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駕試用期服務合同(精選3篇)
代駕試用期服務合同 篇1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一年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第一次代駕為試用期,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涪陵區代駕兼職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代駕服務任務以及公司指派,按時完成規定的代駕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涪陵區工商局授權的代駕服務許可資質,為所屬轄區的汽車司機因臨時需要所提供的代駕駛服務。并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駕駛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錄用乙方,乙方須具備的條件
1.須依法持有相應機動車駕駛證;
2.經交通管理部門職業道德、服務意識培訓合格;
3.上崗前須熟知管理公司的管理規定;
4.儀容儀表端正,文明禮貌,身體健康;
5.具有一定的維修經驗,能夠獨立排除一般故障;
6.在代駕期間無飲酒、抽煙和不文明用語等不良行為;
7.無重大責任交通事故及服務質量前科。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公司代駕服務質量標準》、《公司和客戶簽訂合同內容關于代駕專員之規定》,乙方違反以上規定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并接受本代駕服務公司的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乙方作息時間按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屬酒后代駕類甲方實行按次數提成工資制,工資標準為出單一次按
每次出單費用提取50%。若屬其它類則按小時制或全日制提成,工資由甲方記錄并每月打入乙方銀行卡。
第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代駕服務質量標準》、《公司和客戶簽訂合同內容關于代駕專員之規定》《客戶服務質量投訴和損壞公司名譽和形象》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代駕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駕駛員說明情況,聽取公司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代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代駕條件或者支付代駕報酬的。
第十五條本合同期限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簽訂合同當日協商填補。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駕試用期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 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代駕試用期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民法典》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以完成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個月的試用期
第二條、工作地點:省市路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門擔任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
日期: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