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駕游合同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為辦理本次旅游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
1.在旅游開始前第______日內通知到的,扣除甲方______元/人。
2.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扣除甲方______元/人。
第九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不含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所交旅游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______日內通知到的,賠償甲方______元/人。
2.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賠償甲方______元/人。
第十條 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駕駛證、車輛證件、保險單等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自駕車輛車況良好手續齊全。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須遵守交通法規,承擔本車輛安全責任。并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領隊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6.其它詳見附件二
第十二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努力為甲方作好服務工作,按合同約定標準安排甲方旅游期間的住宿、餐飲、景點參觀、用車及導游服務,完成整個行程(詳見附件1)
2.乙方應當按照國家旅游局規定購買《旅行社責任保險》,并為乙方購買旅游意外險。在接受甲方報名時還要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其它保險。
3.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所在賓館、餐廳、景點、旅游車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4.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處理車輛的交通安全事故,負責處理維修車輛排除故障。
5.乙方為在榆林提前返回的游客代辦返程票(甲方需提前______天提出)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 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提前退團者乙方退回未發生費用,此后的一切安全責任甲方自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