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代理協議(精選33篇)
風險代理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申請有限公司清算解散案件,需要法律服務;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并愿意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和乙方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乙方指派 等律師承辦甲方的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如因庭審時間沖突等原因,甲方有權自行更換律師代為出庭或辦理相關法律事務。
第二條、根據甲乙雙方的約定,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范圍為:代理甲方向法院申請辦理清算解散公司事宜;開展盡職調查,對公司資產、債權、債務的確認、資產的有效保全、債權的實現和債務的履行、剩余財產的處置和分配等事項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協助甲方盡快成立清算組;協助清算組與第三人協商業務了結、合同終止、債權回收、債務清償等事項;代理甲方參與公司訴訟、仲裁活動。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
2、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需要為乙方或者辦理案件的相關國家機關(一般指法院)、行政機關等相關單位提供辦公條件、交通工具和其他便利;
3、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勤勉盡責地為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服務內容,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及時、迅速地辦理甲方委托范圍內的事務;
3、依法為甲方保守涉案秘密。
第五條、律師費的支付方式:
1、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辦法收取律師辦案費、律師代理費用:
(1)按照甲方申請公司解散清算后所得股東分配的公司剩余財產為基數計算律師費;律師費的數額為甲方實際分配剩余財產總額的20%。
(2)無論甲方第一次獲得的總額還是分次部分得到公司分配的剩余財產,甲方應于實現得到公司分配的剩余財產時按實現利益的20%支付乙方律師費。
(3)甲方應于得到公司分配的剩余財產利益后三日內,將律師費用打入乙方賬戶,乙方賬戶為:,開戶行: 2、乙方律師接受甲方委托從事與本服務協議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必要及合理的交通、通訊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預先支付 元,于本合同簽字生效時支付。
第六條、如果甲方逾期不支付有關費用,乙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協議,并不承擔因此而對甲方產生的損失。
第七條、本協議生效后,如出現以下情形,視為案件辦理終結,乙方所收費用不予退還,未收取的律師費,甲方應于情形發生日按照得到公司分配的剩余財產總額計算并支付乙方律師費:
(1)乙方代理甲方與對方當事人達成協議分配公司剩余財產;
(2)甲方與對方達成和解協議而分配公司剩余財產;
(3)甲方主動放棄分配部分公司剩余財產權利的;
(4)甲方的對方當事人主動配合甲方自行清算的。
第八條、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終止代理并解除本協議,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第十條、甲方無故終止協議或終止委托或不委托,律師費不予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對本協議的修改或補充應由雙方另行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
(此文以下無內容)
甲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 簽訂時間:年 月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2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人):______律師事務所地址: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____一案,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風險代理。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并參照行業慣例,達成如下風險代理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委托代理人。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處理法律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委托第三人,視為乙方已經完成全部受托任務,甲方承諾按照約定的標準全額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二、乙方律師必須嚴格依法、勤勉盡責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如果甲方捏造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或者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于甲方的結果,利用乙方律師名義從事違法活動的,發現甲方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應依約支付律師服務費用。甲方委托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辦理,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依約所收取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向甲方追償尚欠所約定的代理費用和相關損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代為立案,代為出庭,代為陳述事實,代為舉證、質證,代為參加法庭調查、辯論,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和解、調解,代收法律文書,代為申請執行,代收執行款項及財物,代為通過非訴訟的方式案外和解、收取款項等。
五、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
六、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律師風險代理費用及相關辦案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數額約定如下:
1、本案訴訟請求標的為____________元。乙方按從對方或法院執行庭實際收回金額的30%收取案件代理費(如收回10000元,律師代理費為3000元),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數額分次結清。如收回實物,按法院執行庭核定的實物金額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費。甲方在收取款項(或實物)的同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支付代理費的,乙方可從收回甲方的款項中扣除或對實物行使留置權。
2、甲方同意將全部回款直接匯入乙方帳戶(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槐蔭支行營業室、開戶名:統河律師事務所、帳號:),甲方同意乙方扣除約定律師代理費用后,將甲方款項匯入甲方本人開戶賬戶;
3、甲方向乙方預交手續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付清,該費用收取后不退回不扣除。
4、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承擔:
因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文件制作、資料匯總、復印、市內交通、國內通訊、差旅費、查檔費、訴訟費等費用;應由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七、乙方代理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處理受托法律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向乙方代理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代理律師說明。乙方代理律師有義務為其保密。
九、訴訟過程中,未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單獨撤訴、單獨與____________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雙方風險代理合同,視為乙方完成代理任務,甲方應按照第四條約定訴訟請求的數額和約定代理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拖欠代理費用的,每日按應付代理費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應由乙方律師決定,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托法律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托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三、甲乙雙方如一方要求解除或補充或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協議。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承辦律師: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風險代理協議 篇3
導語:風險代理協議(中英文對照)律師“風險代理”,實質上就是“勝訴取酬制”。通俗一點講就是當事人事先無需交納代理費用,待案件勝訴或執行后,按照事先約定從勝訴所得中由當事人支付給律師超過日常標準的代理費用;假如判決未如人意或未能達到雙方確定的勝訴標準,當事人有權不支付代理費,由律師自行承擔已墊付的各項費用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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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INGENT FEE RETAINER 風險代理協議
STATE OF ——(1)——
ss:
COUNTY OF ——(2)——
訴訟地:某州——某縣——
KNOW YE ALL MEN BY THESE PRESENTS,
有鑒于此,
This Agreement is made and entered into this ——(3)—— day of ——(4)——,——(5)——, by and between ——(6)——, of ——(7)——, hereinafter called the “Attorney”, and ——(8)——,of ——(9)——, hereinafter called the “Client”。
本協議由——(姓名),——(地址或事務所名稱)(以下簡稱“律師”)與——(姓名),——(地址)(以下簡稱客戶)于——年——月——日簽訂。
WHEREAS, Client desires to initiate proceedings against ——(10)——, of ——(11)——, Client hereby retains and employs Attorney to prosecute said action to final judgment or to any other settlement satisfactory to Client. Client agrees to pay Attorney for his services under this Agreement a sun equal to ——(12)——percent of any monies or property obtained or received by Client as the result of voluntary compromise or other out-of-court settlement; ——(13)—— percent if received after judgment; and ——(14)—— percent if received by Client after appeal.
鑒于客戶旨在對——(姓名),——(地址)提起訴訟,特在此聘請律師代理上述訴訟直至最終判決或達到其他客戶滿足的任何調解結果。如結果為自愿或其他形式的庭外調解,客戶同意根據本合同規定按客戶所獲得賠償款額或財產的——%支付律師服務費;如經判決獲賠償,支付——%;如經上訴后獲賠償,支付——%.
Client further agrees to reimburse Attorney for all proper expenses incurred by Attorney pertaining to such action or settlement.
客戶還同意支付律師因該訴訟或調解所發生的一切正當支出費用。
Except as provided herein, Attorney shall not be entitled to any other compensation from Client for legal services related to this Agreement.
除本合同規定外,律師無權從客戶處得到任何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法律服務補償。
It is agreed between the parties hereto that Attorney shall have a lien for payment of his fee on all monies or property obtained, received or recovered by compromise, settlement, judgment or any other means whatsoever.
雙方當事人在此同意,為獲得其費用,律師對所有經和解、調解、判決或其他任何方式所獲得的賠償款額或財產具有留置權。
In the event legal action is required to enforce any provision of this Agreement, the prevailing party shall be entitled to recover reasonable attorney\’s fees and costs.
如為執行本合同而提起訴訟,勝訴方有權獲得合理的律師費和訴訟費。
IN WITNESS WHEREOF, the parties hereto have executed this Agreement on the date first above written.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在上述日期簽署本協議,特此為證。
風險代理協議 篇4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民法典》有關規定并參照行業慣例,委托乙方進行相關工作。
現經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充分協商,自愿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等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托的事項,并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乙方為了甲方的利益,需將委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利益需要轉委托的除外。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并設法達成實現債權的結果;2、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6、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
7、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8、有權就本合同約定的代理費用留臵案件款或物。
9、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的權利:
1、有權詢問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為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2、有權對乙方律師違紀或失職行為舉報或投訴;、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如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于甲方的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依約支付相應的費用。
2、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項的行為;3、按約定支付代理費及其他辦案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的權利:
1、在不誤所辦案件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2、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的義務:
1、乙方因過錯造成甲方的損失應在代理費數額內于以賠償;2、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3、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處理本事務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信息資料。
4、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
五、根據《河南華都律師事務所風險代理制度》,經甲乙雙方同意按下第種列方式收取代理費用。
1、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事務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元,其余代理費按判決書判決或調解書調解數額的
%支付律師事務所。
2、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事務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元,其余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
%支付律師事務所。
3、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其他費用由律師事務所支付,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支付律師費。
4、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一切費用均由律師事務所墊付,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支付律師費。
六、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2、經甲方同意后的專家論證費;3、用于前期交通費、查詢費、復印費等應當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
乙方律師為處理受托事務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七、風險提示: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后果。
1.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2.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3.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4.甲方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
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風險提示”并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
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約,乙方所支出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并支付案件標的額%的違約金;九、如甲方未經律師所同意單方放棄請求、和解、撤訴或與案件對方當事人惡意串通的,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向甲方追償費用和損失。
十、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全部退還給甲方;十
一、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托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托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為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內容以書面文字為準,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份,承辦律師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年月日年月日律師風險代理合同3甲方:乙方:河北張金龍律師事務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甲方與趙金鋼(橋東石德黑馬收貨站,個體工商戶)貨運合同糾紛)一案的訴訟及訴外調解代理人,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黃浩、任德賓律師擔任其訴訟代理人和訴外調解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
甲方如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談判、和解;提起、放棄、變更訴訟請求等特別授權。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完成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根據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采用風險收費的方法代理并支付委托費用。
具體收取方式為:
1、乙方辦案期間所產生的訴訟費、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2、律師費:甲方向乙方支付索賠額的30%作為律師費。
3、支付方式為:在甲方得到還款后5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如甲方分期得到還款,須根據每期的賠付金額,按比例向乙方支付。
(例如:兩期付清,每期20萬,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的方式也為兩期,每期為20萬×30%=6萬)六、甲方擅自終止委托事項或撤訴等,其預交的費用不予退還,并應向乙方賠償損失。
七、乙方對委托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等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本案結案后,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從事進行其他訴訟及非訴訟法律服務的,雙方另行協商。
九、乙方代理本案期間,甲方就本案不得組織越級上訪,不得發生暴力沖突,不得從事任何違法活動。
發生上述事件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石家莊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風險代理協議 篇5
律師風險代理協議書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民法典》有關規定并參照行業慣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西濤律師擔任案件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辦理。
二、委托事項及權限。
1、委托事項:
2、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序中,乙方有代為承認、放棄、變更、增加、減少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簽收法律文書的權利。
3、有權代為接受款項和實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為委托事項完成時止(包括判決、調解、甲方擅自撤訴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項及權限中途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
四、風險代理費用支付方式及其他涉訟費用承擔。
1、委托事項完成,甲方應及時將賠償凈數額的30%支付乙方作為風險代理費用;
2、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如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或者甲方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項行為的;仍應按約定標的的30%向乙方交納代理費用,并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3、委托事項完成,如果甲方持有賠償凈額拒不及時支付乙方代理費,應視為甲方嚴重違約,乙方應加倍支付風險代理費用,并承擔遲延支付期間的利息,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計算。
4、雙方之間代理費及違約金的約定是雙方之間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和顯示公平的成分,雙方應認可是合法約定,該約定受法律保護。
5、案件所涉訴訟費、保全費、調查費、公證費、鑒定費、檢索費以及乙方在辦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詢等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財產保全時擔保所需款物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不誤所辦案件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
2、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于賠償;
六、乙方律師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七、甲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提供相應證據的義務是絕對的。如因陳述不實,前后不一;或對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證據,甲方不提供、遲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證線索;或提供的取證線索不是切合實際的;或被取證著拒絕出證;或以律師的勤奮勉慎無法取到;或法院拒絕以職權取證等而使案件審理結果對甲方不利,其結果由甲方自負。
八、甲方敗訴的風險乙方已明確告知。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于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律師關于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為做出了這種承諾。
九、未盡事項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起訴,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
十、本合同自雙方或代表人簽字或簽章、按指印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6
律師的風險代理協議范本內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訴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決定為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該案委托乙方律師進行風險代理,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______律師為甲方一、二審階段的風險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利益,切實履行代理義務,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
三、甲方必須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和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虛構或隱瞞事實,有權終止代理,并視為代理目的的實現,依約向甲方收取費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
1.甲方委托乙方為本案訴訟全過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五、律師代理費及交納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應交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以及案件執行費等),甲方在本案件執行完畢之日起_____天內支付全部代理費。
2.訴訟過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法院在訴訟過程中正常收取的訴訟費、評估鑒定費、實際執行費等相關費用除外)。
3.乙方承諾甲方在此案中勝訴并使判決書所確定之款項得到有效執行,甲方全額支付約定的代理費。
六、在本案訴訟過程中,甲方如與對方當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內容執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風險代理費。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全部代理義務完成,甲方須按訴訟請求額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的,甲方須按乙方應得代理費用承擔每日______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審理并執行終結止。
十、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仲裁委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代理協議 篇7
甲方為處理與 公司(以下簡稱債務人)合同債務糾紛事宜,委托乙方進行相關工作。現經雙方平等協商,自愿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為甲方代理人。
二、代理事項包括:通過發律師函向債務人主張債權、與債務人談判和解、申請并參加調解、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代理法院民事一審階段訴訟、代理法院二審階段訴訟、代理申請強制執行、代理執行和解、代理執行調解、代為簽收相關款項等程序,以及其他任何可以合法收回相應款項的事項。
三、代理權限:特別授權代理,詳見雙方簽署的委托書。
四、承辦律師在代理過程中,應遵守律師道德規范和執業標準,勤勉盡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五、乙方嚴重違反職業道德規范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六、乙方或者是承辦律師非法使用或者非法披露在代理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機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該損失。
七、乙方在代理案件過程中,如果發現與案件有關的情況發生變化,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但是甲方已經明確乙方全權代理且不須通知甲方的除外。
八、承辦律師因客觀原因不能代理的,乙方應指定其他律師接替,并應于事前或事后征得甲方同意。
但是,乙方指派其他律師或者是律師助理處理文件送達、調查、文件制作、文件復印、相關法律調研等程序性工作或者是一般工作不需要征得甲方同意,也無需通知甲方。
九、因情況緊急,為維護甲方利益,乙方指定其他律師接替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時通知甲方。
這里的緊急情況,是指因為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疾病、交通或者通訊中斷客觀原因等導致乙方無法處理相關業務,而不處理該相關業務會可能影響整個案件的最后結果的情形。
緊急情況消除的,乙方根據具體情況,既可以指定原來的承辦律師恢復代理,也可以指定新承辦律師繼續代理。
十、乙方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案件,其他律師為新承辦律師。乙方應及時將新承辦律師聯系方式通知甲方。
十一、乙方指派其他律師承辦案件,不影響約定的律師費。
十二、為維護甲方利益,在征得甲方同意以后,乙方或者承辦律師可以將案件轉委托為他人辦理。
除甲方同意以外,轉委托不得加重甲方的負擔。
十三、因情況緊急,為維護甲方利益,乙方或者承辦律師律師將案件轉委托為他人辦理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時通知甲方。
這里的緊急情況,同第九條約定含義一致。
緊急情況解除的,乙方應該及時解除轉委托,或者取得甲方同意后繼續轉委托。
十四、因緊急情況轉委托則由甲方承擔費用。
甲方承擔費用過于不合理的,則乙方也可以承擔部分費用,但是乙方承擔的部分費用不得超過總轉委托費用的30%,也不得高于乙方最后律師費的總額。
十五、甲方須真實地向承辦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所涉及的相關資料。
對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線索而導致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要承擔該賠償責任。
如果與案件有關的情況發生變化,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在本案件代理期內變更聯系方式,必須及時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案件不能按時辦理或者是轉交款項的的,乙方不能擔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要承擔該賠償責任。
十六、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發現甲方弄虛作假,捏造事實,隱瞞情況,提供偽證,則有權解除本合同終止代理,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如果甲方弄虛作假,捏造事實,隱瞞情況,提供偽證,導致案件敗訴的,則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十七、甲方已得到乙方明確提醒:乙方不能保證談判后債務人付款、到法院起訴可能敗訴、即使勝訴也可能執行階段不能令甲方滿意。
承辦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意見,均不代表承辦律師就案件做出了成功或者是勝訴的保證。
十八、乙方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按照案的實際情況建議甲方采取適當的措施,建議甲方及時起訴或者申請仲裁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證債權的實現。
如果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內甲方拒絕采用起訴或者仲裁或者其他合理方式保障權利的實現,則視為乙方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須得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甲方未及時繳納訴訟費等有關費用為拒絕采用合理的方式實現權利的表現之一。
十九、非歸于甲方或者乙方主觀原因導致債權無法最后實現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喪失債權,乙方喪失律師費。
非歸于甲方或者是乙方主觀原因導致的債權無法最后實現,包括但是不限于:債務人無支付能力、債務人破產且無剩余財產、法院的判決、債務已過訴訟時效、無法找到債務人、債務人被注銷、債務人移居境外等等。
但是因為甲方或者乙方的主觀原因導致上述結果的,按照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處理。
二十、經向甲方介紹上海市有關律師服務收費的規定后,甲方選擇乙方的律師服務費按風險代理的方式收取,具體收費比例、繳費時間等按照第二十一到二十六條約定辦理。
二十一、甲方同意簽約當日先支付乙方人民幣叁仟元整,作為乙方承辦律師來往的交通、差旅費用包干。
二十二、如果甲方收到債務人的相應款項,在收到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30%給乙方作為律師服務費。
甲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的,則每日按照未付律師費的0.5%支付違約金。
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將相關款項轉交的,甲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十三、如果乙方代為收取相應款項,在收到后三個工作日內,在扣除30%作為律師費以后,將剩余款項及時轉交甲方。
乙方未按照約定及時轉交的,則每日按照未付款項的0.5%支付違約金。
乙方也可根據客觀需要,可以直接將全部款項轉交甲方,甲方按照前項的規定支付律師費。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將相關款項轉交的,乙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后乙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十四、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外,承辦律師在代理過程中所支出由司法部門、行政機關和其他專業機構收取的訴訟費(包括但是不限于案件受理費、保全費、保全保證金、執行費)、申請費、查詢費、資料復印費、材料打印費、鑒定費、公證費等辦案費用,由甲方負擔。
若乙方墊付的,由乙方憑票據向甲方據實結算。甲方拒絕結算的,自拒絕之次日起,每日按照未結算總額的0.5%支付違約金。
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結算轉交的,甲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代為收取相應款項的,可以按照前項的規定扣除相應費用后再將剩余款項轉交甲方。
二十五、除前項規定的費用以外,乙方在本案代理過程中,無論通過何種方式解決本案,只要是乙方指派的律師或者乙方的其他人員所做的工作和勞動,都不再增加或者是減少收費。
二十六、因客觀或者主觀原因導致以非貨幣財物抵債的,則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條約定的日期為甲方取得財物所有權之日。
上述財物通過拍賣等方式變現的,則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條約定的日期為財物變現之日。
二十七、如甲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返還;如乙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律師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
二十八、鑒于甲乙雙方之間采用風險代理的方式代理該案件,因此,乙方也承擔了更大的風險。為了公平起見,在整個案件辦理結束之前,甲方不能變更代理人。
如果甲方變更代理人,則推定為乙方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必須按請求的標的額和合同約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費。
但是乙方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是律師職業道德的情形的,甲方有權更換代理人并不支付費用;乙方已收的代理費必須予以返還。
二十九、鑒于甲乙雙方之間采用風險代理的方式代理該案件,因此,雙方也承擔了更大的風險。為了維護雙方的利益,甲乙雙方必須按照雙方一致同意的原則處理該案件。
甲方未經過乙方同意而私自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放棄或者部分放棄標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該債權的。應該按照請求的標的額及合同約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費用。
乙方未經過甲方同意而私自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放棄或者部分放棄標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該債權的。應該按照請求的標的額及合同約定的比例,向乙方賠償損失。
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乙方與對方達成的調解協議或者和解協議,為雙方一致同意;甲乙雙方在調解協議或者是和解協議上共同簽字的,為雙方一致同意;在律師的書面建議書建議的范圍內,當事人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或者和解的,為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或者是乙方通過電話、手機短信息、電子郵件、傳真、信件等方式與對方協商并得到同意以后,為雙方一致同意;甲乙雙方通過會談協商等方式達成一致并簽署的,為為雙方一致同意;其他能證明雙方意思一致的,為一致同意。
三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相應款項執行到位之日止。
三十一、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之間正式合同,取代之前雙方之間作出的口頭或者書面的約定。
三十二、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或者補充。
本合同如有任何附件,除非另有約定,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三十三、雙方因委托代理或相關事宜發生的任何爭議,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上海市律師協會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三十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風險代理協議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事務所)
承辦律師: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并參照行業慣例,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借款人X公司及X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借款合
同(借款為X筆,總計借款本金為X元,利息為 元)糾紛案件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辦理。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的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全權代理訴訟、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3、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
論;
4、在不損害甲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在調解、審理及執行過程中有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和解、調解、上訴;
5、代理清收現金或抵債物;
6、委托人授予的其他權利。
四、委托代理期限及范圍
如果本合同簽訂之后,該案件處于司法機關偵查、起訴或審理階段,即由于司法機關偵查、起訴或審理期限延長的原因,造成該案在一年之內沒有審結或乙方為甲方沒有實際追回損失,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重新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期限為委托事項完成時止(包括判決、調解、甲方撤訴及案外和解)。
五、代理費用給付標準
收回現金或抵債資產(資產以法院評估作價為準),按照執行收回本息總額的%支付代理費。
六、代理費用給付期限
代理費給付期限:收回現金或資產入賬之日起XX日內,甲方給付乙方律師代理費。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詢問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
2、有權對乙方律師因違紀或失職行為所造成的甲方合法利益損害追究法律責任;
3、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
4、按約定支付代理費。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2、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于賠償;
5、不得擅自放棄甲方的合法權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項的行為。
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協商解決或重新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起訴,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承辦律師: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9
20__年西安律師風險代理
---杜凱律師
【引言】
風險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特殊委托訴訟代理,委托人先不預支付代理費,案件執行后委托人按照執行到位債權的一定比例付給代理人作為報酬。
律師風險代理,可以進行部分風險代理,也可以實行全風險代理。
【風險代理中的問題】
一 、什么是風險代理收費
風險代理,也就是勝訴后支付律師費,不勝訴不支付律師費。
簡單說就是在簽訂代理合同時,當事人先不支付律師費或只支付很少數額的律師費,雙方在合同中確定一個比例,等律師成功辦理了委托人的委托事項后,再根據完成情況、當事人的收益情況收取約定比例的律師費。當事人收益越大,律師費也就越多,如果敗訴,律師也收不到費用。
二 、風險代理如何收費
在律師辦理的案件中,風險代理通常有以下幾種收費方式:
1 、簽訂合同后不支付任何費用,雙方約定風險代理收費比例勝訴后支付,律師在辦案過程中所發生交通費等辦案費、法院的訴訟費、保全費等其它費用由律師墊付;
2 、簽訂合同后支付少量律師或不支付,雙方約定風險代理收費的比例,律師在辦案過程中所發生的辦案費由律師自行承擔,但法院的訴訟費、保全費等其它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3 、簽訂合同后當事人按約定的比例預付部分代理費,根據案件勝負等結果,當事人補足代理費。法院的訴訟費、保全費等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那么風險代理的收費比例是多少呢
通常,根據案件的難度、標的額的大小、地域、風險代理的不同收費方式等情況,風險代理的收費比例在10%到30%之間,由當事人與律師協商確定:
難度高的比難度低的比例要高、標的額小的比標的額大的比例要高、外地的案件比西安的案件比例要高、事先不支付任何費用的比先支付一定數額費用的比例要高,等等。
四 、什么案件不能風險代理
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適合風險代理,也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使用風險代理的方式。按司法部等部門頒發的《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以下案件不適用風險代理:
1、婚姻、繼承案件;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等;
4、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
5、刑事訴訟案件;
6、行政訴訟案件;
7、群體性訴訟案件。
包括上面提到的風險代理的收費比例上限為30%。
上述案件,本律師不接受風險代理,除上述案件及標的額較小不適合風險代理的案件外,當事人可以自行選擇固定費用代理或風險代理的收費方式。
五 、如何聯系律師代理案件
請律師代理前需要準備的資料
當事人應把與案情有關的合同、單據、往來文件等盡量準備齊全,先通過電話聯系律師簡單溝通一下案情,然后約時間帶資料到律師所、當事人所在公司或其他與律師商定的地點見面詳談。
異地當事人有委托意愿的,可以先電話溝通后把資料快遞到律師的辦公室,由律師先行查閱分析,并可通過快遞、電子郵件、匯款等方式辦理委托手續。
六 、對一審敗訴的上訴二審案件及終審敗訴的申請再審案件,也可實行風險代理。
在審判實踐中,由于當事人對法律不了解、不懂得使用證據、不懂得利用證據規則,有不少一審判決甚至終審判決中存在這樣或那樣的認定錯誤,甚至是根本錯判。杜凱律師在此前的執業過程中,已代理次成功代理此類案件推翻原判。因此,對一審敗訴的二審上訴案件及終審敗訴的申請再審案件,經律師審查材料覺得確實有推翻原判決機會的,可以實行風險代理在內的多種方式代理。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
杜凱律師風險代理合同
---杜凱律師 (20__)律代字第 號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人:陜西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 乙方就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相關事宜,依照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以訴訟或者非訴訟的方式處理。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杜凱律師擔任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 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托的事項,并不得因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事實經過,提供與本事務有關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向甲方追償費用和損失。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規定,認真完成受托事務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進展情況。受托事務處理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處理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代理事項的進展情況和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乙方律師處理受托事務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受托事務而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參加訴訟(仲裁),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3、代為答辯和辯論;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和上訴,申請執行,代收涉 案錢物等。
6、通過非訴訟的方式進行談判、調解。
五、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納律師辦案費用人民幣10000元,包括乙方律師辦案所支出的通訊費、材料打印、復印費、交通費、食宿費等費用,多不退少不補,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日內付清。
待事務處理終結后,甲方按照法律裁判文書或調解協議載明的錢(物)總額 20%向乙方支付律師報酬。
六、甲方未按期交納或者未完全交納律師辦案費用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暫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費后,恢復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七、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經甲方同意后的專家論證費、翻譯費、;
3、應當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受托事務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乙方如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委托事項,應按約定支付律師費,且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乙方為了甲方的利益,需將委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利益需要轉委托的除外。
九、在甲乙雙方未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前,甲方不得自行或另委托他人和對方調解、和解以及和對方惡意串通;出現本條前述情形的,視為乙方律師履行了合同義務,有權要求甲方按調解、和解數額依照合同約定比例計算律師費。甲方和對方惡意串通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律師辦案費數額五倍的違約金。
十、乙方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處理受托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處理本事務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信息資料。
十二、對乙方律師在承辦受托事務中的意見和建議,甲方有權向乙方反映。乙方應當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核實,并及時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意見反饋給甲方。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托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托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陜西律師事務所
(杜凱律師)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10
委托方(甲方):姓名 ,住址 , 身份證號: 。 身份證地址: 。 代理方(乙方):姓名(名稱) , 住址(住所地) , 身份證號: 。 身份證地址: 。
甲方就委托乙方代為追討 債務事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負責提供債務人名稱(或姓名),詳細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債權憑證復印件等相關資料和信息,債權憑證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待債款還清后銷毀。
2、甲方應協助尋找確認債務人,必要時可出面配合乙方的全面工作。
3、甲方全權委托乙方負責討回外欠債務事宜,乙方不得使用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手段追討,乙方在追債過程中發生任何事情均與甲方無關。
4、乙方在追討過程中,發生的侵權行為或因追討受到損害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賠償。
5、甲方按照乙方實際追回債款數額的30%支付報酬。未追回債款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費、調查費、人工費、勞務費等。
6、在乙方主持調解下,甲方與債務人達成書面調解協議,甲方按債務人實際償還數額的15%支付報酬,并不計其他任何費用。
7、追回的債款,必須由甲方收取,待甲方收取后,按實際金額比例支付報酬,乙方在甲方未授權或未在場時收取債款的,甲方有權降低報酬標準至原定標準的一半。
8、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180天內,凡甲方債款經乙方催要,債務人直接向甲方交款的,作為乙方代甲方追回的債款進行結算。超過180天的均不得視為乙方追討回債款,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報酬。
9、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11
〔?〕?代字第?號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托上海(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處理,經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即代為調查取證;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為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鑒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_____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_____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向乙方支付_____,如果不足¥?元,則按照¥?元標準向乙方支付_____。
七、甲方應在實際獲得賠償款的當日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額支付_____,否則,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的_____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應付_____數額的?%.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_____。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取¥?元_____。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權代表):?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20xx)深福法民一初字第3841號民事判決執行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作為代理人,乙方接受委托。雙方為此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在上述案件中的代理人。乙方律師應當依法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經協商,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1、于本合同生效后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______人民幣___元(¥ )。不論結果如何,該款不做退還。
2、其余律師費與結果掛鉤:
(1)若執行成功,甲方因此獲得對方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賠償金或補償金的,甲方在實際獲得上述金額后五個工作日內,按該金額的____%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2)若執行不成功,甲方不再支付律師費。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律師不得代表甲方與對方和解;甲方有權與對方和解,但應告知乙方。
四、乙方的.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五、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的,退回已收取的律師費;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乙方不予退費,并有權繼續按本合同向甲方主張其余律師費。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并由甲方依約支付了律師費止。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律師: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13
〔20__〕滬峰律民代字第 號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托上海峰京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處理,經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協助義務,并負責與乙方保持聯系,其聯系電話為:
,甲方確保上述聯系電話準確、有效,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即代為調查取證;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為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鑒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律師費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律師費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果不足¥ 元,則按照¥ 元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七、甲方應在實際獲得賠償款的當日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額支付律師費,否則,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的律師費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應付律師費數額的 %.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取¥ 元律師費。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14
委托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地址:
負責人:
甲方(原告/被告,上訴人/被上訴人,第三人)有限公司因與(原告/被告,上訴人/被上訴人)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案號為:],特委托乙方律師擔任其本案的訴訟代理人。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師為甲方的本案一審、二審(如有)訴訟階段的代理人。
第二條乙方律師應本著勤勉盡職的原則,按照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范,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履行代理義務。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乙方征求甲方同意后另行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
第三條甲方應如實向代理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并保證證據的真實、合法、有效(僅提供證據復印或復制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因甲方無法提供原件到庭核實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當承擔以下的義務:
1、與乙方和代理律師誠實合作,如實提供與本協議約定事項有關的資料,如實陳述有關的情況和信息,提供相關證據及相關材料,并保證證據、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
2、如本協議項下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代理律師;3、甲方應積極配合和協助乙方律師的工作,并指定(郵箱:,電話:,傳真:)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聯絡人,有權代表甲方接收乙方之文件或工作指示,亦有權代表甲方向乙方遞交文件資料或傳達甲方之真實意思。如果甲方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或代理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向乙方和代理律師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該要求。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代理律師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時,承擔以下的義務:
1、代理律師必須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本著勤勉盡職的原則,按照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范,依據事實和法律積極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2、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或因緊急事件須臨時調整代理律師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3、乙方指派(工作郵箱:,傳真:,電話:)為本合同項下之主辦律師及乙方的專職聯絡人,負責本合同所涉之法律事務的處理。如乙方或代理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4、代理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和代理律師就本協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和其他費用以外,無權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項。但是如有必要需代理律師代繳代付予其他機構的費用除外;
6、乙方律師提供的服務必須忠實于法律和事實,不得向甲方提供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意見,乙方律師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向甲方提供違反法律規定的法律意見的,應賠償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但賠償的金額以乙方基于本協議收取的律師服務費為限額;
7、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非因乙方原因(如公安機關、法院等相關單位或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評估拍賣機構的原因)造成工作延誤或工作目的無法實現的,其責任不在乙方,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應收未收律師費有權收取;
8、乙方及代理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案件的進展情況,亦不得泄漏案件中了解的個人隱私或商業機密。
第六條乙方律師代理權限由甲方出具書面《授權委托書》予以確定,《授權委托書》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七條律師代理費及其支付
(一)律師代理費:根據《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本案的律師代理費按照“基礎代理費”+“風險代理費”計取,其中:
1、“基礎代理費”及其支付: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本案的“基礎代理費”¥萬元(大寫:人民幣元整)。本協議簽訂后,無論本案出現任何結果甲方均應支付該“基礎代理費”,乙方亦無須退還。
2、“風險代理費”及其支付:
(1)甲方應按照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甲方減損金額的%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費”,即:
“風險代理費”=(“原告起訴標的'總額”-“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甲方應承擔金額”)×%;
若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甲方不承擔責任的,或原告撤訴的,則“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甲方應承擔金額”視為“零”。
上述所稱“生效裁判文書”包括限不限于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書、駁回起訴裁定書、撤訴裁定書、民事調解書等,甲方如與原告達成的和解協議亦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應在本案取得上述生效裁判文書之日起五日內按上述約定比例及計算方式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費”。
(二)甲方應按約定將律師代理費轉賬支付至乙方的賬戶內[戶名:律師事務所,賬號:,開戶行:銀行營業部]。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后,應據實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如甲方要求乙方在其付款前出具發票的,甲方僅限轉賬方式支付)。
(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之約定按約足額支付律師代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五賠償乙方損失,且乙方有權暫停或終止代理工作,有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其他費用
根據《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規定,代理律師在辦理案件中應由甲方支付的以下其他費用不包含在上述律師費內,應由甲方另行承擔。雙方就其他費用的收費標準約定如下:
1、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評估費、公告費、拍賣費由甲方按相關機構的規定或要求繳納;
2、乙方及代理律師辦案所需差旅費用(成都市行政區域外的)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票據,據實另行支付;
3、法院工作人員辦案所需的差旅費用或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先行墊付的,甲方應據實報銷;
4、查檔費、資料(打)復印費等其他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應票據,由甲方據實報銷。第九條乙方就本案所涉及的訴訟風險,已如實告知甲方,甲方對本案存在敗訴的訴訟風險已預見并確認可接受。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用或向相關機構繳納應繳之費用等情況的,有權暫停或中止代理工作,亦有權終止代理且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應收未收費用有權要求甲方補足。
第十條如乙方違反或解除本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違反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應交未交費用仍應予補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取得生效判決(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或撤銷訴訟等)時止。
第十二條乙方和代理律師均無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協議約定的法律服務范圍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務。委托人如確有需要乙方和代理律師提供本合同約定工作內容之外的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第十四條如因本合同產生之爭議,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但若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第十五條本合同簽訂于四川省成都市。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頁以下無正文,為簽署欄)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乙方:
負責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風險代理協議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維護其合法權益一事雙方達成以下一致意見,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之間實行風險代理。簽定本合同之前,合同雙方已對本案訴訟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進行過仔細而慎重的探討,在此基礎上達成本合同全部內容。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參與乙方與 一案的立案、仲裁、調解、訴訟、執行。甲方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給乙方代理本案的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便于乙方代理本案。〈〈授權委托書〉〉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三、乙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應當協助乙方使本案達到更好的效果。
四、甲方按如下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律師代理費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
1、甲方獲得本案(和解、調解、執行)付款當日,按實際獲得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若款項經乙方接收的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應得款項中扣除。
2、 如甲方得到的利益是非貨幣財產(有形物品、知識產權、技術秘密、土地使用權、債權、股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的財產)時,則由甲方按該非貨幣財產價值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該非貨幣財產價值額按法律文書或甲方與對方當事人的協議價格確定,并在非貨幣財產價值額確定后當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3、如甲方系被告或第三人,則按避免的經濟損失額的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避免的經濟損失額按原告訴狀中列明的訴訟請求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額計算,如訴訟請求額在訴訟中有增加,則按增加后的數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額計算。
4、 甲方在調解、訴訟、執行、和解過程中,如未經乙方同意,故意放棄對對方當事人的主張或權利,或承認對方當事人的主張,而損害到乙方利益時,則按原告訴狀載名明的訴訟請求額的計算,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甲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不提供證據(包括不依法及時提供證據),或提供虛假證據,隱瞞真實情況,或違法導致案件敗訴或致使乙方無法收取律師費時,按前款規定執行。
5、乙方在簽定本合同時,收取行完畢時,從甲方已支付的款項中扣減。
6、 辦案所需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文印費等由甲方支付,乙方現行墊付,墊付后由甲方第二日結付。向司法機關或其它辦案機關繳納的費用(立案費、鑒定費、執行費等),由甲方預繳或承擔。
五、甲、乙雙方互有通知對方案件進展、財產過付信息的義務。
六、甲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未支付的費用應當補繳。
七、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任何一方違約,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案執行終結且乙方收清律師費之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 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16
(以下簡稱甲方)因與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托山東銘星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該案執行階段的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執行階段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并提供相關法院裁決資料,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于甲方的執行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運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執行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為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交納律師手續費人民幣 元(請求金額的1%),交納差旅費 元(請求金額的1.5%),復印費、材料費、通訊費100元。本案所需訴訟費、申請執行等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待執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再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15%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終止委托事項,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并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臨沂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本案執行過程中可能會受到相關方面的干擾,對此本所不承諾本案的執行標的能夠得到完全實現。
2、本案賠償范圍和損失數額最終的認定以法院生效判決認定的為準。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法計算投資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低,甚至低很多。
4、該案件可能在很長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5、其他暫時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并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風險代理協議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因運輸事同二審一案,由乙方委派律師擔任該案代理人,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委托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張錫深擔任甲方訴訟代理人。乙方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則應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協助辦理變更授權手續。乙方的代理義務、責任按《律師法》、現行律師執業紀律及道德規范執行。委托注意事項見合同附件《委托人須知》。《委托人須知》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甲方有責任如實陳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證據、事實材料,及時通報案情。如甲方隱瞞、捏造事實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關司法、行政部門辦理本案件的有關通知的,應自行承擔不利后果并承擔乙方的律師服務費損失,乙方并有權終止代理。
三、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的.規定,本案實行全風險收費方式:二審維持原判決,甲方不須支付律師費用,二審變更判決:甲方不須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支付律師費用____________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機構收取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行政、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查詢費、鑒定費、公證費、翻譯費等,以及乙方差旅費(廣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擔。
五、如發生甲方追加委托事項、當事人,或對方提起反訴、反請求等重大事件導致代理事項增多時,乙方有權要求依照《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增加律師服務費。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六、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托關系,但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委托關系的,乙方有權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條收取律師費用。
七、甲方逾期繳納律師費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經著手辦理代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追收其未付律師費及逾期付款違約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無須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權限由甲方出具《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托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同意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二審判決時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經辦律師(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18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因糾紛一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58條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
一、代理事項:
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擔任其訴訟代理人。
二、代理權限:
全權代理。包括:前期調查;參與調解;提起訴訟;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該項代理權行使前應經甲方書面認可);提出上訴;申請強制執行,代為接受、處分執行款物。
三、代理方式:
風險代理,即甲方不預先支付律師代理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后,甲方根據約定比例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四、代理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甲方按執行回款物價值的
2、執行回款物后,乙方有權優先扣除相應_____用。
五、其他費用說明
1、乙方為代理本案所發生的調查費、公關費、交通費、全部由乙方負擔。
2、執行失敗,乙方無權收取代理費。
3、如執行房產或其他經甲方同意的非現金財產,則由甲方負擔評估費、過戶費等涉及債權實現的`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常_____。
4、訴訟程序中產生的訴訟費、執行費、等必要費用由甲方依法繳納。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案件進展程度。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必要協助和有關法律文書及相關證據。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有權根據委托權限,依據事實和法律自行安排執行活動。
2、乙方應定期向甲方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執行回款物到達乙方賬戶后,乙方應于十個工作日內交付甲方,不得侵占甲方的執行款項。
3、乙方應認真履行代理職責,執行中遇有重大事項應及時與甲方溝通,并及時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防止被執行人隱瞞、轉移財產,以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八、違約責任:
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單方終止委托事項,需按訴訟標的額的10%向乙方律師支付_____。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含:一審、二審、執行程序)。
十、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石家莊_____委員會_____裁決。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19
甲方: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 糾紛,委托乙方指派律師辦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 ] 號)等有關律師事務所收費的規定,雙方于 年 月 日在乙方辦公地址,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承辦具體事務,甲方委托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辦理。
二、委托權限
1、在非訴訟處理、訴訟、調解、執行程序中,乙方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請求、調解、進行和解、簽收法律文書等。
2、有權代為接受款項和實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為委托事項完成時止(包括調解、甲方擅自撤訴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項及權限中途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
四、費用承擔
1、訴訟費用、調查費、公證費、鑒定費、在國家機關及單位的查詢檢索費、公告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付給乙方 元,用于辦理案件的實際支出費用。
3、財產保全時,甲方提供擔保物。
五、律師費用的給付
1、承辦律師已經告知甲方律師收費的政府指導價,鑒于案件的特殊情況,甲方要求實行風險代理。
2、經雙方商定,乙方按照執行收到數額的 %提取律師代理費用,在乙方收到執行款和扣除相應比例的律師費后5日內,乙方通知甲方領取。
3、執行的財物按照拍賣等方式處理所得的價款視為甲方收到應得價款。
4、財物不能以拍賣等方式處理變現的,甲方應予接受,實物的評估價或市場價等合理方式確定的價款視為甲方收到應得價款,在甲方支付律師費用前,乙方有權留置該財物,并有權處置該財物實現律師費用,處置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詢問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為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
2、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處理事務所需的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應支付違約金貳仟元,并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3、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項的行為;
4、按約定支付代理費及通訊費等其他辦案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不誤受托事務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
2、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予賠償;
5、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八、乙方律師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九、甲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提供相應證據的義務是絕對的。如因陳述不實,前后不一;或對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證據,甲方不提供、遲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證線索;或提供的取證線索不是切合實際的;或被取證者拒絕出證;或以律師的勤奮勉慎無法取到;或法院拒絕以職權取證等而使案件審理結果對甲方不利,其結果由甲方自負。
十、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于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律師關于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為做出了這種承諾。
十一、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分,雙方各執一份,承辦律師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承辦律師聯系電話:
風險代理協議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維護其合法權益一事雙方達成以下一致意見,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之間實行風險代理。簽定本合同之前,合同雙方已對本案訴訟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進行過仔細而慎重的探討,在此基礎上達成本合同全部內容。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參與乙方與一案的立案、仲裁、調解、訴訟、執行。甲方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給乙方代理本案的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便于乙方代理本案。〈〈授權委托書〉〉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三、乙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應當協助乙方使本案達到更好的效果。
四、甲方按如下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律師代理費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2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基于雙方前期合作案件較為順利,依據雙方已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第五條之約定制定《風險代理合同》,對基本代理費以外的減損部分及主張代位追償權追回理賠款等各種事項進行約定,具體條款約定如下,雙方遵守。
一、風險代理的適用范圍:
(一)訴訟中案件:
由甲方委托乙方律師出庭參加審理,甲方應于收到法院送達的相關法律文書三日內將案件的全部材料移交乙方。
乙方律師出庭參加審理以達到為甲方減損的目的,減損金額由法院出具生效判決(調解書)上所記載的原告訴請金額(如被保險人或車主有墊付的,墊付金額計算在內)與生效判決(調解書)間的差額確定。
若訴請金額超過投保限額的,以投保限額為依據計算減損額。
(二)訴訟終結案件:
1、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認甲方需要履行給付義務,但甲方認為判決有誤需要進行申請再審的;
2、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并已實際支付,但甲方懷疑有可能存在民事欺詐、詐騙犯罪情況的;
3、轉追償案件(代位追償)。
二、律師代理服務費。
(一)訴訟中案件
經過乙方代理減損的,甲方按減損金額的20%另行支付代理費。該代理費與基礎代理費(RMB元)同時支付到乙方賬戶內。支付時間為甲方收到法院法律文書十個工作日內。如減損金額不超過人民幣貳仟元整(RMB元),含元。則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代理費。
(二)已經生效的案件。
1、甲方對于需要乙方代理的案件應將與該案件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交付乙方,并于材料移交同時支付風險代理案件基礎代理費人民幣捌佰元整(RMB元),市內五區外需另行支付交通費、伙食費、補助費以《律師代理合同》為標準。
2、甲方對于委托乙方風險代理代位追償等案件,追回理賠款或讓甲方免于支付理賠款,則甲方按免于支付或實際取得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費。
3、甲方應于確定免于支付或實際追回理賠款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案件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鑒定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作為原代理合同的補充,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份合同發生矛盾時以本合同為準。
五、如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訴至合同簽訂地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月 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22
甲方:
乙方:徐州金合律師事務所律師,聯系電話:
甲方委托乙方催要欠款(或借款),乙方指派張玉龍律師代理,現就有關事項作出如下約定,希共同遵守。
第一, 甲方將欠條或借條原件交給乙方或乙方代理人,乙方或其代理人給甲方出具收條。
第二,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為落實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訴訟費由乙方負擔。如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不能落實,或乙方發現債務人無償還債務能力,乙方可隨時終止合同,將欠條或借條原件歸還甲方。
第三, 代理費按每次收到債務人歸還欠款或借款的百分之五十收取,如債務人以貨抵款,貨物可分割的,雙方各分一半;貨物不可分割的,變賣后所得價款雙方各分一半,處理貨物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四, 在合同訂立后,甲方不能避開乙方私自與債務人和解,或私自收取欠款或借款,否則,應賠償乙方損失,并應付給乙方欠款或借款全額百分之五十的代理費。
第五, 乙方應于收到欠款或借款三日內將款項交給甲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范本
(20xx)海律( )代字第 號
甲方: 法定代理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山東海揚律師事務所 承辦律師:王朝進
地址:濟南濼源大街229號金龍大廈東樓8層c室 電話:0531-86796536
公平與效率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為了使可能變成現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合同法》有關規定并參照行業慣例,遂達成以下共識: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王朝進律師為甲方辦理專利侵權法律事務,22家侵權廠家由甲方指定。甲方委托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辦理。
二、委托權限
1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序中,乙方有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簽收法律文書等。
2有權代為接受款項和實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為委托事項完成時止(包括判決、調解、甲方擅自撤訴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項及權限中途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
四、費用承擔
1、訴訟費、保全費、調查費、公證費、鑒定費、檢索費由乙方承擔。但因被告享有先使用權而敗訴則甲方分擔一半費用。
2乙方在辦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詢等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3財產保全時擔保物由甲方提供。
五、甲方應選擇一家侵權比較明顯的、索賠款數額較大的先行起訴,一求得雙方利益最大化。
六、利益分享
賠償凈數額甲方分享 成,乙方 成。甲方應出具發票以便甲方抵扣稅款。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有權詢問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為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
有權對乙方律師違紀或失職行為舉報或投訴;
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如在風險式收費項下,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應支付違約金貳仟元,并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項的行為;
按約定支付代理費及通訊費等其他辦案費用。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不誤所辦案件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
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于賠償;
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九、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十、甲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提供相應證據的義務是絕對的。如因陳述不實,前后不一;或對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證據,甲方不提供、遲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證線索;或提供的取證線索不是切合實際的;或被取證著拒絕出證;或以律師的勤奮勉慎無法取到;或法院拒絕以職權取證等而使案件審理結果對甲方不利,其結果由甲方自負。
十一、雙方特殊約定事項(本條事項與其他條款有矛盾時,依本條約定為準。)
十二、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于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律師關于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為做出了這種承諾。
十三、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十四、未盡事項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起訴,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十五、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為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分,雙方各一份,承辦律師一份。
風險代理協議 篇23
委托人___(以下簡稱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托___(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處理,經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律師為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___代表其履行配合、協助義務,并負責與乙方保持聯系,其聯系電話為:___,甲方確保上述聯系電話準確、有效,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即代為調查取證;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為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鑒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律師費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律師費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___%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果不足___元,則按照___元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七、甲方應在實際獲得賠償款的當日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額支付律師費,否則,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的律師費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應付律師費數額的___%.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取___元律師費。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權代表):___
乙方:___
身份證號碼:___
電話:___
地址: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訴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決定為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該案委托乙方律師進行風險代理,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______律師為甲方一、二審階段的風險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利益,切實履行代理義務,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
三、甲方必須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和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虛構或隱瞞事實,有權終止代理,并視為代理目的的實現,依約向甲方收取費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
1.甲方委托乙方為本案訴訟全過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五、律師代理費及交納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應交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以及案件執行費等),甲方在本案件執行完畢之日起_____天內支付全部代理費。
2.訴訟過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法院在訴訟過程中正常收取的訴訟費、評估鑒定費、實際執行費等相關費用除外)。
3.乙方承諾甲方在此案中勝訴并使判決書所確定之款項得到有效執行,甲方全額支付約定的代理費。
4.若乙方未能實現上述承諾導致甲方敗訴,則乙方將不收取所約定的代理費。
六、在本案訴訟過程中,甲方如與對方當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內容執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風險代理費。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全部代理義務完成,甲方須按訴訟請求額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的,甲方須按乙方應得代理費用承擔每日______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審理并執行終結止。
十、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仲裁委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代理協議 篇25
甲方:
乙方:山東銘星律師事務所
甲方委托乙方催要欠款(或借款),乙方指派 律師代理,現就有關事項作出如下約定,希共同遵守。
第一,甲方將欠條或借條原件交給乙方或乙方代理人,乙方或其代理人給甲方出具收條。
第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為落實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訴訟費由甲方負擔。如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不能落實,或乙方發現債務人無償還債務能力,乙方可隨時終止合同,將欠條或借條原件歸還甲方。
第三,代理費按每次收到債務人歸還欠款或借款的百分之三十收取,如債務人以貨抵款,貨物可分割的,雙方各分一半;貨物不可分割的,變賣后所得價款雙方各分一半,處理貨物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四,在合同訂立后,甲方不能避開乙方私自與債務人和解,或私自收取欠款或借款,否則,應賠償乙方損失,并應付給乙方欠款或借款全額百分之三十的代理費。
第五, 乙方應于收到欠款或借款三日內將款項交給甲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合同
(20xx)律 民字第 號
(以下簡稱甲方)因與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托 山東銘星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該案執行階段的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執行階段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并提供相關法院裁決資料,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于甲方的執行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運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執行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為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交納律師手續費人民幣 元(請求金額的1%),交納差旅費 元(請求金額的1.5%),復印費、材料費、通訊費100元。本案所需訴訟費、申請執行等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待執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再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15%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終止委托事項,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并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臨沂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 本案執行過程中可能會受到相關方面的干擾,對此本所不承諾本案的執行標的能夠得到完全實現。
2、本案賠償范圍和損失數額最終的認定以法院生效判決認定的為準。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法計算投資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低,甚至低很多。
4、該案件可能在很長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5、其他暫時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并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山東銘星律師事務所
地址: 地址:臨沂市沂蒙路326-4號
電話: 電話:0539-8312348
傳真: 傳真:0539-8312348
二○○六年 月 日 二○○六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26
(以下簡稱甲方)因與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執行階段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并提供相關法院裁決資料,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于甲方的執行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運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執行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為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交納律師手續費人民幣 元(請求金額的1%),交納差旅費 元(請求金額的1.5%),復印費、材料費、通訊費100元。本案所需訴訟費、申請執行等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待執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再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15%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終止委托事項,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并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臨沂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 本案執行過程中可能會受到相關方面的干擾,對此本所不承諾本案的執行標的能夠得到完全實現。
2、本案賠償范圍和損失數額最終的認定以法院生效判決認定的為準。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法計算投資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低,甚至低很多。
4、該案件可能在很長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5、其他暫時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并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27
甲方:
乙方:南京市XX區法律服務所
為了有效地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同意簽訂下列條款,雙方應遵守履行。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同志作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到 參加 案(調解、仲裁、訴訟)活動,但不受甲方意志的約束。
二、 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詳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受理后若發現甲方偽造事實、有弄虛作假行為,乙方有權終止代理。
三、 本案為協商收費,按案件終結后甲方實際收到或得到補償數額的20%交納給乙方作為案件代理費。乙方必須按時參加(調解、訴訟、仲裁)活動,依法陳述案情,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四、 任何一方若變更合同,需經雙方同意。若甲方單方終止本合同需按相關收費標準向乙方交納代理費。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案終結(指裁決、判決、調解及案外和解和撤銷訴訟)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蓋章)
南京市XX區法律服務所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28
委托人: (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律師(成都)事務所 (乙方)
地址:
負責人:
甲方(原告/被告,上訴人/被上訴人,第三人) 有限公司因與(原告/被告,上訴人/被上訴人) 有限公司 合同糾紛一案[案號為:“ ”],特委托乙方律師擔任其本案的訴訟代理人。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等律師為甲方的本案一審、二審(如有)訴訟階段的代理人。
第二條 乙方律師應本著勤勉盡職的原則,按照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范,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履行代理義務。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乙方征求甲方同意后另行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
第三條 甲方應如實向代理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并保證證據的真實、合法、有效(僅提供證據復印或復制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因甲方無法提供原件到庭核實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當承擔以下的義務:
1、與乙方和代理律師誠實合作,如實提供與本協議約定事項有關的資料,如實陳述有關的情況和信息,提供相關證據及相關材料,并保證證據、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
2、如本協議項下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代理律師; 3、甲方應積極配合和協助乙方律師的工作,并指定(郵箱: ,電話: ,傳真: )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聯絡人,有權代表甲方接收乙方之文件或工作指示,亦有權代表甲方向乙方遞交文件資料或傳達甲方之真實意思。如果甲方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或代理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向乙方和代理律師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該要求。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代理律師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時,承擔以下的義務:
1、代理律師必須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本著勤勉盡職的原則,按照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范,依據事實和法律積極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2、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或因緊急事件須臨時調整代理律師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3、乙方指派(工作郵箱: ,傳真: ,電話: )為本合同項下之主辦律師及乙方的專職聯絡人,負責本合同所涉之法律事務的處理。如乙方或代理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4、代理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和代理律師就本協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和其他費用以外,無權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項。但是如有必要需代理律師代繳代付予其他機構的費用除外;
6、乙方律師提供的服務必須忠實于法律和事實,不得向甲方提供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意見,乙方律師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向甲方提供
違反法律規定的法律意見的,應賠償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但賠償的金額以乙方基于本協議收取的律師服務費為限額;
7、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非因乙方原因(如公安機關、法院等相關單位或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評估拍賣機構的原因)造成工作延誤或工作目的無法實現的,其責任不在乙方,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應收未收律師費有權收取;
7、乙方及代理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案件的進展情況,亦不得泄漏案件中了解的個人隱私或商業機密。
第六條 乙方律師代理權限由甲方出具書面《授權委托書》予以確定,《授權委托書》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七條 律師代理費及其支付
(一)律師代理費:根據《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本案的律師代理費按照“基礎代理費”+“風險代理費”計取,其中:
1、“基礎代理費”及其支付: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本案的“基礎代理費”¥ 萬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本協議簽訂后,無論本案出現任何結果甲方均應支付該“基礎代理費”,乙方亦無須退還。
2、“風險代理費”及其支付:
(1)甲方應按照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甲方減損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費”,即:
“風險代理費”=(“原告起訴標的總額”-“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甲方應承擔金額”) %;
若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甲方不承擔責任的,或原告撤訴的,則“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甲方應承擔金額”視為“零”。
上述所稱“生效裁判文書”包括限不限于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書、駁回起訴裁定書、撤訴裁定書、民事調解書等,甲方如與原告達成的和解協議亦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應在本案取得上述生效裁判文書之日起五日內按上述約定比例及計算方式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費”。
(二)甲方應按約定將律師代理費轉賬支付至乙方的賬戶內[戶名:律師事務所,賬號: ,開戶行: 銀行營業部]。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后,應據實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如甲方要求乙方在其付款前出具發票的,甲方僅限轉賬方式支付)。
(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之約定按約足額支付律師代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五賠償乙方損失,且乙方有權暫停或終止代理工作,有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其他費用
根據《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規定,代理律師在辦理案件中應由甲方支付的以下其他費用不包含在上述律師費內,應由甲方另行承擔。雙方就其他費用的收費標準約定如下:
1、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評估費、公告費、拍賣費由甲方按相關機構的規定或要求繳納;
2、乙方及代理律師辦案所需差旅費用(成都市行政區域外的)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票據,據實另行支付;
3、法院工作人員辦案所需的差旅費用或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先行墊付的,甲方應據實報銷;
4、查檔費、資料(打)復印費等其他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應票據,由甲方據實報銷。 第九條 乙方就本案所涉及的訴訟風險,已如實告知甲方,甲方對本案存在敗訴的訴訟風險已預見并確認可接受。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用或向相關機構繳納應繳之費用等情況的,有權暫停或中止代理工作,亦有權終止代理且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應收未收費用有權要求甲方補足。
第十條 如乙方違反或解除本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違反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應交未交費用仍應予補齊。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取得生效判決(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或撤銷訴訟等)時止。
第十二條 乙方和代理律師均無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協議約定的法律服務范圍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務。委托人如確有需要乙方和代理律師提供本合同約定工作內容之外的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第十四條 如因本合同產生之爭議,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但若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訂于四川省成都市。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本頁以下無正文,為簽署欄)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
乙方:律師(成都)事務所
負責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與一案,特委托乙方為其代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與一案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辦理委托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托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委托權限
乙方代理的權限在整個過程中甲方授權均為全權代理。詳見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托書,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采用風險代理的形式。風險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和辦案過程中的差旅費。甲方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和差旅費。辦案過程中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需要鑒定的鑒定費由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托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后有領取委托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托事項的有關情況,并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范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托事項后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其物品有及時的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30
甲方:
乙方:
甲方就其訴訟/執行__一案,聘請__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雙方經協商,簽訂本風險代理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為甲方訴訟執行__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的代理人。
二、代理權限:
1、代為起訴、申請訴訟保全;
2、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3、代為申請執行;
4、代為簽署、收取法律文書。
三、代理目標
乙方承諾,以代理清收執行回債權本息合計獲得__萬元人民幣的現金清償作為其在本協議項下應實現的最低代理目標,該代理目標的實現為乙方主張律師代理費的先決條件。若清收回實物資產,則按照抵債金額的__%折合成現金流。
四、代理期限
本協議代理期限為__個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若代理期限屆滿,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代理目標,則本代理協議自動解除,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代理費。甲方有權自行代理本案,或者另行通過招標或協議方式委聘其他律師事務所代理本案。
五、代理費用
(1)若乙方代理實現代理目標,則甲方按最終清收回現金金額的`__%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若未實現代理目標,則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費。
(2)上述代理費在甲方收到執行款項或取得抵債裁定之日起三日內支付乙方。
(3)乙方代理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費、評估費、檔案查詢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及其他工作雜費由乙方承擔。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31
甲 方:廣州弘力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 方: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劉國華
甲方與廣州弘力物流有限公司因廣州市新錦龍塑料助劑有限公司因運輸事同二審一案,由乙方委派律師擔任該案代理人,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委托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張錫深擔任甲方訴訟代理人。乙方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則應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協助辦理變更授權手續。乙方的代理義務、責任按《律師法》、現行律師執業紀律及道德規范執行。委托注意事項見合同附件《委托人須知》。《委托人須知》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甲方有責任如實陳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證據、事實材料,及時通報案情。如甲方隱瞞、捏造事實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關司法、行政部門辦理本案件的有關通知的,應自行承擔不利后果并承擔乙方的律師服務費損失,乙方并有權終止代理。
三、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的規定,本案實行全風險收費方式:二審維持原判決,甲方不須支付律師費用,二審變更判決:甲方不須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支付律師費用壹萬兩千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機構收取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行政、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查詢費、鑒定費、公證費、翻譯費等,以及乙方差旅費(廣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擔。
五、如發生甲方追加委托事項、當事人,或對方提起反訴、反請求等重大事件導致代理事項增多時,乙方有權要求依照《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增加律師服務費。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六、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托關系,但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委托關系的,乙方有權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條收取律師費用。
七、甲方逾期繳納律師費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經著手辦理代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追收其未付律師費及逾期付款違約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無須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權限由甲方出具《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托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同意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二審判決時終止。
甲方(簽章): 乙方(蓋章):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 經辦人(簽名): 經辦律師(簽名):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協議 篇3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就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關于原告付元平的案件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訂立本補充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下列三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案由: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糾紛,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案件的一審、二審、發回重審以及對重審判決提起的上訴審等階段。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詳見授權委托書)。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辦案經費;
4、甲方指定 (電話: ,郵箱: )與乙方律師聯系,提供文件和資料,履行其它必要的協助義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律師;
5、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以及對于訴訟結果的預測僅供甲方參考,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可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判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行為規范》,在涉及甲方利益的訴訟或者仲裁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時指派律師擔任甲方及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并在結案后按照規定辦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和辦案經費
本案律師代理費采取基礎代理費加風險代理費的方式收取。 關于基礎代理費的約定:甲方應支付乙方基礎代理費人民幣 元。其中甲方已支付乙方基礎代理費人民幣 元,剩余基礎代理費人民幣__ _元,甲方應于收到乙方提供的上述所有案件的完整的書面應訴方案后支付乙方,該代理費用為乙方代為案件出具法律意見,代為協助調查、取證,代為提出管轄權異議,代為閱卷、出具答辯意見,代為參加庭審,依甲方授權代為調解、和解。
關于風險代理費的約定:若法院的終審判決書/裁決書或調解書/和解書認定甲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較上述三起案件原告主張的賠償責任降低,降低部分為減損部分,則按減損部分10 %的比例核定風險代理費,總代理費(包括基礎代理費用)以人民幣 元為限,甲方應于收到上述所有案件的生效的終審判決書/裁決書或調解書/和解書后十個工作日內支付風險代理費;反之,甲方則不予支付本部分的代理費。
乙方律師在代理過程中發生的調查、交通、食宿以及其他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實際支出的辦案經費以及相應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回律師代理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甲方或者對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約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四條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
乙方律師因自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四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但乙方律師理解的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與判決書或其他法院文書不一致時,不能以此認定乙方律師有失誤。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四條第5-6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第八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甲方:代表:
乙方: 代表:
時間:
風險代理協議 篇33
甲方:
乙方:
甲方與_____物流有限公司因_______有限公司因運輸事同二審一案,由乙方委派律師擔任該案代理人,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委托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張錫深擔任甲方訴訟代理人。乙方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則應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協助辦理變更授權手續。乙方的代理義務、責任按《律師法》、現行律師執業紀律及道德規范執行。委托注意事項見合同附件《委托人須知》。《委托人須知》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甲方有責任如實陳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證據、事實材料,及時通報案情。如甲方隱瞞、捏造事實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關司法、行政部門辦理本案件的有關通知的`,應自行承擔不利后果并承擔乙方的律師服務費損失,乙方并有權終止代理。
三、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的規定,本案實行全風險收費方式:二審維持原判決,甲方不須支付律師費用,二審變更判決:甲方不須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支付律師費用壹萬兩千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機構收取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行政、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查詢費、鑒定費、公證費、翻譯費等,以及乙方差旅費(廣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擔。
五、如發生甲方追加委托事項、當事人,或對方提起反訴、反請求等重大事件導致代理事項增多時,乙方有權要求依照《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增加律師服務費。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六、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托關系,但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委托關系的,乙方有權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條收取律師費用。
七、甲方逾期繳納律師費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經著手辦理代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追收其未付律師費及逾期付款違約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無須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權限由甲方出具《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托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同意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二審判決時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