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公務用車定點維修服務協議書(精選3篇)
北流市公務用車定點維修服務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招標代理機構 所發的 中標通知書,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訂本協議書。
一、協議文件
本協議所附下列文件是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部分:
(一)投標人為響應招標文件提交的所有投標文件;
(二)中標通知書。
二、汽車定點維修的范圍、期限
(一)汽車定點維修的范圍是北流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以下簡稱“送修單位”)的公務用車,具體服務項目為:汽車一級、二級維護,整車大修和總成大修,汽車小修專項修理,年審和其它有關的汽車維修服務等。但交通事故汽車維修除外。
(二)定點維修服務期限定為 年(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 年)。
(三)甲乙雙方根據本協議簽訂具體的《北流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定點維修服務合同》(格式見第五章)。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負責送修單位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
(二)負責督促送修單位維修費的結算。
(三)對乙方的定點維修服務和守法經營等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必須嚴格按照投標文件的承諾為送修汽車提供技術維修服務;
(二)乙方必須認真做好汽車定損鑒定工作,不得以換代修、以次充好、以舊充新。屬于更換零配件維修總價在3500元以下的,乙方要與送修單位共同鑒定,并在《報價單》上簽字確認;屬于更換零配件或維修總價在3500元以上的,乙方要與送修單位和政府采購監督管理人員同時到達現場對《報價單》審核確認,并報單位負責人簽名批準后方可進行維修;屬于大修或更換零配件或維修總價在5000元以上的由甲方委托的保險公司定損工程師、乙方與送修單位共同鑒定,并在《更換零配件簽證單》上簽字確認;乙方不得以連續維修的方式分解維修總價,規避政府采購監管人員檢查。所更換的零配件,所有權為國家,單位不能自行處理,由維修廠負責每日放好,由監管部門定期回收;
(三)必須守法經營,按中標價格的價格結算,將收費標準、優惠條件、優質服務措施和規章制度公布上墻,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四)必須配合甲方加強對送修單位車輛維修的管理,按甲方要求購置電腦設備,實行車輛維修電腦化管理;
(五)必須建立汽車維修檔案和進出廠登記臺帳。汽車維修檔案包括維修合同,進廠、過程、竣工檢驗記錄,出廠合格證副頁,結算憑證和工時、材料清單等。
(六)必須于每月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報送有關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報表和車輛維修檔案電子文檔。
五、維修費用優惠(維修費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乙方承諾:對納入定點維修服務的汽車的維修費用實行以下優惠:
(一)維修工時費:汽車維修工時費在自治區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基礎上給予20% 的優惠;
(二)維修材料費:汽車維修材料費按材料價格的 90% 收取;
(三)維修項目費:汽車維修項目費按材料價格的 80% 收取。
如果零配件進價變化幅度在5%以內,按中標條件結算。變化幅度超過5%的,要報北流市機關后勤服務中心會同物價部門審核批準執行(低于或按現行市場價),但優惠比例不變。
六、質量保證
汽車維修服務質量和其質量保修均按自治區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在保修期內(應明確載明保修期限),屬維修質量問題的,乙方應免收返修費用。在服務期限內不被車輛送修單位的投訴。
七、維修費用的結算辦法
(一)結算手續:由送修單位財務人員辦理,必須以轉帳形式結算,不得用現金結算。必須具備汽車送修單、汽車維修結算單并經有關經辦人簽字確認,方可辦理結算手續。手續不全的,財務人員可拒絕辦理。乙方須出具正式發票給送修單位。沒有定點維修服務的正式發票不得報銷。
(二)結算價格:按投標文件承諾的優惠價格結算。當零配件進價變化幅度在5%以內時,仍按中標條件結算;變化幅度超過5%的,按北流市機關后勤服務中心會同物價部門審批的價格結算(低于或按現行市場價),但優惠比例不變。
(三)結算時限,由送修單位于每月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結算。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損失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賠償損失。
(二)乙方違約(包括違反在投標文件中作出的實質性響應和承諾),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全部履約保證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如有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出現,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
1. 未經送修單位同意,乙方將送修汽車交由他廠維修;
2. 未經送修單位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配件或以舊件換取送修汽車零件;
3. 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單位汽車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或被車輛送修單位投訴3次,經政府采購監督部門查實的;
4. 因乙方備貨不足延誤送修單位維修時間三天以上的累計達4次;
5. 未經送修單位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零配件或增加維修項目的累計達3次;
6. 無正當理由,拒修送修車輛的行為累計達3次;
7. 乙方連續三個月未向甲方報送有關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報表的。
8. 通過不正當競爭手段與其他中標維修企業搶攬維修服務業務。
9. 招標文件取消中標供應商定點維修資格的任何一項規定。
(三)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
九、爭議及解決
雙方在執行本協議中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協議生效及其它
(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招標代理機構一份,北流市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一份。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加以補充。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編: 郵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北流市公務用車定點維修服務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下述辦公設備的維護、維修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對其辦公地點的主要辦公設備(電腦、打印機)提供相應的故障排除、技術支持的服務。乙方的服務形式以工程師上門服務和定期巡檢的方式為主。
二、甲乙雙方共同建立機器設備檔案,并由乙方對檔案內的辦公設備提供維護、維修、巡檢等服務。
三、協議簽署后,乙方在短期內完成甲方辦公設備服務檔案的建立, 提供定期安排工程師上門巡檢服務,保障辦公設備軟硬件和附屬設備的正常運行。 協議期間,甲方臨時遇到辦公設備故障時,乙方提供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用戶現場,并及時解決問題。 上門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下午5:30(周末另行協商)。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甲方參加維護服務的.機器必須是能夠正常運行的機器,不得弄虛作假、以次充好;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對設備的檢測、維修的便利條件;甲方有義務共同維護辦公設備的正常運行及設備的正確操作,杜絕人為損壞;甲方對乙方的服務不滿意時有權要求乙方繼續提供服務,直到滿意為止。
乙方: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服務規范,需要更換硬件時盡可能提供最經濟的解決辦法; 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為維修提供方便,進行配合,并能對設備進行完全操作;乙方對甲方的服務在承諾時間內不能以任何非正當理由拖延;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如無法及時排除故障,應向使用人如實說明情況,并及時與設備主管部門保持聯系; 乙方在維護過程中,必須對甲方辦公設備中的數據資料保密。若有泄漏,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五、服務價格: 電腦臺 單價 元,打印機臺單價 元,若辦公設備遇到需要更換配件時,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商議。
六、合同期限、金額及支付方式: 此合同服務期限為壹年(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金額: (大寫_________________),協議簽訂后付款。
七、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協議及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雙方一致同意由本協議簽定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協議生效及解除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在本合同期滿后雙方均未提出異議則本合同相應順延。如果協議中的任何一條條款與中國法律抵觸,該條款失效,但其他條款仍然保持有效。
甲方:
乙方:
北流市公務用車定點維修服務協議書 篇3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提供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同價款
項目為通信線路維修,采購總金額為:9490元。
二、 服務方式
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時能到達現場并處理好故障問題,若甲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故障處理, 應按合同價日千分之五每日支付違約金。
三、 質量保證
甲方應按《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信息工程部分)的通知(建標259號)等法律法規規定及各專業施工規范要求進行工程施工。在具體項目建設過程中如發現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服務的,乙方有權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整改期屆滿而甲方施工仍未能符合規范要求的,乙方有權中止直至解除具體合同訂單,并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及違約責任。
四、 付款方式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完工報告》后一個月內支付該次維修費用。甲方收到貨款后開具維修費發票。
五、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六、 合同生效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本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