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精選33篇)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1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聯系電話:
丙方一:地址:聯系電話:
丙方二:地址:聯系電話:
丙方三:地址:聯系電話:
本合同系反擔保人為經甲方提供擔保的情況下乙方在銀行的借款合同提供反擔保的合同,各方經友好協商,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乙方在甲方申請辦理小額擔保貸款,經甲方審查,乙方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的申請條件,經甲方確認并通知小額擔保貸款經辦銀行辦理與乙方的借款合同,乙方與已于年(編號為),借款金額為萬元,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擔保。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愿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丙方為反擔保人,丙方亦自愿為乙方向甲方提供擔保,反擔保形式為保證。
第二條釋義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于擔保的法律規定,反擔保人亦即擔保法規所稱的擔保人,根據選擇反擔保情況,本合同中反擔保人指丙方。
如無特指,以下所稱的擔保與反擔保為用義語。
2、本合同所稱擔保期間指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第三條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丙方提供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
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四條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
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所有律師費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五條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
但甲方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六條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其他業已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
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其他應付費用;、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七條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10%的違約金。
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如屬雙方或多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違約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主合同及本擔保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后,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并視情況采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項下的通知或送達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以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后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后5個工作日;
(2)如果書面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收到書面通知之日;
(3)如果是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通知,則為向對方所留通訊號碼或電子郵箱地址發送之日。
第九條管轄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
若引起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其它事項由乙方簽訂的所有與該筆借款相關的文件及合同,作為本反擔保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各方與經辦銀行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印章):
乙方(簽字、手印):
丙方(簽字、手印):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2
根據借款方(丙方)與貸款方銀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以及甲方與貸款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保證合同)和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委托保證合同》(合同編號:),甲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丙方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經丙方要求,乙方愿意就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以其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為丙方進行反擔保。甲、乙、丙三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抵押財產評估作價萬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屆滿后兩年止。
三、乙方保證抵押物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或經營管理權)的無權屬爭議的財產。
四、乙方應負責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承擔抵押登記費用,保證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給甲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擔保范圍:擔保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及利息、借款方應支付貸款方的違約金或罰息、保證人代償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抵押物處置費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及保證合同,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公證等費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擔。
八、主合同期限屆滿,丙方未能清償債務,甲方代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甲方有權以法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并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九、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十、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并自愿將甲方作為財產保險的唯一受益人。
十一、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視為抵押財產,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二、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其他損害,應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十三、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十四、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五、為確保抵押物的真實性、合法性,乙方承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無權屬爭議;
2、未向他人設置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分過;
3、抵押物無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抵押物無第三人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十六、在抵押期間,乙方發生合并、分立、變更、撤銷、破產、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情況,其合并、分立、變更后的法人或其它組織仍繼續承擔或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責任。
十七、違約責任:
(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若擅自處分抵押物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原狀,且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的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還應進行損害賠償:
1、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
2、已向他人設置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
3、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有第三人對抵押物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5、有擅自轉讓、隱匿抵押物的行為。
十八、乙方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更換、改變住所或經營場所、減少注冊資金等;
2、因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對外投資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或組織形式等。
十九、乙方被其他債權人訴諸法律等情況發生時,應在情況發生后二日內將情況通知甲方。
二十、抵押期間,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提前依法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
1、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主合同履行期間丙方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甲方所擔保的款項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二十一、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抵押物的保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及甲方代丙方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2、貸款方本息損失及甲方的代償損失;
3、甲方收取丙方逾期本息5%的違約金;
4、甲方代貸款方收取貸款方和借款方所約定的違約金;
5、補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份返還乙方。
二十三、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抵押物依法應進行抵押登記的,本合同在“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依法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反保字第 號
甲方(抵押權人): XX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
乙方(借款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產就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物賬面價值為 元,評估值為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間,該抵押房地產的產權證書等相關資料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后二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單證由甲方代為保管。
5.2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5.3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4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移、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
5.5抵押期間,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5.6乙方保證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
5.7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8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四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之日起五日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開戶行:
帳戶: 帳戶: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詳見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佰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 代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意識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丙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丁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鑒于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以下簡稱"XX銀行")辦理貸款40萬元,需要擔保人,甲方應乙方要求,了擔保,為此各方共同簽訂了《 》(以下簡稱"貸款合同"),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向XX銀行銀行辦理的貸款保證。貸款合同已于年9月到期。現乙方繼續要求甲方為其一年擔保,為確保甲方因乙方逾期還款致甲方承擔保證責任后追償權的實現,甲方特要求乙方向其反擔保,并由丙方、丁方作為乙方反擔保的保證人。
現甲、乙、丙、丁各方經自愿、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擔保債權的認定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______銀行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1、丙方作為乙方保證人,對乙方因本協議約定事項產生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二年。
2、丁方作為乙方保證人,對乙方因本協議約定事項產生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向______銀行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擔保范圍
乙方及丙、丁就承擔追償債務和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XX銀行要求的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含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及費用等)。
第五條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享有如下權利:___________
在甲方履行保證義務后有權向乙方行使追償權;
甲方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選擇向乙、丙、丁任何一人承擔全部債權,也可選擇同時要求三人共同承擔責任;
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及丙、丁X的同意,但應通知乙方及丙、丁X,通知應當采取書面方式,自甲方依照本協議第十條約定地址寄出郵件的,則視為通知的到達。
2、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___________
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依照《民法典》及《擔保法》相關規定,拒絕承擔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義務的權利。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財產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撓行為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丙、丁X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1、丙、丁X為乙方的連帶擔保人,為乙方因甲方承擔保證責任而產生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丙、丁X任何一方在承擔甲方要求的擔保責任后,有權向乙方就自己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進行追償。
第八條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各方一致確認,在簽訂本協議時,所使用字、詞、句均充分理解,無重大誤解、欺詐、脅迫等情形。
3、若本協議的某些條款或某些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或將來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該條款的其他內容的效力。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各方應當依約履行自己的義務,若違反本協議約定,逾期履行全部款項的,處應當繼續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外,違約方還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 ______元(大寫______元),并承擔守約方的權利實現費用(包含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及費用等)
2、丙、丁應當督促乙方履行自己的義務,若乙方違約導致其承擔違約責任的,丙、丁對違約金部分也應當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糾紛的處理
1、各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2、各方以下地址為通知、法律文書等文件送達地址: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丁方(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6
一、反擔保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1、第三人先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才能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2、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只有在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時,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
4、須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擔保應采用書面形式,依法需辦理登記或移交占有的,應辦理登記或轉交占有手續。
擔保適用的原則、方法、標的物、擔保物種類均適用于反擔保。但反擔保的擔保方式只有保證、抵押、質押。
反擔保是擔保人轉移擔保風險的一種措施,其本質和擔保并無差別。
二、如何提出執行擔保
執行擔保,是指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暫時確有困難,缺乏償還能力,向人民法院以擔保方式保證其能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并經申請執行人同意,而暫緩執行的一種措施。
執行擔保應由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被執行人提出暫緩執行,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被執行人確實存在暫時困難,以致當前缺乏償還能力,或者立即執行會給被執行人造成較大損失。
2、必須經申請執行人同意。
3、被執行人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可靠的保證。
由上文可知,反擔保成立的條件有四點:第三人先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的、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時、反擔保應采用書面形式依法辦理。除了反擔保成立條件的內容,上文中還介紹了如何提出執行擔保,即被執行人確實存在暫時困難,以致當前缺乏償還能力,或者立即執行會給被執行人造成較大損失;必須經申請執行人同意;被執行人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可靠的保證的。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解決您的法律疑問。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7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債務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
1.乙、丙雙方已簽訂《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乙方為丙方向 (以下簡稱債權人)申請的為期_____年,金額計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小寫_____元)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2.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后自身擔保債權的實現,經各方充分協商,甲方愿意以其擁有所有權的 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并承擔反擔保責任。
為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釋義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民法典律關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權人,也是為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民法典律關系中的反擔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債務人是指對債權人負有債務并由乙方為該債務提供了保證擔保的被保證人。
4.本合同中的債權人是指對債務人擁有債權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證擔保的債權人。
第二條 抵押標的
甲方以下列財產作為反擔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稱:
2.抵押物數量:
3.機動車牌:
4.機動車登記證書編號:
5.車輛識別代號:
6. 其他:機動車所有人
第三條 抵押物事項
1.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系指甲方擁有并提供用于為乙方設定反擔保抵押的財產,以及該財產的孳息、附加物、和替代物等。
2. 抵押物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該等價值金額僅供抵押登記之用,并不作為乙方或其他有權方依據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對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3.如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抵押物被甲方處分,則乙方抵押權自動及于甲方同類同價值的抵押物之上。
第四條 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反擔保范圍為《委托保證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擔保證責任而向貸款銀行償付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支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向貸款銀行或第三方償付的與追索該項貸款有關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丙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在追償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乙方獲得清償前所產生的代償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的基準貸款利率計算;相關裁判文書裁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的,應當依法支付,如遇基準貸款利率和加倍遲延履行利息兩種情形并存時,以金額高者為準。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對抵押物享有獨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甲方保證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不存在任何現實或潛在的爭議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訴訟或仲裁。
3.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1. 甲方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售、贈與、重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并不得實施減少或降低抵押物價值的行為。
2. 由于甲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在 15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新的擔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權在甲方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
3.在抵押期間,甲方對設定的抵押物應須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由甲方承擔。
4. 甲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5.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鑒定、運輸、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需要辦理登記的,則甲、乙、丙三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同時共同到財產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正式登記手續,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記證明。抵押物的評估費用、保險費用、委托辦理抵押手續的費用和辦理抵押手續的費用等所有費用由丙方承擔。
主債權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該期限僅供抵押登記之用,實際借款期限以丙方和貸款銀行簽訂的授信/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期限為準。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15日內未受丙方清償的,乙方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變賣該抵押物(抵押物價值由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并以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變賣后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向丙方追償。
在抵押、質押、保證等各種反擔保方式并存的情況下,乙方向各反擔保人的追償無順序限制。
第九條、違約責任
1.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款約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抵押物,同時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價值總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滅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第3款的約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將抵押物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則乙方有權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擔保,同時有權要求甲丙雙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以及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丙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諾和保證條款。
(2)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或義務、責任。
(3)丙方未能向債權人償還債務而使債權人向乙方主張代償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關閉、解散或破產。
(5)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采取查封、凍結、拍賣或采取其他強制執行措施。
(6) 甲方、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行為或危害乙方正當利益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
(7) 丙方擅自與貸款銀行變更借款合同。
(8) 丙方擅自提前向貸款銀行還款。
(9) 甲方、丙方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現上述違約行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還款并導致乙方代為清償的,則乙方有權在任何媒體(包括但不限于報紙等紙質媒體、網絡媒體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單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違約行為及違約事實。
第十條、合同的獨立性
1.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當然解除或終止。
2.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上級單位的指令,或各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減輕或免除。
3.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發生合并、分立、重組、破產、解散、撤銷等事項或變更企業有關登記事項而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繼人繼續承擔反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國業已公布并正在執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后生效。
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須經三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債務人歸還對債權人的全部債務或甲方的擔保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后終止。
第十四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公證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已經對強制執行公證的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確了解。
1.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愿向公證機關申請辦理本合同公證并申
請賦予其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費用由丙方負責。
2.甲方確認:保證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反擔保義務,若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而導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證合同》的規定為其發生代償,甲方保證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反擔保還款義務,否則,甲方將自愿放棄抗辯權并接受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3.丙方確認:如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而導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證合同》的規定為其發生代償,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并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4.甲方保證:如住所、通訊地址等發生變更時,將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不論甲方是否收悉乙方發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況下,均可視為甲方已收妥并自愿 放棄對乙方所負通知義務的抗辯權。
5. 丙方保證:如住所、通訊地址等發生變更時,將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不論丙方是否收悉乙方發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況下,均可視為丙方已收妥并自愿放棄對乙方所負通知義務的抗辯權。
6.甲、乙、丙三方關于強制執行的約定優先于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條款。
(二)、執行證書的申請
根據本第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乙方有權向公證機關申請簽發執行證書。并持有該證書向乙方所在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的抵押物及丙方的財產而無須經過訴訟程序。
第十六條、 文本及簽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 陸 份,甲、乙、丙、公證處四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簽訂。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8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第號《委托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銀行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范圍
乙方愿意根據《保證合同》和《委托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以及《委托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后,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范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范圍外的余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后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后尚不能清償的債權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經營范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2、乙方對本合同及所擔保的《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已全部通曉、理解并接受。
3、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并書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后,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現擔保合同所列任一違約情形時,甲方也有權對乙方采取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乙方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簽章,該合同仍即時對其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9
____銀行: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年__月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人:
職務:
簽發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及賬號: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10
委托人: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已與乙方就該項目簽訂《委托擔保合同》。甲方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是《委托擔保合同》的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條反擔保存款
1.甲方應在簽訂《委托擔保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并交付保證金,保證金按保函擔保金額的5%存入,總額為人民幣(¥元)。
2.保證金在甲方未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編號,以下簡稱主合同)約定的義務及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前,由乙方監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處分或退款。(那我的押金照這句話不能退?)
3.如果乙方因甲方違約而承擔擔保責任,乙方有權直接使用保證金履行擔保責任,支付擔保受益人提出的損失賠償和違約金,或賠償乙方損失,實現債權和違約金,甲方對此無異議。
乙方使用保證金承擔擔保責任并支付相關費用后,未達到本條第1項規定比例的,應向甲方發出補充保證金通知書,甲方應在收到通知書后三日內補足保證金。逾期的,乙方按日支付定金總額的2%作為違約金。
如上述保證金不足以支付本項第1款所述的賠償和費用,乙方將向甲方發出《追償通知書》,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內將不足部分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并補足保證金。逾期支付上述款項及保證金的,每日按應付款項及保證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金返還
1.在保證期內,如果甲方忠實履行主合同和保函規定的義務而未引起任何索賠,乙方應在解除乙方保證責任后七個工作日內將反擔保保證金退還給甲方,甲方應將原始保函退還給乙方并提交完整的退保資料。乙方存款期間,不收利息。
2.若甲方的行為導致乙方履行擔保責任,且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后有反擔保保證金余額的,在擔保期限屆滿、擔保期滿后,乙方應按上述程序將擔保余額返還給甲方。
3.返還保函時,甲方應提交以下材料:(1)保函原件;(2)工程竣工驗收證書;(3)甲方向乙方出具的保證金資金兌換的財務憑證原件
第三條其他反擔保措施
除向乙方交存保證金外,甲方還應向乙方提供如下第一份反擔保。
1.項目負責人對甲方在委托擔保合同和反擔保合同項下的合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并出具第三方反擔保(附后)。
2.第三方法人對甲方在委托擔保合同和反擔保合同項下的合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并出具《第三方法人反擔保書》(附后)。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抵押或質押反擔保,雙方另行簽訂抵押或質押反擔保合同。
4.如甲方發生重大違約或財務狀況惡化,乙方可要求甲方提高擔保率、增加反擔保保證金或提供其他新的反擔保,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陳述和保證
1.甲方承諾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陳述;甲方承諾已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批準,出具本反擔保。
2.在乙方保證責任解除前,如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應在事件發生后7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1)甲方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其他經濟合同項下的違約行為;
(2)發生與甲方或甲方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現場施工負責人有關的重大違紀、違法或索賠事件;或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
(3)在乙方保證責任解除前,甲方有股權轉讓、法定代表人變更、公司章程變更、合并、分立、破產、清算、改制、注銷或啟用公章、重要資產轉讓或向第三方提供擔保、抵押或質押擔保等情形;
(4)甲方已經或即將出現在訴訟或仲裁中,或已經采取訴訟保全和執行措施;(5)其他可能影響甲方財務狀況和償付能力的情況。
3.甲方承諾郵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聯系人等。甲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是有效的聯系方式,乙方根據上述聯系方式郵寄和傳真的文件視為有效送達。上述聯系方式如有變更,甲方應在變更日后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果通知不及時,乙方根據原聯系方式發送的郵件和傳真視為有效送達。
第五條保險后監管
1.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套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項目部成員名單、主要施工機械設備進場等原件。用于乙方的保險后監管;
2.開工后,甲方應于每月5日前向乙方提交上月進度報告、完成工程量及下月施工計劃;如遇重大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工期延期、工期延誤、停工、質量問題、安全事故、不可抗力、業主或管理部門的處罰、通知和整改,應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發生拖欠工程款、索賠和反索賠、工期延誤、簽證困難等情況。,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專業人員協助辦理。
3.在乙方保證責任終止前,為防范和控制風險,乙方有權向甲方公司和項目部的任何工作人員和現場人員了解項目的施工情況和財務狀況。甲方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應給予支持和配合,如實陳述相關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4.乙方有權參與或采取以下監管措施,甲方同意無異議提供支持和協助:
(1)乙方有權參加甲方的定期工程會議、圖紙會審會議、監理會議等工程會議,并可參加或參加袖手旁觀的中間驗收、隱蔽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工程結算等重要事項。
(2)乙方有權向項目管理部成員、施工負責人和現場人員了解項目情況,閱讀和復制相關書面材料,并取樣化驗;乙方有權了解甲方公司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和復制公司和項目部的財務報表、有關財務憑證、工資花名冊、物資供應和支付以及合同文件。甲方公司和項目部應予以協助和配合。
(3)如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困難、財務損失、重大質量安全問題、施工負責人逃逸、拖欠民工工資或材料、停工待查等。,甲方應在事件發生后三天內通知乙方,乙方可采取接管工程、派遣技術人員、更換施工隊伍等措施,避免事態擴大和損失。
5.分包、分包(包括勞務分包)、內部承包、與第三方合作施工、團隊承包等。,甲方應在上述施工關系確定之日起三日內通知乙方,并將相關書面合同文件的復印件送乙方備案。項目經理、項目部成員、施工負責人、與業主的補充施工協議等發生變化時。,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備案相關文件。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支付《委托擔保合同》約定的`保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反擔保保證金,則甲方應每日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額(保費或保證金)2%的違約金。
2.若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則每發生一次違約,甲方應按保函金額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和解除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和解除,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3.本合同生效后,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或解除本合同。
第8條爭端的解決
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補充規定
1.本合同所指的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賠償和追償期間發生的費用、乙方人員的交通和差旅費、檔案檢索費、公告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鑒定費、律師代理費、拍賣傭金、相關中介費及其他費用。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11
___銀行: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年__月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人:
職務:
簽發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 反保字第 號 甲方(抵押權人): 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 乙方(借款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產就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物賬面價值為 元,評估值為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間,該抵押房地產的產權證書等相關資料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
第一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單證由甲方代為保管。
5.2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5.3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4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移、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
5.5抵押期間,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5.6乙方保證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
5.7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8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四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五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之日起____日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為一民營企業,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A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該合同向A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A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A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向A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民法典》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于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8)若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秘密;
(5)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號《委托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____(債權人)借款____萬元提供了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債權的實現,乙方同意將自己合法擁有的銀行承兌匯票張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借款人與____(債權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所約定的借款,數額為____萬元(¥____)。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上述借款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四、質押反擔保范圍:
(一)甲方為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____倍計算。
(二)《委托保證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五、反擔保權利憑證:銀行承兌匯票____張。(若多張見本合同附件)
出票日期:
匯票號碼: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額:
六、權利憑證交付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違約責任:
若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所約定期限歸還上述借款,甲乙雙方約定可按下列任一方式進行處理:
1、造成甲方代償,甲方有權立即按照《擔保法》等法律的規定行使質權;
2、甲方可直接對所質押票據進行處置,用以償還上述借款。乙方承諾不會提出任何異議,并放棄抗辯權。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且權利憑證交付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號合同附件:
出票日期:
匯票號碼: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額:
出票日期:
匯票號碼: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額:共____張
金額合計: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擔保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第四條 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第六條 擔保范圍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16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_____簽訂的榮_____年委托字第___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_____縣_____農村信用合作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農信社_____年保字第_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___萬元[(_____)農信社_____年借字第_____號《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為甲為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_________________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為佰拾萬元(___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質押反擔保范圍: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為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_____%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四、反擔保質押財產:乙方的工資收益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17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___________(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___________ (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經借款人全體股東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處的股份向甲方出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敬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貸款,數額為人民幣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權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股份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載明(附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貸款人債權和甲方擔保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 _________%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其質押股份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據此將甲方記載于借款人股東名冊之下
六、他特約事項
(一)辦理股份轉讓的有關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不得隱瞞質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三)質押股份在質押期間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當甲方為借款人代償后,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______日內,協商將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股份折價或 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股 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_____日內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還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內將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質押股份按原價再轉讓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_______元的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抄送貸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18
特別提示:債務人和反擔保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分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擔保債權人及專業人士咨詢。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擔保債權人(甲方): 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債務人(乙方):
通訊地: 聯系電話:
反擔保人(丙方)(共 方):
、
、
各方經友好協商,特就擔保債權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
根據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編號: )以及乙方與 銀行 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 □《借款合同》□ 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合同(協議)(編號: )的約定,甲方為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合同(協議)項下的借款或銀行承兌匯票提供保證擔保,為保障擔保債權人的權益及保證合同的履行,現丙方自愿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得全部財產為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擔保金額為債務人借款本金或銀行承兌匯票的 %,即金額為人民幣 ¥ 元整(大寫: )。期限自 年 月 1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貸款期限以銀行借據為準;銀行承兌匯票的期限最長不超過 6 個月)。
債務人先行向擔保債權人繳存風險保證金為借款金額的 %,擔保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直接扣收該保證金,不足部分繼續向擔保人和反擔保人追償。擔保費率為 ,在銀行貸款資金或銀行承兌匯票簽發到位后,由擔保債權人一次性向債務人收取。
反擔保人為多人反擔保的,擔保債權人有權向反擔保人同時或任何一人或多人行使全部追償權。
為減少擔保債權人的擔保風險,債務人愿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
(選擇一項或兩項):
□ 以其自身擁有所有權的實物為擔保債權人的上述擔保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形式 (□抵押 □質押);
□ 提供反擔保人為保證人,反擔保形式為共同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條 釋義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于物權法、擔保法的法律規定,反擔保人亦即擔保法規所稱的擔保人,根據選擇反擔保情況,本合同中反擔保人指債務人或反擔保人或乙丙兩方。如無特指,以下所稱的擔保與反擔保為用義語。
2、本合同所稱擔保期間指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3、本合同所稱擔保財產指對抵押物、質押物及質押權利的通稱。
第三條 擔保物狀況
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或質押物情況如下:
1、債務人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債務人提供擔保物清單》;
2、反擔保人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反擔保人提供擔保物清單》。
第四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如由反擔保人提供保證,則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兩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擔保債權人在前述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票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債務人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擔保債權人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擔保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五條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擔保債權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擔保債權人凡因履行保證擔保及向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擔保債權人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所有律師費用;向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六條 擔保財產的占有、保管、使用及處分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依所有權歸屬由反擔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擔保財產的權利憑證正本應由擔保債權人保管。反擔保人同意隨時接受擔保債權人對擔保財產的檢查、評估。
2、債務人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擔保財產,確保擔保財產的安全、完整、有效并處于正常適用狀態。
3、擔保期間,反擔保人對擔保財產不享有獨立處分權。未經擔保債權人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擔保財產。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換、轉移、轉讓、拋棄、隱匿、發包、贈予、再擔保、重復擔保、托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合作、入股等處分方式。
4、擔保期間,不論是否出現不可抗力,如發生擔保物價值減少或面臨減少、毀損、滅失時,反擔保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擔保債權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負責盡可能恢復擔保財產價值。如在30日內無法恢復足擔保財產價值,反擔保人需另行提供、補足與減少及滅失價值相當的擔保財產,并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
5、擔保的效力及于擔保財產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6、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擔保債權人有權單方面以拍賣、協議折價、變賣擔保財產等方式處分擔保財產:
債務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擔保債權人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反擔保人自接到擔保債權人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定;
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解散、關閉、歇業、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反擔保人非法使用擔保財產或擅自改變擔保財產正常用途。
擔保債權人處分擔保財產時,可視情況通知或不通知反擔保人。如決定通知反擔保人,反擔保人需按通知要求無條件配合擔保債權人辦理處分擔保財產的過戶、變更登記等手續。
第七條 擔保登記及費用承擔
1、依法應當辦理擔保登記的,在擔保債權人配合下由反擔保人負責辦妥擔保登記手續并將獲得的相關登記文件交由擔保債權人收執。
2、反擔保人應確保在擔保期間擔保登記持續有效。
3、如應擔保登記機關要求需另行簽署申請書、合同等相關文件,若該等文件與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為準。
4、有關本合同所涉及公證費、擔保登記費、維持費、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稅收等費用,概由反擔保人負擔并支付。如反擔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導致擔保債權人墊付時,反擔保人應及時向擔保債權人清償。
第八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合同(協議)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合同(協議)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合同(協議)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擔保債權人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擔保債權人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擔保債權人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擔保債權人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九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聲明:
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擔保債權人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其他共有權人;
其他業已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保證:
擔保債權人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擔保債權人書面通知后7日內即時支付擔保債權人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債務人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擔保債權人追償時,應優先償付擔保債權人追償金額;
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注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擔保債權人并將變更登記后的副本或注銷結果向擔保債權人報備;
反擔保人保證對擔保財產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權。如涉及其他共有權人時,已取得其他共有權人的書面同意;
擔保財產未涉及任何權屬爭議、法律糾紛,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權利限制或影響使用等情形。如今后出現該等情形,由反擔保人自擔費用出面理順;
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擔保財產不存在未為擔保債權人所明確了解、接受的明顯或隱蔽的質量瑕疵;
保證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擔保債權人依本合同約定處分擔保財產;
保證不出現因其故意或過失影響擔保財產價值及擔保債權人行使權利的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后,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并視情況采取補救措施。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后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后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二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若引起訴訟由擔保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本合同如不涉及擔保登記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如涉及擔保登記則自擔保登記之日起開始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各方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聲明:擔保人已提請債務人和反擔保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債務人和反擔保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債務人和反擔保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各方已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和內容逐一協商,達成一致。
擔保債權人(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債 務 人(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反擔保人(丙方):
1、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2、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3、(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4、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5、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自然人(簽): 自然人(簽):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配偶(簽): 配偶(簽):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自然人(簽): 自然人(簽):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配偶(簽): 配偶(簽):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
質權人: 縣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 (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__簽訂的榮__年委托字第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__縣__農村信用合作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農信社__年保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萬元[(__)農信社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為甲為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為佰拾 萬元 (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質押反擔保范圍:
(一)甲方為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四、反擔保質押財產:乙方的工資收益權。
五、特約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1、甲方與借款人、貸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2、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延長償還期限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甲方與貸款人協商以"貸新還舊"的方式發放給借款人的貸款。
5、貸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規定(貸款到期30日內)書面通知的。
(二)甲方從代償后的次月起(包括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代償的),即可委托乙方所在單位逐月從乙方應領的全部工資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償資金得以全部清償。若乙方變動了工作單位,甲方將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扣付。若乙方出現下崗、辭職、辭退情況,即無工資性收益時,甲方將依法繼續申請執行乙方的個人家庭財產。
(三)乙方有以下行為,應在事后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財產或合法收益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的;
2、乙方工作單位、住所、聯系電話發生變更的。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借款人各執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單位和貸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縣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工作單位: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日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丙方:(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月工資: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自愿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丙方自愿對乙方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________萬元,月利率________‰,借款期限甲方提供反擔保,擔保方式為互為連帶責任擔保。
二、反擔保的范圍,包括貸款本金及該筆貸款所發生的利息、罰息和甲方為實現債權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交通費等全部費用。
三、借款人逾期未還,反擔保人同意甲方到本單位直接扣的工資(除去當年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外的工資部分)及本人的其它財產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直接給付甲方用于償還貸款。
四、本協議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乙、丙兩方同意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五、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核保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按押):________________丙方(簽字按押):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反擔保人)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_
(加蓋公章、蓋章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21
編號為:匯融(20xx)002-3號
致:廣東恒融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根據貴公司與佛山市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于 20xx年4月 日簽署的編
號為 號的《擔保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貴公司為借款人向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簡稱“貸款人”)所借金額為叁佰萬元的借款提供擔保。
在此,本人應借款人的請求,愿意以擔保人的身份向貴公司上述擔保提供反擔保,現出具以貴公
司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的保證書。本擔保人愿作如下保證:
一、擔保范圍包括:貴公司所擔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其它有關費用,
以及貴公司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二、本擔保人保證對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負有法律上和經濟上代為清償的義務和
責任。若借款人未能按其與貸款人簽署的編號為 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
簡稱“借款合同”)規定如期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在貴公司代借款人清償債務后十個工作日內本
人無條件地代為清償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欠款,不得有
任何異議。
三、只要不增加擔保金額,本擔保書不因上述協議書和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
響或失效。
四、本擔保人在此確認并保證:
1、本擔保人的財務狀況足以保證本擔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項擔保;
2、本擔保人愿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全部家庭財產)承擔保證責任;
3、本擔保人同意向貴公司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貴公司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本擔保人承擔;
4、本擔保人保證對清單中所列財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本擔保人非征得貴公司同意,不再自行處分以上財產(包括設定抵押、質押、轉讓等)。如貴公司認為有必要,可對其中部份財產進行保險、設定抵押、質押,本擔保人保證協助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如設定抵押、質押,本擔保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資產尚不足以承擔貴公司的擔保的費用,則本擔保人對不足部份繼續承擔清償責任,直到本保證書第一條所述費用全部還清為止。本反擔保保證期間為貴公司代借款人清償貸款之日起兩年。
五、本保證書項下的擔保是本保證人的連續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而有任何改變。
六、本保證書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廣東地方有關法規,若因本保證書引起糾紛,應向貴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保證書自本擔保人簽字之日生效,至上述的借款本金、利息、有關費用全部還清之日起失效。
擔保人(蓋章及右手食指模):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擔保人配偶聲明:
作為(擔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 (擔保人)以我們夫妻共有財產為上
述反擔保提供財產保證。
簽字: 年 月 日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2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反擔保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以下簡稱“主合同”)。依主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主合同向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質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向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擔保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出質,具體情況如下:
質押財產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質押財產交付時間、地點和方式:
第五條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質押財產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允許質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質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質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主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質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占有質物并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但質權人并不直接因此擁有該孳息的所有權。該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并且如果還有剩余,則應充抵債權及利息,之后如果還有剩余,則應返還給乙方;
(2)在甲方依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3)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質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若本合同項下質權因上述質押財產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質押行使質權;
(5)若乙方轉讓質押財產所有權或者為其它債權人設定擔保,則甲方享有依據本合同拒絕第三人請求轉移質押財產之占有的權利,并且甲方仍依法享有相應的優先受償權利;
(6)質押財產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押財產,并與乙方協商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主債權或者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7)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轉讓行為在轉讓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質權人,應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對質押財產的保管應盡到善良管理人應有的注意義務。違反此項義務給質押財產造成損害的,甲方不僅不能享有本合同第七條第1款第(6)項所規定的權利,還應當對質押財產的毀損或者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乙方按期履行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務的.,或者乙方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的,甲方應當向乙方返還質押財產。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出質人,享有如下權利:
(1)若甲方不能妥善保管質押財產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將質押財產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權而返還質押財產;
(2)乙方有權不經甲方同意轉讓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或者在其上設立其它的擔保權利;
(3)乙方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后,有權請求甲方返還質押財產;
(4)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質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質押財產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5)若質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上的過失而毀損或者滅失的,乙方有權請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質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質押財產上不存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禁止作為質押財產的情況;
(2)乙方應當容忍甲方依法占有質押財產等其他行使質權的行為。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條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乙方依約向甲方交付質押財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各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鑒于:
甲方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為一民營企業,甲方、乙方與________銀行(下簡稱“A銀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____]貸字第________號)。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該合同向A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A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A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向A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________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民法典》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于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8)若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秘密;
(5)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讓人后,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上不存在為《民法典》所禁止作為抵押物的情況;
(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情況下,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
(4)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撓行為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責任;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變更名稱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本合同的某些條款或某些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或將來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該條款的其他內容的效力。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1.本合同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24
X集團電信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與擔保人,就被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使用乙方個人住宅電話(業務登記單受理編號:)提供擔保簽訂如下合同:
一、擔保人自愿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電話所承擔交費義務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擔保人應為乙方的固定電話機主,并無欠費記錄的(地區)居民。
三、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范圍為:
(一)甲方使用固定電話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違約金。
(二)乙方與甲方因割接改號、換號、移機、增加服務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對本合同予以變更等事由,擔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擔保責任。
四、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務并交納全部費用后終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電話發生欠費,乙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支付,并將欠費計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費用中。若甲方和擔保人均不履行交費義務的,乙方有權對擔保人采取停機、撤機以及其他追繳措施。
六、在擔保期間擔保人不得擅自單方撤銷擔保;擔保人若撤銷擔保,須與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營業廳交清費用并辦理撤機手續。
七、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發生機主變更或撤機等業務變更時,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八、若擔保人在擔保期間固定電話發生欠費,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九、擔保人承諾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寫個人資料真實無誤。如資料有誤,乙方有權對甲方的電話停機。
十、本合同為前述編號的業務登記單及甲乙雙方簽訂《固定電話后付費業務服務協議》的從屬協議。
十一、本合同自擔保人、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由擔保人填寫:
擔保人資料
姓名固定電話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
發證機關發證日期證件有效期
聯系人聯系電話
被擔保人資料
姓名固定電話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
發證機關發證日期證件有效期
聯系人聯系電話
乙方(蓋章):
擔保人(蓋章或簽字):
X年XX月XX日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25
股權質押反擔保合同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方根據 公司與貸款人 銀行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以及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 (以下稱保證合同,編號: ),乙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 公司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權;
為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為乙方提供股權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公司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的股東,持股比例為 %,有權簽訂本協議并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并且已經適當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
1.2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合同對 公司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任何及所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并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 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 公司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甲方保證,已向乙方真實披露了 公司的財務狀況,并擔保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確定的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
1.7 甲方承諾,一旦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1.8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 質押物
2.1 甲方將其對 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為對乙方擔保債權實現的反擔保。
2.2 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入乙方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3.1 乙方代 公司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等;
3.2 公司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及乙方為實現質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鑒定、公證、處置質押物等的費用)等;
第四條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
4.1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質押權存續期間隨之中斷。
第五條 出質登記
5.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并將出質登記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 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出質證明書等)。當 公司按期還貸后,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 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 公司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后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于 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由 公司加蓋公章)。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
7.1質押權實現的條件依法律規定確定。
7.2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 處置出質股權后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處置出質股權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實現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 公司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8.2乙方代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
8.3保證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代償資金占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
8.5補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 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
用全額予以賠償。
9.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0.1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0.2 主合同、《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質股權對于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10.3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26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一、申請擔保貸款情況
申請擔保貸款金額(萬元)申請擔保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擔保貸款資金用途:_________________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還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反擔保措施:_________________(其中包括法人代表抵、質押的個人財產)
申請企業意見: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企業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27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應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申請,經審查,甲方同意為乙方貸款(含展期,下同)向銀行(以下稱貸款方)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范圍和擔保期間:
一,乙方擬貸款的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實際損失的100%,為乙方向貸款方提供擔保。
三,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第二條保證方式:
1、甲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貸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2、超出甲方的擔保范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貸款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甲方的保后監督管理權:
擔保貸款發放后,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貸款的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四條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履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時償還甲方欠款,甲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債權等一切可執行財產。申請強制執行的金額為: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金額,即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鑒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擔保費)。
第五條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的%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并在甲方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2、必須承擔主合同規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后的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3、借款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并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后15天內清償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超出15日的,甲方有權委托相關銀行從乙方的賬戶上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第七條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九條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并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條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并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并支付擔保費用。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為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條承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28
甲方:某某某,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鑒于:
1、某某某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于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與某某某省某某某集團公司簽訂的《房屋長期租賃合同》;
2、甲方與乙方于某某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簽訂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占某某%)
3、甲方為某某某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向某某某某銀行借款某某某某萬元(合同編號為某某某某)提供了擔保。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下列事項達成一致協議:
一、乙方愿意為上述擔保中的某某某某%部分(即某某某某萬元)提供反擔保。
二、如浙江某某某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則首先由甲方處置《合作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名下的經營利潤,如該處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損失,則乙方應在該范圍內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期限自銀行向某某某某某食品有限公司發放貸款起至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后二年。
三、本反擔保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2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反擔保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以下簡稱“主合同”)。依主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主合同向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質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向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擔保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出質,具體情況如下:
質押財產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質押財產交付時間、地點和方式:
第五條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質押財產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允許質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質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質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主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質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占有質物并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但質權人并不直接因此擁有該孳息的所有權。該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并且如果還有剩余,則應充抵債權及利息,之后如果還有剩余,則應返還給乙方;
(2)在甲方依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3)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質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若本合同項下質權因上述質押財產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質押行使質權;
(5)若乙方轉讓質押財產所有權或者為其它債權人設定擔保,則甲方享有依據本合同拒絕第三人請求轉移質押財產之占有的權利,并且甲方仍依法享有相應的優先受償權利;
(6)質押財產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押財產,并與乙方協商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主債權或者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7)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轉讓行為在轉讓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質權人,應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對質押財產的保管應盡到善良管理人應有的注意義務。違反此項義務給質押財產造成損害的,甲方不僅不能享有本合同第七條第1款第(6)項所規定的權利,還應當對質押財產的毀損或者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乙方按期履行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務的,或者乙方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的,甲方應當向乙方返還質押財產。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出質人,享有如下權利:
(1)若甲方不能妥善保管質押財產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將質押財產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權而返還質押財產;
(2)乙方有權不經甲方同意轉讓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或者在其上設立其它的擔保權利;
(3)乙方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后,有權請求甲方返還質押財產;
(4)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質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質押財產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5)若質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上的過失而毀損或者滅失的,乙方有權請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質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質押財產上不存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禁止作為質押財產的情況;
(2)乙方應當容忍甲方依法占有質押財產等其他行使質權的行為。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條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乙方依約向甲方交付質押財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各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與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集團公司簽訂的《房屋長期租賃合同》;
2、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占__________%)
3、甲方為__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向_____________銀行借款_____________萬元(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提供了擔保。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下列事項達成一致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愿意為上述擔保中的_____________%部分(即_____________萬元)提供反擔保。
二、如浙江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則首先由甲方處置《合作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名下的經營利潤,如該處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損失,則乙方應在該范圍內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期限自銀行向__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發放貸款起至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后二年。
三、本反擔保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31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銀行(以下簡稱__________銀行)和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房產開發項目簽訂人民幣_____元貸款合同(見附件一)。應乙方要求,甲方和_____銀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最高額為_____元的保證合同(見附件二)。
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乙方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甲方作出如下保證事項:
一、 乙方同意上述保證合同的全部條款;乙方保證通過和行就上述貸款金額另行設定抵押擔保,在三個月內提前解除甲方為乙方設定的上述擔保。
二、 行要求甲方交存的_____%保證金由乙方提供,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款項轉入甲方在行的保證金帳號,存款利息歸甲方所有。
三、 乙方按照擔保期間支付甲方擔保費用。,擔保期在3個月以內的,按擔保金額的 計算;超過3個月不足6個月的,按擔保金額的 計算;超過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擔保金額的 計算。在貸款入帳后當天,由甲方提供發票后一次性收取擔保費用。
四、 乙方自愿將現有的位于_____路_____號_____幢 層共_____平方米的商鋪按照人民幣_____元的總價以預售方式轉讓給甲方,并且共同辦理房地產預售合同登記手續,有關單據和回執由甲方保管;在乙方為附件一項下貸款辦好抵押擔保手續,行確認甲方附件二項下擔保責任解除后,甲方立即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房地產預售合同登記的注銷手續;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 甲方為乙方實際提供擔保期限為3個月,如出現擔保逾期,乙方應提前15天說明情況,逾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在擔保逾期1個月,即實際擔保期滿4個月以后,甲方即有權處置上述房地產預售合同項下的所有房產,在辦理有關手續或轉讓時,乙方應無條件予以配合。
六、 甲方按照本協議第五條處置上述預售合同項下的房產所獲得的價款,用以支付甲方因此產生或可能發生的貸款本金及其利息、擔保費及其利息、房產拍賣和轉讓所需的全部費用,以及為追償甲方損失所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一切費用;不足部分,乙方仍然承擔繼續賠償責任;如有多余款項,則多余部分應全部退還乙方。
七、 附件一、附件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也不排除其他相關文件對本協議的支持作用,但有關甲方為乙方提供保證的期間以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為準。
八、 本協議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甲方按照附件二項下應付款項和因此產生的各種損失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九、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在甲方營業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 本反擔保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個執_____份,公證機關和銀行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32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以下簡稱借款人/委托人)與乙方簽署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委托擔保協(以下簡稱債權人/受益人)的貸款(貸款/履約/其他)提供擔保,現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財產抵押給乙方作為反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抵押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項下反擔保的主債權:為借款人/受托人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債權人/受益人所申請的期限為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幣種)議書》(以下簡稱協議)中的規定,因乙方為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委托人)向元的貸款(貸款/履約/其他)。
第二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附后)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權證書編號/車輛登記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駕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評估值: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本協議下的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中的(幣種)人民幣(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和其產生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如本協議下抵押物的最終變現價值大于前述反擔保的金額時,甲方承諾在抵押物實際變現價值的范圍內對反擔保的主債權承擔責任。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債權人/受益人償還擔保債務之日后兩年止。
第五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之抵押物依國家法律規定擁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該抵押物在本協議達成之前未設定抵押,在抵押給乙方的期間內亦不再設定抵押,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書原件交由乙方保管。該抵押物所有權證書原件甲方保證于本協議簽訂之時交于乙方。
第六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或處分權,甲方保證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爭議、被監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實現抵押權的情況。同時,甲方保證抵押物上也未設立任何抵押權或質押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第七條、抵押物總值為(幣種)人民幣(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按抵押率100%(百分之百)折算,可暫作抵押反擔保價值人民幣(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八條、在抵押期內,甲方應對抵押物辦理財產保險。抵押期內,該筆保險的唯一受益人為乙方,投保期限至少應長于乙方開具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的有效期六個月,并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條、如果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定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承擔代償責任的,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二十一條規定之方式折價、變賣、拍賣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并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第十條、在抵押物發生滅失、毀損、被征用或者其他損害的情況下,乙方(即抵押權人)有權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者其他款項優先受償。如果上述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款項不足以擔保乙方債權的,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與不足部分價值相當的擔保物。
第十一條、本抵押協議書及有關資料,乙方認為有必要的,應經公證機關對其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公證。本協議書項下的抵押物依法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日內到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十二條、抵押物的咨詢、公證、見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三條、凡屬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甲方負責保管。在抵押期內甲方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拆遷、出租、出售、互易、轉讓、贈與、清償、出資、重復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如經乙方書面同意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甲方應將其取得的全部價款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轉入乙方賬戶。處分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甲方必須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否則無效。
第十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耗,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在抵押期間,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或其他影響抵押物價值變化的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并限在5日內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其他經乙方認可的等值的財產(凈現值相等)作為抵押物。甲方違反本約定的,乙方有權提前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在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立即行使抵押權:
1、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定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2、委托人/借款人未按照與乙方簽訂的《委托擔保協議書》履行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4、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停業、歇業、申請破產、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的;
5、委托人/借款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權人債權登記的情形;
6、委托人/借款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將無法償還主合同債務;
7、委托人/借款人下落不明或變更住所致使乙方無法向其主張權利的;
8、甲方無力保持抵押物的完整和良好狀態的;
9、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其他事件。
第十七條、處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在內)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從處理抵押物所得多于擔保債權的價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均應賠償守約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守約方因處理該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律師費損失在內的一切損失。
第十九條、甲方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條、本抵押協議不因主合同和《委托擔保協議書》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本抵押協議不受主合同效力影響,本抵押協議始終有效。若有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雙方,在達成新的協議之前,本協議仍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甲方同意乙方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方式實現抵押權:
1、以抵押物折價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可與甲方協議,按協議價格受償,也可按照乙方委托的具有相應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的價格受償。甲方對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和該機構作出的評估價格不提出反對或異議。
2、以變賣抵押物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可自行或委托甲方或中介機構找買主,也可標售抵押物。變賣價格的確定,適用本條前款的約定。
3、以拍賣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有權委托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具備相應資格的拍賣企業拍賣抵押物,甲方對乙方選定的拍賣企業不提出反對或異議。乙方可按屆時未清償的主合同的債務總額或不低于該數額_________%的比率提出拍賣保留價,也可不提出拍賣保留價。凡依此進行和成交的拍賣,甲方同意接受。如拍賣未成交,乙方有權委托該拍賣企業或其他拍賣企業再行拍賣。
第二十二條、甲方保證乙方為上述抵押反擔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權利。若甲方對提供的上述反擔保抵押物在本協議書簽訂前或簽訂之后有重復抵押、再抵押、轉讓、轉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為,則甲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以下第1項規定的方式解決爭議: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抵押協議按以下約定的方式生效:
1、甲方(抵押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公章后生效。
2、甲方(抵押人)是法人的,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本按需制備。
第二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特別提示:乙方已將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向甲方做了提示,并應甲方的要
求在本協議中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協議的每一條款均進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已做了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指模)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貸款反擔保合同 篇33
____銀行_____分行:
_____(下稱甲方)與_____(下稱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就_____項目簽訂了第_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了第_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年___月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_元整的第_____號保函(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1.我們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們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2.如乙方未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帳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5.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而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6.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擔保責任。
7.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以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義務而獲得的求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8.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5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9.本擔保書自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全部得到清償之日終止。
10.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貴行執二份,甲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簽發日期:_____
開戶行及帳號: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