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身美容服務合同
第八條 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額或依課程進度分期給付對價。
第九條 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類似方式作為提供服務的憑證,應向甲方說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務內容、使用時段、使用地點、使用次數及有效期間等項目,并應將該等項目載明于卡、券上。
上述所謂有效期間是指瘦身美容服務預定開始日起_________年(月)內。但以后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時,乙方應收回卡、券。關于退費及賠償的標準,該卡、券除依訂約時的原價折算外,還應依本合同第十條至第十三條、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等規定辦理。
第十條 實施前,消費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費標準
甲方于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依下列計算標準,于一個月內將已收取的費用退還于甲方。該退還金額等于價金總額扣除解約手續費。
前款解約手續費是指本合同價金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額不得超過本合同價金總額的10%)。
第十一條 實施后,消費者任意終止合同的退費標準
甲方于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后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依下列計算標準,于一個月內將已收取的費用退還于甲方。該退還金額等于價金總額扣除已接受服務的費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屬商品金額,及再扣除終止合同手續費。
前款終止合同手續費,是指價金總額扣除已接受服務的費用,及已拆封附屬商品的剩余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額不得超過上述剩余金額的20%)。
已接受服務及已拆封附屬商品的價格,皆以訂約時的原價為準。
第十二條 實施前,業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
乙方于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前解除本合同的,應于一個月內退還。
甲方已繳費用,并賠償甲方的損失。
前款甲方的損失,是指本合同金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其百分比應與第十條規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上述金額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條 業者可解除或終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時,可于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前解除或實施后終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一)因天災、戰亂、罷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別、年齡不符合乙方實施瘦身美容的條件,且為乙方于訂約時非因過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難以完成本合同的課程的。
上述情形,乙方應依本合同第十條或第十一條規定退還費用于甲方。但前款第一項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續費。
第十四條 終止合同后業者的附隨保護義務
甲方于實施瘦身美容課程后終止本合同書,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體或健康等事項,于相當期間內仍有義務為必要的告知或協助。
第十五條 解除合同或終止合同的方式
甲乙雙方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他方為解除合同或終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以書面解除合同或終止合同時,其樣式參照附件。
第十六條 擔保條款
乙方向甲方為效果擔保,而未達其約定效果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十七條 消費者的變更
甲方經乙方同意后,可將其依本合同所應承受負擔的權利義務移轉予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