干擾素對慢性乙肝的治愈率只有40%-50%。
5.乙方應嚴格配合甲方大夫完成規定療程的治療,如不能配合治療,責任自負。
6.在治療期內如因個體差異,確實不能完成規定的治療計劃,甲方應及時更換治療方案,并退還乙方剩余治療費用。
7.乙方應在治療開始時一次_____清康復計劃期內的一切費用。
9.康復計劃結束后,乙方有權在五年內享受甲方檢查項目30%的優惠。
10.如乙方不能完成規定的療程,甲方有權取消承諾的各種優惠條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慢性乙肝康復計劃醫患服務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小區(大廈、商住樓)物業在保修期內完好和正常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共識,本物業保修工作由甲方自行負責保修,并就有關事宜協議如下:
一、保修項目和期限:
按國家、省和東莞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及《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等規定,保修項目和期限為: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
2、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
3、墻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5年;
4、墻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
5、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
6、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
7、管道堵塞2個月;
8、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采暖期或供冷期;
9、衛生潔具1年;
10、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
說明:
1、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報修時間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但直到保修期滿后一直都未徹底維修好,建設單位不得以已過保修期為由而拒絕繼續維修,必須徹底維修好。
二、甲方責任:
1.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甲方負責保修:
(1)消防設施設備故障處理_________小時到達現場,___日內修復;
(2)水電系統______小時內到達現場,___日內修復;
(3)智能化系統___小時內到達現場,___日內修復;
(4)其他需明確的事項。
2.負責有關物業保修范圍內的投訴處理,不得將保修范圍內的問題推卸給乙方。
3.重視保修質量,避免反復維修,給業主造成生活和工作上的影響。
三、乙方責任:
1.及時將業主反映的保修項目、內容等提供甲方實施保修工作。
2.督促甲方適時作好保修工作,并協助業主一同作好保修質量的檢查、驗收。
3.對甲方不按協議履行保修責任的,根據相關業主的反映,報修項目及所需經費,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協商解決處理有關事宜。
四、對甲方不按協議履行責任_______次以上,或造成業主集體投訴的',由業主委員會協助乙方出面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良平社區或寮步鎮房管所或東莞市房管局處理。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存在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六、協議期限未滿,如乙方退出物業服務,本協議書自然由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到期滿。
七、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報請轄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協調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業主委員會一份,送轄區房管所一份、市房管局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慢性乙肝康復計劃醫患服務協議書 篇3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 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起至 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乙方將委托權力用于處理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包括命令違章行為的停止、要求賠付經濟損失和支付違約金、采取催繳措施如停水、停電等,針對無故不繳費、不交有關費用或拒絕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
第二條:管理目標
乙方將在甲方的委托管理下制定出“管理分項標準”,即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并在與甲方的協商后將其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且會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三條: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執行以下標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以下執行:
3、乙方的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以及其他特約服務,將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應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將遵循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