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同意離婚代理詞(精選3篇)
男方不同意離婚代理詞 篇1
尊敬的審判員:
我受本案被告委托,擔任其訴訟代理人,為維護我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現發表如下代理意見,供法庭評議時斟酌采納。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沒有破裂,請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一)、在婚姻基礎方面,原、被告于*年上半年經人介紹相識,經過近兩年的戀愛于*年底才步入婚姻殿堂,系自由戀愛、自主結婚,可以看出原被告是基于感情的成熟而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由此可見,原被告之間有著深厚的感情基礎;
(二)、婚后感情方面,婚后原、被告二人關系相敬如賓,至今已有**年之久,夫妻雙方感情深厚。原被告夫妻育有女兒,現女兒**歲讀初中,此證明原、被告雙方感情深厚;
(三)、就夫妻感情的現狀及有無和好可能來看,原被告之間雖偶爾有些小矛盾,但屬于夫妻間的正常生活狀態,現在孩子正處于緊張學習階段,并且被告有維護原被告的幸福婚姻的誠心。
二、原告提起離婚訴訟說明原被告夫妻雙方確有矛盾,對此被告不做評價。但離婚不是解決矛盾的唯一辦法,解決家庭問題的方式方法是多種多樣的,不同的解決方式會出現不同的效果,正確的解決方式應該是把雙方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擺出來,剖析這些問題存在的原因,原被告雙方多反省,多做些批評和自我批評,多注重加強夫妻之間的溝通和交流,夫妻間的矛盾就有緩解和消除的可能。
三、堅持離婚對你們女兒的責任
現原被告的女兒正處于青春叛逆階段,特別需要大人們細膩的關心和呵護,并在生活和學習上的關懷與教導。原被告夫妻就有義務給她一個穩定、健全的家庭環境里健康、快樂的成長,如果原告堅持離婚,將會打破一種原有的平衡,而是否打破這種平衡,則取決于原告的決定,你們的女兒沒有辦法選擇。如果今天原告愿意和好你們夫妻關系,收益最大的是你們的女兒,她們可以繼續有一個完整的家庭;如果原告你堅持選擇離婚,受傷害最大的同樣是你們的女兒,她以后將生活在一個不健全的家庭里。離異家庭的子女在成長過程中所面臨的困難和挫折相對較多,在學校里也將會被同學看不起或被嘲笑,其以后的成長中可能會表現出:孤僻、自卑、內向、不合群,出現人格障礙,甚至違法犯罪,就是因為他們缺乏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這都是由于離異帶來的負面影響。因此必要時需要父母為子女在個人問題上作出些犧牲,其價值則在于給子女一個完整的家庭。
代理人:
律師事務所律師
年 月 日
男方不同意離婚代理詞 篇2
制造商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制造商)
代理商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代理商)
1.委任
茲委任abc貿易有限公司為a地區船舶修理及銷售之獨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職責
(1)向該地區尋求船主欲購船和修船的詢價單并轉告kdsz;
(2)報導本地區綜合市場慨況;
(3)協助安排工廠經銷人員的業務活動;
(4)代表船廠定期作市場調查;
(5)協助制造廠征收貨款(非經許可,不得動用法律手段);
(6)按業經商定的方式,向kdsz報告在本地區所開展的業務狀況。
3.范圍
為了便于工作,kdsz應把代理區域業主名錄提供給代理商,代理商對此名錄給予評述,提出建議或修正,供kdsz備查;
由于個別船舶收取傭金造成地區之間的爭執時,kdsz應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將綜合各種情況給出公平合理的報酬。
4.傭金
kdsz向該地區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種船舶總結算價值2%的傭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傭金支付辦法:先付1/4,余額待修船結算價格收款后支付。
當需要由kdsz付給業主(即船主)的經紀人及第三方介紹人等傭金的時候,必須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時由kdsz決定是否支付。
5.費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費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kdsz指定的時間內對kdsz的走訪費用;
(2)特殊情況下的通迅費用(長電傳,各種說明書等);
(3)kdsz對該地區進行銷售訪問所發生的費用。
6.kdsz的職責
kdsz應:
(1)向代理商提供產品樣本和其他銷售宣傳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點客戶的船名錄以使其心中有數;
(3)通知代理商與本地區有關船主直接接洽;
(4)將所有從業主處交換來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給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將商業秘密外泄。
7.職權范圍
就合同之價格條款,時間,規格或其他合同條件,代理商無權對kdsz進行干涉;其業務承接之決定權屬kdsz。
8.利害沖突
茲聲明,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廠的代表而損害kdsz利益。
代理商同意在承簽其他代理合同前須征求kdsz之意見;代理商擔保,未經kdsz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損于kdsz商業利益的情報。
9.終止
不論何方,以書面通知3個月后,本協議即告終止;協議履行期間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傭金仍然支付,不論這些船舶在此期間是否在廠修理。
10.泄密
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代理商擔保,不經kdsz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kdsz定為機密級的任何情報。
11.仲裁
除第3條所述外,雙方凡因協議及其解釋產生爭執或經雙方努力未能滿意解決之糾紛,應提交雙方確認的仲裁人進行仲裁,如對仲裁人達不成協議,則暫由船舶工程師協會會長臨時指定仲裁人。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男方不同意離婚代理詞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第一條 協議項目和目的
1.1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甲方申請成為_________代理商,經乙方初步審核符合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合作協議。
1.2 本協議的目的是在甲乙雙方之間建立商品或服務的分銷體系,保證甲方銷售或提供的乙方商品或服務的品質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據本協議使用乙方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相關信息解釋乙方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和品質。甲方不得以乙方名義面對第三人、對外簽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義從事任何經濟行為。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代理商資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分銷乙方的域名注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事務(以上代理事務項目依據《_________代理商服務和商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 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事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2.1.2 甲方辦理第一條之事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全部合同權利義務由甲方獨立承擔,并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
2.1.3 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甲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余額。
2.1.4 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事務享受乙方指定的金牌代理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于乙方公開報價。
2.1.5 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事務的順利進行。
2.1.6 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2.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_________認定金牌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某級別代理、地區代理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_________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系,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____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或總代理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總代理或其他實質性關系單位。
2.1.8 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1.9 與_________正式簽署本合作協議后,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資格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事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1.10 甲方與乙方的其他金牌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2.1.11 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1)與乙方處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2)與乙方經營范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3)與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1.12 甲方如非_________授權代理,則不得以_________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_________造成損失的,應賠償_________相應損失。
2.1.13 甲方有權在本協議期滿時,與乙方續簽本協議的優先權。
2.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 雖然作為本合同服務標的.的第一條所述之事務可能成為甲方與客戶服務合同中規定的服務標的,按照本合同約定,甲方以自己的名義與客戶建立合同關系并獨立承擔合同責任,乙方不與甲方的客戶建立服務合同關系。
2.2.2 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注冊事務,由于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戶同意注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余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注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注冊,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后,即開始進行查詢、注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事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余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后按事務合同進行。其它事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后及時處理。
2.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事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2.2.4 及時將與甲方分銷事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2.2.5 向甲方提供事務范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事務范圍。
2.2.6 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2.7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事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2.2.8 對于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2.2.9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金牌代理商管理規范。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2.2.10 如果代理價格有變動,以乙方網站上的價格為準,乙方有義務用電子郵件把最新報價發到甲方的電子郵箱。
第三條 對分銷商的獎懲
3.1 依據相關的價格體系對甲方的分銷事務給予優惠。
3.2 本協議關于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注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注冊費用和年費。
3.3 甲方成為乙方金牌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規范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金牌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四條 協議有效期
4.1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條 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5.1 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3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后,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5.4 在5.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5.5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5.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5.7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解決
6.1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七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7.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7.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7.3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八條 附則
8.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2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后繼立法或變更后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用書面形式。
8.3 本合同任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8.4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8.5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8.6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