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團表演服務合同(通用3篇)
樂團表演服務合同 篇1
甲方:___公司
乙方:上海__樂團
經甲乙兩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演出服務。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和政策,甲方在活動正常進行時,需確保表演人員在安全的情況下,雙方共同簽訂本合同。
一、活動名稱:
二、活動時間:月日下午5:30-9:00
三、活動地點:都市路__弄寶燕海鮮
四、工作內容
1、合同期內,甲方全權負責乙方的人士安全
2、合同期間。甲方對乙方在演出范圍內所做的事務享有知情權。
3、甲方應根據雙方協商的時間內支付乙方此次活動的所有報酬
4、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時間內,甲方應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飲水、工作餐、以及休息區。
5、甲方提供演出地點距離市區較遠、交通不便的偏遠地區。甲方需另支付乙方租車車費。或甲方提供車輛接送。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在此合同期內甲方給乙方安排的演出服務活動,如涉及違法不健康內容,乙方有權拒絕。
2、甲方如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付款,乙方有權停止演出服務活動,預付款不予退還。
3、按照甲方安排在指定時間內,準時守約抵達甲方指點的活動現場,按約定完成演出任務。
六、費用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活動費用共計人民幣20__元;既叁仟貳佰圓整
2、甲方需支付乙方項目預付款10元;既圓整活動結束后兩天內支付尾款20元:既佰圓整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有義務按上述議定事項履行自己所承擔的經濟責任與其它保證條件。
2、乙方有義務按雙方議定的節目單內容高質量地完成演出
3、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如需對演出進行錄音、錄像須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內容,以補充協議為準。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樂團表演服務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障所有五保老人均能就近享受基本醫療服務,本著公平合理、友好合作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具體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及其相關規定。
第二條 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協議有關規定為甲方老人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制定執行基本醫療服務的相應內容及措施,為甲方老人就醫提供便利;
乙方必須有一名院級領導負責甲方基本醫療服務工作,并成立協調小組,配備2名以上有臨床經驗的專職管理人員協助甲方做好老年人的基本醫療服務、健康檔案及健康追蹤等相關工作。
第三條 乙方有責任為甲方提供與基本醫療服務相關的資料和數據;甲方如需查看相關人員病歷及有關資料,乙方應予以合作。
第四條 本協議簽訂后,乙方有義務向甲方負責人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主要政策規定、門診和住院流程、主要服務收費項目、藥品價格等相關信息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老人個人信息等相關工作。
第二章 就診
第五條老人須持甲方開具的有效證明在乙方就診,乙方收治甲方患者住院必須嚴格入院準入標準,認真核對身份,甲方經核實乙方有收治冒名頂替行為者,將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第六條甲方老人在就診、就醫期間在住院及治療方面應給予適當優惠、優待。
第七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者推諉甲方老人前來就診,由此造成病人病情加重、致殘、致死等后果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乙方應依病開藥,不得開具與患者病情無關的藥品,開具藥品必須符合規定。
第九條 甲方老人因病住院治療時,乙方應及時登記,從登記之日起承擔相關的醫療費用,登記之前發生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條 乙方對住院甲方老人的醫療費用,必須實行一日清單制,并由患者、家屬或護理員每天簽字認可。一日清單作為乙方結算的必備依據,甲方應按規定存檔,無一日清單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一條 乙方不得誘導甲方老人接受基本醫療服務范圍外的服務。如病情確實需要,須征得甲方相關負責人同意并簽字認可。
第十二條 乙方要按甲方規定按時、準確交接有關業務數據,保證信息的準確與完整。因乙方未按規定及時有效交接數據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甲方老人有急性病或其他病癥引起行動不便情況下,乙方有義務派專人出診,對老人的情況進行緊急處理。
第三章診療項目管理
第十四條 乙方應嚴格執行《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單病種限價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試行)》,超范圍及費用標準的,甲方有權不予支付。
第十五條 乙方業務范圍內的診療項目,必須向甲方提供其項目清單和物價部門批復的收費標準。遇有新增價格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時
乙方要依據物價部門的批復文件向甲方提供資料。
第四章藥品管理
第十六條 乙方應嚴格執行《寧夏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目錄》,并向甲方提供藥品備藥清單,包括藥品的商品名、通用名和劑型等詳細資料。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物價政策,所售藥品價格高于國家或省級物價部門定價的,差額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八條 乙方要主動控制甲方老人用藥量。
第十九條 乙方新生產的醫院制劑如申請進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可參照本協議第十五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乙方為甲方老人提供的藥品中出現假藥、劣藥時,藥品費及因此而發生的'相關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費用給付
第二十一條甲方老人在乙方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甲方據實給予結算。
第二十二條 乙方每月向甲方申請結算。乙方應提前15日前將上一次老人就醫統計表及醫療費用憑據(包括必須經患者簽名的費用一日清單)報送甲方審核后,與甲方辦理結算手續,節假日順延。
第二十三條 乙方工作人員不得歧視甲方老人,凡乙方向社會承諾的服務和收費標準,甲方老人均應享受。如有違反,甲方可視為不合理費用扣減。
第二十四條 甲方老人在乙方發生的各種費用,乙方必須在醫療收費收據及電腦數據上如實記載,如乙方不據實記載,導致甲乙雙方數據不一致的
其差額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五條 甲方老人在乙方就診發生醫療事故的,按照醫療事故管理辦法處理,發生的醫療費用及后續治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六章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七章健康檔案
第二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各樓園老人名單,乙方根據各項體檢指標項目,認真為每位老人進行檢查,并將各項檢查結果匯總成老人健康檔案。
第二十八條 乙方需及時按照甲方提供的人員名單將老人健康檔案反饋給甲方,甲方進行存檔。
第二十九條 如遇到甲方老人請假、就醫等特殊情況未及時進行體
檢的,乙方應對漏檢人員進行體檢。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二○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十一條 協議執行期間,國家法律、法規或省市區有關政策調整的,甲乙雙方應從其規定。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二○ 年月日
樂團表演服務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簽訂日期
乙方:(供方) 簽訂地點
鑒于本合同雙方同意建立一種長期的合同關系,使乙方得以依據本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提供貨物和/或服務; 據此,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條 全部交易文件
1.1雙方確認,本合同、訂單、以及雙方達成的書面協議構成供應采購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乙方提出的任何與本合同條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須經甲方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明確書面同意,否則不產生約束力。甲方除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書面同意外的任何行為(包括其已知乙方提出了對立或背離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要求但還是接受乙方任何貨物和/或服務的行為)均不表示甲方已經同意了乙方的該要求。如發生上述情況,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中的相應條款和條件規定執行。
第二條 本框架合同
2.1雙方承認,本合同應為確立雙方在中國境地內就貨物和/或服務達成的供應采購關系中權利及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條 采購條件
3.1雙方進一步承認,在甲方與乙方依據本合同進行任何交易前,雙方應詳細討論乙方將提供的貨物和/或服務,并針對某些具體問題在合同附件內達成一致。
3.2對采購條件達成一致后應由乙方發出報價單,甲方確認。合同附件可以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而不時地進行修改,但該修改也必須有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第四條 訂單
4.1除本合同以及合同附件外,甲方與乙方之間的每個具體交易應以訂單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采購和供貨
第五條 貨物或/和服務登記
5.1通常情況下,在依據本合同進行交易之前,乙方與甲方協商并在甲方登記其將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
5.2通常情況下,按上述規定登記后,甲方應當優先從已登記貨物或/和服務中向乙方訂購,且乙方只應向甲方供應已登記的貨物。
5.3乙方貨物或/和服務登記為要約,甲方一經向乙方發出訂單視為承諾。
第六條 訂貨和接受
6.1本合同項下的每一具體交易中,應由甲方向乙方發出訂單采購貨物或要求服務。
6.2本合同項下的訂單均應以書面形式出具并應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發至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乙方變更地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后即視為有效訂單。
6.3有效訂單一經按6.2款規定發給乙方即應視為乙方收到,乙方在收到有效訂單后無須予以確認。
6.4如收到無效訂單(即乙方無法按訂單要求供貨),乙方應拒絕供貨,同時應于一個工作日向甲方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發出書面通知,該書面通知包括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
6.5如收到訂單并認為無法按照該訂單的規定供貨,乙方可拒絕供貨,但應于一個工作日內按照6.4款的規定通知。但若甲方在訂單發出后一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乙方的上述通知,該訂單即成為有效訂單。
6.6甲方有權根據每一具體交易內容對訂單樣本進行必要的改動或補充,從而形成實際供貨的訂單。乙方應依據甲方發出的每一具體交易實際采購的訂單進行供貨。
第七條 不中斷供應
7.1乙方應就雙方商定的某種貨物保持足夠庫存,以確保甲方對該貨物的必要銷售量。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上述“足夠庫存”應相當于根據前1個月甲方對該貨物的平均需求數量。
7.2如乙方違反本條約定引起無法及時、全面、實際供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違反的每份訂單的全部購買金額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由此蒙受的損失,乙方還應承當賠償。甲方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如應付款項不足以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
8.1甲方和乙方可以在某一階段內固定某種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下稱“購買價格”)。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經固定的購買價格的提高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并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提價。同時在提價前乙方必須保證滿足對甲方公司的供貨數量要求,不得擅自減少。如乙方自行降價必須在執行降價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公司。如違反本規定,乙方每次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伍仟元(RMB 500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由此蒙受的損失,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應付款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
8.2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本合同項下的購買價格應為“門到門”價格,即應包括將貨物送到指定的交貨地點的最后一個門口(下稱“交貨地點”)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保險以及裝卸、安裝等方面的費用,以及按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此銷售行為征收的各項稅收和其他單位收取的費用。
8.3能夠為公共獲知的一般價格通知或報價單不得作為上述第8.1條中規定的有關價格變動的通知。
8.4乙方必須承諾其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以下簡稱:甲方價格)為甲方行政區域內市場最低供貨價或零售渠道統一供貨價格(以下簡稱:他方價格),且零售價具競爭力。否則,一經發現,乙方給予的甲方價格高于他方價格,則甲方有權要求對于即將或正在采購的貨物或/和服務乙方按照他方價格調價,且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對于甲方乙方已經采購的貨物或/和服務包括已銷售商品以甲方進貨價的50%予以結算。
第九條 包裝
9.1乙方應按接受的訂單或供貨條件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向甲方訂購的貨物進行包裝。如果在訂單或供貨條件中沒有規定,則應按照中國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在不存在適用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時,乙方應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標準盡其最大努力包裝貨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護。
9.2乙方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提供的貨物包裝上準確加注所有必要的標記、標識或其他信息。
第十條 送貨
10.1乙方應按照其已接受訂單和甲方訂單中的要求送貨。
10.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應自付費用并組織自己的人員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運送貨物。
10.3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應使貨物在甲方指定的交貨正常工作時間到達交貨地。乙方應在貨物到達之前向甲方發出適當通知以便其作相應的接貨準備。
10.4乙方應在訂單中列明的日期交貨(下稱“交貨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貨物在交貨日之前到達,乙方應事先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通知,則甲方有權拒收貨物且乙方應承擔被拒收貨物運回的全部費用,或者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0.6如果發生或將要發生使乙方無法在訂單中規定的交貨日交付貨物的事件,乙方應立即將此事件以及貨物最早到達日期通知甲方。
10.7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一份交貨清單對已交付貨物予以說明,甲方可以就乙方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數量、種類、規格予以簽收。但是此行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釋為甲方已經接受或驗收了這些貨物,也不能被解釋為對這些貨物的質量表示認同。同時,這種行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簽發的實收商品對賬單。 10.8乙方不得憑借甲方根據上述第10.7條的簽收向甲方要求付款。
第十一條 過量交貨及交貨不足
11.1乙方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應與其已接受訂單中確定的數量相同。
11.2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超過訂單中已確定的數量,則甲方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超過部分的貨物。 11.3如甲方選擇接受過量交付的送貨,該過量交付的送貨應視為贈品。
11.4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不足訂單中確定的數量,則甲方有權選擇完全拒收已交付貨物,或接收已交付貨物。如選擇接收已交付貨物,乙方應按10.8條的規定承擔交貨不足部分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11.5乙方提供服務的,同本條。
第十二條 驗收
12.1自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交貨地后,甲方應進行并完成對已交付貨物的驗收。
12.2甲方對貨物進行驗收以確定其是否與供貨條件中規定的標準相符,如果發現不相符貨物,則甲方有權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12.2.1拒收全部貨物并終止合同(如果貨物嚴重不符合標準,無法正常使用,在這種情況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每份不符合條件的訂單金額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由此承受的損失,乙方還應承擔賠償,甲方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應付款項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
12.2.2拒收不符合標準的貨物,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在特定時間內糾正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種類及同一數量的符合標準的貨物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在這種情況下,乙方應自負費用糾正貨物中的缺陷或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12.3依據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貨物應由乙方自行保管并自費運回。
單應包括對已交付貨物、已驗收貨物及貨物符合標準情況的說明。
12.5實收商品對賬單作為甲方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標準的貨物的表面證據。但是,若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在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時尚不能被發現或全部發現或者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要通過一定的檢測設備才可以明確或者被政府部門(或其委托/指定機構)認為是不合格產品,則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6在甲方依據上述第12.4條規定出具實收商品對賬單后,乙方應依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就已驗收確認的貨物向甲方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該發票上的總價應為已驗收確認貨物之購買價格。
12.7除上述規定外,如甲方發現在已交付貨物中有任何隱蔽性缺陷則應及時將該缺陷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糾正該缺陷或替換有此缺陷的貨物,否則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退貨
13.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被政府部門認為不合格產品等情況,甲方應將上述情況立即通知乙方,并有權退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內自費運回上述退貨。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該商品,且費用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都由乙方賠償。 第十四條 貨損風險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條、12.5條中規定外,在貨物到達交貨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甲方接收并處置的狀態時并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的貨損風險應由乙方轉移到甲方。
第十五條 付款、付款和所有權的轉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條發出的實收商品對賬單及交貨清單復印件,和乙方按上述第12.6條向甲方出具的發票復印件后,按甲方采購條件確認書和訂單中的規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將款項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15.2乙方已交付貨物的所有權,應在按上述第15.1條規定就該貨物的付款進行并完成之后轉移至甲方。但在以銀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況下,相關貨物的所有權應在該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銀行有效承兌之后方轉移到甲方。
15.3依據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為不得被解釋為甲方對已付款貨物的質量表示完全認同。
第三章 合同變更和解除、爭議解決、效力及其它約定
第十六條 合同變更和解除
16.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方式變更或解除合同。
16.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可以解除合同:
16.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16.2.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交付貨物,經催告后7日內仍未交貨;
16.2.3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補救措施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有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16.2.4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貨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3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17.1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仲裁委仲裁。
第十八條 效力及其它約定
18.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8.2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8.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16.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時間: 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