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新股配售代理合同書(精選3篇)
申報新股配售代理合同書 篇1
甲方:
股東姓名
身份證號碼
股東帳號
深圳
證券資金帳號
上海
聯系電話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關于某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關規定,經過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配售新股申購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據自己深、滬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許的最高申購額分別向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申報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兩只或兩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發行。而甲方證券賬戶持有上市流通證券市值能申購的限額小于某易所當日所有發行股票允許的最高申購之和時,甲方必須在T-1(T日為認購日)到乙方處辦理選擇申購確認手續,否則乙方將按隨機順序依次申購,甲方對此不得有異議。
三、每次配售后,T+ 日由甲方自行到營業部查詢中簽結果,若中簽,甲方同意乙方凍結購新股所需資金并代理購股。若滬深股中簽,應于某 日下午13:00時前存夠資金。如甲方未及時存夠資金,導致不能購買新股,視為自動放棄。
四、若甲方同時有數只新股中簽,而繳款日甲方資金賬戶的資金余額不能全部繳付新股認購款的,甲方須在T+ 日到乙方處辦理選擇繳款的確認手續,否則乙方將按隨機順序依次收款,未繳付新股認購款的新股放棄認購,甲方對此不得有異議。
五、甲方承諾由于某預見、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項因素,導致不能申報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或法律責任。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變,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申報新股配售代理合同書 篇2
委托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 理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促進甲乙雙方業務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平等互利、依法合規、共謀發展、實現雙贏的原則,決定致力于構筑長期、穩定的保險業務合作關系,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保險業務,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的名義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二條 代理地域范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 。
第三條 代理業務范圍及方式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銷售下列保險產品(按險種列明)
1.機動車輛商業保險
2.交強險
3.財產保險
4.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5. 雇主責任險
6.建筑安裝工程保險
(二)對授權乙方代理的所有業務,必須經甲方按照有關業務管理規定進行核保,并且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標準格式單證。乙方無最終條款解釋權,無保單、批單出具權。
(三)對所有代理業務,乙方無定損理賠權。
(四)對所有代理業務,乙方不得轉代理。
第四條 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機動車輛保險產品保險費的劃繳方式: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將機動車輛保險費全額繳納至甲方的保費結算賬戶。
(二)非機動車輛保險產品保險費的劃繳方式: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將非機動車輛保險費全額繳納至甲方的保費結算賬戶。
第五條 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保險業務實收保費,根據保監會、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代理手續費每月結算支付一次,甲、乙雙方對上月代理業務保費完成結算、對帳手續后,甲方于五日內以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甲方根據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和賠款支付情況,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確定各險種相應的手續費標準。
1、機動車輛保險商業險15%;交強險4%;
2、非車險20%。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甲方享有下列權利并承擔下列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保險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簽發保險單時,甲方對乙方在授權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有最后確認權。
(3)甲方有權規定和調整乙方所代理的財產保險的險種和地域。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從事代理業務中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6)甲方有權根據業務需要,要求乙方建立各種賬簿、帳卡,做好登記、統計、存檔等工作,同時有權對帳簿、單證、發票進行監督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2、甲方義務:
(1)對于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代理行為,由甲方承擔民事責任,甲方擅自變更授權范圍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為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的宣傳材料、業務單證、條款等必要的用品和設備。
(3)甲方根據乙方代理保險費的實際數額按約定及時付給乙方代理手續費。
(4)甲方協助乙方對所屬業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每年協助培訓時間不少于120小時。
(5)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建立代理業務所需的各種賬簿、報表及必要的規章制度,并協助乙方不斷完善管理。
(6)對于乙方就代理工作反映的問題及困難,甲方要積極協助解決,提供必要的幫助。
(7)對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要認真聽取,積極采納,促進代理業務發展。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權范圍,以甲方的名義代為辦理業務,享有下列權利并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權利:
(1)有權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為甲方代理展業,并獲得甲方提供的相關條款、單證、業務資料等。
(2)有權獲得甲方按合同約定應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3)有權參加甲方組織的相關業務培訓,參加甲方組織的對代理業務的爭先創優活動。
(4)有權對保險代理工作及甲乙雙方相關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并有權向甲方上級單位及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反映。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認真執行國家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
(2)與甲方業務相關人員調離或解聘時,乙方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甲方,并辦理好有關業務資料的內部移交手續。
(3)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將保費劃繳甲方。不得拖欠、挪用和侵占保險費。
(4)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提供的保險條款、費率、實務等有關規定代理保險業務,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單證、資料,不得丟失和轉授他人,不得涂改甲方單證、資料和被保險人資料。
(5)乙方在代理業務時,應遵循“最大誠信”原則,對投保人和甲方履行告知義務,不得誤導消費者。
(6)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把從事代理業務中獲得的甲方的信息、資料等向第三方泄露,同時也不得利用這類資料向甲方提出無理要求。
(7)督促、指導保戶做好防災防損工作和安全工作。
(8)在代理甲方業務時,按甲方的要求建立單證管理制度,并定期與甲方核對銷號。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合同簽定之日起計算。
(二)雙方如果愿意繼續保持代理關系,應于本合同期滿前30天內,重新簽定代理合同。
第八條 代理合同的終止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代理合同即告解除。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本合同自甲方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乙方被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吊銷了《保險代理機構法人許可證》;
2.乙方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嚴重損害甲方信譽及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第三條約定,越權代理,嚴重損害被保險人或甲方利益。
4.不履行或違反本合同中乙方應承擔的義務;
5. 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約定的劃轉保險費的義務,經甲方書面催促仍未在指定日期內劃轉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本合同自乙方通知到達甲方之日起解除:
1.甲方被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吊銷經營許可證;
2.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損害乙方信譽及被保險人利益;
(四)一方解除本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一經解除,乙方應將一切與代理業務有關的條款、單證、材料和借用甲方的物品及未劃轉的保險費、儲金、存款利息等送繳甲方,同時填寫《終止保險代理合同清算交接單》。
(五)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進行保險代理活動。若合同終止后,乙方仍以甲方的名義進行保險代理活動的,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不按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劃繳保險費、保險儲金,除應如數劃繳保險費、保險儲金外,應承擔相應的利息和費用。
(三)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除應如數支付手續費外,應承擔相應的利息和費用。
(四)乙方超越代理權限,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及第六條的有關約定,對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五)因為甲方或乙方的過錯給對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賠償。
(六)甲方擅自變更授權范圍,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代理合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第十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要及時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副本各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報甲方上一級主管機關及當地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各一份副本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報新股配售代理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身份證: )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 區域銷售總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優勢互補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 簽訂本區域銷售代理
2、乙方盡力維護甲方在當地的公司形象及產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應至少每一個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類產品的情況(包括一些廣告資料、價格、銷售情況和樣品等) 同時應向甲方匯報當地的市場情況和用戶意見的詳細報告。 三、代理保證:
1、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對乙方的代理權收取保證金人民幣元整,乙方嚴禁跨區域竄貨,對有跨區域竄貨行為的乙方,甲方將取消其代理資格。 六、簽定本合同后如果 10天內沒有開始執行購貨和銷售,則本合同自動作廢,如果連續2 個月內未繼續購貨者,可考慮取消其代理資格。 七、本合同另有不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簽字: 甲方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