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
1.政治歷史審查意見
2.確定為入黨培養對象的根據和意見
3.黨支部討論意見
4.考察情況
5.黨小組會意見
6.黨外群眾意見
7.支委會意見
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
(范本)
姓 名
單 位
填表支部 黨支部
中共委員會組織部印制
姓名 現名 性別 民族 本人成份 文化程度
曾用名 原籍 “籍貫”按現行政區劃填寫到縣(市、區)。
如“湖北” 出生 年月日
單 位 無單位、職務的,填寫職業。
例:藝術學院美術學院XX級班學生 職務
何時何地加入共青團年月日于市中學
何時何地申請入黨年月日于
簡 歷 范例:
1994.09----.07
省市小學學習
.08----.07
省市第中學學習
.08----.07
省市中學學習
.08----
藝術學院美術學院專業學習
要求:
1、應寫清“自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部門、任何職”。
2、一般應從7周歲或上小學一年級開始算起,根據不同時期所從事的職業,分段填寫。前后時間要互相銜接。
本人政治歷史與現實表現
范例:
本人一直在學校讀書,沒有政治歷史問題。一貫遵守紀律,努力學習,關心集體,團結同學,積極工作,組織好班級活動,當好老師的助手。XX年獲得學校一等獎學金,并被校團委表彰為“優秀團員”。
要求:
獎懲情況要寫明時間地點。
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情況
例: 父親:,省縣鄉村村民,中共黨員(注:不能只寫“黨員”)
母親:,省縣鄉村村民,群眾
哥哥:,省縣中學教師,致公黨黨員
伯父:,省縣中學校長(已退休),中共黨員
……
要求:“家庭成員”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或婚姻關系的直系親屬,如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長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撫養或由本人供養的其他親屬,如本人的祖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兄弟姐妹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本人的旁系親屬(愛人的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舅、甥侄等)和與本人關系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響較大的親友等。“情況”指上述成員現在何地何部門做何工作或擔任什么職務,參加什么黨派或群眾團體,有無重大政治和歷史問題。
