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委托經營協議書(精選3篇)
土地承包委托經營協議書 篇1
我因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欲以每畝元的補償標準,采取___________流轉方式,轉入土地___________畝。意向流轉期限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對地塊的意向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需轉入的土地主要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委托人(戶主):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土地承包委托經營協議書 篇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 方 : 郵政編碼:
法定電話:
電 話 : 傳 真 :
乙 方 : 郵政編碼:
法定地址:
電 話 : 傳 真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長期委托乙方經營,具體委托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托經營場地——商鋪情況
該商鋪座落位置:
該商鋪總價款(人民幣): 元整。
第二條:委托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該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全部委托給乙方處理,并同意乙方以乙方名義從事該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委托經營合同范文節選!
第三條:具體委托經營事項:
1、自行確定、調整該商鋪經營范圍及經營模式。
2、在保證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獨立處理一切與該商鋪經營有關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托經營期限:
1、本合同約定該商鋪委托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開始計算至 年 月 日止。
2、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以前,該商鋪處于籌備階段,在此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本合同的生效時間:
本合同在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該商鋪委托經營期間定期向乙方收取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具體如下:
1)經營回報收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取;
每季度該商鋪回報收益=總價款(甲方為購買該商鋪向 支付的房價款)× 計人民幣元(含稅)。房價款如有調整,則以交付該商鋪時確定的房價款為依據計算每季度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
2)甲方自本合同約定委托經營期限開始日起每季度末10日內向乙方收取該商鋪當季度經營回報收益,首期商鋪經營回報收益的收取時間為 至,以后各期以此類推;
3)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由甲方憑稅務局認可的房屋出租發票、本合同書、該商鋪的購房合同以及本人(該商鋪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到乙方財務部領取。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規定期限內領取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不能視為乙方逾期支付;
4)有關該商鋪經營收益,乙方除了保證按上述約定的期限、金額、方式、地點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外,其他任何經營盈虧均由乙方享有并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活動的情況下,甲方可以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人,但應在轉讓前三十天提前書面通知乙方。轉讓后,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權利義務將隨之轉移于第三人。
3、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對商業業態布局作出調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
6、因該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就委托經營所得款項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托經營期內,該商鋪屬甲方所有,乙方無處分權。乙方除對該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進行銷售、抵押等侵犯商鋪所有人的行為。
8、顧及經營連續性,雙方約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托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轉讓、出租或另行委托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承租及經營權。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合同,逾期將該商鋪委托給乙方經營,應承擔違約金人民幣五萬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實際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個工作日內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該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3、委托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項約定賠償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向對方支付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應當據實賠償。
第八條: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壞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壞、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應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為準,按保險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付。
第九條:若甲方與 于 年 月 日簽訂的該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終止,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因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后補充約定內容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為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委托經營合同范文節選!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附圖:;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委托經營協議書 篇3
合同編號:
甲 方:
身份證號碼:
乙 方: 廣西恒通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封面蓋章】
合同條款內文
商鋪地址: 號(即甲方購買“恒隆匯商業廣場” 簽訂的《商鋪購銷合同》的“ 層 ” 號鋪,購鋪合同編號: 號)
第一條:條款具體內容
甲方在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時,已充分了解甲方統一運營的經營策略。甲方自愿將下列所購產權商住樓的使用權交給乙方,并可由乙方委托專業公司作統一經營商業運營。
1、合同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2、甲方委托乙方對其購買的商鋪 層 號鋪進行經營,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3、甲方同意乙方統一對商鋪實行經營管理,在合同期內全權委托乙方對商鋪租金價格進行定價和收取,甲方在反租期內享受乙方返祖政策,租金反租期內租金收益歸乙方所有,反租期過后,甲方按照當時租金價格享受相應鋪面租賃收益。
4、甲方購鋪用于自營目的的,且不參加乙方返祖政策的,其自營品牌需符合項目整體商業落位布局要求,自營品牌統一報審甲方批復,符合業態要求審批同意后方可入場經營;并服從甲方委托的專業公司統一管理。
第二條:權益歸屬:
1、 甲方擁有該產權商鋪的收益權;參與返祖政策的其商鋪收益權從返祖年限完結后 日的第一個年度開始產生。
2、 甲方同意將該產權商鋪交由乙方作統一經營。
第四條:經營權歸屬:
1、 該產權商鋪經營權歸乙方, 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經營管理,由乙方用作統一經營 管理。
2、 乙方擁有該產權商鋪經營權和租賃權。
3、 乙方擁有該產權商鋪經營權以及交給第三方經營管理的權利。
第五條:權利及義務
1、 乙方擁有該產權商住樓的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自行決定其經營使用范圍。
2、 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的合法的經營權,切實維護雙方利益。
3、 由租賃所產生的稅費,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違約方應向對方雙倍返還合同期限內的租金收益,并賠償商鋪經營戶的經營損失和裝修投入。
第七條、水、電、物業管理等費用的交納:
委托經營期間甲方不負責所發生的水、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按開發商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的規定執行,并由乙方向租戶代收。
第八條、委托經營期滿,乙方對商鋪設施有做好設施保全的責任;
第九條、委托經營期內,商鋪配套設施的正常折舊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乙方概不承擔責任。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如地震、戰爭等,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為維護項目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鋪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商鋪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委托經營合同》之規定,否則視為違約,按本合同第六條之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為保障恒隆匯商業廣場經營品質,提升商鋪的商業價值,租賃過程中,為吸引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經營戶進駐經營,甲方應對經營戶提出的租賃年限、裝修等有利于經營的相關問題給予配合。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爭議或在人民法院審理期間,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中所規定尚未到期的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三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第十四條、其它約定 第十五條、甲方(委托經營戶)的身份證及商鋪的產權證明復印件及《房屋基礎資料表》經雙方共同與原件核對確認無誤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經營戶)簽章 乙方:廣西恒通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現居住地址: 地址:柳州市文昌路東郡5棟1305室 簽訂合同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