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種植產銷服務合同(精選3篇)
農業種植產銷服務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生產人: 簽訂地點:
收購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規定,本著公平、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協議,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生產人負責為收購人種植生產 ,并按收購人提出的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要求種植生產 畝, 生產人向收購人交售的數量為 千克(公斤),交售的時間為 。
第二條 收購人負責收購生產人種植生產的 ,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為 。
第三條 生產人產出的 ,只要符合第二條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交給收購人收購,每千克(公斤)的收購價為 。收購期間,若遇市場同類產品價格上漲,由雙方協商提高收購價;市場價格下跌,本條約定的收購價不變。
第四條 生產人應保質、按期、足額向收購人交售種植生產的 ,在完成約定的銷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雙方另行約定。
第五條 收購人收購生產人交售的 總價為 ,結算的方式為 ;結算的日期為 。
第六條 收購人負責向生產人提供種植生產 的技術信息咨詢服務和指導培訓;可約定由收購人向生產人收取技術培訓信息服務費,具體為 。
第七條 如需收購人向生產人提供種子、化肥、農藥、農膜的,具體的價格為種子 ;化肥 ;農藥 ;農膜 。
第八條 因收購人技術信息咨詢指導培訓服務失誤或者提供的種子、化肥、農藥等有質量問題給生產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收購人應當負責賠償。
第九條 生產人交售的 經檢驗不符合收購人提出的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的,收購人可以拒絕收購;經雙方協商,收購人可以降級降價收購;造成收購人經濟損失的,生產人應當負責賠償。
第十條 生產人因自然災害(如高溫干旱、低溫寒流、暴雨洪澇、臺風、冰雹、蟲災)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購人交售 的,應及時告知收購人,并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 生效,于 失效。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生產人 收購人
生產人: 收購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農業種植產銷服務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開戶行:
帳戶:帳戶: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編號品名規格單位單價數量金額
第二條包裝要求
托運人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有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__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日期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托運人的權利: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2、托運人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人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人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人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承運人的權利:向托運人、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人對其貨物有扣押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人應及時于托運人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人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到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托運人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人應按其價值的 %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調具斷裂、貨物摔損、調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承但賠償責任。
4、在托運人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字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人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人應償付承運人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人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人應償付托運人違約金元。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托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人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不可抗拒;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貨物的合理損耗;
貨運人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人: 承運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訂
農業種植產銷服務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
甲方就“三和〃淇林小鎮”的秩序維護、環境衛生、綠化養護等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三和〃淇林小鎮
物業類型:高檔別墅
座落位臵:鶴壁市淇濱區淇水路
建筑面積: ㎡
第二章 服務內容
第一條:小區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第二條:小區室外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清潔和維護。
第三條:小區公共區域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第三章 服務質量
第四條: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1.小區主出入口24小時值勤;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實施重點巡查;
3.對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實施管理,引到車輛有序通行、停放;
4.對發生的火災、治安等各類突發事件,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 報告甲方和有關部門。
第五條:室外公共區域環境衛生
道路、綠地等公共區域定時清掃、保潔,保持環境衛生潔凈。
第六條:綠化養護管理
1.定期對草坪、花木進行修剪、養護,保持觀賞效果;
2.定期清除綠地雜物;定期組織澆灌;噴灑藥物,預防病蟲害。
第四章 服務費用
第七條:本項目每月服務費用:壹萬陸千伍佰元整¥16500元;
第八條:乙方服務期間每月產生的工具材料消耗費用和設施設備維修
第九條:以上費用甲方應在每月的15日前,將本月的費用撥付給乙方。
第五章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第十條:甲方向乙方安排本合同約定服務內容外的工作的,甲方需另行付費;費用雙方協商。
第十一條:乙方向居住在小區的單位、業主等對象提供服務時,可以向服務對象收取相關費用;費用雙方協商。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二條: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___年_月_日止。
第十三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或口頭意見。
第十四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