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銷售區域代理合同(精選3篇)
產品銷售區域代理合同 篇1
制造商:______
代理人:______
第一條 約因
制造商姓名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簡稱制造商),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_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人(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新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戶,代理人應向制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制造商或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制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包括裝運期和付款)對用戶解釋。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的拒絕由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范圍
代理人是__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爭取用戶,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該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傭金應包括為促成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并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后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對用戶的財務責任
代理人應采取適當方式了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并協助制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制造商負擔。
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制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用戶的意見、代理人的作用
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戶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制造商并關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為宜。
第七條 向制造商不斷提供信息
代理人應盡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4個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保證不競爭
代理人不應與制造商或幫助他人與制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于代銷的產品,也不應從與制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不論是新的或舊的)任何產品。
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制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后再簽訂的任何協議均應告知制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制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本協議規定在此協議終止后的5年內,代理人不能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予以競爭,本協議終止后的1年內,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類似產品,予以競爭。
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制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制造商。
第九條 保密
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范圍使用。
第十條 分包代理人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工業產權的侵犯
代理人應視察市場,如發現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制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并按照制造商的指示,幫助制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制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此類費用。
第十二條 代理人獨家銷售權的范圍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力。制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戶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傭金。
第十三條 向代理人不斷提供信息 為促進代理活動,制造商應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銷售情況、價目表、技術文件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應將產品價格、銷售情況或付款方式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代理人。
第十四條 技術幫助
制造商應幫助代理人的雇員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雇員往返交通費及工資,制造商應提供食宿。
第十五條 傭金額
代理人的傭金以每次售出并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___________美元按____%收傭
___________美元按____%收傭
第十六條 平分傭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制造廠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傭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條 商事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則無傭金。若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傭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 計算傭金的方法
傭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稅或由進口國家征收的關稅等應另開發票。
第十九條 傭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用戶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傭金。如用戶沒有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制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傭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戶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二十條 支付傭金的時間
制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說明傭金數額和支付傭金的有關商務,制造商在收到貨款后,應在30天內支付傭金。
第二十一條 支付傭金的貨幣
傭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條 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九條之規定支付傭金。
第二十三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執行1年后,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于下1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四條 提前終止
如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都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說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五條 文件的歸還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應將第十三條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廣告資料及所有文件歸還給制造商。
第二十六條 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制造商負擔。
第二十七條 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后又執行協議,應按第十五款支付代理人傭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八條 賠償
協議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于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九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于制造商總部____________所在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條 仲裁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根據______的法律_________仲裁解決。投訴方和被投訴方應各指定一名仲裁員,雙方應提名一位公證人。
如兩名仲裁員在30天內未能就提名一位______達成協議,仲裁應有權提名第三名仲裁員為______。仲裁所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三十二條 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三十三條 留置權
代理人對制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四條 無效條款
如協議中的一條或一條以上的條款無效,協議其余條款仍然有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
產品銷售區域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為擴大甲方生產的_____市場占有率,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和產品的美譽度,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銷售甲方的_____事宜,達成如下共識,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代理區域范圍:
二、代理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代理商資格的取得條件為:乙方一次性從甲方購買萬元的商品方能取得代理商資格。
四、代理商的權力與義務:
1、代理商有權在其代理區域范圍內發展代銷商和經銷商;
2、代理商有權在其代理區域范圍內自主決定業務人員的配備數量;
3、代理商有權在其代理區域范圍內發布各種形式的促銷廣告,但須事先征得甲方認可;
4、代理商有義務將發展代銷商與經銷商情況每個季度向甲方通報一次;
5、代理商有義務在年終時將主要布點單位名單及其變化情況通報給甲方;
6、代理商有義務每個季度向甲方通報一次產品市場供求信息變化情況。
五、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有權對代理商的銷售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2、甲方有權糾正代理商不當的市場經營行為;
3、甲方有義務協助代理商做好代理區域范圍內的市場營銷策劃工作;
4、甲方有義務做好全國范圍的市場營銷與產品的宣傳推廣工作;
5、甲方有義務每個季度向代理商通報一次全國市場的銷售情況。
六、代理商的銷售限額。
代理商自取得代理銷售權之日起連續十二個月為一年,每年的最低銷售量不得少于_____。
代理商一年內銷售量達到_____時,按_____%的比例予以獎勵;銷售量達到_____時,按_____%的比例予以獎勵,獎勵部分隨同進貨量發給代理商。
七、商品退換規定。
代理商經銷的商品如出現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包退、包換,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代理期滿的存貨如在保質期內甲方負責退貨,相關費用由代理商承擔;如代理商保管不當造成商品變質不在退換范圍之內。
八、供貨與結算。
甲乙雙方均應安排專人負責供貨與驗貨事宜,如發生人員變化應及時通知對方;在正常情況下甲方接到乙方訂單和貨款后5日內將商品發出(單支包裝除外),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要及時驗貨,如發生數量、規格不符等情況要及時通報甲方,確系運輸途中丟失、損壞必須當即向運輸單位交涉索賠,屬于甲方過失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貨款結算,原則為一單一清制。
九、違約責任。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超出代理區域范圍銷售商品視為違約,乙方的銷售量達不到最低銷售限量視為違約,乙方擅自降價惡意競爭的行為視為違約;甲方供貨不及時,或連續3個月供貨量不能滿足乙方需求視為違約,甲方直接接待乙方代理區域內客戶視為違約。
發生違約事件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按下列原則處理:
1、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權,庫存商品不予退貨。
2、乙方因銷售量達不到最低限額而違約,甲方可酌減代理區域范圍,直至取消乙方的代理權。退貨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違約,在最低銷售限量以內部分按缺貨數量供銷差價的10%賠償乙方,超過最低銷售限量部分和不可抗力因索影響部分免責。
4、甲方直接接待乙方代理區域范圍內的客戶,按直銷差價的50%賠償乙方損失。
十、附則
1、本合同期滿,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2、甲方為乙方提供銷售發票,但供貨價與銷售價的差額部分的增值稅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由甲方承擔。
3、甲方鼓勵和支持乙方創設辦事處和銷售公司,有關條款另行商定。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制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的司法管轄權在合同簽署地。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訂。
甲方:
乙方:
產品銷售區域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北京京泰華盛消防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協商,本著互利互惠、平等交易、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及服務等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器材及滅火器的換藥及維修服務,乙方對甲方所購消防器材及維修的滅火器實行全程跟蹤。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協議中產品質量及滅火器的`換藥及維修服務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質量要求。乙方并保證能通過消防驗收。
第三條 交貨
3.1 乙方供貨時須提供《供貨清單》并加蓋公司印章,詳細填寫所有產品名稱、數量、單價和金額。
3.2 乙方應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3.3甲方收到乙方貨物時,如發現錯裝、缺件以及其他缺陷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應在2日內無償更換及補齊,以達到協議中的標準。
第四條 報價和結算
4.1乙方所供產品價格依據雙方確認的價格表執行。
4.2雙方約定以人民幣支付,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形式,乙方同時提供等額合法發票。
4.3結算方式:貨到驗收后,甲方在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結算價款。
第五條 采購內容及價格
序號
采購項目
型號
單位
單價(元)
數量
總價(元)
1
2
合 計
第六條 協議的生效和期限
6.1 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6.2 協議期限為 貳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就變更事項,雙方應另立補充協議。
7.2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
7.3 協議中一方有以下違約行為,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或承擔違約責任。
①乙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協議,中途停止供貨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停止供貨的。
②乙方供貨的產品有質量缺陷,經甲方通知后,未在有效期內及時更換的。
③甲方無故終止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
第八條 質保期及售后服務
8.1本協議產品質保期自通過驗收之日起24個月。如由于乙方責任需要更換或修理部分的質保期從再次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期限為24個月。
8.2乙方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對甲方在乙方所購消防器材及維修的滅火器實行全程跟蹤服務,每年至少上門協助檢查壹次。甲方如有需求可隨時電話預約,乙方在一個工作日內到達。
8.3甲方在乙方所購消防器材均免費送貨上門;換藥、維修的滅火器乙方上門提取,換藥、維修后及時送還到甲方。
8.4甲方須嚴格按照滅火器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保管、儲存滅火器;經常檢查壓力表,一經開啟,即使噴出不多或壓力表低于綠線區必須及時重新充裝維修;必要時可通知乙方上門指導。
8.5甲方享受乙方簽約單位干粉滅火器維修的配件費用全免待遇。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本協議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簽訂本協議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9.2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內提供書面證明,經雙方協商是否變更或延期執行協議。
9.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乙方如延期交貨或交貨數量不足者,乙方應償付甲方此批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
10.2 乙方所發產品有不合規格、不符合質量要求等情況,甲方有權拒絕辦理收貨手續,且無代為保管責任,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乙方負責;
10.3 在產品保質期內,乙方所供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發生損壞,乙方負責無償修復或更換,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為原因導致的除外。
10.4甲方根據本協議第7.3條的約定解除協議的,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解除協議的通知后一周內退還甲方已付全部款項,設備已經交付的,乙方在返還貨款后一周內自行取回設備。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11.1所有因本協議或執行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北京京泰華盛消防設備有限公司
代理人: 代理人:姜金松
電話: 電話 :
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