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務期權池協議(精選3篇)
法律服務期權池協議 篇1
甲方:身份證號:住所地:聯系方式:
乙方: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聯系方式:丙方: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聯系方式:丁方:住所地:身份證號:聯系方式:鑒于:甲方、丁方為丙方(以下亦稱“公司”)的股東。
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權,丁方持有公司%的股權;甲方為乙方的股東,出資萬元,占有設立后乙方100%的出資權益;甲方同意,為了公司的長遠發展及增強員工凝聚力和向心力,自愿從其持有的丙方股權中貢獻部分出資額作為公司未來實施員工股權激勵的股權池;乙方負責持有期權池的股權并按照約定的條件和方式實施員工股權激勵方案,因此,各方經友好協商,在貴州省貴陽市達成約定如下:員工股權激勵股權池的設立該員工股權激勵股權池(以下簡稱“股權池”)為虛擬概念,指公司現有股東所持有的出資中專項用于實施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的部分。
甲方同意將甲方名下的%公司股權(對應出資額萬元)劃撥進入該股權池。
各方認可公司實施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的股權池擁有公司萬元的出資額(也稱“劃撥出資額”)。
甲方應配合乙方將上述劃撥出資額全部轉讓給乙方,轉讓對價為零或屆時法律或政府規定許可的最低金額。
股權池的功能和運行機制期權池中的股權權益只可以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員工股權激勵實施機制用于實施公司員工股權激勵計劃,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挪作他用。
各方認同的股權池運行機制如下:
2.1公司總經理草擬公司員工股權激勵實施方案;
2.2公司董事會批準該員工股權激勵實施方案;
2.3公司、乙方及甲方與被激勵對象簽訂股權激勵協議書;
2.4在股權授予條件達成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和被激勵對象完善法律文件及約定的變更登記手續(如需),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將其持有的相應的乙方股權轉讓給丁方的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及章程修正案等。
2.5被授予對象直接獲得的乙方股權比例乘以乙方持有的丙方股權比例等于被授予對象被間接授予的丙方公司股權權益。
違約責任如果甲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約定導致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無法實施,則甲方應另行安排股權(出資額)以配合完成未能實施之股權激勵內容,且不得主張任何交易成本或價格的支付。
如甲方無法安排(足額)股權,則應按照公司屆時估值所對應的價值的
【2】倍承擔向激勵對象的賠償責任。
如甲方的行為導致股權激勵對象被授予激勵股權后的股權權益遭受損失或限制,則甲方應用其持有的其他股權權益對被激勵對象進行等額補償。
在實施員工股權激勵方案時,所有公司股東均應配合和支持,否則應賠償相關方的經濟損失。
其他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有關方應友好協商。
否則,任一方可向丙方所在地提起訴訟。
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簽字頁甲方:
乙方:丙方:丁方:
簽約日期:
法律服務期權池協議 篇2
甲方:成都市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北京京師(成都)律師事務所
地址:成都市高新區府城大道西段___號___谷 號樓 層,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發送律師函(以下簡稱“項目”)中的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項目概況
甲方向四川省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網絡技術服務,現約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四川省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并沒有付款的意思,已經違約,目前經甲方核算欠款總額為 元,特此委托乙方出具并發送律師函。
第二條: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出具并發出律師函一份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對應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對賬單等);2、甲方需要提供四川省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準確的地址、電話、聯系人等可供郵寄到達的聯系信息。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及時完成律師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確認后方可寄出;2、甲方對其獲悉的行業秘密應當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價格:二仟元(¥: 元);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現金或者轉賬的方式將上述律師費支付至如下賬戶,乙方收款后應當出具正式發票。
乙方戶名: 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中國銀行______支行
賬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之內完成該項工作,逾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費用;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逾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的情況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務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辦案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
1、乙方是根據甲方的陳述及提供的資料出具律師函,不對本次服務的結果做任何承諾,乙方不承擔甲方決策的結果或責任,甲方也不得將律師函用于非法目的;2、乙方在簽訂合同簽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全部閱讀并知曉合同內容,本合同自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法律服務期權池協議 篇3
王某梅(以下簡稱甲方)委托四川某新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辦理以下訴訟/仲裁事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委托事項為: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處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以下第(2)種:_________________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即包括但不限于代為出庭、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與反訴。
三、乙方律師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認真負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忠實履行代理人義務。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乙方應另行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執行代理事務。
四、甲方必須如實地向承辦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并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及其它違法情形,有權終止代理,且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乙方律師代理工作至審終結(判決、裁定、裁決、和解、撤訴,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結案形式)。
六、按照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標準,雙方協商后確定采用下列第種方式支付律師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大寫)伍仟元整(¥5000元),此款應于合同訂立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如甲方無故中止、終止委托,乙方有權解除服務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如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部退還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說明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要求采用風險代理。甲方按壹審法律文書所確定金額的%(百分之)支付乙方律師費,此款應于壹審法律文書作出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應收律師費的5‰每日加收滯納金。風險代理方式下,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
七、乙方律師辦理該案件所需差旅費(包括交通費、住宿費、誤餐費、通訊費等)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訂立本合同時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人民幣(大寫)元整(¥),此費用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還。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四川某新律師事務所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