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財務合同(精選28篇)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在雙方共同遵守《會計法》,《稅法》及各項經濟法規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財務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滋共同遵守:
一,雙方商定在甲方年營業額——萬元以下,代理費為元/月.超過——萬元,每超過一個——萬元,每月另加元,年末一次結清.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將經營中的財務信息準確全面的提交給乙方,并接受乙方的會計專業指導,在具體經營過程中有疑問應及時與乙方指定的責任會計溝通.
2,按照合同約定的代理費標準按時支付酬金,支付時間為每月會計及稅務報表作出后.年度提成在每年的年度財務決算報表作出后.
3,甲方因故須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財務交接準備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承諾,用正版安易財務軟件為乙方作帳,恪守會計準則及職業道德,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2,認真履行會計職責,及時準確的做出財務報表,按時報稅.
3,接受甲方的監督,在甲方經營過程中遇到會計方面的疑難問題,應及時予以解答.
4,負責甲方的工商,稅務年檢的財務協助工作,配合稅務稽查,協調企業與稅務的關系.
5,對財務工作中出現的疑難問題應及時通報甲方,在取得協商一致的意見后,進行帳務處理.
6,合同終止時按規范做好財務交接工作.
四,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從20______年月日至20______年月日,期滿如繼續委托代理財務工作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不另簽合同.
2,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新辦企業在辦理稅務登記手續期間按一個月支付代理費.
4,非新辦企業,在交接財務手續時由乙方對其以前的財務帳目進行清理,清理所發生的費用及產生的工作量的收費雙方另行商定.
5,財務作帳所發生的材料及其它財務耗材,由甲方承擔.
6,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在雙方共同遵守《會計法》、《稅法》及各項經濟法規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財務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滋共同遵守:
一、雙方商定在甲方年營業額_____萬元以下,代理費為_____元/月。
超過_____萬元,每超過一個_____萬元,每月另加_____元,年末一次結清。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將經營中的財務信息準確全面的提交給乙方,并接受乙方的會計專業指導,在具體經營過程中有疑問應及時與乙方指定的責任會計溝通。
2.按照合同約定的代理費標準按時支付酬金,支付時間為每月會計及稅務報表作出后。
年度提成在每年的年度財務決算報表作出后。
3.甲方因故須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財務交接準備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承諾,用正版安易財務軟件為乙方作帳,恪守會計準則及職業道德,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2.認真履行會計職責,及時準確的做出財務報表,按時報稅。
3.接受甲方的監督,在甲方經營過程中遇到會計方面的疑難問題,應及時予以解答。
4.負責甲方的工商、稅務年檢的財務協助工作,配合稅務稽查,協調企業與稅務的關系。
5.對財務工作中出現的疑難問題應及時通報甲方,在取得協商一致的意見后,進行帳務處理。
6.合同終止時按規范做好財務交接工作。
四、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滿如繼續委托代理財務工作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不另簽合同。
2.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新辦企業在辦理稅務登記手續期間按一個月支付代理費。
4.非新辦企業,在交接財務手續時由乙方對其以前的財務帳目進行清理,清理所發生的費用及產生的工作量的收費雙方另行商定。
5.財務作帳所發生的材料及其它財務耗材,由甲方承擔。
6.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甲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
簽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
簽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簽訂,協議雙方為: 甲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 產品:本協議中所稱“產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標銷售的(產品名稱)和隨時經雙方以書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2. 地區:本協議中所稱“地區”,系指_______國________。
3. 商標:本協議中所稱“商標”系指(商標全稱)。
第二條 委任及法律關系
1. 委任: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委任乙方作為其代理,以便在“地區”獲致“產品”的訂單。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擔此項委托。
2. 法律關系:本協議給予乙方的權利和權力只限于給予一般代理的權利和權力,本協議不產生其他任何關系,或給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他任何協議約束的任何權利,特別是,本協議并不構成或委派乙方為甲方的代表,雇員或合伙人。雙方明確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不論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擔責任。
3. 指示: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隨時發來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違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賠、債務和責任,乙方應設法保護甲方利益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三條 甲方的責任
1. 廣告資料:甲方應按實際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數量的“產品”樣品、樣本、價目表、廣告宣傳用的小冊子及其他有關“產品”推銷的輔助資料。
2. 支持推銷:甲方應盡力支持乙方開展“產品”的推銷;甲方不主動向乙方代理“地區”的其他客戶發盤。
3. 轉介客戶: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如“地區”其他客戶直接向甲方詢價或定購,甲方應 將該客戶轉介乙方聯系。
4. 價格:甲方提供乙方的“產品”價格資料,應盡可能保持穩定,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以利推銷。
5. 優惠條款:甲方提供乙方獲致訂單的條款是最優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其他客戶銷售“產品”而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6. 保證:甲方擔保凡根據本協議出售的“產品”如經證實在出售時質量低劣,并經甲方認可,則甲方應予修復或者調換的保證,以“產品”在出售后未經變更或者未經不正確使用為限。除上述保證外,甲、乙雙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他保證。
第四條 乙方的責任
1. 推銷:乙方應積極地促進“產品”的推銷,獲取訂單,并保持一個有相當規模和足夠能力的推銷機構,以利“產品”在“地區”的業務順利開展和壯大。
2. 禁止競爭:乙方除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外,不應制造、購買、獲取訂單,或協助推銷與本協議“產品”相同或者類似的其他國家商品,或者將本協議內“產品”轉銷其他國家或者地區。
3. 最低銷售額: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
第一個12個月內,乙方從“地區”客戶獲得的“產品”訂單,總金額應不少于________元。以后每12個月遞增50%。
4. 費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承擔在“地區”推銷和獲取“產品”訂單的全部費用,如電報費、旅費和其他費用,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
5. “產品”價格與條件:乙方保證按照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隨時規定的價格和條件進行推銷。在獲取訂單時,乙方應充分告知客戶,甲方的銷售確認書或合同內的一般條款以及任何訂單均須甲方確認接受后方為有效。乙方收到的“產品”訂單,應立即轉給甲方以便予以確認或者拒絕。
6. 督促履約:乙方應督促客戶嚴格按照銷售確認書或合同的各項條款履約,例如及時開立信用證等。
7. 市場情況報道:乙方應負責每月 (或者每季)向甲方提供書面的有關“產品”的市場報道,包括市場上同類產品的銷售情況、價格、包裝、推銷方式、廣告資料、客戶的反應和意見等。如市場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應及時以電報通知甲方。
第五條 傭金
1. 傭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經乙方獲得并經甲方確認的訂單,甲方在收妥每筆交易全部貨款后,將按發票凈售價_______%付給乙方傭金。為了結算方便,傭金每月(季)匯付一次。
2. 計算基礎:上述“發票凈售價”系指甲方開出的“產品”發票上的總金額 (或毛售價)減去下列費用后的金額,但以這些費用業經包括在毛售價之內者為限:
(1) 關稅及貨物稅;
(2) 包裝、運費和保險費;
(3) 商業折扣和數量折扣;
(4) 退貨的貨款;
(5) 延期付款利息;
(6) 乙方傭金。
3. 甲方直接成交的業務:凡乙方“地區”的客戶,雖已了解甲、乙雙方的貿易關系,或者經甲方轉介與乙方,但仍堅持與甲方直接交易,則甲方有權與之成交,保留______%傭金予乙方,并將此項交易作為本協議
第四條第3款最低銷售額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區”的客戶在中國訪問期間 (包括參加在中國舉辦的各種交易會)與甲方達成“產品”的交易,目的港為乙方代理“地區”者,甲方有權接受其訂單,且不為乙方保留傭金,亦不計入上述最低銷售額。
4. 超額傭金:如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積極推銷“產品“,并超額完成年度最低銷售額 (按實際出運金額計算),甲方對超額部分除支付規定的傭金外,應另付乙方獎勵傭金:
(1) 超額50%時,獎勵傭金為_____%;
(2) 超額100%時,獎勵傭金為______%。獎勵傭金在年度終了時由甲方結算后一次匯付給乙方。
第六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如雙方同意延續本協議,任何一方應在期滿_______天前用書面通知對方以便相互書面確認。
第七條 協議的終止
1. 終止:協議雙方應認真負責地執行各項條款。在下列情況下,任何一方得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協議或者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 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一項義務,而此項違約在接到另一方書面要求糾正的 通知后_______天內仍未能加以糾正;
(2) 如一方自動或被迫申請宣告破產,自動或者被迫申請改組、清理、解散;
(3) 如發生違反本協議
第八條有關商標使用或者注冊的情況;
(4) 如發生本協議
第九條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______天期限后仍無法履行其義務 時。
2. 終止的影響:本協議的終止并不解除雙方按照本協議規定業已產生但未了結的任何債務。凡在本協議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損失,另一方仍有權提出索賠。
第八條 商標 甲方目前擁有和使用的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均屬甲方產權,未經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地或間接地、全部或者部分地使用或注冊。即便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按某種方式使用,但在本協議期滿或者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并取消。
第九條 由于水災、火災、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和責任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在事故發生_______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說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或部分義務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并提供有關證明文件,根據情況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或延期履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鞍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轉讓 本協議任何一方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
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者修改時,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后方能生效。 本協議及附件以中文、_______兩國文字繕就,共有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簽署后雙方各執正副本各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不適用雙方政府之間的貿易或者甲方與乙方政府之間達成的交易,亦不適用于易貨貿易或者投標交易。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授權委托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授權委托人) ________年____月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4
甲方(委托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托人):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市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從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 市 區 房產,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房屋產權證登記面積為準),權屬性質 ,產權證號 ,產權人 ,隨房屋一并出售室內裝飾、附屬設施以及 。
2.乙方為甲方售房廣告策劃、尋找客戶、洽談、促成交易、辦理房屋權屬變更事宜
3.乙方在委托范圍內,就上述房產與購房人簽訂的合同,甲方均確認。
第二條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找到購房客戶。
辦理房屋權屬變更,按照房屋所在區縣有關部門的規定期限執行。
如因甲方原因耽誤,工作日相應順延。
第三條房產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房產委托出售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此價格為稅前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價格賣出,差額部分由乙方負責補齊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價格賣出,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3.付款方式:現金支付/銀行轉賬。
第四條購房定金、購房款及付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 ),該購房定金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時抵作購房款。
2.乙方應于房屋權屬變更當日交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大寫) 元(¥ );如房屋買受人申請購房商業貸款,剩余房款交付時間以銀行放款時間為準。
上述兩種付款方式甲方均確認。
第五條傭金支付辦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售房代理傭金人民幣(大寫) 元(¥ ),于該房屋權屬變更之前一次性付清。
第六條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委托出售的房屋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可以上市交易轉讓的條件。
2.簽訂合同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產權證及購房相關憑證、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證明、婚姻證明、夫妻雙方個人印章等原件和復印件。
3.委托代理期限內不得自行出售、拒絕出售或轉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產,提供的有關證件及材料應真實合法,須保證所出售的房產不存在任何爭議,且有關權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4.積極配合乙方工作,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到達其房產歸屬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及配合購房人辦理貸款的相關手續。
5.保證屋內設備設施完好無損,房屋權屬變更前結清物業、水、電、收視、供暖等所有費用并出具相關票據,對于權屬變更前無法結清的費用,甲方負全部責任;房屋權屬變更前 日內騰空此房交付乙方該房所有鑰匙;房屋權屬變更前 日內遷出該房所有注冊戶口。
第七條乙方義務
1.簽訂本合同之前向甲方出示營業執照副本,確保代理事項遵循法律程序。
2.確保代理過程中不損壞房屋的現有裝修、設備和設施。
3.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4.對合同履行中所知悉與甲方及買受人有關的商業秘密、經濟情況等個人信息有保密義務。
5.如需變更為甲方代理服務事項、要求和標準,應書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如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須有甲方(產權人)的授權委托書,如授權委托書是公證件的,甲方還應書面同意可以轉委托。
2.本合同簽訂后,如必須履行公證手續的,甲方應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3.甲方簽訂本合同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須詳實(未填寫通訊地址的視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該地址發出的函件視為送達。
4.甲方從應收購房款中給乙方預留 萬元(¥ 元)作為結清物業、水、電、收視、供暖及遷出該房注冊戶口的保證金,待甲方與購房人辦完《房屋買賣交接清單》,雙方簽字確認后的 日內,乙方一次性返還甲方。
5.該房屋辦完過戶手續,房屋交接完畢,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定金的處置辦法及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還乙方。
3.該房產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可轉讓,導致該房產不能辦理權屬變更,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購房款原數返還乙方。
4.本合同履行期間,未按本合同第六、七條之各項約定履行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該房約定出售價格 %的違約金作為賠償。
5.甲、乙雙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終止后的 天之內,如果甲方直接或間接的與乙方介紹的客戶成交,應向乙方支付該房約定出售價格 %的違約金作為賠償。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5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委托人(下稱乙方):河北馬倍戰律師事務所
依照法律規定,乙方已告知甲方訴訟風險和律師收費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知道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后,仍然要求乙方風險代理其訴訟。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代理事項和權限
甲方與 因 糾紛一案,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一)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代為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
(二)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代為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款或物;有權就本合同約定的代理費用留置案件款或物;有權與對方當事人就執行達成和解協議。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 )項代理工作。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
甲方按如下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律師代理費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
(一)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元,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叁日內,向乙方支付,其余代理費按判決書判決或調解書調解數額的10 %支付乙方。
(二)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元,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叁日內,向乙方支付,其余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15%支付乙方。
(三)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提供 作為擔保,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內,向乙方提供,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支付律師費。
(四)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30%支付律師費。
(五)如甲方系被告或第三人,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則按避免的經濟損失額的30%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避免的經濟損失額按原告訴狀中列明的訴訟請求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額計算,如訴訟請求額在訴訟中有增加,則按增加后的數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額計算。
(六)如甲方得到的利益是非貨幣財產(有形物品、知識產權、技術秘密、土地使用權、債權、股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的財產)時,則由甲方按該非貨幣財產價值額的%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該非貨幣財產價值額按法律文書或甲方與對方當事人的協議價格確定,并在非貨幣財產價值額確定后 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七)其他特別規定:
經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收取代理費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詢問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為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
(二)有權對乙方律師違紀或失職行為舉報或投訴。
(三)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時提供與本案有關的文件資料等證據或者證據線索,并保證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
(四)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項的行為。
(五)不得違約直接接收執行回來的款或物。
(六)辦案所需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文印費等由甲方支付。向司法機關或其它辦案機關繳納的費用,由甲方預繳并承擔。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七條的“風險提示”并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應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代理活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為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秘密。如違反,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協議,并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承辦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于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承辦律師關于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為做出了這種承諾。
(四)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應支付違約金貳仟元,并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二)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放棄請求、和解、撤訴,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或與案件對方當事人惡意串通的,代理費依案件總標的額30%比例收取。
(三)甲方如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堅持不合法的要求、或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或無故中斷與承辦律師的聯系、或不按本合同約定交納法院要求交納的有關費用,均視為甲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叁仟元,并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
(四)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約,乙方所支出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并支付案件標的額30%的違約金;
(五)甲方拖欠律師費的,應按拖欠額的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六)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七)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認知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拒付相關案件的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全部退還給甲方。
六、 勝訴的含義
(一)自雙方簽訂本風險委托代理合同之日起,乙方律師即開始展開調查取證工作,付出勞動,因此如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在此后至起訴前有支付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視為部分勝訴,甲方應按收取的錢物的百分之伍(5%)支付律師費(但最少不低于¥3000元,即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同時雙方終止合同。
(三)如在起訴后至第一次開庭前(不含開庭),不管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支付或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也不管甲方與其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達成還款協議而進行自動撤訴-被裁定撤訴,或授權乙方撤訴,均視為全部勝訴,考慮到工作量有適當減少,乙方同意予以少收律師費,雙方同意由甲方按按本風險收費標準的80%支付律師費。
(四)第一次開庭后(只要已經開庭),不管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支付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也不管甲方與其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達成口頭或書面的還款協議,只要甲方進行撤訴包括按自動撤訴處理,或授權乙方撤訴,均視為全部勝訴并全部收回錢物,甲方應依約支付律師費。
(五)在訴訟或執行過程中,如被告方提供了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家屬等出具的收到錢物的證據且是屬實等的話(按委托人無法否認為標準),則視為部分勝訴,盡管也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家屬等堅決予以否認。因為這使乙方律師無法按原先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獲得勝訴并收回錢物,屬于委托人方面的責任或重大過錯。乙方并可合理地認為委托人存在與被告人已達成還款協議甚至已付清欠款的可能,因此才會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家屬等出具的收到錢物的收條等證據給被告方。所以這部分的金額或財物額仍然按收費約定由委托人支付并在乙方知悉后的三天內支付這部分的律師費。
七、風險提示
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后果:
(一)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
(二)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
(三)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
(四)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 人民法院。
九、本協議簽字生效,到甲方委托事項執行完畢時止。(包括:和解、抵銷、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協議,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河北馬倍戰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承辦律師: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6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代理人: 律師
工作單位:河南
茲委托 在我方與 因 糾紛的強制執行申請一案中,作為我方申請強制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權限為:代為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執行程序,代為協助法院執行,代為調解或執行和解;代為收發相關的法律文書;代為提出執行異議;代為投訴、提出申訴、控告。
委托人(或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權委托書
人民法院:
委托人: 性別 ,年齡 ,職業
住址:
代理人: 律師
工作單位:河南
茲委托 在我方與 因 糾紛的強制執行申請一案中,作為我方申請強制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代為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執行程序,代為協助法院執行,代為調解或執行和解;代為收發相關的法律文書;代為提出執行異議;代為投訴、提出申訴、控告。
委托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7
委托代理履行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雙方合意達成條款如下:
一、受托事項
委托受托方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
二、委托方責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項目所必要的條件和環境。
2.提供項目進行中所必須的資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約定的價款給受托方付款。
4.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無故變更合同價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從事違法的委托事項。
6.其他受托方應履行的義務。
三、受托方責任
1.在委托方統一管理下,負責委托項目的具體實施。
2.嚴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該項目的保密工作。
3.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和標準,交付項目實驗成果。
4.合同履行期間,不得違反合同約定,遵守項目履行時應遵守的相關法律、法規。
5.承擔合同價款取得的相關稅費。
6.承擔本項目合同履行期間的設備材料及相關人員的人身傷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責任。
7.其他應由受托方承擔的義務。
四、相關費用及付款方式
1、雙方約定本項目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元,項目完成經委托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
1.委托方應及時提供相應的條件和環境或項目所需資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負責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現商業機密泄露問題,受托方應承擔其后果,并賠償委托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受托方應按照進度安排執行項目實施計劃,如果無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無法完成的應承擔其后果,并賠償委托方經濟損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約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對項目完成質量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評判。
六、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由烏魯木齊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則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從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8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代表人:
地 址:
甲方因與 訴甲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現自愿委托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及《 律師條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事項與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為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參與該案的法律事務。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乙方指定 律師作為代理人具體操辦。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托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轉委托行為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向甲方負責,甲方對由此增加的任何費用概不承擔。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并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協議
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或律師助理)應當根據本協議
第一條規定的代理權限認真負責地辦理上述案件的再審代理等法律事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律師執業紀律和怠于履行代理義務等行為;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在辦理委托事項期間及委托事項辦理終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從事代理行為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并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選定的律師構成乙方的一項合同義務。
第四條 律師費用
甲方按商業險保險金額人民幣100萬元扣減甲方商業險實際賠付金額的余額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費計算。依據本所已與貴司簽訂的總委托代理協議約定的內容,甲、乙雙方確認本案一般代理費一審為3500元,二審按一審金額的50%收取。律師費支付至下列帳號: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乙方可以通過和解以及法院調解、判決等方式進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該案判決結案或者和解、調解協議簽署后____日內按照上述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乙方進行調解、和解應當征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工作費用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9
甲方(授權方):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達成如下項目代理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從事甲方《_______》項目的.代理。
二、乙方負責項目的市場開拓和銷售工作,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反饋給甲方;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銷售費用及市場開發費用等)由乙方負責;乙方可以自行制定項目報價,甲方只按所提供的合作報價向乙方收取費用(報價詳見附表)。
三、乙方接到定單后需向甲方提供詳盡制作信息,包括:制作內容、大小等準確數據,項目功能要求,項目設計要求等。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項目資料負責進行項目的應用功能調研,系統方案設計,技術開發,安裝和調試。制作方案確定后,不得隨意改動,如確需改動,須在確定制作方案10日內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逾期將視工程難度加收修改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四、乙方與客戶達成項目開發合同意向后,以乙方的名義同客戶簽訂項目開發合同。授權期間,甲方不會主動獲取乙方客戶的信息,但在項目制作成果中,應允許甲方留下標識、網址等信息。
五、項目開發合同金額涉及的任何款項以銀行轉帳、現金和支票形式結算。
六、甲方在啟動項目開發前所收到的第一部分款項不低于甲方應得款項的_______%。
七、在簽訂項目開發合同后,乙方應敦促客戶在3日內支付第一部分款項;在項目完成,并在客戶處調試成功后,乙方應敦促客戶在3日內支付全部款項。剩余款項未付清期間甲方擁有其產品的全部所有權;當甲方應收的款項全部到達甲方帳戶后,其產品所有權歸乙方客戶所有。
八、授權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為期___年。合同到期可協商續簽。
九、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即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10
委托方(甲方):攸縣財政局
代理方(乙方):中國建設銀行攸縣支行
攸縣財政局(以下簡稱甲方)與中國建設銀行攸縣支行(以下簡稱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為確保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保證財政資金的準確、及時、安全支付,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攸縣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資金支付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支付辦法)、《攸縣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資金銀行支付清算辦法》(以下簡稱清算辦法)及其它有關規定,就委托代理財政資金支付與清算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委托代理業務范圍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財政資金支付和清算業務,包括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的資金支付和清算。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開設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往來資金財政專戶和財政零余額賬戶,為預算單位開設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等財政性資金賬戶。
第三條 ?甲方或預算單位根據財政資金支付的需要,向乙方開具《財政直接支付憑證》或《財政授權支付憑證》,乙方應通過上述財政資金賬戶準確、及時、安全、高效地辦理財政資金的支付和清算,不得違規支付和清算資金。
第四條 ?乙方完成財政資金支付和清算后,應及時向甲方和預算單位反饋財政資金支付和清算信息、發送對賬單和回單等,并提供實時動態查詢服務。
第五條 ?委托代理財政直接支付業務乙方代理財政直接支付業務包括工資支出、購買支出、上級對下級的轉移支出的支付和清算。財政直接支付的具體事項包括:
(一)甲方在乙方開設財政零余額賬戶。
(二)財政支付執行機構開具《財政直接支付憑證》,以此作為向乙方發出支付的指令。
(三)乙方收到財政支付執行機構的直接支付指令,核對直接支付額度并對憑證要素審核無誤后,辦理支付手續。屬于本銀行系統內的資金支付,同城轉賬實時到賬,異地匯劃2小時內到賬;屬于異地跨行支付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攸縣支行電子聯行系統在3個營業日內支付到收款人賬戶。
(四)屬于預算內轉賬支付業務的,乙方在營業日冬季時間14:30(夏季時間15:00)之前收到的直接支付指令,應在當日辦理資金的支付;在冬季時間14:30(夏季時間15:00)之后收到的直接支付指令,不遲于下一個營業日上午12:00之前辦理完畢。屬于預算外和往來資金轉賬支付的,比照預算內資金辦理。
(五)乙方在辦理資金支付的下一個營業日向財政支付執行機構送交蓋有乙方業務章的《財政直接支付憑證》回單。
(六)乙方根據《支付辦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辦理退票的相關業務。
(七)特別緊急事項支出的支付指令,乙方按照加急業務的辦理程序,進行實時支付。
(八)屬于預算內轉賬支付業務的,乙方依據財政支付執行機構開具的直接支付指令將當日實際支付的資金,按預算單位、預算支出科目開具《XX銀行直接支付申請(預算內)劃款憑證》并附申請劃款匯總清單,在營業日冬季時間15:00(夏季時間15:30)之前提交中國人民銀行攸縣支行國庫股與國庫單一賬戶進行資金清算。
屬于預算外資金和往來資金轉賬支付的,比照預算內資金辦理,與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和往來資金財政專戶進行清算。
委托代理財政授權支付業務
第六條 ?乙方代理財政授權支付業務包括未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購買支出和零星支出以及特別緊急支出的支付和清算。財政授權支付的具體事項包括:
(一)甲方為預算單位在乙方開設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
(二)甲方在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交《財政授權支付資金額度通知書》,乙方據以辦理授權支付和清算業務。
(三)預算單位在授權支付累計額度內,開具《財政授權支付憑證》,以此作為向乙方發出支付的指令。
(四)乙方收到預算單位的.授權支付指令,核對授權支付額度并對憑證要素審核無誤后,辦理支付手續。屬于本銀行系統內的資金支付,同城轉賬實時到賬,異地匯劃2小時內到賬;屬于異地跨行支付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攸縣支行電子聯行系統在3個營業日內支付到收款人賬戶。
(五)屬于預算內轉賬支付業務的,乙方在營業日冬季時間14:30(夏季時間15:00)之前收到的授權支付指令,應在當日辦理資金的支付;在冬季時間14:30(夏季時間15:00)后收到的授權支付指令,不遲于下一個營業日上午12:00時之前辦理完畢。
屬于預算外資金和往來資金支付的,比照預算內資金辦理。
(六)乙方應根據《支付辦法》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在營業日內實時辦理現金支付。
(七)乙方在辦理資金支付的下一個營業日向預算單位送交蓋有乙方業務章的《財政授權支付憑證》回單。
(八)乙方根據《支付辦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辦理退票的相關業務。
(九)特別緊急事項支出的支付指令,乙方按照加急業務的辦理程序,進行實時支付。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11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一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三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四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一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二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一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二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三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四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一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四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五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本合同簽訂時間: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友好協商,雙方就代理銷售___________項目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樓盤地點:
二、代理權限:甲方委托乙方作為“____________”(其中建筑主體上部物業委托銷售面積為㎡,商業物業委托代理銷售面積為㎡,車位物業委托銷售代理總數為個。)的銷售總代理,負責該物業的銷售及銷售過程中策劃、宣傳廣告等工作。
三、代理期限: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該項目群樓以上物業建筑面積銷售達90%止。
四、代理樓盤均價底價實現計劃:
建筑主體群樓以上物業:均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乙方依據此均價制訂出個戶明細底價表,甲、乙雙方依據此份個戶明細底價表進行個戶基本代理費和溢價部分的代理傭金的結算),甲方應在開盤前三個月確認開盤均價底價。
群樓商業物業、地下室車位物業等價格及銷售進度根據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商定簽訂代理補充協議。
五、正式購房合同的簽定:
乙方應根據甲方確認的合同范本及單價標準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協助辦理購房合同備案手續。
六、群樓以上物業銷售進度約定:
第一階段:自開盤起個月內完成委托可售推盤量的35%;
第二階段:自開盤起個月內完成委托可售推盤量的55%;
第三階段:自開盤起個月內完成委托可售推盤量的70%;
第四階段:自開盤起個月內完成委托可推盤量的90%.
備注:銷售進度是以各個批次推盤量作為考核依據,銷售進度不進行各個批次推盤量累加考核,具體各個批次實際的推盤量依據市場情況或甲方開發情況來制訂,制訂結果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七、代理費標準及支付:
代理費標準:依據雙方協商的項目平均價,制定合理的個戶銷售單價底價,并保持合理的各批次銷售進度,在此前提基礎上執行代理費結算,包括基本代理費及溢價兩部分。
)基本代理費:
(1)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每階段按售出物業成交額的1%結算基本代理費。
(2)未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每階段按售出物業成交額的%結算基本代理費。
)溢價部分:
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甲方抽取相應批次已售出房源超出相應個戶底價部分的30%支付于乙方作為乙方創造超額部分的獎勵金;
代理費支付:
代理費按每月10日前根據代理情況,結算一次;
1、甲方收到按首付加貸款方式付款的客戶按合同約定支付的首期購房款后,支付該合同銷售代理費的70%給乙方,待房款全部到賬后再支付25%的銷售代理費給乙方。
2、甲方收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戶按合同約定支付的全部房款后,支付95%的銷售代理費給乙方。
3、甲方預留5%銷售代理費作為售后服務保證金,在乙方為各戶客戶辦理完入住手續后做相應的個戶結清或本協議解除時一次性付清。
.代理期滿,甲方應在30日內結清并支付未支付部分代理費(包含基本代理費及溢價部分)。
.代理期間,甲方同意以低于個戶底價出售上述物業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予以辦理相關銷售手續,甲方書面批示的低于個戶底價銷售的個戶物業,乙方按相應個戶物業的實際成交金額結算相應的基本代理費。
.甲、乙雙方出售的上述物業均計入乙方代理業績,甲方均應按上述計算方式支付代理費。
八、甲方權利、義務:
1.提供完整的工程進度表,保證年月日封頂,年月日交付使用,若項目為分批次開發,甲方應將具體各批次的工程進度表以書面形式提供于乙方。
2.提供售樓部,并完成內外賣場的裝修布置,年月日前,提供乙方使用。
3.提供該樓盤的全部設計圖紙、含總平面、立體色彩效果圖主建筑單體圖等,以及該項樓盤內供銷售的物業明細表,含房號、建筑面積、公用分攤面積等。
4.保證該項目房產產權真實、合法、完整。
5.負責項目所有銷售廣告費用(控制在1%——1.5%以內,售樓部的建設和裝修不列入廣告范圍)。
6.安排財務人員收取房款及定金等財務事宜,安排1名報備人員負責辦理合同備案登記及按揭手續以及保安、保潔、服務等相關后勤工作人員。
7.甲方負責同乙方共同確定各個銷售階段的商品價格及允許浮動幅度,并根據市場狀況定期修訂。更多合同范本請訪問合同范本頻道
8.甲方負責確定商品房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等并負責審定合同補充條款。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與客戶簽訂附加條款的合同,甲方不予承認,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權利、義務:
1.本合同簽定后負責提供并制作該項目的全案營銷、策劃及推廣方案,乙方提供的方案需經甲方確認后方可執行;
2.負責培訓售樓人員并支付售樓部乙方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3.制作并提供該樓的全套營銷策劃方案;
4.負責售樓部戶外看板及圍墻廣告的設計工作;
5.負責樓書、廣告設計工作;
6.負責項目媒體廣告的設計工作;
7.負責設計組織銷售公關活動等;
8.協助購房者辦理銀行按揭手續;向買方催收購房款。
9.乙方負責從第一次接觸客戶至客戶辦理商品住宅入住手續為止的全過程客戶服務工作。乙方的項目策劃、營銷、廣告宣傳費用經甲方簽字同意后方可執行。
10.乙方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客戶資料(含未簽訂購房協議的客戶),按月編寫客戶分析和各有關銷售分析報告,及時提交甲方。
11.乙方負責根據雙方確定的銷售價格幅度內銷售商品住宅,不得私自定價。
12.乙方負責按照甲方審定的商品房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代表甲方與客戶簽訂購房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認定的合同文本,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代表甲方以客戶簽訂額外的附加條款。
十、費用分擔
1、甲方承擔的費用
)售樓部建設或租賃、裝修及水、電、寬帶、物管費等。
)樓宇沙盤模型、個戶模型以及與本項目有關的效果圖制作。
)各類樓書、海報、效果圖、等宣傳品的印刷。
)售樓部甲方人員人事費用。
)各類媒體廣告發布。
)售樓部辦公配套物品,如:電話、桌椅、復印機、電腦、傳真機、飲水機、空調等。
2、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人員的人工費用。
)乙方銷售人員的制服費用。
)售樓部日常低值易耗品辦公費用。
)售樓部人員日常辦事交通費用及與售樓公關費用。
)售樓部電話費用。
)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所有費用,乙方必須提供正式的發票。
十一、其它約定:
1、分批次開盤時間另行約定。(但必須以取得預售許可證為前提條件)。更多合同范本請訪問合同范本頻道
2、在代理期限內,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公司或個人從事該項目的銷售代理,若甲方單方終止合同,則余房計入乙方銷售業績,甲方須付基本代理費于乙方。
3、甲方不得無故終止、解除合同,若甲方單方無理由終止合同,則甲方必須在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13
甲方:乙方: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委托中國建設銀行住房信貸部(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保險業務,具體協議如下:
一、代理業務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個人抵押貸款商品住房保險》業務。
二、雙方義務
甲方:(一)向乙方提供代理險種的條款、費率、單證等實務手續,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輔導。
(二)按合同規定的險種及承保質量付給乙方勞務費。
(三)乙方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保險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甲方對乙方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乙方:(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為他人代理同類保險業務。
(二)乙方須接受甲方的業務指導、培訓和監督檢查,并按甲方的具體要求,收集保存好有關單據和資料,建立好各項規章制度。
(三)乙方及時上劃保費,不得拖延挪用。
(四)乙方須保質保量地辦理好業務手續,并及時收取保險費,遇到問題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以便迅速協調解決。
(五)乙方超越代理權限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三、保險代理手續費
甲方按實際到帳保費的 %直接支付給乙方。
四、代理期限
保險代理期限為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違反代理合同規定或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乙方有權解除代理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六、保險代理合同的終止
1、甲方或乙方不再續簽合同時,應在代理期滿兩個月前,經書面通知對方,則代理合同期滿時終止;
2、甲方和乙方達成解除合同協議,則保險代理終止;
3、代理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代理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委托人(簡稱甲方):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電話:______傳真:______
拍賣人(簡稱乙方),拍賣行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電話______傳真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電掛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愿意就下述拍賣物委托乙方依法公開拍賣:
1、 拍賣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 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
3、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
6、 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
第四條拍賣方式:
第五條 拍賣期限: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應保證對拍賣物擁有無爭議的處分權,并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明文件和拍賣物的詳盡資料。必要時,乙方可隨時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詢,甲方不得拒絕。
二、 甲方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確定拍賣物的底價;乙方不得以低于該底價的價格進行拍賣,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 甲方在交付拍賣物時,應向乙方提出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睥拍賣物瑕疵。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四、 甲方應向乙預付受理費___元,用于拍賣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險和公告、廣告等項費用開支,由乙方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屬于規定情況的,由乙方先行墊付;其金額在拍賣成交后,從所得價款中扣除。
五、 甲方應按成交總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傭金;該款項也可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六、 乙方應對拍賣物的底價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參加競價;亦不得委托他人進行拍賣。
七、 乙方對其占管的拍賣物負適當保管責任,并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確因乙方的過錯而造成拍賣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八、 拍賣過程結束,乙方在收齊全部應收款項后,應通過其銀行賬戶,將拍賣所得價金一次全部付給甲方,不得延誤。
九、 對需要征稅的拍賣物,由甲方交付稅金;經稅務機關同意,稅金可從拍賣所得價款中取得。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糾紛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案甲方的訴訟代理人。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按時積極努力工作。如乙方怠于履行代理義務,甲方有權終止委托,依約已支付的費用有權索回。
三、甲方必須努力配合乙方的.工作,按時提供有關本案的全部證據材料,同時按規定支付法院收取的立案費等其他行政費用。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取的代理費全部退回甲方;
如甲方終止履行協議,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回并支付乙方在辦案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費用。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授權委托書》。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及甲乙雙方的協商,甲方按下列方式和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費用:
1.代理過程中發生的查詢費、公證費、鑒定費、資產評估費、新聞宣傳費、訴訟費(立案費)等必要的行政費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律師辦理該案過程中發生的工作費用(如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由甲方預先支付,實報實銷。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乙方帳戶信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行號):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案本審審理完結時終止。訴訟期間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執行。
九、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和紀律,對在工作中了解或知悉的甲方的商業資料、秘密或其他情況,在任何情況下不經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十、因解釋和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16
地址: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甲 方:
身份證: 聯系電話: (以下簡稱委托方)
乙 方: 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受委托方)
委托方因與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 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審、二審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 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二審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個人穩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過錯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均應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代理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1)代理費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 萬元;
(3)余下的代理費待案件審結后 一次性收取
2、乙方銀行:中國 銀行
開戶行:中國 銀行 支行
賬號:
名稱: 律師事務所
聯系電話: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貴陽市外的差旅費、食宿費;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報銷以有關部門的正式發票為依據,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簽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訴訟/仲裁請求,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新增部分的律師代理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師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個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令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在投保的執業保險范圍內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委托事項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2、完成委托事項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包括判決、調解、裁定、裁決、和解和撤訴等)或本合同特別約定的代理事項完成終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應發往本合同簽署頁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變更地址,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到達對方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簽收之日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17
證券交易主要的品種有股票交易、債券交易、基金交易和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堅果云合同庫為大家提供一份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書作為參考范本
甲方(投資者):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證券營業部):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雙方聲明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托代理關系存續期內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揭示書》,清楚認識并愿意承擔證券市場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并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托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 開設資金賬戶
第三條 甲方應親自開設資金賬戶
甲方在開設資金賬戶時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同名證券賬戶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賬戶。
第五條 甲方開設資金賬戶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條 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托方式下達委托。
第七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并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托;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分紅派息;
5.應甲方要求提供其賬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 甲方進行柜臺委托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賬戶卡和資金賬戶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托,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 當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條 甲方應在委托下達后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托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 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證券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 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柜臺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通過乙方柜臺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資金賬戶卡,并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
乙方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
第十五條 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柜臺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 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 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簽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 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賬戶。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托代理關系: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的;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 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托代理關系,需書面通知甲方,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托代理關系通知后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銷委托代理關系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權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條 甲方開設資金賬戶后,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托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托書,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
授權委托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甲方授權委托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可除外。
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 甲方在授權委托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托書。
第二十七條 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 責任、乙方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 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托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擔由于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銷售代理甲方_________產品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區域
1、乙方的代理區域為:_________地區。
2、代理區域擴大或縮小的條件及方法:_________
二、代理產品
1、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產品為:_________
2、代理商品種類增減的條件及方法:_________
3、約定新產品(是/否)包括在內:_________
三、代理權限
1、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地區的獨家代理商,全面負責該地區的銷售和經銷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其他代理或經銷商。如出現上述情況,甲方須退還乙方保證金,乙方有權立即終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應補償。
3、乙方嚴禁跨區域竄貨,對有跨區域竄貨行為的乙方,甲方將取消其代理資格,本合同將自動終止。
4、乙方在代理經營甲方產品的同時,必須禁止經營其他對甲方有競爭有沖擊的同類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對于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于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為負無限連帶責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為_______年,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2、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19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自愿將合法資產委托乙方進行管理,用于投資我國深圳、上海交易所的上市股票、基金及國債。現就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投資金額:
投資資金由甲方出資,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于20--年 月 日投入至證券營業部的以下投資經營帳戶。該帳戶內資金只作為甲方委托乙雙方進行資產管理使用,結算及利潤分配后歸甲方所有。
戶 名
資金帳號
上海股東帳戶卡號
深圳股東帳戶卡號
身份證號碼
二、期限:
期限為12個月,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雙方權利及義務:
1、為避免甲、乙雙方單方提取投資經營帳戶上的資金或股票轉托管,甲、乙雙方共同委托 證券營業部隊對合作帳戶網和本協議的最終清算進行監管。
2、合作期內由乙方全權負責投資決策經營,但甲方對合作帳戶上的持倉品種及總值狀況有無條件的監督、檢查權利,乙方須給予配合。
3、合作期間,乙方不得蓄意進行對倒或制造成交量的買賣。
四、結算及利潤分配:
1、合作期滿,經營帳戶以現金結算。
2、合作期滿,如經營帳戶資金產生盈利,甲、乙雙方按以下辦法進行分配:
(1) 若贏利低于20%(含20%),甲方不參與利潤分配。
(2) 若贏利大于20%,甲方將盈利的25%作為分成款兩日內一次性付給乙方。(本款之盈利系指:超過甲方投入經營帳戶資金的部份)
五、在委托資產管理期內,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協議,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合同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簽訂稅務代理協議如下:
一、本合同稅務代理范圍為:(可選擇)
(一)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手續;
(二)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領購手續;
(三)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四)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手續;
(五)制作涉稅文書;
(六)審查納稅情況;
(七)建帳建制,辦理賬務;
(八)稅務咨詢、受聘稅務顧問;
(九)稅務行政復議手續;
(十)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稅務代理的方式為:全面代理、單項代理或臨時代理、常年代理。
稅務代理的期限為:受托人應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該委托項目。
稅務代理委托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并另行簽訂。
三、稅務代理資質要求
(一)從事執業注冊會計師、注冊審計師業務在2年以上的;
(二)從事稅務行政訴訟業務2年以上的;
(三)從事稅務代理業務2年以上的;
(四)在稅務部門連續從事稅收實務工作15年以上,并已不在稅務部門擔任職務的。
四、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2、上述費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約定事項完成后_________日內支付完畢。
3、如委托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托人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托人。
4、受托人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該應酬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受托人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受托人協商酌情調增代理費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現場辦公或為委托人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委托人負擔。
7、到外埠為委托人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委托人負擔。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屬于本協議的服務范圍的服務,需另行按有關規定單項收費,受托人優先辦理,并予以收費優惠。
五、委托人義務及責任
1、委托人應積極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委托人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復,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
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委托人負完全責任;這些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4、委托人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代理費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時提供真實的、完整的、合法的生產經營情況、財務報表及有關納稅資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誤的,由委托人承擔責任。
四、受托人義務及責任
1、受托人有權根據代理業務需要,查閱被代理人的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和文件,查看業務現場和設施。
被代理人應當向代理人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
2、受托人可向當地稅務機關訂購或查詢稅收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資料。
3、受托人對被代理人偷稅、騙取減稅、免稅和退稅的行為,應予以制止,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
4、受托人在從事代理業務期間和停止代理業務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業務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委托人提供約定的服務。
6、受托人未完成協議約定事項的,不收取代理費用。
7、受托人遵守獨立、客觀、公正原則,依法代理委托事項,保護委托人合法權益;
8、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項。
9、受托人應根據委托事項的復雜難易程度及稅務代理執業人員的經驗、知識等情況,將受托業務委派給具有勝任能力的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承擔。
10、根據委托人的受權和工作需要,承辦的執業人員應對委托人提供的情況、數據、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驗證、核實。
1
1、執業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代理或末按協議約定進行代理,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由受托人和執業人員個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在委托事項實施完畢后,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以經過核實的數據、事實為依據,形成代理意見,出具稅務代理工作報告。
13、受托人應當為委托人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保證稅務代理檔案的真實、完整。
14、受托人不得對委托人實行價格歧視。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收費標準。
16、受托人不得自立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收費。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
18、受托人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并收費。
五、違約責任
(一)受托人違約責任
1、超越權限處理委托事務的責任。
受托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擅自轉委托的責任。
受托人違反親自處理委托事務的義務,未經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轉委托,因此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受托人應對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在緊急情況下,委托人為維護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轉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擅自變更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的責任。
委托人違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的義務,擅自變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對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但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4、對次受托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的責任,受托人經委托人同意而轉委托的,如果對次受托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因此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受托人應對次受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交付財物及轉移權利義務的責任。
受托人未將處理事務取得的財產或者權利及時轉交給委托人,因此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委托人違約責任
1、違反費用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
委托人應當預付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如果委托人違反了這一義務,則應當向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2、違反報酬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
因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終止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委托人應當向受托人支付相應的報酬。
如果委托人違反此義務的,應向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合同變更、解除
1、協議簽訂后,雙方應認真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
如有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2、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七、合同終止
1、稅務代理委托協議約定的代期限屆滿或代理事項完成,稅務代理關系自然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稅務代理執業人未按代理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
(2)稅務師事務所被注銷資格;
(3)稅務師事務所破產、解體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委托人死亡或解體、破產;
(2)委托人自行實施或授意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經勸告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
(3)委托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的。
4、委托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終止代理行為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終止的具體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2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 址:電 話:
傳 真:郵 編:
乙 方: 地 址:
電 話:0731—88275888 傳 真: 郵 編:
甲方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行政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包括(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提供處理委托事項的咨詢意見;
代理甲方與對方或有關方進行交涉、協商或和解;
代理一審訴訟;
代理二審訴訟;
代理執行。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一般代理或者全權代理,包括(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
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甲乙雙方依據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司法廳制定的《湖南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及相關費用達成如下協議: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在簽訂本代理合同后內,以 收費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乙方戶名:
開戶行:
乙方賬號:
律師代理費以到達上述賬號同時由乙方開出發票為收訖。任何私
人間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認。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
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長沙市外(包括遠郊區縣)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及資料費、通訊費、翻譯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費用。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托事項,可以要求變更合同,甲乙雙方合理確定律師收費。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6—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或者違反第三條第6—7項規
定的義務之一,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已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
一方均有
權將爭議提交□ 人民法院□ 仲裁委員會□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分會,按照提交仲
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壹份存卷,本合同由
甲乙雙方
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年自本項目
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
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當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 其他特別約定:
(以下無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年 月承辦律師: 日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22
代理機構:
委托單位:
個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浙江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為乙方人事代理計人(人事代理人員名冊附后)。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被委托代理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所形成的檔案材料,乙方要及時轉交甲方歸檔。
四、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項目:
1、人事檔案管理;2、聘用或勞動合同鑒證;3、戶籍黨籍管理;4、身份管理;5、職稱評定;6、社會保險;7、出國出境、考研政審;8、檔案工資調整;9、人事關系接轉;10、人事政策咨詢;11、人才素質測評;
12、協調流動爭議;
五、乙方認定,甲;方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條中所列等項的人事代理服務。
六、甲方有如下責任:
1、甲方以黨和國家人事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為依據,承擔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礎上的具體義務。
2、甲方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甲方盡可能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責任: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托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根據委托代理內容,及時交付有關費用;
3、乙方如工作單位變動或其他變化,應及時通報甲方。
八、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責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滿,乙方需繼續委托人事代理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續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終止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約手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人事檔案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詳細地址:詳細地址:聯系電話:聯系電話: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23
1.一般納稅人國稅每月都要申報納稅,不像小規模納稅人可以一個季度一次申報納稅;每月的1-15號是申報納稅的時間,申報上月稅金;申報納稅最好是開通稅庫銀,這樣就不用繳納現金,之間網上扣繳稅款。一般納稅人每月主要申報: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預繳;
2.增值稅申報
抄稅:一般納稅人每月報稅之前首先要抄稅,抄稅很簡單,電腦上插入IC卡,進入【防偽開票】系統,找到【抄稅】點擊就可以了。
3.計算稅額:增值稅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就是我們開具的增值稅票據稅額金額總和,進項稅就是我們收到的增值稅票據稅額總和!進項稅票據一定要進行當月認證,未認證的票據是不能夠抵稅的。
4.填寫申報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都是在網上申報了之后打印3份出來,交到稅務大廳。增值稅網上申報之前搜索【_網上申報系統】,輸入納稅人稅號和密碼登陸進入申報就可以了,很簡單的。
5.企業所得稅預繳
企業所得稅預繳每月都要預繳,分我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兩種方式,具體繳納方式根據稅務機關確定。企業所得稅預繳也是在網上申報了之后交紙質資料到大廳就可以了。
6.如果你實在不清楚相關流程的'話,可以咨詢你公司的稅務專管員或者稅務大廳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和其他有關資料。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根據市委、市政府__年通車目標要求或文件精神,__線將__年建成通車。受北京__線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北京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承擔地鐵__線工程的建設管理任務。__人民政府作為__線工程在該區域內的征占地、拆遷工作的實施主體,乙方北京市__區軌道交通建設指揮部是__區人民政府針對地鐵建設的征(占)地、拆遷工作的領導和辦事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征占地、拆遷工作,根據市規劃委批準的用地范圍,完成占地、拆遷工作。根據京發改[20__]2335號文件,地鐵車站和區間的占地、拆遷費按市、區兩級分擔原則,由地鐵項目公司和相關區縣各承擔50%,車輛基地的征地、拆遷資金由地鐵項目公司全部負擔。為保證征占地、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甲乙雙方研究協商,就地征占地拆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征(占)地范圍及拆遷費用的確定
1、征(占)地(含臨時占地和占用現狀市政道路以外的空地)、拆遷范圍以市規劃委批準的《建設規劃用地許可證》為準,征占地、拆遷數量以入戶調查核定的結果為準。初步估算為拆遷面積為 平方米,臨時占地 平方米。
2、征地費標準暫估為 元/平方米、臨時占地費 萬元/畝.年、拆遷費用標準 元/平方米;以此標準,本協議金額估算為 元。甲乙雙方各承擔50%計 元。
3、征(占)地、拆遷數量亦或是征(占)地、拆遷費用標準以及最終的征(占)地、拆遷費用總金額,甲乙雙方均無條件接受政府審計或財政評審的最終審核結果。
二、以乙方為主組建拆遷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在__區轄區內的占地、拆遷工作。
三、乙方合規合法的選擇拆遷公司、拆除公司、評估公司等中介服務機構,中介服務機構在拆遷管理機構的統一安排下,開展拆遷等服務工作,同時提供相關的各種數據、表格、資料。中介服務機構有義務配合甲方做好政府延伸審計工作。
四、征(占)地、拆遷資金的支付與管理:
1、地鐵__線工程__站,經初步估算占地面積約 平米、拆遷面積約 平方米,占地、拆遷及地上物補償款約為 萬元,甲方承擔 %計 萬元整(大寫: 元整)。
2、本協議簽訂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甲方應擔負的征(占)地、拆遷費用的50%,即 元;當拆遷工作進行到 %(或本協議約定的關鍵拆遷點完成后),甲方支付其承擔的拆遷資金的80%;當征(占)地、拆遷工作全部完成,甲方以政府審計(或財政評審)結果為準,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征(占)地、
拆遷尾款。
3、乙方應隨同本協議,開設專用的征(占)地、拆遷專用帳戶,專項核算。并負責協調拆遷資金所存入銀行與甲方、投資方或政府審計方簽訂帳戶監管協議,便于甲方、投資方或政府審計方隨時調取銀行對帳單,對乙方配套資金到位情況、使用情況等進行監管。
五、涉及使用拆遷資金的軌道拆遷項目,應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執行基本建設財會會計制度和政府投資項目概算、預算、結算、決算的管理規定。
甲乙雙方均無條件接受政府審計(財政評審)對本協議的審計決定書,補足或退還多支付的征(占)地、拆遷工程款。
六、雙方責任:
(一) 甲方:
1)
2)
3)
4)
果。
5)
6) 按本協議規定及時將征、占地及拆遷款支付給乙方。 配合乙方解決軍產、中央產、宗教產、市屬單位等特殊落實甲方應擔負的拆遷資金。 辦理規劃、用地、拆遷手續。 提供拆遷四至范圍及樁位、測點。 認證拆遷范圍,與乙方共同核實拆遷數量、審核評估結難點問題。
7) 接收拆遷后的現場及與乙方共同接收拆遷資料。
(二) 乙方:
1)
2) 落實乙方應擔負的拆遷資金 按本協議確定的范圍、時間和標準完成全部占地、拆遷 , 向甲方交付拆遷后的場地,辦理交接手續。
3)
4)
5) 與甲方共同核實拆遷數量,審校評估結果。 拆遷完成后與甲方共同接收完整的拆遷資料。 解決拆遷工作中的擾民、民擾問題,處理拆遷工作中的遺留問題,負責解釋被拆遷單位、居民提出的問題。
6) 監督管理評估公司、拆遷公司、拆除公司的現場安全、環保工作、負責與市有關部門簽訂環保、環衛協議書,組織拆遷范圍內的水、電關止工作。
7) 配合甲方及審計部門的資金過程監管、審計,并及時落實監管與審計結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拆遷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或產生糾紛,雙方協商簽訂有關協議書作為本協議的補充文件共同遵守或請市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正本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此頁無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負責人:
經辦人:
年 月
負責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日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辦理注冊商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向中國國家商標局在第_________類(商品/服務)上申請注冊_________件商標,該注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議附件《商標注冊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托書》。
二、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標注冊所需要的文件、證件,并保證提供文件、證件的真實、有效、合法性,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商標注冊代理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2.乙方接受委托后,乙方會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商標代理注冊、設計、制作等事項,因注冊材料被核駁或需刪改的,領取《商標注冊證書》的時限順延;
3.乙方責任:
(1)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甲方委托代理商標注冊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護知悉的商業秘密;
(2)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商標注冊材料齊備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商標局受理,_________個月內下受理通知書,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商標注冊業務;
(3)如甲方提供虛假材料的,乙方有權利終止商標注冊業務,依約所收的.預付金不予退還。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幣種:人民幣)
1.商標注冊代理申報費: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2.查詢費:
中文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英文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圖形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3.注冊商標的制作費:_________元整;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標注冊規費和代理費合計為:_________元整。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注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托協議。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合同一經依法簽定,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更改、終止合同,代理業務完成后本協議自動無效;
2.合同履行期間,如與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繼續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動解除。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在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件(《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代理委托書》)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26
甲方(委托方):
地址:
電話:
乙方(代理方):
公司地址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圖書等共部(詳見第三條)委托給甲方獨家代理。
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年(以最后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托的電子版權。
包括:與北大方正網絡事業傳播部、清華同方學術期刊電子雜志社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書生、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制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絡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
所有合同以復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數據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服務器、軟件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準后,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
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互聯網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并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并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
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匯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并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后,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檔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知識產權,并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檔和書籍以便乙方制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聲明擁有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并應保證所提供的文檔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檔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聲明擁有的、并已委托給乙方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
甲方在合同期滿后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于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范圍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托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托給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擁有上述圖書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27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委托人(簡稱甲方):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電話:______傳真:______
拍賣人(簡稱乙方),某某某某拍賣行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電話______傳真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電掛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愿意就下述拍賣物委托乙方依法公開拍賣:
1、 拍賣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 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
3、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
6、 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
第四條 拍賣方式:
第五條 拍賣期限: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應保證對拍賣物擁有無爭議的處分權,并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明文件和拍賣物的詳盡資料。必要時,乙方可隨時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詢,甲方不得拒絕。
二、 甲方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確定拍賣物的底價;乙方不得以低于某價的價格進行拍賣,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 甲方在交付拍賣物時,應向乙方提出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睥拍賣物瑕疵。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四、 甲方應向乙預付受理費___元,用于某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險和公告、廣告等項費用開支,由乙方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屬于某情況的,由乙方先行墊付;其金額在拍賣成交后,從所得價款中扣除。
五、 甲方應按成交總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傭金;該款項也可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六、 乙方應對拍賣物的底價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參加競價;亦不得委托他人進行拍賣。
七、 乙方對其占管的拍賣物負適當保管責任,并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確因乙方的過錯而造成拍賣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八、 拍賣過程結束,乙方在收齊全部應收款項后,應通過其銀行賬戶,將拍賣所得價金一次全部付給甲方,不得延誤。
九、 對需要征稅的拍賣物,由甲方交付稅金;經稅務機關同意,稅金可從拍賣所得價款中取得。
十、 拍賣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價金開給競買人發票或符合稅務機關規定的收據。
第七條 有關拍賣程序的中止和終止問題,根據之規定予以處理。
第八條 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向他方拍賣的底價的 %支付違約金。因合同履行產生糾紛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公章)______ 拍賣人(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 號______ 帳 號______
有關拍賣物的證明文件及資料影印件共 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財務合同 篇28
甲方(委托方):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乙方(受托方):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房地產的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名下的__x項目提供招商代理(租賃代理和銷售代理)服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項目
1、項目名稱:__(以下簡稱“標的項目“);
2、項目概況:標的項目座落于于路號,規劃設計用途為 。
第二條 委托內容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為標的項目提供招商代理服務(具體的招商區域以附件中的“項目招商圖示” 為準)。
第三條、招商代理期限
招商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12個月.
第四條、招商代理工作的內容及要求
1、向甲方提供與標的項目租賃和銷售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市場行情咨詢;
2、在合同期內,積極對標的項目如實進行對外宣傳,并開展多渠道的招商工作,廣告宣傳費用由 方承擔;
3、依據標的項目的定位為甲方尋找目標客戶;
4、帶領目標客戶考察標的項目及周邊經營環境;
5、負責甲方與目標客戶之間的聯絡工作、參與甲方與目標客戶之間的租賃或銷售洽談;
6、協助并撮合甲方與目標客戶簽訂房屋租賃/買賣意向書或合同;
7、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銷售有關的備案、登記等手續;
8、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標的項目分區圖示”,對標的項目各個區域均勻進行招商,不得偏重對標的項目的某一或某些區域進行招商;
9、乙方承諾并保證在合同期內,標的項目每月的租(售)面積不低于 ㎡;
10、其他。
第五條、基礎價格
1、租賃基礎價格(標的項目主力店各層樓面、各區位的平均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為 元/㎡/天至元/㎡/天之間(起租期為一年),乙方在確定某一樓層某一區域的具體租賃價格前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提供的租賃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2、銷售基礎價格由甲方根據具體的市場情況確定。
第六條、代理傭金及支付
(一)在標的項目成功出租(售)之前,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
(二)乙方提供的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租賃意向書的,在目標客戶與甲方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并向甲方支付租金之日起日內,甲方以轉帳支票或現金匯款的方式,按如下標準向乙方支付租賃代理傭金:
1、租賃期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傭金額為一個月的租金;
2、租賃期兩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傭金額為兩個月的租金;
3、租賃期五年以上的,傭金額為三個月的租金。
(三)房屋銷售的傭金及支付方式、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自代理傭金到達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代理服務費專用發票。
(五)如乙方所推薦的客戶與甲方采取“合作經營”或“聯合經營”、品牌輸出或委托管理等模式時,乙方按照甲方與承租方約定的租賃基礎價的 %,即個月的租金(免租期及優惠期除外)向甲方收取招商代理服務傭金;
(六)乙方所推薦客戶與甲方達成租賃意向(包含但不僅限于簽訂租賃合同、協議等)并支付定金后,若客戶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
甲方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按照 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七條、各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標的項目與招商相關的文件和資料;
2、向乙方出具委托其作為標的項目招商代理的授權委托書;
3、為乙方招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4、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數額、支付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傭金;
5、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招商代理工作,要求乙方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代理服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甲方授權范圍內提供相應的招商代理服務,積極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工作內容;
2、在招商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標的項目的特點和狀況向客戶如實介紹、不得夸大、隱瞞和過度承諾;
3、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基礎價格進行招商,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給目標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
4、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形下,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約定代理工作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委托;
6、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代理服務費發票。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
1、合同期內標的項目可租售面積全部銷售完畢的;
2、合同到期,雙方不再續簽代理合同的;
3、本合同因一方違約或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而終止的;
4、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的;
5、法律、法規規定合同終止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經甲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戰爭、封鎖、禁運、戒嚴、暴動、臺風、洪水或其他任何協議各方人為控制之外的原因;
2、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款約定的標準進行招商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若乙方連續 個月未達到本合同第四條第九款約定的最低招商面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任何一方沒有免責事由或未經雙方協商同意而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違約一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代理傭金,甲方須以應支付的傭金為基數,按 ‰/天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到甲方支付完畢為止。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出具上述發票的,乙方須以應出具之發票記載的數額為基數,按‰/天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到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代理服務費專用發票為止。
4、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與承租方增減經甲方審定的租賃合同及相關文件的任何條款,擅自以口頭、書面等任何形式向承租/購買方做出承諾和解釋的,乙方首先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同時甲方可以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要求乙方停止違約行為、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甲方可以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5、本合同任意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而導致本合同終止的,轉讓一方應向本合同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合同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十條、其他約定
1、甲方獨家委托乙方為標的項目進行招商,甲方保證不會直接或通過其他方式、包括通過其他任何第三方與乙方所介紹之上述客戶私下達成交易,若交易達成,甲方仍須依照本合同條款向乙方支付上述應得之代理傭金。
若上述客戶在本協議約定的代理服務期內進入到實際談判階段卻未完成交易,但已取得實質性成果,甲、乙雙方簽署補充協議,乙方代理服務期可順延至交易完成,甲方仍依照本合同中約定條款向乙方支付代理傭金。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電子郵件通知時,凡涉及雙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雙方的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如若地址有更改,應以擬發生變更之日為基準日提前天(不含變更之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凡按各方最后地址送達的通知或其他有關文件均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條款: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附:1、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2、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3、項目招商圖示;
4、標的項目分區圖示;
5、租賃價目表;
6、其他。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時間:20_年 月
乙方(蓋章):代表(簽字):時間:20_年月 日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