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代理合同書范本(通用3篇)
區代理合同書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中國北方人才市場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其授權的范圍內,為甲方提供勞動人事管理相關的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人事代理服務內容
1、乙方為甲方員工提供人事檔案及勞動人事關系管理。
2、乙方為甲方員工代辦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按照____市相關規定執行。
3、甲方需要的其它服務
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告知甲方辦理各項手續所應提供的相關材料;并應及時準確地完成甲方員工信息變更和個人資料交換等書面材料的交接工作;同時對甲方員工進行信息登記管理,便于查詢核實。
2、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員工名單,每月按時完成雙方約定的服務內容。
3、乙方自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項后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合法的財務票據。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甲方員工有效的相關材料,如因甲方提供材料不符合乙方要求,導致協議不能如期履行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將次月確定的參保人員的增減變更信息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按時提供變更信息導致錯繳或漏繳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應按照乙方實際代繳金額向乙方支付保險費和代理服務費。
3、甲方應在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前將甲方員工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時匯入乙方指定的社保中心賬戶;如因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指定的社保中心支付社會保險費,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連續2個月未支付或________年累計達到3次遲延支付前述款項的,將視同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并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與員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甲方負責通知該員工到我中心辦理個人檔案轉存以及繳納保險等相關手續,如因甲方未及時通知到本人,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協作義務
1.甲乙雙方應對甲方員工的情況及時交換信息、轉遞資料。
2、甲乙雙方承諾保守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取的對方及客戶單位的商業秘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將對方的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
三、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及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檔案管理代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申報代理住房公積金申報代填各類保險報表保管、填寫養老保險手冊代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報銷(單次收費)代辦就失業證、用工手續、合同備案(單次收費)提供上門服務
四、服務費收費標準
1.人事代理服務費標準為:元(人年)。
2.支付方式:自乙方為甲方提供第一次服務當月起,乙方按年度根據實際服務人數向甲方收取服務費。服務費為:標準費用(人年)215實際服務人數。甲方每半年向乙方支付一次服務費。
五、違約責任
1、因乙方過錯造成的社會保險費遲繳、漏繳、錯繳,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逾期支付達____日后,乙方可中止提供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服務內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有甲方自行承擔。
3、任意終止本協議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年服務費的30%計算,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有關權威機構確認后,違約方應予以賠償。
4、除乙方存在重大過錯外,甲方不得在協議期內辦理撤戶及大宗檔案轉移,否則視為甲方有意終止本協議,則按第五條第3款執行。
5、甲方及其員工或第三方,因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服務內容之外的事項而產生的爭議,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與乙方無關。甲方員工與原人事檔案存放單位發生爭議的,需由甲方員工本人與原人事檔案存放單位協商解決,乙方不提供代理協商服務。
六、爭議的解決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先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協議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七、其他
1、本協議所列條款之未盡事宜,或根據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需修改、變更本協議時,提出方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方可進行協議條款的修改、變更,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期間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協議生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協議期滿后,如雙方均未提出終止本協議,則本協議自動順延,順延期雙方約定。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中國北方人才市場地址:
地址:
郵編:
人事經理:
郵編:
電話:
服務專員:
人事專員電話:
電話:
手機:
e-a:e-a: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區代理合同書范本 篇2
甲方(代理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委托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迅速推動[代理產品]的開發和銷售,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產品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作內容
在乙方指定區域內,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經銷乙方擁有版權的或在乙方權利范圍內開發或經營的相關產品(以下簡稱“代理產品”)。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對代理產品進行銷售、宣傳及市場策劃;乙方專注于產品設計、開發。
二、地域限制
本協議只在xx地區有效(以下簡稱“本地”)。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與其他地區代理商協商進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銷售活動。
三、費用與分成
1.代理費:在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代理費 元(RMB)劃入乙方帳戶;乙方應提供準確有效的銀行帳號。
2.銷售分成:定價的代理產品,銷售額的85%受益歸乙方,其余15%歸甲方應得分成,每月 日前結算一次,一個月為一結帳周期。
3、特價的代理產品或促銷產品的銷售分成,不適用前述之規定,具體由雙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報告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報告,說明甲方在上一結帳周期中的產品出售數量、概況、總銷售額、用戶信息等資料,并列明總銷售額折扣、凈銷售額。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動均須通知乙方。
五、分銷
甲方可在協議限制的地域內設置分銷商。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代理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有可能將代理產品當作促銷贈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動為目的的`批發商、零售商及貿易商等。
六、雙方的權責
1.甲方同意并確認其承擔以下主要義務與權利:
a、甲方有遵守和維護代理產品市場價格的義務,必須保證該產品的零售價格不低于雙方協議的價格。
b、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間接使用乙方網站的產品或圖案。
c、甲方不得有損乙方的形象及聲譽。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聲譽損害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d、如果發現他人侵犯代理產品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披露,并可根據乙方的授權,代表乙方追究侵權方的責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范類似行為的發生。
e、甲方不得擅自復制或修改乙方產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權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2.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a、乙方擁有所提供的代理產品的版權和所有權。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所有內容的版權合法性,保證內容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并保證由此產生的一切糾紛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b、乙方作為代理產品的版權人和所有權人,在甲方與其它代理商發生版權糾紛時,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涉及解決該版權糾紛所需之幫助。
c、乙方有權審核宣傳方案。
d、乙方有權監督產品的銷售,并要求甲方予以改進,甲方須配合解決問題。
e、乙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并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f、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動代理產品的銷售資料以及信息,協助甲方獲得必要的產品說明,免費提供給甲方宣傳品。
3.甲乙雙方共同責任與義務:
a、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工作進度表,并有為對方保守技術、信息等秘密的義務。
b、均有義務對所得的與雙方本次合作有關的商業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
七、免責條款
1.由于不可抗力、無法解決的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b、無法預料或即使預料也不能避免的;c、于本協議簽訂日期后出現的;d、妨礙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該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或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
2.對履行義務的影響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的,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減輕其影響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八、版權
甲方承認與該產品相關聯的版權價值,確認這一版權的相關權力及利益只屬于乙方,甲方不得未經乙方許可直接或間接利用乙方版權從事任何活動。因甲方故意或重大過失使用了乙方版權并給乙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被視為侵權,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協議有效期限和終止
1.從協議簽定之日起,有效期為1年,期滿如果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則自動續約;續約有效期仍為1年,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并在對方發出違約通知單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仍未及時改正的,非違約方有權取消違約方的合作資格,并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
3.任何一方如想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需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材料,說明解除協議的原因,獲得對方批準后,本協議終止。
十、其它
1.本協議是在雙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的。雙方有充裕的時間對協議的內容進行研究和討論,并已向法律專業人士作出詳細的咨詢,代表了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可另立補充協議。
3.如就本協議條款的解釋或本協議涉及事宜的執行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4.凡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其它通訊來往,須以書面文字為準,可采用多種通訊方式,如書信、傳真、電傳、電報等。
5.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法律解釋。
6.本協議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簽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區代理合同書范本 篇3
簽訂協議雙方: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銷商):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擁有的《_________報》發行和經營權,由乙方代理在___地區的發行和廣告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合作事項
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日在______地區發行量達到_________萬份,________日至___日在______地區發行量達到_________萬份,________日至協議期滿在______地區發行量達到_________萬份。
2.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廣告額達到________萬元。
3.協議的有效期:此協議有效期為壹年,執行過程中,除非遇到非人為及不可預見性事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終止此協議。
第二條 代理權的取消
乙方如不能按時完成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權,
第三條 獎勵計劃
1.乙方在授權地區范圍內達到_____萬份,甲方承諾在達到上述額度之日起在乙方設立分印點。
2.《_________報》郵發代號為__________,四開十二版,周報雙色,全年定價_____元。甲方將發行費的____%讓利于乙方,匯款時坐扣;
第四條 訂貨、付款與發貨
1.必須提前一個月將訂閱量通知甲方,并將剩余的_____%發行費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2.收到_____%發行費即安排印報發貨,運費由甲方負責。
3.甲方給乙方的廣告代理費為_____%,擴版后廣告代理費也不低于_____%。合作期一年內有效。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有關該報的形象宣傳,以印刷品的形式郵寄到乙方指定地址;
2.甲方在收到乙方匯入的報款之后,必須在每周內及時把報紙按訂量發到乙方;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在該地區的報紙發放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承攬_____地區的廣告業務,保證有一定的報紙廣告版面。
2.形象宣傳印刷品的發放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配合甲方在全國范圍內組織活動,實施活動方案的每一步驟環節;
3.乙方收到報紙后,由乙方逐一及時發放到訂戶手中,如出現訂戶投訴,由乙方負責賠償訂戶。
4.乙方在____地區進行的所有關于該報的推薦發行工作,必須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如出現問題,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5.乙方應按時交付報款,有意拖欠訂報款,延誤報紙的發行工作,引起與訂戶的一切經濟糾紛,_____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運輸代理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況:
(1)宣布或未宣布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為;
(2)火災、水災、臺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3)合同雙方認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該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15日內,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對因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義務而使對方蒙受的任何損害以及增加的費用和損失承擔責任。
主張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采取適當方法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在合理期限內設法恢復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式_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