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訂餐服務合同
合同簽訂日期: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北京市訂餐合同條款
第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按量提供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菜品、服務。 2.要求乙方在甲方用餐期間保證環境的整潔、衛生。 3.付款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正規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追搅x務 1.按合同約定時間、位置文明就餐。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2.按照合同約定結算用餐費用。若給乙方設施設備、餐具等造成損失的,應在結帳時一并結清。 3.甲方如需開展布展等活動的,應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實施。
第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權利 1. 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位置前來用餐。 2. 要求甲方文明就餐,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 要求甲方就餐后按合同約定及時結算用餐費用!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就舉辦活動期間損壞的設施設備、餐具等予以賠償。 乙方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用餐場地、菜品及服務,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乙方有義務對其允許的甲方用餐期間的各項活動提供便利! 3.保證甲方活動期間的食品衛生安全及用餐環境安全! 4.除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外,乙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額外費用。
第三條 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在乙方處就餐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未按時結算用餐費用,或者就損壞的設施設備、餐具等未按時交納賠償金的,應按合同約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甲方變更訂餐主要事項而未按合同約定提前告知乙方的,應按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4.甲方未經乙方允許在餐廳中擅自布展的,應及時清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乙方責任 1.乙方變更訂餐主要事項而未按合同約定提前告知甲方的,應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未按約定提供菜品、服務,或提供的菜品、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衛生質量標準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因為菜品和服務質量問題造成甲方人身、財產傷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因發生重大疫情、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預知的突發事件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投訴解決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附件一
菜 單
檔次規格
價格
鮮貨標準
餐盤標準
備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