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外貿服務合同(精選3篇)
商品外貿服務合同 篇1
合同號:
年月日
____(售方)為一方,與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定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對象
依據一九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定的關于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 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 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
第二條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朗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 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 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所確認的 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 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英、俄兩種文 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第六條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于邊境 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 年 月 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 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朗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 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后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 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 費用。
第八條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后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并 注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 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 為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蘇方為原蘇聯工商會。
第十條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 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它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 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 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 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其它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 年 月 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 中國交貨共同條件”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
地址:
電報掛號:
購方名稱:
地址:
電報掛號:
第十三條運輸地址
發貨人: 收貨人:
發站: 到站:
售方簽字 : 購方簽字:
商品外貿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發布網絡廣告,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網絡廣告發布位置:乙方網站: 位置 。
二、網絡廣告發布尺寸: 像素× 像素。
三、網絡廣告發布形式:□ 靜態 □ 動態
四、網絡廣告發布時間: (月/年),即從廣告發布之日起。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指派專人代表甲方全權負責此項網絡廣告發布工作;
2、甲方為乙方提供網絡廣告的.相關背景圖片資料和數據;
3、甲方對“初稿”提出審定意見;
4、甲方對本網絡廣告內容負責,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否則,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5、乙方向甲方提交網絡廣告初稿1份及電子瀏覽文件1份;
6、乙方根據甲方的審定意見進行修改,并向甲方提供發布稿及電子瀏覽文件;
7、乙方取得甲方在發布稿上簽字同意后在網上發布;
8、乙方有權審查甲方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六、責任免除:
1、因自然條件(戰爭、機房停電)等導致乙方服務器不能正常運行;
2、因政府行政行為導致乙方不能開放服務器;
3、因互聯網災難,中國、美國等互聯網通訊提供商原因導致乙方服務器不能正常接入;
4、因乙方操作平臺及應用軟件原因導致乙方服務器臨時性不能正常運行;
5、因乙方網站遭遇不法攻擊導致服務器臨時性不能正常運行。
基于以上原因,導致乙方網站不能正常運行,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上和其它方式的責任。
七、費用結算:
1、本次網絡廣告費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付清全部款項。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附件合同附件及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商品外貿服務合同 篇3
聘用方(設崗縣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特設崗位教師): (以下簡稱乙方)
河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由省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編辦共同組織實施,按照“公開招聘、自愿報名、擇優選拔、統一派遺”的方式,選拔優秀高校畢業生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特設崗位教師服務協議書。
甲方根據當地教師隊伍情況和“特崗計劃”的實施規定,報經省教育、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編制等部門審定,設定“特崗計劃”教師崗位。
乙方自愿報名申請受聘“特崗計劃”教師崗位,經考試選拔和身體檢查合格,報經省有關部門審核確認后,甲方聘用乙方為“特崗計劃”教師,聘用期為3年。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證“特崗計劃”的順利實施,甲、乙雙方就相關事項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權利
1、乙方試用期為半年,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單方中止協議。
2、乙方服務期間因違反法律政策規定造成惡劣影響的,或嚴重違反協議約定,或因其它情況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中止協議。
3、在乙方申請相應政策支持時,甲方有權要求其提供相關政策依據或證明,協議書《特設崗位教師服務協議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落實國家和省對“特崗計劃”教師待遇的有關規定,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2、對乙方報到前的相關事項給予指導和幫助。
3、根據“特崗計劃”實施的要求,負責乙方聘用期間日常管理和考核,并給予相應指導和幫助。
4、服務期內負責對乙方人事檔案、戶口和黨團關系進行管理。
5、乙方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且自愿繼續留在當地任教的,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落實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權利
1、聘用期間,享受國家統一規定的教師工資標準;享受地方政府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的.收入水平綜合確定的地方性津補貼;同時享受按規定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的相應社會保障待遇。
2、服務期滿后,對考核合格、愿意繼續留在當地任教的特崗教師,甲方負責落實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放納入當地財政統發范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并享受《河南省20xx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保證本人確系自愿申請河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崗位,保證本人填報相關資料的真實性。
2、按照要求的時間和地點報到,除不可抗力因素,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服務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服務的設崗縣教育主管部門和任教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接受服務的設崗縣教育主管部門和任教學校的管理和考核,注重品德修養,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加強專業能力鍛煉,提高工作實績,堅持廉潔自律,愛崗敬業,盡職盡責,努力服務基層農村教育。除不可抗力因素并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外,不得單方中止協議。
4、服務期滿,若不愿繼續留在當地學校任教,應保證與學校做好工作交接。
第五條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一份,一份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六條 當事人雙方可以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