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出口業務合同(精選3篇)
代理出口業務合同 篇1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托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
總金額:萬美元,在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雙方權利義務:
(一)代理方:
1、代理委托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托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
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擔。
2、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
同,委托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3、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托方采取補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托方對外索賠,委托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并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賬戶。若委托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托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托方應無條件協助并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二)。委托方:
1、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復印件:
、倨髽I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诮M織機構代碼證;
、鄱悇盏怯涀C(國稅);
、茉鲋刀愐话慵{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萑缡峭馍掏顿Y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準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審后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復印件給代理方。
2、保證所委托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并保證委托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負責組織出口貨源,并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托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并
保證所委托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托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
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柜貨物。若確有必要,委托方應于貨物報關出口前一周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委托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如委托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托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并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系,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后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承擔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保證在報關日后3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并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因委托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托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托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上。
三、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托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托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賬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貨款,該貨款應于6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賬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后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余貨款按委托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賬戶,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13%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托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托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后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托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托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委托方:
代理方:
年月日
代理出口業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供港活畜出口業務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根據外經貿部關于《供港澳鮮活冷凍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和要求,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豬、活中豬、活乳豬、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體品種及與海關協調制度對應的商品編碼,以外經貿部定期發布的《出口許可證管理分級發證目錄》為準。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區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對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組織經銷。乙方依照____市場和有關商品的銷售習慣方式,進行統一銷售。
四、數量甲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外經貿部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旬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組織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應在原定發貨日期前十五天向廣辦說明情況并報請廣辦調整月度配額,同時知會乙方。乙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度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負責銷售。乙方有責任擴大銷售網絡,加強推銷,掌握合理的售價,擴大銷量。
五、質量甲方供港活畜的質量規格應符合《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并加強運輸途中的管理,確保損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負責按《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驗收甲方到貨質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豬和活牛的良比評定工作。乙方有責任監督代銷欄及承運商做好到貨的卸收、保養等管理工作,減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殘次損失。
六、結匯在正常情況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辦法與甲方結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為甲方設立賬戶,每月____日之前將下月各有關商品結匯價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據結匯價格制定發票,乙方按發票結匯。
。ǘ┮曳街贫ńY匯價格的主要依據是:
1.甲方有關商品當月的市場賣價;
2.甲方有關商品的質規情況;
3.預計下月的賣價;
4.港段的銷售費用;
5.乙方為甲方所設賬戶的盈虧情況。
(三)結匯時間:乙方在收到甲方齊全、正確的單證和發票后。
七、其它
。ㄒ唬└鶕截浬唐返馁|規情況、銷售情況,乙方應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貨的數量、銷售數量、銷售重量、銷售價格、良比率、殘次、死亡等情況并定期(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通報甲方。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個別批次的有關質量、銷售情況。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情況,及時解決出口中存在的質規等問題。
。ǘ┊敻鄱武N售費用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及時修改本協議中原來的費用標準。
。ㄈ┤缧枵{整代理傭金,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乙方及時向甲方通報____市場的行情及客商對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銷售情況____市場反映。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有關商品的貨源、生產、價格等方面的情況,乙方也可根據需要到貨源地實際考察。甲乙雙方有義務為對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銷售工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關管理部門(外經貿部貿管司、廣辦)備案。
九、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雙方再協商續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理出口業務合同 篇3
受托方(以下稱甲方):
委托方(以下稱乙方):
經友好協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說明: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簽訂外銷合同,該合同內容需要由乙方在簽訂前確認并負責,并經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或三方購貨合同,該合同內容需由乙方在簽訂前確認并負責,并經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貨物數據及時制作出口報關運輸及隨寄需要的發票、裝箱單、貨運委托書、保險單等單據。
4、在自身能力允許的情況下,對需辦理出口配額和許可證等的貨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應該積極予以辦理各種手續及時取得有關單證,但免除不能及時取得有關單證的責任。
5、貨物若需甲方負責商檢,甲方則應及時認真作好商品的商檢通關工作,以免延誤通關等后續工作的進行。
6、在甲方負責報關運輸的方式下,積極聯絡貨運代理公司進行定倉保險等事務,保證出口貨物安全、及時順利的出口清關,不延誤指定裝船日期,但對貨物的真實性由乙方負責。
7、及時做好貨款在各種方式下的結匯工作,按約定的結算方式同乙方進行結算并規定比例收取代理費。
8、作好貨款的核銷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內收到外匯貨款,及時收回外匯核銷單及出口報關單,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外匯核銷。
9、若貨物需退稅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稅機關規定的完整的退稅憑證后應及時完成退稅工作,按協議的結算款項同乙方結算。
10、積極協助應由乙方完成的各項其他工作,在外貿上給予能力范圍內的各種支持。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甲方同外方及供貨方簽訂的協議內容負責,并承擔不能完成協議的一切后果。
2、按時、按量、按質準備貨物,貨物備妥后及時把規格、數量、質量、包裝、毛凈重等數據告訴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制作各種單據。
3、對需要出口配額及許可證的貨物,應辦理相關的申請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圍內予以全權辦理。但承擔甲方不能及時取得該些單證的后果。
4、若由乙方負責貨物的商檢、訂倉、保險及海關清關等工作,乙方應同時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各種費用。并保證報關單據上的貨物與實際裝船出口的貨物在品質、規格、數量上的完全一致,負責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
5、應積極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內(出口報關后三個月內)將貨款匯入甲方的指定賬戶,并承擔不能收到外匯貨款和收匯晚于規定期限的一切責任和后果。對于收匯超過三個月的應事先經甲方同意。實際收匯金額低于報關金額不得超過500美元。
6、按協議規定與甲方進行貨款計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費(結算方式單獨列項)。
7、在出口清關后的收回出口外匯核銷單和出口報關單(核銷聯)并交于甲方。交于甲方的時間必須在出口報關(以出口報關單上出口時間為準)后90天內,以便甲方及時進行外匯核銷。
8對于要出口退稅的業務,乙方必須在出口后4個月內保證甲方完成出口核銷。對于核銷所需要單據遺失或修改的業務必須在4個月內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稅延期手續;出口報關單(退稅聯)必須在出口報關(以出口報關單上的出口為準)后60天內交于甲方,對于出口報關單退稅聯遺失或修改的業務必須60天內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稅的延期手續;應在該貨物清關后(以出口報關單出口的時間為準)最遲60天內將出口對應的增值稅發票交于甲方,并且增值稅發票開票時間在20天內。對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對于各種退稅單據由于有各種錯誤記錄、未通過退稅部門的驗證及不符合稅務機關關于出口退稅的規定從而不能進行退稅的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必須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稅款項。如國家出口退稅政策變動的,雙方應另行協商。
9、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協調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況。
四、結算約定條款:
1、純代理方式:
(1)按貨值的 %征收出口代理費,最低不少于人民幣 元。
(2)乙方同時承擔貨款在結算中我方所產生的銀行費用和清關費用及運輸費用。
(3)對于外匯的折人民幣匯率按甲方在銀行結匯時提供的結匯匯率為準。
(4)具體資金支付:
a 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匯貨款后,按匯率折算人民幣后兩個工作日內將該筆貨款扣除代理費后匯入乙方的指定賬戶。
b 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將全套準確有效的單據交到指定的議付銀行后,在外匯貨款進帳后,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后兩個工作日內將其扣除代理費后匯入乙方指定賬戶。甲方交給銀行的單據不管是甲方還是乙方制作的必須通過乙方確認,同時乙方將對由于單據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銀行償付的情況承擔責任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在出口退稅的方式下:
(1)對于外匯的折人民幣匯率按甲方在銀行結匯時銀行提供的結算匯率為準
(2)乙方同時承擔貨款在結算中我方所產生的銀行費用和清關費用及運輸費用
(3)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貨物價格rmb/usd收取代理費;在扣除雙方約定的雜費后(如銀行費用、利息、辦證費等),甲方帳面余額憑乙方開具的等額發票支付給乙方。
(4)甲方支付貨款的前提條件是必須及時收到乙方開給甲方規定數額的經稅務部門驗證通過的增值稅發票(乙方必須在貨物出運清關后60天內收回)和在收到國外的外匯貨款之后才能支付給乙方。否則甲方有權拒付該筆貨款。
(5)具體資金支付:
a.t/t 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匯貨款后,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后在符合上述結算條件下在兩個工作日內將貨款支付給乙方。
b在l/c 和托收的方式下,甲方將全套準確有效單據交到指定的議付銀行后,在外匯貨款進帳后,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后兩個工作日內將其扣除代理費后匯入乙方指定賬戶。甲方交給銀行的單據不管是甲方還是乙方制作的必須通過乙方確認,同時乙方將對由于單據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銀行償付的情況承擔責任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3、不管何種結算,若需甲方返還利潤部分的,乙方都必須開來合法的發票后,甲方才能返還利潤部分。
4、但乙方將承擔增值稅票由于存在各種錯誤記錄、未通過退稅部門的驗證及該發票和全套出口報關單未能按規定期限及時交給甲方從而不能進行退稅的責任和后果,同時乙方也必須及時退還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匯的那部分金額的貨款。
五、其它約定條款:
1、乙方保證出口的貨物是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的合法的貨物,否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
2、代理過程中貨物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全權負責,發生質量問題時由乙方全權處理,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各種索賠、賠付等事宜。
3、甲方保證乙方的商業秘密,并保證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戶渠道及商業資料,否則將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后果。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于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擬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5、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6、若產生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或產生了爭議和分歧,都應本著友好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法院提請法律訴訟。
7、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正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協議有效期從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內有效。
受托方(蓋章): 委托方(蓋章):
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