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通用34篇)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
甲方: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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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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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_____法制建設,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聘請甲方擔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律師
甲方根據乙方的聘請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擔任乙方的常年法律顧問,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服務場所
1、甲方提供服務的場所為本協議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辦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況時,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協議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顧問服務,但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_____的交通費用。
3、當乙方在甲乙雙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與他人之間的侵權賠償糾紛已經達成意向,需要當場簽署和解協議或者當場履行時,可以要求甲方到該現場為乙方起草/審查和解協議,但甲方不承擔陪同談判的義務,同時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到達服務現場的交通費用。
第三條?服務范圍與內容
本協議所列乙方家庭全體成員在個人工作、生活、學習及其他個人性質的、非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但乙方成員從事經營性活動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開廠、辦店、個人_____、個人專利等)不在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范圍之內。有利息的民間借貸、自有房產的租售、個人著作權視為非經營性民事活動。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書面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但該書面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限于要點式的和提綱性的,而非為詳盡的法律意見書。
3、甲方不承擔代為起草、書寫法律文書、出具詳細的法律意見書的義務。
4、就個案而言,應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擔乙方所涉個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詢、解答、分析評判、提供建議意見、在該法律事務的簽約和履行等關鍵時刻到現場進行法律文書審查的義務,但不承擔陪同考查、談判磋商的義務。
5、不論在什么情況下,本協議所約定的甲方服務內容不包括甲方為乙方事務向第三方進行考查核實、調查取證之服務事項。
第四條?服務期限與服務費用
1、雙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顧問服務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協議到期前_________個月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2、作為甲方提供本協議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年的律師服務費_________元。該費用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現金支付。
第五條?其他事項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項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如代理_____訴訟、陪同考查談判、調查取證等),乙方應與甲方另行協商并就該單項法律服務簽訂協議,甲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辦理,如當地對該服務項目有_____規定的,除差旅等實際支出的費用項目外,甲方可以給予優惠(如果_____規定允許),如無_____規定,則甲方應參照當地的法律服務市場行情優惠。
第六條?爭議解決
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完整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約定若與雙方以前簽署的有關條款或與以前的有關陳述或相抵觸的,以本合同為準,但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委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株洲市荷塘區征地補償一事,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咨詢、進行談判、書寫法律書等,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并代為書寫書、進行談判等。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萬元(¥___元);
三、特別約定:以上法律服務費均不含稅金,不開具發票。如甲方需乙方開具法律服務發票,則甲方另行承擔乙方開具發票所繳納的費用。
四、乙方為本次法律服務異地調查、談判等所需的交通、差旅、食宿費用以及因調查取證必須向第三方支付的正當支出費用,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全部由甲方負擔并及時支付。
五、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嚴格遵守法律執業人員職業道德,為甲方的件資料、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秘密。如違反,而給甲方造成損 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提供法律服務,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協議,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服務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甲方須真實地向承辦律師敘述情況,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服務費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所需書書寫完畢提交給甲方時止。
十、甲方未如約交納服務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協議,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服務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繳清服務費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繳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如須補充、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應協商一致后決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本協議簽訂地為株洲市荷塘區。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年 月 日
乙 方: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____________公司改制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律師費中的____________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律師費中的__________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 __________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____________萬元剩余余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托方: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4
律( )非訴字第 ?號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師、________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及現場法律咨詢,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甲方向乙方交納律師代理費_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要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周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委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5
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有效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事項
1、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著作權維權專項法律顧問,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施?自治區、直轄市成員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全面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國范圍內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為:
(1)侵犯和損害甲方的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行為;
(2)違反與甲方簽訂的有關著作權合同的違約行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務事項。
第二條:授權權限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特別授權,即乙方有權代為調查取證,申請證據公證;代為提起訴前賠償請求,進行調解;代理行政投訴;代為提起訴訟;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代為提起上訴;代為申請強制執行與執行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2、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的授權權限內,就甲方委托的事項對加入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施?自治區、直轄市的成員所進行轉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轉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員所和各施?市、自治區版權保護協會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
3、乙方進行轉委托時對受托成員所可以特別授權,也可以一般授權。
第三條: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為全風險代理。即乙方自行負責墊付辦案差旅費用、調查取證費用、購買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制品費用、公證費用及公證人員差旅費用、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申請執行費用和其它辦案開支(含文書打印費、復印費、查閱檔案費)等打盜維權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乙方墊付的前款費用經調解(含訴前調解)或經法院判決結案由侵權人承擔的,執行到甲方帳上后,由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全部劃轉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2、乙方自行承擔舉證不能或敗訴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因敗訴或不能執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墊付的費用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如法院判決由甲方承擔部分或全部訴訟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四條:乙方律師費用
1、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賠償金總額的——?%;
2、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的其它合理訴訟費用;
3、甲方在侵權人承擔的賠償金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后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乙方應獲得的律師費用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轉帳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的法律服務進行監督和指導;
(2)甲方發現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包括但不限于惡意串通第三方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單方終止對乙方的委托和單方終止對乙方轉委托的授權,并有權追究乙方和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的法律責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條
第二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甲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應當將掌握的反盜版信息及其他與委托事項相關的信息及時通報給乙方。甲方對提供的權利來源等證據材料及其它法律文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甲方應當將有關作品的防偽特征整理成書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應當將要求乙方維權的圖書樣本或音像制品樣本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進行對比和識別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制品;
(4)甲方應當認真執行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第2款和第四條第3項的約定。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乙方對甲方委托的維權事項享有知情權;
(2)乙方根據打盜維權的需要對甲方今后出版圖書或制作音像制品設計防偽標識享有建議權;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乙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商業信譽,不得惡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損害甲方利益;
(2)乙方應當將在打盜維權過程中掌握的相關信息以書面形式及時通報給甲方;
(3)乙方應當對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條:特別約定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應當在新出版的圖書最后一頁登載乙方的律師聲明,律師聲明的具體內容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制品的包裝盒上標注乙方的名稱和維權電話,以利于乙方開展維權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與侵權人進行訴前調解或在法院主持下進行調解時必須在訴前調解或調解協議達成前,就賠償金的具體金額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如賠償金額高于甲乙雙方商定的賠償金底限時可以不經過甲方書面認可。
3、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應當將所有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和訴前調解書送交甲方存檔備查。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不得與侵權人私自達成調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權人的財物。無論是判決或調解(含訴前調解)的執行,均必須先將侵權人應當支付的賠償金和承擔的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執行到甲方指定帳號上(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乙方應當在中國律師反盜版網上為甲方的正版作品進行宣傳,發布甲方的版權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6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 ,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辯護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務活動。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委托書。
二、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就甲方委托事項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根據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協商退費,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元,并承擔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當支付的差旅費、通訊費、文印費等費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務費,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其它費用結案后據實結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但甲方增加訴訟請求或對方提起反訴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務費。
五、甲方應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或證據線索。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證據原件應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據。
六、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證據線索視案情進行調查取證。同時協助甲方將相關證據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應保證提供相關證據的客觀真實。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解除與甲方的服務合同,甲方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八、乙方對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隱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負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簽定后,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未盡約定義務或無故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下達判決書(包括調解書、裁定書、非訟事宜完成等)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交納服務費后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日期:日期: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7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甲方因事宜,現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從事以下事宜: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作為上述事務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師及助理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律師做出的風險提示和法律意見,進行獨立地判斷及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時,填寫的郵寄地址和聯系電話,均可以取得有效的聯系和送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郵寄地址、聯系電話不真實、填寫錯誤或者未及時通知,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法律服務費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發生的.差旅費、調查費、翻譯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的過錯提出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過錯,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甲方按合同約定將代理費款項支付給乙方時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以另行協議。
甲方:乙方:
代表(簽章):代表(簽章)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發送律師函(以下簡稱“項目”)中的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項目概況
甲方向四川省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網絡技術服務,現約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四川省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并沒有付款的意思,已經違約,目前經甲方核算欠款總額為96100元,特此委托乙方出具并發送律師函。
第二條: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出具并發出律師函一份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對應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對賬單等);
2、甲方需要提供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準確的地址、電話、聯系人等可供郵寄到達的聯系信息。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及時完成律師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確認后方可寄出;
2、甲方對其獲悉的行業秘密應當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價格:二仟元(¥:20__元);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現金或者轉賬的方式將上述律師費支付至如下賬戶,乙方收款后應當出具正式發票。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之內完成該項工作,逾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費用;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逾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的情況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務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辦案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
1、乙方是根據甲方的陳述及提供的資料出具律師函,不對本次服務的結果做任何承諾,乙方不承擔甲方決策的結果或責任,甲方也不得將律師函用于非法目的;
2、乙方在簽訂合同簽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全部閱讀并知曉合同內容,本合同自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甲方:
乙方:
日期: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9
甲方(聘請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因法律服務需要,特聘請乙方為其常年法律顧問,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受聘律師及服務范圍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孔令文 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工作內容
第一部分:勞資管理法律服務
(一)協助企業建立各項勞動人事規章制度
主要審查、修改、制定企業的勞動人事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規范、完備企業規章制度且做到程序合法,從而避免或減少發生勞動爭議糾紛,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風險。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1、審查、修改對企業以前公布的規章制度
主要審查相關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內容是否違法、程序是否合法。
2、協助企業完善勞動與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1)協助企業完善與勞動用工及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2)協助企業編制企業規章制度;
(3)協助企業制定人事管理和勞動用工管理工作流程,包括:招聘流程、員工入職管理流程、員工離職管理流程、處理違紀員工流程、解除勞動合同工作流程等等;
3、擬定企業管理常用的格式化法律文書
根據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擬制與勞動合同管理有關的格式化法律文書,便于實際工作中應用。主要包括: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變更書、勞動合同續簽書、勞動者名錄、書面文本簽收單、員工聲明、入職登記表、調整工作崗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違紀員工處理決定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
(二)審查、起草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制度
主要圍繞保護企業商業秘密,建立規范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商業秘密,一旦發生商業秘密泄露,能夠及時查明原因,便于追究責任,同時通過采取保密措施,留住企業的核心員工,從而最大限度保護企業的利益。
(三)對專項勞動問題設計相關處理方案
主要是針對企業用工專項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具體內容包括:
1、設計簽訂勞動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幫助助審查、起草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的簽訂,依法對勞動合同有關的試用期、工作崗位內容、勞動報酬、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
2、設計履行變更勞動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針對勞動合同履行、變更、終止或解除,設計有關變更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報酬、離職交接工作、辦理離職手續、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方案
3、工資構成的技巧
幫助企業審查、確定員工的工資構成,合理設定底薪、加班費、福利、獎金等各項比例,降低工資成本,避免或減少公司在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情況下的經濟損失。
4、社會保險處理的技巧
協助企業處理員工病、傷、亡引發的勞動糾紛等與有關社會保險的糾紛。
5、工傷或職業病處理的技巧
協助制定企業員工上崗培訓、安全生產教育等制度,預防工傷與職業病發生,利用協商或訴訟等手段來積極應對所發生的問題,避免或減少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6、違紀員工處理的技巧
協助企業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協助企業收集員工違紀證據,做到處理員工,有章可循,處理適當,程序合法,避免因企業違法而增加管理成本。
(四)參加企業處理勞動爭議糾紛調解,及時平息、調解糾紛,盡量避免將勞動爭議引入法律仲裁、訴訟階段。
第二部分:企業營銷法律服務
(一)審查合同文本,修改相關單據
對甲方以前采用的購/銷合同文本、收/送貨單據進行審查、修改,提出修正意見。
(二)分析風險成因,明確防范措施
對甲方現行購/銷業務的操作模式進行法律風險分析,針對“合同簽訂”、“貨物交付”、“貨物驗收”、“貨款結算”、“貨款追收”等環節法律風險的成因,提出風險防范建議。
(三)起草格式合同,擬訂相關單據
1、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為甲方起草購/銷合同格式文本或相關單據。
2、根據甲方要求,起草區域經銷/代理合同格式文本。
3、根據甲方要求,起草委托加工合同/OEM定牌加工合同文本。
4、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為甲方制定相關送/收貨單據、入倉單據。
(四)審查、起草商業秘密保護制度
主要圍繞保護企業營銷商業秘密,建立規范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商業秘密,一旦發生商業秘密泄露,能夠及時查明原因,便于追究責任,同時通過采取保密措施,留住企業的優質客戶員工,從而最大限度保護企業的利益。
(五)為企業債權保護提供法律服務
1、對企業債權進行訴訟時效分析,寄送催款律師函。
2、對企業債權風險進行法律分析,針對不同情況為企業提供債權保護及追收方案。
第三部分:乙方提供的其他顧問服務
(一)提供日常法律咨詢服務
主要是迅速為企業隨時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專業咨詢意見和建議。
(二)對企業業務人員提供法律業務培訓主要是通過舉辦法律講座形式,增強投資者、股東的風險意識,協助企業培訓人事行政管理人員、營銷業務人員,使其掌握管理中所需了解的法律知識,提高工作質量,防范風險發生。有關培訓課題主要如下,具體以企業需求為準:
(1)風險與防范之——債務規避與逃債
(2)風險與防范之——債權保護與追收
(3)風險與防范之——隱名投資與權益保護
(4)風險與防范之——用工責任與企業應對
(5)風險與防范之——民主議定與企業應對
(6)風險與防范之——安全生產與法律責任
(7)風險與防范之——企業營銷簽約與履約
(8)風險與防范之——加工貿易簽約與履約
(9)風險與防范之——貨物交付與驗收
(10)風險與防范之——業務員與貨款回籠
(11)風險與防范之——對帳難驗收難的__
(12)風險與防范之——財務對帳與支付結算
(13)風險與防范之——股東有限責任之例外
(14)風險與防范之——建筑承包簽證-索賠-抗辯與起訴
(三)法律資訊交流
乙方應及時與企業交流有關法律信息,并應企業需求提供有關法律、法規、案例的信息。
(四)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1、為甲方經營管理決策或重大事項的決策提供法律意見;
2、應邀為甲方的有關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或進行見證;
3、代甲方發布有關的聲明、公告、致函等文書;
4、為甲方審查、修改、起草相關合同或法律文書;
5、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訴訟或仲裁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
6、參與甲方的經濟合同談判和其他重大商務談判。為甲方提供法律意見,準備或審核所需的資料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協助制定談判方案等;
第四部分:訴訟、仲裁案件的代理服務
當甲方因與其員工或其他當事發生勞資糾紛或其他經濟糾紛,案件已進入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已進入法院訴訟階段時,乙方應優先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參加民事、經濟、行政等各類糾紛案件的仲裁或訴訟活動,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提供顧問服務方式
1、乙方指派專業律師按約定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顧問律師將定期與企業聯系,全面了解企業現狀,以便有針對性地提供法律服務;聘請方也可隨時與律師聯系,咨詢法律方面問題。
3、乙方服務以上門走訪、當面交流為原則,加強與企業的溝通和交流,了解企業在用工、生產管理等經營活動中可能發生的風險,及時為企業提供參考意見
4、乙方可根據甲方交辦事情的輕重緩急或實際情況,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開展工作。
5、如聘請方有特殊要求,雙方可協商確定。
四、甲方義務
為使乙方更好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應做到:
1、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資料文件,并保證資料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便利,配合乙方工作并保證為工作保密;
3、甲方指定 作為乙方聯系人,協助和配合乙方工作,簽收乙
方提交的文書。
五、乙方義務
為履行法律顧問職責,乙方應做到:
1、乙方接到甲方有關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事項之委托,及時安排辦理。
2、乙方指派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如因工作變動、調動等原因不能執行職務時,乙方應及時另派律師接替,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重要業務資料,有保密義務。
六﹑關于收費約定
1、甲方須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服務費 元,此款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一次支付完畢。
2、關于收費說明。
(1)乙方律師受托在佛山五區之內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第一、二、三部分顧問工作”時,甲方無須另行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乙方律師受托在佛山五區之外為甲方提供前述法律服務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交通、住宿和差旅津貼及相關調查、辦案費用。
(2)本合同所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費,不包括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第四部分”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的各種案件的訴訟代理費用在內;若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前述事務的,甲方須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另行與乙方商定收費標準。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年,從本合同簽訂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經雙方同意,可變更合同條款。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各方簽名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送達地址
為聯絡和送達方便,各自確認的送達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按上述地址的送達均視為合法有效的送達,一方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
知對方,否則,對方依上述地址的送達仍為合法有效之送達。
十、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師協會請
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一、特別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人: 受托律師: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0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經營、管理及其他業務的需要,就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事宜與乙方進行了溝通、交流,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并簽訂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顧問關系
甲方同意聘請乙方擔任甲方法律顧問,乙方同意接受聘請并承諾以乙方團隊的力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
二、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1、日常法律顧問服務
(1)法律咨詢服務:即對甲方提出的與日常經營管理行為有關的法律事務咨詢進行口頭、書面解答或當面溝通、交流。
(2)法律文件審查、擬訂等服務:即對甲方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合同、協議、章程、聲明、索賠理賠書、意向書、委托書、備忘錄、紀要等法律文件提供審查、修改、擬訂等法律服務,并根據甲方要求提供口頭或書面的審查意見、法律分析意見、律師函等。
(3)法律培訓服務:即根據甲方要求,以法律講座、案例分析等形式為甲方人員提供法律培訓服務。
(4)其他日常法律服務:即根據甲方提出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其他日常法律服務。對于日常法律顧問服務,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
2、重大業務的專項法律服務
對甲方發生的并購重組、項目投資、合資合作、企業搬遷、群體性人員的分流安臵、公司清算與破產、發行股票或債券或等重大業務活動提供項目綜合法律服務,包括參與盡職調查、出具法律分析意見、擬訂處理方案、參加談判、審查擬定相應法律文書等。
對該類單項事務工作量大、耗用時間較多的重大業務,甲方應根據具體情況向乙方單獨支付專項法律服務費用,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3、代理訴訟或仲裁等案件法律服務
根據甲方特別委托,乙方可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參與甲方的各類訴訟、勞動爭議仲裁、行政復議、聽證以及訴訟外談判、調解等服務。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案件法律服務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案件標的額、案件復雜程度等情況另行協商案件代理費的支付等問題。
三、法律顧問工作的對接
1、在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期限內,甲方指定作為與乙方顧問律師進行日常聯系的人員,具體負責甲方內部的組織、安排、協調,配合乙方顧問律師的工作,向乙方傳遞甲方的要求、文件、資料及相關信息,并負責接收乙方提供的相關法律意見、法律文件等。
2、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向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主要律師。
3、對于甲方有關人員與乙方顧問律師聯系安排的事務,如乙方顧問律師發現該事務對甲方利益的影響較大而甲方有關人員存在未向甲方相關負責人匯報等情形的,乙方有義務給予提醒,必要時顧問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如甲方有關人員聯系安排的事務有可能是針對甲方并損害甲方利益的,顧問律師有權拒絕該有關人員的法律服務要求。
4、因甲方的具體法律事務可能涉及多個法律專業領域,為保證服務質量,乙方有權建議、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的其他專業律師參與法律顧問工作。
5、甲乙雙方均提倡以書面方式傳遞相關工作指示、要求、提供相關文件、意見等。
四、法律顧問費
1、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第1款的約定,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日常法律服務每年支付乙方基本法律顧問服務費人民幣肆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2、在一個法律顧問工作年度內,乙方為甲方提供日常法律服務的有效工作時間原則不多于小時。乙方有效工作時間超過前述約定的,甲方應按元/小時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基本法律顧問服務費,或由雙方在協商簽訂下一年度法律顧問合同時予以考慮。
3、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內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費。
4、甲方通過銀行匯款、網銀支付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的,可將相關款項支付至乙方的下列賬戶: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第3款約定服務的,甲乙雙方應另行協商簽訂委托代理合同,約定律師代理費用等相關事宜。
五、其他有關費用及支付
1、乙方在辦理甲方委托事項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行政、鑒定、評估、公證等相關部門收取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辦理甲方委托事項過程中發生查詢費、復印費、翻譯費、調查費等實際開支,以及甲方同意支出的.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并實報實銷。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業務發展規劃、工作計劃、組織機構設臵、人員調整變化等情況,便于乙方更好地提供服務。
2、對于委托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詳實的背景情況和基礎資料,并給乙方留有合理的處理時間。
3、乙方應恪盡職責,為甲方提供專業的法律顧問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
5、乙方應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甲方交辦的法律事務,一般事務應當在24小時內完成,其他事務應在雙方商定或乙方確認的時間內完成。
七、特別約定
1、非經乙方同意并在本合同或另行書面授權委托書中明確約定,乙方及乙方顧問律師均無權也無義務為甲方代收法律顧問事務涉及的相關款項。
2、乙方顧問律師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及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等相關情況對法律顧問事務作出的法律分析、處理方案或法律建議、結果預測等,僅作為甲方作出獨立判斷、決策的參考,不構成乙方或乙方顧問律師對甲方法律顧問事務處理結果的承諾或擔保。乙方顧問律師就法律顧問事務處理結果對甲方作出的任何承諾或擔保均無效,對乙方均無約束力。
八、有效期及延續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合同到期后,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新合同或在甲方確認并支付基本法律顧問服務費后延續一年。
九、簽字及份數
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1
委托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項,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托受托人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受托人決定接受委托。雙方就委托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務律師:受托人決定指派本所姜曉亮律師及其合伙律師,為委托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托人沒有異議。
三、服務程序
四、相關費用
法律服務費:
1.按時計算(每小時人民幣_____元),或
2.按件計算(雙方協商)。
其它費用:
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托人全額負擔。先由委托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后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五、雙方義務
委托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托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業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2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 x 專項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針對專項法律事務提供服務內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股東權益時,所涉及得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專項法律顧問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匯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問題;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專項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專項法律顧問律師;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
乙方的前期法律顧問費為四萬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內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萬元,20x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萬元。
乙方的后期律師費,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財務章及公司財務賬本和其他財產的控制權,并更換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義簽訂《專項法律服務協議》,從追回的公司財產中按照15%的比例在執行完畢3日內支付。本合同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3
簽訂地點: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北京市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非訴訟法律業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以并購為目的對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事宜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托與指定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述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________律師作為主辦律師組建團隊完成委托事項。未經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換主辦律師。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________作為甲方聯系人,負責與乙方聯系委托事項相關事宜。
二、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列事項:
(一)在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期限內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二)起草盡職調查清單,全面梳理目標公司及其股東的歷史沿革、業務經營、股權結構、資產等狀況,盡職調查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組織文件、資產文件、融資文件、重要協議、涉外合同、審批及許可、財務報表、雇員、保險、訴訟情況和環保事宜等事項;
(三)提交盡職調查報告,分析盡職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收購程序的影響,可能面臨或者存在的法律、監管等方面的問題和風險,給出適當解決方案。依據調查報告制作摘要,供甲方決策參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對盡職調查報告進行修改完善,報告的最終文本需經過甲方驗收同意。
三、委托期限
乙方應在下列期限內完成委托事項的現場調查部分: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盡職調查報告最終出具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四、服務費數額及支付;
本項目服務費(含差旅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整,分兩期支付:第一期人民幣________萬元,于本合同簽訂時支付;第二期余款人民幣________于乙方完成盡職調查,提交經甲方驗收同意的盡職調查報告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勝任委托事項為由解除本合同,則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量支付費用并按照如下方式處理;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費用乙方無需退還,甲方不需支付第二期費用。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就委托事項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
2.甲方有權在委托期間變更對乙方的授權范圍;
3.以書面形式解除對乙方的授權;
4.甲方有權在委托期間要求乙方變更主辦律師。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材料和情況;
2.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承擔乙方實施委托事項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按合同第四條約定取得服務費,并在甲方拒付費用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實施委托事項,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合伙人、律師,共7人作為向甲方提供本項目法律服務的承辦律師。律師為項目負責人,負責組織律師工作團隊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紀律規范,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3.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師對項目資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以備查,在盡職調查結束后向甲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對涉及甲方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6.甲方對乙方承辦律師的服務不滿意并投訴的,乙方應當及時更換承辦律師。
七、合同解除及違約條款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務的,不能完成盡職調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務時由于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以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為限。
2.盡職調查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有本條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權立即解除對乙方的委托,乙方應當在已收取服務費用的限額內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務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務費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為限。
八、保密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保密承諾函中規定義務,對在參與項目過程中獲知的本案件的信息和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嚴格保密。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適用《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北京市律師協會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訴訟。
十、其他
1、雙方確認,文首所載地址為雙方的送達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確切,或不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使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的,該方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頁:本頁無正文,供雙方簽字蓋章使用。)
甲方: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北京市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4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下面是法律服務合同范例欣賞,希望能給你一些啟示和幫助。詳情請看全文介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鑒于:甲方系在浙江注冊成立的民營企業。乙方系經____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為客戶提供各類訴訟和非訴訟法律服務。甲方欲尋找能為其提供投資或其他和投資相關業務的合作伙伴,以進一步促進企業發展,乙方現將在上海注冊的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介紹給甲方,洽談合作事宜,同時乙方也能為甲方的經營發展提供法律服務。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照履行:定義:甲方包括協議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關聯企業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包括在上海注冊的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及其介紹的相關聯的合作伙伴。
一、甲乙雙方如實向對方提供各自的營業執照等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有關資料,雙方自覺保守對方商業秘密。
二、甲方的職責
1.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如約參加乙方組織的每一次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的談判;
2.負責及時向乙方提供其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談判的進展情況及相關資料;
3.按約向乙方支付本協議所規定的相關費用;
三、乙方的職責
1.負責聯系、組織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與甲方進行接洽談判;
2.為甲方提供其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商務活動所涉及的各類法律咨詢;
3.參與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的商務談判活動;
4.審查、起草、修改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合作的各類法律文書;
5.就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的合作項目進行相關的調查、見證、論證,出具相關的見證書、法律意見書。
四、費用收取甲方一經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達成項目合作意向書,必須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法律服務費分以下情形收取:
1.甲方接受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直接投資的(包括合資、合作、借款等形式),在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簽訂協議后__________天內按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收取;
2.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達成資產重組、合并收購、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業務合作的,在甲方與乙方介紹的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簽訂協議后____________天內按不低于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金額收取服務費。具體金額雙方在____________萬的基礎上另行協商。
3.乙方按上述1、2項向甲方收取費用,不影響乙方向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收取費用及享受甲方當地政府有關引進外資的獎勵。
五、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和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3.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5
委托人: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處理債權轉股權(下簡稱“債轉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二、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協助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擬定債轉股方案;
2.擬定債轉股協議草案以及正式協議;
3.根據項目進展需要參加各類中介機構協調會;
4.就債轉股方案對甲方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5.就債轉股協議中約定的各項擔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并指導(或代為)辦理根據債轉股協議所設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記手續;
6.起草債轉股協議洽談及履行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7.向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項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誠實信用和對甲方負責的精神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四、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律師應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實說明進行法律方面的盡職審查。
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法律事務,并嚴格保守在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務過程中所接觸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雙方確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務的律師費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分兩期支付:首期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雙方簽署本合同后三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于新公司領取營業執照后三日內支付。
七、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將不退還。
八、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業務提供便利,并應承擔乙 方因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發生的差旅及通訊費用,該費用應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幣以內向甲方實報實銷。
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書面協商確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團有限公司(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
乙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戶單位: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銀行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事務所
鑒于甲方現與__________有限公司因合同糾紛產生訴訟(以下簡稱該訴訟),目前案件已進入二審階段,甲方擬通過法院依法審判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之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就聘請乙方為其提供對上述案件提供法律咨詢之服務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范圍和內容
雙方確認,乙方律師已經提供下列法律服務:
(1)解答法律咨詢;
(2)提供法律意見;
(3)參加相關的案件討論,對案件庭審中發現的問題予以說明并提出解決意見;
(4)該訴訟二審協助出庭工作。
第二條:費用支付
2.1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依據市場調節價,就乙方為其提供的'法律服務內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拾萬元整。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該等法律服務費用。
2.2乙方開戶行及賬號信息: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事務所
賬號:______________
2.3代理過程中因當事人雙達成和解,調解、撤訴等視為律師完成委托事項,委托人應當支付所有代理費用。
第三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均必須嚴格遵守。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要求變更或解除的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后方可變更或解除協議。
第三條:爭議的解決
如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由該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五條:生效及終止
本合同自甲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案件經人民法院審理作出生效判決、裁定或調解書之日終止。
第六條:協議文本的數量和持有
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7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費于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第四條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并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方:乙方:
代表人:受托律師: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發行及公司上市等相關事宜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甲方股票發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托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乙方律師的工作范圍包括以下事項:
1.公司上市專項法律服務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
(2)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過程中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參與股票、債券、基金發行、上市的方案設計;
(4)協助擬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報批文件;
(5)協助擬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關資產、股權、工業產權、重大商業安排有關文件;
(6)審查招股(配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募集辦法等證券募集文件,出具驗證筆錄;
(7)為公司上市出具律師承諾函;
(8)制作和審查有關證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開股東大會、重大事件及關聯交易制作相關文件,提供有關咨詢;
(10)制作、審查與證券發行和交易有關的法律文件;
(11)為股票發行人、可轉換債券發行人和證券投資基金發起人出具法律意見書;
(12)審查證券投資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申請設立基金的法定條件,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13)協助境外金融債券與企業債券的發行、上市;
(14)代理期貨交易所、經紀商處理期貨法律事務;
(15)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16)辦理公司上市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2.配股、增發新股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配股、增發新股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4)協助辦理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5)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6)出具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工作報告;
(7)與甲方及其他中介機構就發行所涉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溝通及協調;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關規則審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擬、審閱招股說
明書的相關章節并查驗招股說明書;
(10)草擬、審閱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通知、決議等文件;
(11)審查承銷協議等有關協議;
(12)出具證券監管機構要求的各類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
(13)辦理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3.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包括資產置換)及公司治理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參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有關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各項法律文件;
(4)分析資產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出具法律意見書;
(5)協助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6)辦理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7)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4.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參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有關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的各項法律文件;
(4)協助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5)協助制定股權轉讓及并購的具體實施方案;
(6)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7)辦理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_與乙方聯絡,并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3.甲方填報工作記錄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師處理后交回甲方存檔。
四、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在募股資金進入甲方帳戶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3.如果乙方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應按照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后適當支付律師費。
五、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六、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2.根據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整體規劃,有權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計劃及日程安排,以適應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應乙方要求,提供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并保證其完整、真實、準確;
4.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5.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6.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律師的工作服務內容,但不得影響乙方律師的正常工作秩序;
7.甲方有證據認為乙方律師沒有盡勤勉義務為其進行法律服務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律師;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10.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1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與股票發行及上市有關的會議。
七、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恪守《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師職責,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優質的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為完成委托事項所必需的完整、準確、真實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上述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3.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律師費;
4.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5.服從甲方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的整體安排,保質保量提供法律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6.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
7.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8.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9.乙方律師應及時承辦甲方委托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并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
10.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1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任何與法律法規及律師職業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見或觀點;
12.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1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指派的律師;
14.乙方及其律師在授權范圍內從事的代理活動,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15.乙方律師應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授權委托進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8.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10.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9
甲方:
乙方:
地址:成都市高新區府城大道西段_________號_________谷______號樓___層,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發送律師函(以下簡稱“項目”)中的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項目概況
甲方向四川省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網絡技術服務,現約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四川省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并沒有付款的意思,已經違約,目前經甲方核算欠款總額為96100元,特此委托乙方出具并發送律師函。
第二條: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出具并發出律師函一份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對應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對賬單等);
2、甲方需要提供四川省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準確的地址、電話、聯系人等可供郵寄到達的聯系信息。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及時完成律師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確認后方可寄出;
2、甲方對其獲悉的行業秘密應當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價格:二仟元(¥:20______元);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現金或者轉賬的方式將上述律師費支付至如下賬戶,乙方收款后應當出具正式發票。
乙方戶名:北京京師(成都)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中國銀行______支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之內完成該項工作,逾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費用;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逾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的情況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務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辦案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
1、乙方是根據甲方的陳述及提供的資料出具律師函,不對本次服務的結果做任何承諾,乙方不承擔甲方決策的結果或責任,甲方也不得將律師函用于非法目的;
2、乙方在簽訂合同簽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全部閱讀并知曉合同內容,本合同自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成都市高新區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0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鑒于:甲方因購買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購房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為甲方購買房屋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每項服務按次收費,每次不超過半個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辦公地為甲方審查購房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見,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_________元/次;
2、乙方與甲方共同參與購房合同談判,視談判結果出具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_________元/次;
3、乙方應甲方要求,調查買房所涉房產公司主體資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_________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務: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必須認真依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四條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提供辦理專項法律事務的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積極提供相關材料,或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服務,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六條根據甲乙雙方協議,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總額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其中差旅費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行使其在北京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權益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針對專項法律事務提供服務內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股東權益時,所涉及得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專項法律顧問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匯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問題;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專項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專項法律顧問律師;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
乙方的前期法律顧問費為四萬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內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萬元,20_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萬元。
乙方的后期律師費,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財務章及公司財務賬本和其他財產的控制權,并更換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義簽訂《專項法律服務協議》,從追回的公司財產中按照15%的比例在執行完畢3日內支付。
本合同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費用壹萬元包干使用,20_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20_年1月26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則為貳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復正常經營或解散和清算,本協議自行終止,但如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可以續簽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或經甲方介紹,乙方與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簽訂專項(或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本合同期滿后,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2
法律服務協議(配售股票)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因向公司股東配售股票,特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 乙方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
2.草擬、修改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
3.與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就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
4.審查與公司股票發行及上市有關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工作報告;
6.參加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的其他相關法律業務。
第四條 乙方應對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保密。
第五條 甲方應向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2.保證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六條 律師費數額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請得到中國證監會批準后______日內支付。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稱:_________,賬戶號碼: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第六條所指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后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企業勞資專項法律服務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師
乙方應指派工作勤勉,認真負責,并對所提供法律服務具有相當經驗之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經與甲方協商,乙方指派 律師組成工作小組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2、服務事項
在甲方支付了規定費用后,乙方應在下列事項范圍內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1)對甲方目前勞資狀況進行分析,出具《企業目前勞資狀況分析報告》;
(2)針對甲方的實際情況,為甲方出具《企業用工制度策劃書》;
(3)審閱甲方與員工訂閱的勞動合同,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提供規范的勞動合同。對于尚未簽訂的員工,提供新的勞動合同;
(4)審閱甲方現有的規章制度,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擬定規范的規章制度;
(5)根據甲方的運作流程,擬定商業保護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勞資糾紛預警機制》;
(7)對甲方的有關人員進行勞動法方面的專業培訓。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4
第一條 本協議在下述兩方當事人之間簽訂,即: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公司,現準備發行股與上市;乙方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頒發的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的資格證書。
第三條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甲方將此次股發行與上市的有關法律事務委托乙方辦理。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范圍根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司法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從事證券法律業務及律師事務所資格確認的暫行規定》來確定。
第五條 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嚴格執行工作計劃,完成工作范圍內的下列事項:
1.協助甲方草擬資產重組方案,并提供咨詢和論證意見;
2.協助甲方草擬各種申報文件,協助協理有關申報手續;
3.草擬、修訂或審核公司章程;
4.協助審核或修訂招股說明書;
5.確認甲方主體資格的合法性;
6.協助解決甲方在股份制改組中的稅務、物業、資產結構、股權結構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障礙;
7.協助起草、制訂或審核少數股東權益保障條款和生事對公司及股東的法律責任的條款;
8.協調甲方與有關各方的關系;
9.對甲方在股份制改組、股發行與上市過程中的重要活動提供法律見證;
10.依法出具各項法律意見書;
11.在本次股發行與上市后履行持續法律責任;
12.完成甲方委托的本次股發行、承銷、與上市有關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六條 甲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主要權利
1.甲方可以就第五條所列的律師工作范圍的事項向乙方律師咨詢;
2.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計劃的變化與改變,而建議乙方作出相應地改動;
3.甲方在不影響乙方所制作的法律文書的公正性、客觀性的前提下,有權要求乙方對此法律文書的制作情況作出完整、準確的表達;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接觸到的意欲保密的資料和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給第三人;
5.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主要義務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其為完成第五條所列事項所需之件資料,并應保證其真實性與完整性;
2.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師作誤導性或虛假性的陳述;
3.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4.其他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主要權利:
1.為完成第五條所列事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完整的、真實的文件資料;
2.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相關費用;3.其它權利。
(二)乙方的主要義務
1.乙方有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同時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為甲方勤勉、盡責地工作。
2.乙方律師對其在工作中所接觸的甲方所不欲公開的資料和信息有保密的義務;
3.乙方在保持其工作獨立性、客觀性的前提下,應服從甲方的總體安排。
4.應當履行的其它義務。
第八條 費用
(一)乙方收取的代理費用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甲方向乙方分兩次支付代理費用:
1.本協議簽訂后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百分比)的總費用。
2.乙方全部法律代理工作結束后_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費用。
(三)乙方律師承辦委托事項所產生的差旅費、食宿費、通訊費及其他實際費用,由甲方根據有關憑證予以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下行為為違約行為:
1.甲方未能提供乙方完成第五條所列事項所需要的文件資料,或者是遲延提供、或者是虛假提供上述文件資料,足以妨礙乙方的工作過程,為甲方違約;
2.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及相關費用,為甲方違約;
3.乙方的工作質量不合格,以致影響甲方本次股發行與上市工作進行的,為乙方違約;
4.乙方未能完成或遲延完成第五條所列事項的,為乙方違約;
5.甲方或乙方違約終止本協議的執行,為甲方或乙方違約。
(二)違約處理:甲方或乙方存在以上違約行為的,應向對方賠償代理費的_________(百分比),而且還應依法給予其它賠償。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本合同:
1.雙方合意;
2.任何一方提供出修改本協議的建議,另一方不反對;
3.因發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須修改;4.其他情況。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是書面的。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有關委托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雙方同意終止;
3.因發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須終止;
4.其他情況。
本合同的終止必須是書面的。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5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鑒于:甲方因購買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購房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為甲方購買房屋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每項服務按次收費,每次不超過半個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辦公地為甲方審查購房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見,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_________元/次;
2.乙方與甲方共同參與購房合同談判,視談判結果出具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_________元/次;
3.乙方應甲方要求,調查買房所涉房產公司主體資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_________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務: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必須認真依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四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提供辦理專項法律事務的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積極提供相關材料,或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服務,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六條 根據甲乙雙方協議,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總額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其中差旅費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某
雙方因下列委托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經過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擔任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依法維護的合法權利。但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就案件結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實際的承諾。
三、甲方及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發現甲方或者當事人捏造事實,隱瞞事實真相,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七、九條約定收取的全部費用不退還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為下列第項:
1.專項法律服務;
2.非訴訟代理;
3.第壹審訴訟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幫助和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提供辯護服務;
5.第一審刑事辯護。
六、甲方授權律師權限為下列第項:
1.一般訴訟代理;
2.特別訴訟代理。包括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訴;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幫助;
4.第一審刑事辯護。
七、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協議時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根據司法部及省律師收費辦法有關文件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八、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費方式:
九、甲方還應承擔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____
1、受委托律師赴市區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標準負擔律師交通食宿費(須出差前預交);
2、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鑒定、翻譯、資料復印、打印及其他必須開支____________________元,或預交______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終止。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7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向甲方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甲方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3、應甲方要求,參與商務談判。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面臨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或者參與訴前協調、調解。
6、提供法律信息,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
7、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8、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民商、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依法最大限度的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及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指派 為法律顧問工作聯絡員,負責甲方與顧問律師的具體業務聯系并處理法律顧問工作的日常事務。
2、應當將其所有法律事務優先交由乙方律師辦理。
3、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交辦的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4、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5、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用和工作費用。
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 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條 法律顧問費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___元整。
甲方就第一條第三款所列的專案代理事務或者專項顧問事務如果委托乙方辦理,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應按照《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和《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給與適當的優惠。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武漢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本著節儉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約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或蓋章,或者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 方:
乙 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負 責 人: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鑒于:甲方系在浙江注冊成立的民營企業。
乙方系經浙江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為客戶提供各類訴訟和非訴訟法律服務。
甲方欲尋找能為其提供投資或其他和投資相關業務的合作伙伴,以進一步促進企業發展,乙方現將在上海注冊的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介紹給甲方,洽談合作事宜,同時乙方也能為甲方的經營發展提供法律服務。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定義:甲方包括協議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關聯企業
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包括在上海注冊的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及其介紹的相關聯的合作伙伴。
一、甲乙雙方如實向對方提供各自的營業執照等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有關資料,雙方自覺保守對方商業秘密。
二、甲方的職責
1.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如約參加乙方組織的每一次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的談判;
2.負責及時向乙方提供其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談判的進展情況及相關資料;
3.按約向乙方支付本協議所規定的相關費用;
三、乙方的職責
1.負責聯系、組織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與甲方進行接洽談判;
2.為甲方提供其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商務活動所涉及的各類法律咨詢;
3.參與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的商務談判活動;
4.審查、起草、修改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合作的各類法律文書;
5.就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的合作項目進行相關的調查、見證、論證,出具相關的見證書、法律意見書。
四、費用收取
甲方一經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達成項目合作意向書,必須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法律服務費分以下情形收取:
1.甲方接受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直接投資的(包括合資、合作、借款等形式),在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簽訂協議后__________天內按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收取;
2.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達成資產重組、合并收購、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業務合作的,在甲方與乙方介紹的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簽訂協議后____________天內按不低于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金額收取服務費。具體金額雙方在____________萬的基礎上另行協商。
五、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和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3.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杭州_____委員會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9
甲方:姓名、性別、身份證、住址、電話。
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住所地、電話。
雙方因下列委托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經過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擔任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依法維護的合法權利。但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就案件結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實際的承諾。
三、甲方及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發現甲方或者當事人捏造事實,隱瞞事實真相,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七、九條約定收取的全部費用不退還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為下列第項:
1.專項法律服務;
2.非訴訟代理;
3.第壹審訴訟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幫助和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提供辯護服務;
5.第一審刑事辯護。
六、甲方授權律師權限為下列第項:
1.一般訴訟代理;
2.特別訴訟代理。包括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訴;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幫助;
4.第一審刑事辯護。
七、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協議時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根據司法部及省律師收費辦法有關文件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八、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費方式:
九、甲方還應承擔下列費用:
1、受委托律師赴市區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標準負擔律師交通食宿費(須出差前預交);
2、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鑒定、翻譯、資料復印、打印及其他必須開支______________元,或預交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終止。
甲方(簽字):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_____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內容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后,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使用提示:_________________甲方應以適當的方式向乙方說明新崗位的有關情況及調動的具體理由。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__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31
甲方:
乙方:
鑒于新律師事務所是一家專業提供信用調查和逾期賬款管理服務的法律機構,客戶在其逾期賬款風險管理和回收過程中需要服務,雙方經過協商,對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1、 定義
本合同所指的逾期賬款管理服務是指律師根據客戶的委托并作為客戶的代表,對客戶的逾期應收賬款及相關債務人進行調查和分析,并與債務人進行交涉,通過非訴訟的方式和合法的方法說服和要求債務人將逾期賬款直接支付給客戶的整個過程。
2、服務程序
客戶在委托律師事務所進行逾期賬款管理時應填寫“案件訂單—委托書”并提供關于該逾期賬款(以下簡稱“案件”)的必要資料(包括發票、訂貨單、合同及其他可獲得文件副本)給律師事務所。
律師事務所應該在收到客戶填寫的“案件訂單—委托書”和相關資料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對案件受理與否作出結論并同客戶發出書面案件受理通知或案件不受理通知。
應及時向客戶提供有關案件處理的進展情況,并每月向客戶提交一份正式進展報告,直至案件根據本合同第8條的規定被關閉。
3、轉委托
4、案件服務期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在每個案件上的案件服務期為6個月,但雙方經過協商可以書面形式貢意縮短或延長具體案件的案件服務期。
5、排他性
案件理后和在服務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客戶不得同時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催收。而且,在案件委托后,無論客戶自己或其他 委托的第三方是否介入案件的處理對于債務人償還賓欠款,客戶仍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第7條的規定向支付傭金。
6、債務人付款計劃的批準
律師事務所對案件的處理應以債務人全額給客戶欠款為基本目標,對于債務人同意在3個月內全額給付欠款的付款計劃,有頃代表客戶直接予以接受。
對于債務人提出的與前款目標相悖的任何付款計劃,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償還、部分償還、退貨或部分退貨、以其他物品抵償等,律師事務所應事先得到客戶的書面同意才能予以接受。客戶應在收到這種付款計劃后15天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同意。
若客戶同意債務人以退還原有交易貨物抵償欠款,客戶和同意以貨物原賬面金額的60%作為回收貨物的金額并以收為回款基礎按照附件規定的傭金比例計算傭金。
若客戶同意債務人以其他物品抵會欠款,將對折抵物品的價值進行評估并出面告知客戶,客戶應在收到報告后15天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同決。客戶需要以約定的抵貨價值作為回款基礎按照附件規定的傭金比例計算傭金。若雙方對抵貨的價值存在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有關評估費用從評估后的回收貨物金額中扣除)。
7、服務收費
客戶應按照本俁同附件元寶的收費標準向支付案件調查咨詢費,作為調查債務人和進行收賬過程的基本費用。
除前款規定的基本費用外,對于在案件服務期內債務人給付給客戶的欠款 ,客戶應在收到債務人和每次付款后10日內按照附件規定的傭金比例向支付傭金。
在受理客戶委托后,在催收過程中發現,客戶委托的具體案件的委托標的金額中出現10%以上(含10%)比例的賬款存在下述情況:(1)未實際發生;(2)債務人已經支付;(3)客戶與債務人之間需要往來抵消和沖銷賬款。對于該部分款項經客戶核對后,客戶同意支付該部分賬款金額的5%作為核實賬款的服務傭金給。
若客戶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支付相當于應付傭金總額的3%作為違約金。
8、案件關閉
案件在下列情況下得以關閉:
1、案件服務期屆滿;
2、債務人支付 了全部債務;
3、客戶以書面形式通知提前終止委托并取得律師事務所的書面同意;
4、律師事務所認為進一步催收不會產生實質效果決定提前關閉案件。
9、盡職和免責條款
律師事務所應采取一切合法和必要的方式督促債務人償還賬款。但盡管如此,客戶同意,由于逾期賬款本身性質及其他客駁原因,介入不必然導致債務人償還室邇人遠欠款的結果。客戶所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
10、管轄法律與爭議解決
本俁同受中華人民工作國的法律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
11、附則
本合同的附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先例或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棄權,而對任何權利之單獨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項權利。本 合同任何條款之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之無效。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經任何一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本合同得以終止,但本合同終止時正在處理過程的案件履行應繼續受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束。
甲方:
乙方:
日期: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32
聘請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實施家庭法律服務保障計劃。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共同信守。
第一條、乙方指派律師承辦甲方的法律事務,對于甲方的法律咨詢需求,乙方將靈活安排有關律師或律師助理人員向甲方提供。
第二條、工作方式。
在合同期間內,甲方可以告知顧問律師因本人的業務需要,法律顧問的工作時間不受法定節假日的限制,在提前通知的前提下,及時處理法律事務。
第三條、保密條款。
顧問律師對因工作原因知悉的甲方的經營信息、管理信息、和技術機密等均視為顧問單位的商業機密,顧問律師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律師職業道德的規定,對以上信息無論在合作期間還是在合作期后均予以保密,不向外泄露。
第四條、家庭法律服務保障計劃的服務對象和內容。
1、面向的客戶類型:
城市居民家庭、個體工商業主。
2、法律服務的項目:
1)法律咨詢(網絡咨詢、電話咨詢),咨詢內容包括婚姻家庭、繼承、收養、房屋地產、私人借貸、合同、股票證券、交通事故、醫療糾紛、勞資糾紛、鄰里關系等法律事項。
2)服務年度內為當事人起草、審查合同或就專門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共計10份。
3)約見律師面談總時間不超過3小時。
4)參加當事人委托的訴訟、仲裁活動以及其它非訴訟的代理事項。
第五條、家庭法律服務保障計劃的收費:
1)對于上述1-3項服務,每天收費1元,共計人民幣360元。該款項在本合同簽署時內支付。
2)對于第4項服務,按部門收費標準的80%收取代理費。
3)對于領取城市最低保障金的居民、年齡超過70歲的老年人,免費提供上述1-3項服務。對于第4項服務,按部門收費標準的50%收取代理費,達到法律援助標準的,進行法律援助。
法律顧問受委托出差辦理案件的,可以與甲方協商差旅費用的支付。
第六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期限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可以續約。 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33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中國法律批準,并經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二. 是一家依中國法律設立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
三.甲方為使自己的企業行為合乎中國法律的規定,使自身的合法權益獲得中國法律的保護,自愿聘請 的律師為其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經協商雙方達成合同如下:
1 服務期限
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師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后乙方為甲方提供該專項法律服務之日起,至該項目經乙方論證可行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并出具相關法律文書時止,但服務期限最長不超過 個月。
2 委托事由
甲方因“ ”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3 工作內容
3.1 就該項目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3.2 應甲方要求起草與該項目有關的各類法律文書,就該項目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見書。
3.3 應甲方要求審查與該項目有關的各類法律文書,提供修改意見。
3.4 應甲方要求參與與該項目有關的談判。
4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向其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4.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真實資料,不得虛假陳述;乙方亦有權要求甲方對其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提供真實、全面的情況及材料。
4.3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以及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活動。
4.4 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過錯除外。
4.5 乙方律師應當誠實信用,恪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嚴密審慎,盡職盡責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應選派具備相應業務能力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4.6 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間所接觸的甲方商業機密、技術秘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業機密和技術秘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7 乙方不得向甲方作無事實根據及法律依據的虛假承諾。
4.8 乙方必須在甲方授權范圍內進行代理活動,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4.9 乙方不得拒絕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委托辦理法律事務的要求。但甲方為謀取非法利益、提供虛假材料的除外。
5 特別約定
5.1 乙方在不妨礙、不拖延甲方交辦的法律事務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務。
5.2 如在本合同期間,甲方發生合并、分立、名稱變更等事項,則甲方的權利、義務承受者享有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3 乙方律師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員工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規定享有的各項權利,亦不承擔甲方員工依據勞動法及其勞動合同應履行的義務。
6 相關責任
6.1 甲方無合法理由單方解除本協議,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承擔違約金壹萬元。
6.2 乙方無合法理由單方解除本協議,無條件退還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師費,并承擔違約金壹萬元。
6.3 甲方無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師酬金超過30日的,經乙方書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師酬金的,視為甲方單方解除本協議。
6.4 乙方無合法理由拒絕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超過30日的,經甲方書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務,視為乙方單方解除本協議。
6.5 甲方有重大違法行為,嚴重損害中國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經乙方律師提出書面異議拒不糾正,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協議,此項中止行為,不視為違約,由此產生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擔。
6.6 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闡明理由并通知對方。 7 律師費
該項目的專項律師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正(¥ ),于本合同書簽訂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支付。
8 附 則
第2 / 3頁
8.1 本合同附件所確定的通訊地址及收件人為甲乙雙方認可的文件送達地址,如有變更,變更方有義務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專遞方式)在寄出后第三日即視為已送達。
8.2 由本合同引起的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訴訟在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管轄。
8.3 本合同文本為中文,共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
法定代表人:
: 負責人: 乙方
法律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3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及工作方式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范圍:_________________(1)對甲方業務經營及管理方面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服務;(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協議、章程及商務信函等;(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合同談判、合同簽訂等經濟活動;(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5)為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建議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件;(6)處理企業內部勞動糾紛,為甲方辦理其他法律事務。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方法:_________________(1)采取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2)列席甲方相關法律事務會議,并就相關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3)草擬、審核、修改相關法律文件;(4)應甲方要求參與甲方有關審核、論證、談判、簽約等工作;(5)根據甲方委托發表律師聲明及律師建議,出具法律意見書;(6)為甲方各類合同的簽訂及有關活動提供律師見證;(7)根據甲方的授權,以代理律師身份參與調解、仲裁、訴訟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務等活動,收費方式參照“費用及支付方式”第(2)條。(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經甲方同意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四、費用及支付方式(1)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額完稅發票后,甲方在15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2)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參照《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暫行)》和《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另議。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